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业保险最主要的业务渠道,保险个人营销在健全全省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都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保险个人营销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补充作用,满足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提高浙江省社会保障整体水平。目前,商业保险已经成为浙江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营销作为社会个体购买人身保险的主要渠道,通过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为浙江人民应对突发事件、保证正常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链接1:浙江最大寿险赔案惊现杭城
2007年8月8日,平安人寿浙江省分公司将一笔高达244.06万元的理赔款交到了杭州客户A先生家人的手中,一场由车祸引起的浙江保险理赔第一案正式结案。
客户A某,某私企董事长,于2006年1月1日以本人为被保险人向平安人寿浙江省分公司投保平安幸福20万、定期寿险30万、钟爱一生50万、智富人生40万、意外伤害100万、住院费用3份、住院收入20份,年缴保费12.9万元。
2007年6月10日,客户A某在西安乘坐朋友驾驶的轿车行驶至立交桥时,不幸发生车祸,车上人员两死两重伤,A某当场死亡。消息传到杭州,客户家属顿时悲痛万分。几乎在同一时刻,接到报案的平安人寿浙江省分公司立即成立专案小组,提前介入调查,并兵分多路,分别对死者身份、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等进行核实;了解契约状况,包括业务员展业过程、险种设计情况、体检情况等;排查各医院,了解客户既往身体状况;并派人参加了在诸暨举行的追悼会;委托西安机构对事故现场和处理单位进行核实。同时,细致耐心地指导客户家属准备相关理赔申请材料。
2007年7月6日,A某家人处理完后事,将准备齐全的理赔材料正式递交给了平安人寿浙江省分公司的理赔人员。经调查核实,事故属实,无其他责任免除事项,同年7月19日,平安人寿总部对该高额理赔案予以批复。
送款上门时,A先生的家人感动地说:感谢丈夫生前为自己及子女准备了一份沉甸甸的家庭责任金,如今丈夫虽然已离开人世,但这份关爱却永远陪伴着她与孩子。
据浙江省保监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这起金额高达244.06万元的案件,是浙江省迄今为止赔付金额最高的保险理赔案。
该案件在浙江7家主流媒体(报社、电台、网站)上予以登载,再次向公众彰显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对家庭和社会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
而中国平安高效、优质的服务以及迅捷发达、遍布全国的理赔网络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链接2:杭州日前发生外资寿险最大赔案
2007年5月,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对客户李刚(化名)作出了赔付约58.9万元理赔款、豁免其女约27.8万元保费的决定,总金额约达86.7万元。
此案为浙江省外资寿险公司理赔金额最大的一起赔案,同时也是浙江省外资寿险公司首个“保费豁免”条款受益的案例。
2007年5月1日,李先生在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身故。这次事故给李先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不幸。李先生是一个从事建筑行业的老板,妻子全职在家,有一个女儿正在上学。李先生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李先生的不幸去世,不仅使李先生经营的建筑生意陷入困境,也使整个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
在接到报案后,光大永明的理赔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积极协助处理善后工作。经核实,李刚以其本人为被保险人,先后在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投保意外险、两全寿险;以其女儿为被保险人投保年金险,并附加投保人豁免定期寿险。累计缴纳保费52888.00元。此次被保险人身故可累计获得理赔金额高达866643.41元(包括被保险人为其女购买险种的豁免保费277650.00元)。理赔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上门指导客户填写理赔及保单管理资料,并受理客户的理赔及保单管理申请,在最短时间内对此案件进行了赔付。李妻说:“以前,我老公购买保险的时候,我一直对保险持怀疑态度。现在,我们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光大永明在这么热的天这么快就把理赔给办好了,为我们家解决了难题,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
有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在最近10年遇到的心理问题与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应该更加关注他们的生活状态。本案中李先生的不幸离世是出于意外,相对于意外来讲,他们面临的健康问题则更加突出。“小老板”们如何规避风险,保障生命的健康安全,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正是李先生有良好的保险意识,及早地转嫁了风险,才使他的家庭成员能在其遭遇不幸后拥有良好的经济保障,从容地面对以后的漫漫人生。
三、普及了保险知识,提升了国民的风险意识
寿险产品是无形商品,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保险条款复杂难懂……这些使得寿险产品成为“非渴求商品”或者“惰性商品”,成为国际公认的最难销售的商品之一。寿险产品的特点使得面对面、人性化的个人营销制发展成为必然,尤其是在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更显出个人营销的重要性。
