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公主”来家里吃饭那天,我特意穿了最普通的衣服,灰头土脸,站在一身名牌闪闪发光的她身边,确实像个佣人。
她跟乔昱非一起走进院子,我对她异常殷勤,像个小粉丝一样握住她的手,“你真漂亮!皮肤这么好,白皙细腻,Dior化妆品真应该找你去拍广告啊!你有什么保养秘诀吗?能不能告诉我呀?”
五月花面露得意,忍不住轻抚自己的脸庞,指甲上的水钻有些晃眼,她说,“这是天生的,我也没特意保养过,只是用了全套的海蓝之谜……上次服务员送了我一些赠品,下次我拿来给你。”
我笑得很开心,“谢谢你啊!我们少爷就是有眼光,找了这么一个漂亮又善良的女朋友!”
只这几句话,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虚荣的女孩并不可怕,因为她们早早亮出了自己的底牌。
乔昱非见我们相处融洽,也没说什么,独自走进客厅跟宠物狗玩。
“这些菜都是我做的,我以前在中餐馆打过工,你来尝尝合不合胃口。”我引着五月花走进房子,来到饭桌前。
她打量着巨大的饭厅,环视一周,忽然指着楼梯转角处的油画问我,“那是莫奈的《日出》吗?……是真品吗?”
没想到她还认识莫奈。
我回头看了看正在逗狗的乔昱非,说,“我也不知道呀,一会儿你自己问他吧。”
五月花似乎对这栋豪宅非常满意,兴致勃勃地左顾右盼,在桌子前坐好,她小声问我,“你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吗?他家里是做什么的?”
我偷眼瞧了乔昱非一眼,凑到她耳边,神神秘秘地说,“他对他的家庭背景讳莫如深,轻易不会告诉别人的,你问过他吧?他是不是没有告诉你?”我顿了顿,又说,“那我偷偷告诉你,你可别告诉别人,也不能让他知道。”
五月花点了点头。
“他爸爸是黑社会。”我小声告诉她,“不仅有钱,还有势力,美国上流社会都怕他三分。”
五月花怔了怔,脸上闪过一丝震惊的神色。
我招呼乔昱非过来吃饭,帮他拉出椅子,安顿他坐下。
“少爷,一会儿我去遛狗吧,多给你们两个一些私人空间。”我暧昧地笑笑。
“非哥每天都跟我在一起,也该留点时间给他的狗啊。”五月花见我如此友好,想从我嘴里打听更多他的事,笑着说,“我在这边朋友女性很少,虽然英语很棒,可是毕竟有文化差异,很难跟她们成为好朋友。”
我看着她,露出受宠若惊的神情。
五月花又说,“虽然你是女佣,但是你千万不要自卑,你是乔昱非的人,以后就是我的人,我绝对不会看不起你的。”
我笑得很由衷,“真的吗?那太好了。能跟自己的偶像做朋友,我真的太幸运了!”
乔昱非看着我们,耸了耸肩肩膀,吃了饭就遛狗去了。
当他走出房门,五月花就拉着我坐到客厅宽大奢华的沙发上,“那墨,我现在可是把你当成好朋友了。……我有几个背腻了的名牌包,下次我带你去挑一个。”
我笑得脸都僵了,“你真是太好了!我原本以为,像你这么漂亮的女生一定很高傲的,没想到你这么平易近人啊!”
“多给我讲讲乔昱非的事情好吗?他是独生子吗?除了这里,还有其他房子吗?”五月花确实很漂亮,穿着一件红色的低胸丝绸连衣裙,看起来很性感。
十七八岁的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其实穿什么都性感。我比她大不了几岁,可是我已将我最灿烂的岁月,交给了白寂云。
“他不是独生子,但是他在比弗利山庄也有一套豪宅,将来他会继承数不清的财产!”我为她倒了一杯早早准备好的葡萄酒,“这是他家的法国酒庄今年的收成,你尝尝,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的。”
五月花看起来十分欣喜,她可能以前只是觉得乔昱非有钱,但是没想到他能富有到这个地步。我不断地劝她喝酒,可能自己却喝了更多。
算算时间,我该抓紧了,乔昱非遛狗通常不会超过一个小时。
我一边喝酒,一边开始哭泣,抓着她的手臂说,“你答应我,好好照顾乔昱非,好不好?我把他交给你了,以后的日子,你要好好陪他走下去……”
“什么意思?你要走吗?你要去哪里?”五月花随口问道。
“我爸爸欠了他们家很多钱,我是没有办法才留在这里的……乔昱非日子不多了,其实那种病也不一定会传染……你这么漂亮,他看见你每天都会很开心,说不定能多活几年……”我斜躺在沙发上,甩掉鞋子。
“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五月花紧张起来,放下酒杯,走过来大力摇晃我,“醒醒!那墨!你给我说清楚!”
