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23日)
培养企业家队伍,是办好企业和发展经济的需要,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造就企业家队伍”的响亮号召,这是全党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我认为必须坚持几项原则:
第一,企业家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造就企业家队伍要坚持高标准。不能把一般企业经营者皆视同企业家,也就是说,厂长(经理)不都是企业家。那么,作为企业家,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人们的说法很多。我认为,有四条必不可少:一是经营管理能力,二是驾驭市场能力,三是为人处世能力,四是作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企业家,还必须具有政治上的高素质。就是说,社会主义的企业家不仅是本行的行家里手,而且是经营管理的多面手。企业家不是自封的,要得到社会的承认。所以,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企业家,唯一的办法是让其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用,在实践中提高。一是学习。我们现在不少企业经营者出身于技术专业,缺少经营管理知识,这就要学。学管理理论,学市场经营知识,以提高自身经营管理业务素质,这是企业家成才的必经之路。二是实践。知识来自实践,实践出真知。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三是学会与人共事。团结人、尊重人、善于与人共事是中外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点。作为社会主义企业家,更要善于尊重人,学会与人共事。要尊重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要学会民主管理,尊重职工的监督,这是企业家政治素质的重要表现。四是培养、造就一种精神,一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二,要改变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行政化配置方式,创造以竞争上岗为主的企业家成长机制。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免经营者,弊端是经营者一旦上岗,极易受少数政府官员主观意愿的影响,往往是主管部门说了算。有人形容这种机制是主管部门“说某人行就行,不行也行;说某人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没有竞争也难以造就合格人才,真正的企业家只能在竞争中成长,在市场搏击中锻炼出来。
第三,企业内外的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要有完善的领导机制、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权统一的责任制度,以促进企业家的健康成长。我认为,现阶段企业领导体制还是中央提出的那“三句话”好: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种有监督、有依靠的相互制约机制有利于企业家的成长。最近,有一新的情况值得注意。在讨论《公司法》草案中,有人不仅提出公司要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而且主张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新三会”)替代党委会、职代会、工会(“老三会”)。我不赞成再搞谁领导下的谁负责制。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十六个字: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如果实行董事会或董事长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不仅权责难以分开,弄不好又会“轻车熟路”走回头路。弯路不能再走。我也不赞成用“新三会”替代“老三会”。“老三会”的作用“新三会”也替代不了。在我们的企业里职代会谁能替代?企业改革已经15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有,要认真汲取。
第四,要改变企业经营干部的管理体制。政府公务员与企业经营者是两个不同体系,必须分开。我希望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必须改变,改变那种将国有企业领导当作经济管理干部管理的模式。这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也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