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五卷: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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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中企协第42次厂长(经理)座谈会纪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财政、金融、税制等配套改革的推进,企业的外部环境正逐步改善,企业改革孤军深入的局面被打破,这使企业看到了改革的希望。与此同时,在宏观配套改革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正面临困境,为进一步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月17日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同志主持召开了第42次厂长(经理)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陈杰、北京第一机床厂总会计师高习武、北京毛纺织厂厂长周文楷、北京医用射线机厂企划办主任方君惠、唐山豪门集团总经理陈世增等。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金融、外贸体制改革受到企业欢迎,企业实际税负增加应引起重视

与会厂长(经理)反映,今年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增强了企业的风险意识,专业银行变为商业性银行后企业贷款要用房产、有价证券做抵押,企业有了危机感。汇率并轨后,企业得到的出口退税多,出口换回的人民币不用再考虑额度,企业因此得到了实惠。相比之下,此次税制改革虽然原则上不增加企业的税负,但由于税制结构的变化,受新税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某些特殊规定的影响,企业的实际税负增加。对企业影响较大的是增值税。首先从税率看,北京第一机床厂总会计师高习武介绍,该厂原执行的增值税税率为14%,现执行的是17%,依照税法,仅从理论推导计算就增加了0.53个百分点,按去年50192万元销售收入口径计算,要增加税额200多万元,这200多万元是以利润转化为税的形式上缴。其次从执行新税制的操作过程来分析,新旧税制计算口径的不同使企业多交了一部分税。一是新税制从1月1日起执行,但去年期末库存商品是含税的,同样,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是含税的,新税制对期末库存商品的进项税不作扣除,而是挂账进待摊费用。二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使用和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企业一时拿不到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再就是购进商品从付款、验收入库到财务报销,需有一个过程,不能按时拿到发票,无法做账纳税,根据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原则,造成资金流失。这种现象在1、2月份比较明显,5月份以后虽有好转,但企业的实际纳税额累计比去年同期提高1.5%左右。

二、资金紧张仍困扰企业生产经营

参加会议的企业都是产品有销路、去年经济效益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的企业。进入今年4月份以后,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资金异常紧张,根据与会厂长(经理)的分析,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投资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居高不下。北京毛纺织厂是一个建厂近40年的老厂,企业资产净值只有3000多万,“八五”期间进行技术改造后,投资性贷款余额已达7000多万,再加上5000多万的流动资金贷款共计贷款余额达1.2亿元,每月仅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就要60万元。

第二,市场购买力下降、销售不畅。造成销售不畅的原因,主要是销售网点因无启动资金货发不出去,企业迟迟收不到货款;受今年国库券发行、股市疲软、工薪阶层对物价上涨幅度承受能力的影响,市场购买力下降,企业产品库存增加,企业陷入严重的债权、债务链中,一机床厂今年1—5月份仅“人欠”资金就达6000多万元。

第三,原材料涨价,占用资金较高。北京毛纺织厂生产所需毛条大部分为进口,去年每公斤毛条为4.6美元,今年为7.2~7.5美元,70支毛条去年为6.27美元,今年为9.5美元。该厂产品70%出口,汇率并轨后,外商压价,造成该厂产品出口不平衡。而内销产品价格不可能提得太高,致使企业销售利润大幅度下降。

第四,商业挤占工业流动资金。一方面销售环节在实行增值税后货款迟迟不付,企业无法做到款到发货,致使产品库存增加;另一方面,商业的流动资金要靠工业来支持。像牡丹集团、北京毛纺织厂等企业的流动资金相当一部分在商业部门转。

第五,税率公平,负担不公平。税制改革尽管对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行了统一税率,可国有企业长期形成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并未减少。北京一机床厂负担的退休职工为3000多人,与在职职工比例为1:3,这在市机械局系统还是比较低的。牡丹集团兼并东风电视机厂和北京显示设备厂后,整个集团的离退休职工已达2000多人,去年仅医药费一项就支出850万元,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4.

三、新的政企不分阻碍企业走向市场

这两年政府转变职能的呼声甚高,力度也有所加强,但在新的形势下,又出现了新的政企不分,据厂长(经理)反映:

政府、主管部门机构调整,下面的办事人员有逆反心理,认为没我办不成事,企业到主管部门盖图章、出国办手续仍很烦琐。

放权不到位,担责任的权放了,含金量高的权不肯放。政府转变职能,两块牌子,双重职能,人员越整越多。有的政府部门以“驻厂办”的名义将财政、税务、工商等机构安在企业。企业的人事任免权仍掌握在组织部门手中。

生产要素没有完全走向市场,形成“半拉子”市场经济。陈世增经理指出,现在只是生产产品的企业走向了市场,但生产产品的资源、原材料却没有走向市场,资源配置具有随意性,资金的市场化程度还很低,银行改革也不配套。牡丹集团生产所需彩管仍要计划分配,买21英寸的要搭配25英寸的。

效益好的企业背地方财政的亏空。据豪门集团介绍,该企业所在县有50多个国有企业,其中不少为亏损企业,地方财政鞭打快牛,企业已不堪重负。

四、有关《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些问题

对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成为企业改革的主要议题,但据与会厂长(经理)的反映:企业大部分职工对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太熟悉。尤其是在《公司法》实施在即的情况下,厂长(经理)对《公司法》的某些不完善之处尚存疑虑:

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不太清楚。是不是明确了产权关系,国有企业就会搞活了?一机床厂高习武认为,该厂于1949年建厂,40多年来靠国家的投入和政策逐渐发展起来,企业大部分资产已转为国家资本金,应当说产权关系早就明晰了,国有企业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不是都要搞公司制、搞股份制呢?该厂强调,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关键是要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宜粗不宜细。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动力机制不明确。唐山豪门集团总经理陈世增指出,实行公司制要明确企业发展的动力,从目前国有企业的现状看,不是建立了公司制就什么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不解决动力问题,靠公司制来救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不切实际的。

《公司法》与现行的企业法规某些方面还没有衔接好。牡丹集团陈杰同志认为,一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三会”分权的问题需要探讨。根据这些年的经验,厂长负责制是在削弱,公司制中“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容易引起歧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问题《公司法》只写到按《党章》办,但具体怎么操作、如何体现中国特色这一点应当明确;股东代表大会替代不了职代会,企业中职工是主人这是多年形成的。二是《公司法》与《企业法》没有衔接好,如《企业法》中的资产处置权和《公司法》中的法人财产权在职能上没有多大区别。三是国有产权运营主体的构成,究竟谁代表国家股?这一点不明确,投资公司的组成还是原来那些人,企业心存余悸。

针对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与会的厂长(经理)建议:

第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以及进项税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应制定进项税扣税法,对去年含税的库存商品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第二,对国有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要求加大社会保险等配套改革的力度。减轻退休人员对企业的负担,企业内部的分配、住房、医疗保险等福利费用应仿照三资企业的做法逐步走向货币化。对产品有销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希望银行能加大支持的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的燃眉之急。

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在总结以往企业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借鉴西方企业制度的成熟经验,并要考虑中国国情,尤其是《公司法》的实施,应允许企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在实施中要慎重。

第四,政府机构改革滞后已成为企业改革的阻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要加快。

厂长(经理)们最后希望,鉴于目前企业比较困难,建议政府部门的领导同志到企业走一走,了解一下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