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我的初恋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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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本欲起身离红尘,奈何影子落人间

白寂云怔了怔,沉默地移开了目光。

“你的婚礼定在什么时候?下礼拜还是大下个礼拜?”白万骐自言自语似的说,“我得赶紧去意大利定做一套西装,争取到时候多抢一些你的风头。”

我一愣,好像喝了一大口醋,心头又是一酸。

是啊,距离他跟那灵求婚已有近两个月的时间,婚礼的各项事宜也该筹备好了。到时候白家长孙,定是明珠城的一大盛事。

我忽然觉得一切索然无味,也没有心情再跟白万骐谈工作上的事,便告辞说,“我先走了,相信你也没有心情再聊下去了。”

白万骐顿住片刻,问,“那你是要跟白寂云一起走了?”

“你觉得可能吗?”我沉沉叹了一口气,反问,“我跟他去哪儿?婚姻登记处?”

白万骐见我不高兴了,若无其事地笑着说,“这衣服挺贵的,但是我送给你了,经常穿有助于放松精神,也比较容易放下执着。”

他转身望向白寂云,“改天我也送你一套吧。”

白寂云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我径直往门口走去,能感觉到白寂云不疾不徐地跟在我身后。我实在不想跟他站在一起等电梯,忽然转了个急弯,推开一扇大铁门,走向大厦里的安全楼梯。

白寂云没有跟过来,他大概也觉得索然无味。

我穿着极舒服的棉布拖鞋走下楼梯,脑海中浮现跟白寂云在一起时的零星片段,有十年前的,也有两个月前的……关于他的回忆实在太多了。我若是个贪新忘旧的人多好,认识这么多年,早该腻了。

大约走了一刻钟的时间,我竟徒步从十七楼走到一楼,晃过神来才觉得腿有点酸。走到大厦外面,阳光有些刺眼,一个瘦高的人影逆光站着,像是受到某种感应,他回过头来看我,容颜俊美,面色苍白,正是白寂云。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这样面对面站着,他站在阳光下,我站在阴影里,一明一暗,就像是两个世界。

保安把他的车从地下停车场开出来,白寂云走过来扼住我的手腕,“上车,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用力想要甩开他,他手劲很大,却怎么也甩不开。

“白寂云,你放开我!”我有些恼了,“你是不是觉得,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都会听你的?”

他松开我的手,没说什么,只是沉默地看着我。

盛夏的风吹动我身上宽松柔软的白袍,我真希望自己是一片云,可以随风飘走,再也不需要烦恼。

我最受不了他这样的目光。

沉默,忧伤,含义纷繁,两粒乌玉眼珠具有黑洞般的吸引力,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折。

“上车吧。”他轻声地说,亲手为我打开副驾驶的车门。

我叹了口气,真的恼恨这样的自己,可是鬼使神差也好,无能为力也好,我终究还是上了他的车。

车窗关着,没有杂音,狭小空间里异常安静。

“今天白氏集团可能会损失很多钱。”他忽然开口,“在楼下遇到你之后,我根本没办法再工作了。”

“哦,是吗?”我冷笑一声,“那以后我天天来。”

“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目视前方,说,“我们认识十二年了。今天休战一天好吗?”

我愣住了。

他的车子开得很快,窗外景物迅速倒退。

我当然记得这个日子。

多年以来,我所有的密码都是十二年前的今天。--我们相遇的那一天。

白寂云把车子拐进一条小巷,灰色的外墙上满是五颜六色的涂鸦,我们小时候常来画画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了自由艺术区。

“还记得这里吗?”白寂云停好车子,扶着我从车里跳出来。

这一片地势起伏,重重小巷百转千回,从前很荒凉,只有一趟公交车直通这里,谁能想到今天竟发展成全国著名的一处艺术旅游区。

“当然记得。”我左顾右盼,“虽然这里变化很大,可是过去的老房子还在。”

白寂云拉起我的手,从一条巷子中间穿过去,左绕右绕,来到一家蓝白色的小店前面,上面写着,“时光旅馆”。

“你可别误会啊,这不是旅馆,这是一家冰激凌店,小时候我们经常过来吃的。”白寂云推开木门,门框上的风铃叮铃作响,年轻的小老板迎了上来,“白先生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又转头看着白寂云,“除了白脱奶昔,您还要别的吗?”

