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枟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枠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民政部财政部枟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枠(民发〔2012〕163号)调整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残疾抚恤金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