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饮店窗台上趴着一只猫,黄色虎皮纹的,眯着眼睛,像只小老虎。
我瞬也不瞬地望着它,眼中渗出水来。
“听说你送给那灵一只很贵的加菲猫。”我忽然想起这件事,希望能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孕妇不可以养猫,而且她也不喜欢。”
我想我这是语无伦次了。可是内心深处,却好像是另有所指。
“她不喜欢,可是你喜欢。是的,你猜的没错。”白寂云顺着我的目光望过去,侧头望着窗外正在伸懒腰的猫,顿了顿,说,“很多我曾经想对你做的事,都实现在那灵身上了。”
他说什么话,我已经听不进去了。
我只是忽然想起,多年前我家小区里那只黑白花纹的流浪猫。
有一天我看见它在花坛上晒太阳,四抓朝天,那样子可爱的不得了,就偷偷买了跟鸡肉肠喂它。
没想到,因为一根鸡肉肠,小猫就一直跟着我,我只好把它带回家。那时候那红雪和赵茜工作忙,我把小猫藏在房间里好几天他们都没有发现,后来是那灵去赵茜那告了我一状,她说这猫掉毛太厉害,弄得她皮肤敏感,衣服上也都是毛,让我赶紧把它送走。
我抱着小猫跟赵茜求情,她很不耐烦,在单位里不知受了谁的气,竟然把我的猫顺窗户扔了下去。
楼层太低,对猫来说反而危险,楼下是坚硬柏油路,它来不及调整姿势就摔在地上。
小猫摔死了。
记忆中,那是我跟赵茜最激烈的一次争执,我大哭着砸东西,收拾行李,摔门,我想这辈子再也不回这个家了。那天正赶上那红雪加班,赵茜正中下怀,跑到楼下抹着眼泪跟邻居们哭诉,你看这孩子,就算是我死了她也不见得这么伤心!不过是死了一只猫,就把家里东西都砸了,真是冤孽!我花钱养她,给她买东西,倒是让她摔打我的!
有邻居附和着对我指指点点,可不是嘛,现在这孩子也不知道都怎么了,对小猫小狗比对人都好,父母好端端地在这儿呢,她哭丧个什么劲?也不想想生她养她的是谁!
他们懂什么?虽然这话也不完全错。……反正如果赵茜死了,我确实不会很伤心。
我就是喜欢猫,我喜欢它乌溜溜的眼睛和圆圆的小爪子,我喜欢它像海豹似的胡须,喜欢它喵喵叫着蹭我的腿……
这种喜欢是用心的而不是用脑子,没有那么多大道理排在前头。
有些东西,喜欢就是喜欢。
--就像我对白寂云一样。
当时我拿着书包和两个塑料袋就走了,里面装了些衣服和书,赵茜站在阳台上假惺惺地喊,“唉哟这孩子,你快回来,快回来啊!”
她心里巴不得我快点走,我也发自内心地希望以后再也不用看见她的脸。
大半夜的,我哭着去找白寂云,很是费了一番周折才说服物业帮我通报,他睡眼惺忪地出来找我,我扑过去扯着他的睡衣,不停地哭。
他把我抱在怀里,哄着我说,好了好了,没事了,将来我们买个小房子,多养几只猫给你。
很多男生在跟自己女朋友许愿的时候都会说,“将来买个大房子”,可是白寂云却正好相反,其实他是个很怕孤独的人。他说他希望一回家就可以看见我,喊一声我就可以出现在他面前。其实他也对猫毛过敏,可是他说过敏这件事是因为接触得太少,慢慢习惯就会好了。
那一次我在白寂云家住了很久。也便是那个时候,白万秋知道了我的存在。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
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音响里换了一首歌,歌名叫做《把悲伤留给自己》。
那个时候,白寂云真的很爱我啊。
事情闹得那么大,那红雪满城找我,惊动了校领导,白万秋勒令他不准再收留我,可是他却没有屈服,带着自行车和旅行袋,就说要带我环游中国。
每个人的十八岁,都有一个关于流浪的梦想。
……逃离现在的生活,彻底的放肆一回。
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抱着他的腰,以为可以一起走到天涯海角。
两个轮子不比四个轮子,骑了一整天才到城郊小镇。白寂云直奔镇上最好的酒店,我却为了省钱,找了一间便宜的海边木屋。
那一夜月光清朗,笼罩波光粼粼的海边上,散发出玉色的幽光。我们一前一后在海边散步,我望着他的背影,不知为何有些紧张。
他忽然停下脚步,望着大海,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很想做一件事。”他侧过头来看我,一双年轻的眼睛闪闪发亮。
月光下的海,美丽得像一个梦。
他脱掉T恤衫,扔在沙滩上,说,“我一直想在夜半无人的大海里游泳,这个愿望终于可以实现了。”
“不行,太危险了!”我跑过去挡在他面前,“你太重了,要是溺水我可救不动你!”
