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年我二十五岁,一个荒唐继荒唐的年纪。
我二十五岁那年,专科毕业两年,没有学历没有背景,在一个半死不活的城市过着半死不活的生活。这样形容是有道理的,这地方污染全国前十,说是个古城又没有足够的历史积淀,说要发展经济又没有任何起色,工作也是这样,朝九晚五规律的很,一个半死不活的小公司,一群安于现状的人们,赚着够花却也富贵不了的工资,穿着不便宜却不上档次的衣服鞋子。
每天早晨起床,刷牙洗脸换好衣服出门,在楼下买一个手抓饼,在公交车站吃完,公交车刚好慢悠悠的来到,到单位时间刚好。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还是那一班公交车回家,然后自己做点饭,吃完了要么自己出去溜达溜达,看看大妈们广场舞有了什么新花样,要么自己在家里摆弄那些花花草草,打扫打扫卫生。
“如果让你选一个地方让你永远呆在那里,你选哪里”。
“敦煌”。
“那地方是用来观瞻的,谁会喜欢生活在沙漠里啊。干燥缺水,还没什么人,再说天天看那些壁画,不会烦么”。
那时候我才21岁,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想生活在那样一个荒凉的地方。
日子就这样,重复再重复,好像没有尽头。又常常在给新人们做婚礼策划的时候,被咖啡的热气湿润了眼睛。就是这样讽刺,我失恋了,我的工作是婚庆。
直到有一天我的文竹死了。
那些花草是前任留下的,某个周一我下班回来,发现他给我交了两年的房租,带走了他所有的物件,只留下这些花草,他曾经说,我就像文竹一样,生命力顽强的很。
前任在北京工作,是个设计师,我看不懂他设计的写字楼和楼盘,我不懂他要表达的东西。
“这样的日子不是我想要的,对不起,我走了,你要好好的。”就留下一句话,从此再没有音讯。如果不是带走了所有的物件,我会以为他只是回北京了而已,周五晚上还会回来。
没有任何征兆,一觉醒来,它就死了,前一天好像还好好的,早晨起床发现开始变黄了,我稀释了营养液洒进去,剪掉枯黄的叶子,等着新的嫩芽冒出来,但是无济于事,不到一个礼拜,全枯萎了。
那个周日下午,我坐在阳台上,抱着一盆枯萎的文竹,在夕阳里放声大哭。
我压抑太久了,我根本不了解他,我不知道他内心的桀骜和冲动,七年,我只是跟在他后面的小姑娘而已,我睡在他的身边,却不曾听到他真正的心跳。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个飞行员”。
“大近视眼就不要想着飞了,飞起来眼睛丢了都看不清方向”。
“飞翔的感觉一定很好,你看天空中的鸟儿,想去哪去哪,那么自由,想停在哪停在哪”。他没说完我已经睡着了。
我扔掉文竹,请了两天假。这两天时间里,我买了新衣服,剪了新头发,换了旧床单,删了和前任有关的所有短信电话和邮件,扔掉一起买的所有花草,买了新的绿植和鲜花种子,买了新的花盆种下去。用我妈给我的钱,加上我工作两年的那么丁点儿积蓄,在一个价格不低的小区里付了个首付。
然后照常上班,接新的单子,策划新的婚礼。鲜花,灯光,蛋糕,地毯,一一布置。
两年后单位扩充规模招了许多新员工,我也升了职,我搬了新房子,早饭不再是手抓饼那么单调。城市飞速发展,修了立交桥又开始修地铁,公交车不再那么挤,马路也不再那么堵。
期间好朋友结婚我去当伴娘,婚礼上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一米八的阳光男,在一家生物公司做研发,喜欢摄影,喜欢拍那些花花草草,草丛中沾着露珠的小花朵尤其能打动他。
偶尔也会在聚会中听说前任的消息,听说他去了甘肃,我感叹,那么荒凉的地方。
朋友说,他在那办了个小学校,带着一群孩子,亲自给他们盖校舍,教他们读书识字。那些孩子,大多都是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甚至有的没有父母。
我突然心里一惊,前任是个孤儿。
难怪。
人和人要走的路不一样,不要总是记挂着过去,要往前看。
嗯,人和人追求不一样。
我低头喝饮料,大概就是这样,若是自己心之所向孤独又何妨。
朋友又说,他结婚了,你知道么。
我抬头已是满眼泪。如果我当时能理解他的想法,如果我能放下这些跟着他去追随梦想,如果我愿意接受他的梦想。
朋友拍了拍我的肩,他的梦想,不是你的。他的生活,也不是你的。
聚会结束,我在酒店门口等男朋友来接。
又是秋天,又是满地黄叶。风吹起一层叶子,还没有飞起来就又落下来,树上不断有新的枯叶飘落,一年又一年,时光推着我们向前。
熟悉的车牌号出现在我眼前,来不及继续感慨。
什么时候休假,路口左转的时候男朋友突然问。
下个月吧,这个月还是很忙。
好吧,那下个月我调休,你跟我回家吧。
哈?
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啊。他换了洗发水,味道不一样了。
我丑么。我扭过头装作很生气。
你不丑,哎我换了洗发水了,你闻到没有。
闻到啦。
你不是说不喜欢我头发的味道么,我就换一个。
我就是随便说的,但是旁边一辆卡车呼啸而过,发动机的轰鸣盖过了我的低语。
到了,你回去吧,早点休息。
嗯,你也是。
回到家发现墙上多了一个相框,照片上是我站在长城城墙边,夕阳从我的侧边照过来,微风吹起我的发梢。
应该是去年秋天吧,突然兴起去爬长城,可是把男朋友累坏了。傍晚了我靠着城墙站着,冒着傻话说要融化在夕阳里。
他举起单反,我还记得他当时说,从这角度看过去你真美。说完自己哈哈笑。
手机响,他发来信息,说了跟我回家见爸妈的,你也没说去不去。
离我家更近,要不你先跟我回家吧。我回过去。
也行啊。他回的倒是快。
给朋友打电话。朋友问起是什么让我决定要嫁给他。
我想不出合适的理由,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朋友哈哈笑了,你随口一说不喜欢的味道,人家第二天就换了洗发水,这就是在乎啊。想把你带回家给父母看,这就是承认啊。这就够了呗。
我突然哽住,前任也是摄影迷,但是在他的相册里,很少见到我的身影。而他,却会精心挑选我的照片,冲洗出来做成相框。
今年我二十八岁,家庭工作都步入正轨,过了那个荒唐继荒唐的年纪,学会成熟也学会世故,被爱也懂得了爱人。
我遇到的这两个男人,一个教会我很多道理,他身上的闪光点指引我努力生活,过去和未来。一个将陪伴我过剩下的几十年,温柔的眼神会包容我陪伴我,支撑我走以后的路,不害怕不彷徨。
虽然当初刻骨的爱情已经物是人非,但是渺远的未来里都有最喜欢的人陪伴。
一开心,竟然自己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