“两杯。”白寂云引着我在窗边坐下,“再来一个香蕉船。”

窗外的风景变了,室内的装潢也变了,可是当眼前摆着我最喜欢的白脱奶昔的时候,坐在这里的感觉还是跟从前一样。

十年前,我跟白寂云都是初恋,初尝甜蜜滋味,恨不得二十四小时粘着彼此。每到周末,总会跟着画班的学哥学姐们一起来这里涂鸦。

老城区管的松,再加上我们画的不错,竟然没有人驱赶我们,久之久之,反而吸引了更多喜欢画画的人。

每次画完画,白寂云都会带我到这家小店喝一杯白脱奶昔。我那时候年纪小,特别喜欢甜而不腻的味道,他要是有什么事情惹到了我,带我过来喝杯奶昔我就不生气了。

我尝了一口,跟从前的味道一模一样。

窗外传来阵阵蝉鸣,好像每一声就代表着一个夏天,匆匆流过,转眼间就错过了今生。

年轻的小老板正在吧台前忙碌,对上我的目光,笑着跟我打了个招呼。

“以前这是一家没牌子的小店,现在为什么改名叫‘时光旅馆’?”我咬着吸管,歪头看他。记得以前的老板是个胖大叔,不过那时候我太年轻,对年龄的评估能力很差,看到三十五岁以上的男性都觉得是老头子了。

“我爸爸后来中了张二百万的彩票,存在银行里的利息就够吃的了,爸爸不用再出来工作,就把店交给我打理了。我们一家都是小富即安的人,有一点钱就可以过的很开心。”小老板带着黑框眼镜,皮肤黑黝黝的,有点像年轻版的古天乐,他继续说,“至于店名嘛,是我看过的一本小说,觉得挺有意思,就叫这名字了。”

命运就是这样奇妙,充满奇迹。

白寂云一直没有说话,他只是无声地看着我,那眼神像酒一样,令人深陷其中,心醉神迷。

“您是白先生的朋友吗?”小老板一脸清澈的笑容,“他也很喜欢喝白脱奶昔,几乎每周都过来喝一次,无论寒暑。”

小老板一边说,一边把香蕉船端了上来。记得小时候,白寂云花钱花惯了,不当回事,我却觉得香蕉船很贵,一个月才舍得吃一次。

少年时代的白寂云像一株碧绿的小树苗,英俊可爱,他说你干吗这么省呢?我们白家的男人,绝不会让自己的女人缺钱花的。

我回答说,“我们那家的女人,绝不会乱花自己男人的钱的,娶回去准没错。”

……那灵也是那家的女人。

当时的我怎么会知道,我无心的一句玩笑话,竟预言了十年后的境遇。

“你干嘛一直看着我?”我装出冷冰冰的样子。

我当然不会承认,直到现在,直到我心里对他充满恨意……可是当他这样看着我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会像不谙世事的少女时代一样,被他深深的目光所融化。

“我想好好看看你。”他垂下头,搅动着奶昔里的吸管,“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带你来这里的。……这里是我封印回忆的地方,每一次我对你心软的时候,就会一个人跑到这里,想一想你过去是怎么对我的。”

“那为什么今天带我来了呢?”我极力压制内心动荡的情绪。

如果白寂云是毒,可能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才能完全戒掉他。

“我想一次看够了你。”他勾起唇角,笑容苍白,“那墨,不如你离开明珠城吧。”

我微微一怔。

“每次看见你,我都觉得心很乱。”白寂云垂着头,说,“那种感觉很难受,明知道我们不可能了……却还是忍不住想朝你走过去,抱你,吻你,跟你说话……”

真是讽刺啊。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们竟还对彼此抱有同样的感受。

小店里放起一首轻快的英文歌。有些话,在这样的音乐里听起来,更觉荒凉。

顿住良久,他忽然说,“那灵怀孕了。”

心里咯噔一声,像有什么沉向了谷底……深不见底,再无出头之日。

他侧头看着窗外,说,“你知道的,我小时候……家庭并不幸福。所以我特别希望我的孩子能在一个健全的家里长大。我承认,在花园里吻你的时候,我有动摇过……我想要跟你重新开始。”

我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好很用力地抽着吸管,发出嘶嘶的声音。眼眶里不知何时渗满了泪水,我以为用力一点就可以把它们吸上来。

“可是今天早晨,那灵告诉我她怀孕了。”白寂云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眼神看起来那么无辜,“那墨,我真的不能再看见你了。……谁让我决定要刺伤你的时候,没料到会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