他扯着我的手往一边拽,笑容里透露着一丝宠溺,“不会啦!你怎么像个管家婆。”
我死死拉住他的手臂,“反正不行,你别胡闹!”
“还有比私奔更胡闹的事吗?”他双手握住我的肩膀,循循善诱地说,“让开,看我游泳好不好?”
“我说了不行!”我气急败坏地说,“我只有你一个人,我不能让你遇到一点危险!”
少年白寂云怔怔地望着我,眼眸渐渐灼热起来。
像两簇滚烫的火焰,直烧到人心里去。
我有些紧张,内心深处害怕又甜蜜,垂下头望着脚面,四周那么安静,唯有海浪声声,像是一首无人能懂的歌。
他抬起我的下巴,轻轻吻了上来。
海风微凉,可是他的手那么烫……白寂云也有些紧张,呼吸起伏不定,我的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胡乱扶住他的腰……
白寂云身子一震,抱得我更紧了一些,灼热的吻沿着我脖颈的曲线缓缓下移……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感触,一颗心变得很软很软,想要融化了一般,面对未知我很害怕,却又有些期待……
他把我平放在柔软的沙滩上,天边圆月当空,海面幽冥,他****着上身,伸手解开我胸前的两粒纽扣,喘着粗气说,“那墨,我想要你。”
我心跳漏了一拍,紧张极了,心里真的很害怕。
可是我愿意跟着他,天涯海角,万劫不复。所以我抱住他,在他耳边很小声地说,“白寂云,我也想要你。……我永远都不要跟你分开。”
然后我笨拙地咬住他的耳垂,就像校门口租书店里小本言情小说上写的那样。
“如果这样说不出口
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
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白寂云此时就坐在我对面。
这么近,那么远。十年前我在海边亲吻他的时候,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我们有今天。他娶了那灵,现在那灵怀孕了。
而我……我失去了我的孩子,我一无所有,人生一塌糊涂。
可是我忽然心软了。
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好争的呢?
算了吧,都算了。
我侧过头,用手背抹了下眼泪,然后站起来对他说,“好吧,我会离开明珠城的。”
白寂云愣了一下,原地未动,我拿着包走向小店门外。
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音乐声几乎微不可闻了。
我站在屋檐下,阳光明媚,我眼前却仿佛浮现出一汪月光下的海。
沙滩上,两个年轻的躯体纠缠在一起,紧致的皮肤上渗出轻薄的汗珠……我真的很痛,指甲狠狠抠进他肩膀的肉里……意乱情迷的少年,喃喃地叫着我的名字,那墨,那墨……
我下意识地往前走着,抬头看见他的车子,旁边站着一个穿平底鞋和休闲服的女人。
那灵喜欢性感打扮,几乎从来不穿平底鞋。
她此时穿着嫩粉色的Juicy休闲服,贝壳鞋也是粉色的,看起来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里。
“那墨,好久不见。”她的声音冷冷的。
我真讨厌这句开场白。
好久不见,能有多久?有些人,一辈子不见也不觉得久。
“白氏集团是老牌企业,所以我跟白寂云要举行中式婚礼。”她走近了我,说,“到时候我会给沈细眉敬茶。”
我一愣,她为什么忽然提起沈细眉?
“我爸爸什么都告诉我了。”她甜甜一笑,十分得意,“而且你可能不知道吧,我爸爸手里有她的把柄,随时让她名誉扫地。”
“你跟我说这些干吗?”我面不改色,“孕妇要多积点口德,免得报应在孩子身上。”
那灵面色一僵,双眼掠过一丝怒火,又笑起来,“可不是嘛。你不就是个好例子?当妈的作孽,做一辈子小三,当女儿的也阴魂不算,专门破坏别人家庭。”
见到她那一刻,我告诉过自己无论她说什么我都不要听。
可是很多时候,言语的杀伤力更甚于利刃,可以将人心刺得鲜血淋漓。
我走过去,挥手给了她一耳光。
那灵大概没想到我会动手,整个人愣住了,白皙的脸上浮现出红红的五指印。
“那你呢?你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抢自己姐姐的未婚夫,人前人后两个模样,就是很光彩的事情吗?”我指着她的鼻尖,“那灵,我警告你,不要再惹我,否则我会让你遭受跟我一样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