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五卷: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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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落实《条例》要知难而进

(1992年8月27日)

第一,《条例》来之不易,贯彻更难,对执行过程中的困难,要知难而进。改革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突破,是一场革命。要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就要把曾经被“剥夺”的权利再要回来,在现在有利的形势下,企业的厂长(经理)要充分运用《条例》赋予企业的权利,在执行《条例》的过程中要敢于与困难作斗争,把本来应当属于自己的权利当仁不让地要回来。

第二,《条例》的主要精神是贯彻《企业法》,去年中央工作会议和今年年初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实质是放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放活主要是政策放活,要把放活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条例》在执行过程中虽有一定难度,但给了政策就一定要落实,所谓落实就是排除一切干扰。同时要认真总结非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是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搞活的经验,也要用好政策搞好第三产业。

第三,转换政府职能首要的是加强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调控。间接调控就是政策调控,包括产业调控,通过税率、汇率、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进行调控,充分发挥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模式。宏观调控加强了,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就会削弱,就会有利于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形成。

总的讲,贯彻《条例》就是要把经营自主权还给企业。一个是要真正放活企业,一个是要真正强化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