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9日)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社会主义企业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办好企业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企业的活力、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其源泉皆来自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公有制企业因其所有制性质决定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核心是必须坚持职工当家作主。在我们的企业里,就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而言是平等的,所不同的无非是分工的区别。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必须发扬民主,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民主管理是我们企业的优良传统。远在30年代,我党在苏区时就十分重视工厂的工会工作,那时工厂实行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三人团”制,这是党政工三结合制的最早雏形。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不仅有《工会法》、《劳保条例》,近年来又陆续颁布了《职代会条例》、《企业法》等。在企业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这都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企业建设中的具体体现。近十多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虽然政企分开还有些藕断丝连,但是企业的自主权是大大改善了。过去,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被管得死死的,厂长有责无权,工人又何能当家作主?现在企业地位不同了,企业职工地位也不同了。可见,只有企业地位改善,企业责权利统一,职工地位才能提高,也才能把职工的责权利统一起来,职工当家作主的自觉性则会越来越高,这是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十分有利的条件。
现在,有些企业民主管理状况不好,职代会流于形式,这个问题应引起人们的注意。重视不重视企业职代会,今天已不仅仅是尊重还是不尊重群众的问题,而是守法不守法、是否违法的法律问题,这一点工厂厂长尤应注意。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企业领导必须深入群众、尊重群众,厂长必须尊重法律赋予职代会的权利,否则企业也办不好,这样的厂长也不会是个好厂长。当然,为使职代会真正发挥作用,也要不断地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主人翁责任感。
职工当家作主是我们社会主义企业的最大优势,企业改革的核心也就是要把这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离不开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