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养老知识3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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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问题养老机构分级护理的基本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养老机构对于入住老人是按协议约定的护理等级进行日常护理的,护理等级按生活自理能力和疾病的情况,由轻到重从三级到特级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基本的服务标准。

1 三级护理:是对身体状况相对稳定,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实施护理,帮助办理一些日常小事、洗衣服、打扫卫生等。通常提供文化娱乐、环境绿化、公共场所及居室卫生、配套设施等公众性服务为主。

2 二级护理:是对病情相对稳定,需限制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实施护理,除三级服务外,协助洗澡、洗衣服、端饭、上卫生间以及功能锻炼等。

3 一级护理:是对重症或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老人、病情相对稳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老人实施护理,除二级服务外,给予或帮助老人完成定期大小便、翻身、喂饭等生活护理,做好口腔、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等清洁,定时查房,健康教育等。

4 特级护理:是对病情危重随时会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重症老人实施护理。除一级服务外,派24小时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生命体症变化。

5 临终关怀护理:对被确认为无法医治即将去世的老人,实行全方位护理,帮助走完人生最后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