“他妈妈是舞女,得了那种病……听说会母婴传染的……”我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我也想拥有自己的人生啊,我不想每天陪在他身边提心吊胆的生活……但是我没有办法扔下他一个人。你来了,我就可以走了,你以后会得到很多很多钱……你一定要替我留下来……”我翻了个身,死死抓住她的裙角。
“天呐!”五月花甩开我,一下子站了起来,面色惨白,“我就知道!像他这样又有钱又帅的男孩,一定是有什么毛病,不然怎么会单身到现在!”说完,她健步如飞地走到门口穿好鞋子,拿起香奈儿包包,打开大门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
直到脚步声完全消失在大门外,我才擦了擦嘴边的酒渍,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我急忙收拾酒杯,想在乔昱非回来之前把一切恢复原样,正在这时,楼上忽然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那墨,我现在有些明白为什么老乔会选中你了。你可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演得一手好戏!”
我吃了一惊,手因此一抖,玻璃杯砸落到地上,啪一下碎掉了。我惊慌地抬起头,只见乔昱非正站在楼梯上,探出头来幽幽地看着我。
“你……你不是出去遛狗了吗?”我有些害怕。乔昱非跟一般人不同,他是真的会动手,而且很暴力。
“早看出来你不对劲了。你这么有野心的人,怎么会被一点化妆品赠品给收买了?我早就从后门回来了,想看看你究竟耍什么花样。”他沿着楼梯走下来,声音越来越近。
我僵硬地站在原地,飞快地思索对策,可是脑海中竟是一片空白。
“你听我解释……”这句话完全是无意义的,我想拖住他,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此时,乔昱非已经走下了楼梯,他的脸在逆光的阴影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她根本就是喜欢你的钱,而不是喜欢你这个人!”我一步一步后退。
“所以,你就在我背后造谣?你知不知道,那些话转身的功夫就会在朋友圈里传开了……”乔昱非离我越来越近。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
乔昱非十八岁。
我年纪比他大,也自认比他聪明,成熟……可是对一个暴力少年来说,很多时候,智慧什么的都是空谈。
眼看他就要走到我面前了,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本能地背转过身,拔腿就跑。
打开大门,穿过微光中的花园,穿过美国队长一比一的硬塑雕像,我奋力往前跑着,隐约听见乔昱非在我身后怒喝,“那墨,你跑什么!给我站住!”
我听了这话,跑的更快了。
风在我耳边飘过,身上很快渗出薄薄的汗珠。我每天早晨都跑步,至少三公里,昼伏夜出的乔昱非绝对跑不过我的。
……在明珠城的时候,我连体育课都不肯上,期末考试经常不及格,每每都是通过帮体育委员写作业才蒙混过关。
可是到美国以后,我成了长跑健将,还得过半程马拉松比赛的前十名。
没有人知道,我最痛苦的时刻,是在跑步中度过的。……两年前,我刚到美国,一个人举目无亲,更糟糕的是,我每天都会想起白寂云。
……每一次想起他我都会心痛,像被重物压住了心脏,憋闷,窒闭,无法呼吸。
我室友是个美国人,她听到我在夜里哭,没有问我经历了什么,而是让我去买一双跑步鞋,加入她所在的长跑俱乐部。她说我必须做点什么,分散了注意力,才能够熬过这段时光。
一公里……三公里……七公里……
我不断刷新纪录,突破自己,好像心底的痛苦也随着皮肤上那层晶莹的汗珠,一点一点地渗透出去。
……刚开始还能听到乔昱非的声音,然后他的声音越来越远,渐渐一点动静也没有了。
我终于停下脚步,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气。
最喜欢这种明明精疲力尽却要咬着牙坚持下去的感觉了。
跑步总是能让我把身体里的痛苦发泄出来,整个人变得很轻很轻。
身后忽然响起跑车的引擎声,一束车灯像星光一样骤然亮起,他一定是超速了,不然不可能这么快追上我。
我回过头,看见乔昱非坐在敞篷车里,太阳穴上还挂着晶莹的汗珠,他一手搭在车门上,冷冷地看着我,“那墨你这个奇葩,跑的怎么比兔子还快!
我心里害怕,转头又想拔腿就跑。
这一次,乔昱非手疾眼快,跳出车门一把抓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