与其他销售方式相比,个人营销在普及保险知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营销员能够向客户面对面地介绍寿险产品,根据潜在客户的个人需求设计保险建议书,直接回答问题,为客户提供长期服务。实践证明,个人营销在唤起消费者购买欲望和激发购买行为上往往比其他销售方式更有效。作为消费者,了解保险的途径当然很多,但主要还是与销售人员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浙江全省营销员一年的活动量非常大,拜访的客户以百万计。正是由于众多基层营销员的积极展业、主动进取,才使社会公众逐渐提高对风险保障和财务规划的感性认识。营销员对个人、家庭和社区保险知识的普及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种对社会公众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浙江保险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如果没有保险营销员对全社会保险理念和知识的普及,其他新的保险营销渠道也很难建立起来。
保险知识的普及,不仅推动了浙江人民的保险消费,而且使社会对保险行业的认识趋于成熟,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正不断地吸引着浙江广大民营企业的目光。众所周知,浙江民营经济特别发达,《2006年度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浙江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全国500强民营企业中,浙江独占203席;全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50强中,浙江又占据19席。具备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正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参股保险公司,纷纷投入到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大潮中。
链接:浙江首家全国性寿险公司开业
近日,首家将总部设于杭州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开业批文,并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这也是目前长三角经济区首家将总部设在上海以外城市的人寿保险公司。
据了解,信泰人寿由特大型国有化工企业巨化集团公司、全国针织行业10强之一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9家发起人发起创立,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可经营一切人身险险种(含各种法定保险)。
资料来源:2007年6月《证券日报》。
四、培育了一批保险专业人才
个人营销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薪酬制度使得个人营销成为了当前最市场化、最具挑战性的行业之一。个人营销制不仅有利于激发营销员的展业热情,同时也促使一大批营销管理人员市场观念、管理能力得到提升。据统计,中国每年从大学保险专业毕业的学生仅1000人左右,其中包括毕业后从事其他行业工作的,这与目前快速发展的保险市场相比,数量捉襟见肘,因此我国的寿险营销人才主要依靠各家公司自主培养。所以12年来,个人营销的发展为浙江的保险行业培养了大批的销售和管理人才。通过在保险营销工作岗位上的锻炼,一批个险销售和管理人才脱颖而出,成为了浙江保险行业发展的中流砥柱。据不完全统计,浙江各家保险公司的高层管理干部中,有超过50%的人从事过保险营销或营销管理工作。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总体而言,推动浙江省寿险行业发展的寿险营销人才队伍培养还比较缓慢,还没有建立起比较系统的人才培育体系。目前,我国各大院校开设的只有保险专业,基本上没有关于寿险营销相关专业或课程,每年培养的毕业生也比较有限,而且很多课程内容与业务实际有一定差距。所以大部分的寿险营销管理干部基本靠各家公司自行培养。人才培养难以规模化,这也是寿险营销人才成为各家新兴公司重点“挖角”对象的原因之一。自行培养营销人才的培养模式的最大缺陷在于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寿险营销知识教育,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遇到上升的瓶颈,而社会又不能提供相应的后备知识支援。因此,加快寿险营销人才的培养,实现产学研之间的良性互动,成为摆在浙江省寿险营销人才发展面前的首要问题。
五、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个人营销制的另一大贡献是开创了新型的就业门路,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政府解了忧,为国民经济发展添了力。我国人口众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就业人口进入城市,2000年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近800万人,有学者估计,加上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我国总失业人口在1亿人左右,就业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头等大事。据统计,2000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达到8%,也只能新增就业机会640万个,而当年度保险营销机制开创的新型就业门路至少为100多万人找到了就业机会。在浙江,情况也基本类似,根据《2006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06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154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956万人,全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7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51%。而2006年末全省营销员人数(含产寿险)为64356人,占全省2006年新增就业人数的10%,相当于降低了城镇登记失业率0.76%。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保险营销员中有很大部分是年龄较大、学历较低、谋生能力较弱的企业下岗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正是借助保险个人营销这个准入门槛低、无投资压力的舞台,他们才得以释放自己的才华,以自己辛勤的劳动为自己获取了收入,有的甚至还因此走上了富裕之路,同时也为社会为国家作出了贡献。因此,保险个人营销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就业问题,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大局的安定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