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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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小心精神被污染

不知从何时起,一股黄色的迷雾已充斥中国的各个角落,它更像一场瘟疫,使许多人虽生犹死。然而更难于幸免的,却是一群不谙世事,心地单纯,富有浪漫理想的少男少女们。他们不断被这种恶劣的环境腐蚀着吞蚀着,而又由于他们自身的小环境出了问题,结果不是使他们精神堕落,就是一个个被推进了在劫难逃的深渊。然而良知在告诉人们: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接班人,如果他们出了问题,那么,这国家,这民族……所以,救救孩子们,救救我们的明天,这是时代的一声呐喊。

(一)不可忽视的环境影响

一本哲学书告诉了我们若干年,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起主导作用的是内因。但是,在当今对青少年心灵污染的问题上,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倒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建国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新中国以崭新的面貌屹立在世界之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又卓有成效地进行了改革开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处于社会转轨时期的人们在道德水准、法制观念上也在发生悄然的变化。

也正是这些变化,使社会出现了从前没有接触过的一些社会性问题。一些家庭的不良环境,造成了子女心理的畸变,以致诱发犯罪。家庭生活中有下列情况,往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十分不利。一是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异,子女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严格教育,在被放纵不管的情况下,由沾染恶习到走向违法犯罪。二是父母过分溺爱,一味娇宠,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一旦满足不了,便以非法手段获取,走上犯罪道路。三是父母对待子女粗暴,方式简单,望子成龙心切。置子女的感情于不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子女。子女稍有过错,拳脚相加,甚至撵出家门,使其流浪社会,结识有恶行的人,也开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父母忙于工作或经商,放弃对子女的管理教育,导致孩子放任自流,不能明辨是非。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检点,不规范,不能为子女做出好的表率,从而影响到子女。家庭教育的缺陷,使少年儿童在社会化进程早期就存在了偏离社会规范的基础。青少年在这种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下,再加上接受外界社会的影响,其人格很快就发生畸变,因而在一定条件下他们抑制不住冲动而实施犯罪行为。

学校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理想、法制教育十分薄弱。虽然目前也有这些方面的课程,但在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其收效甚微。从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情况分析,这些人中的80%以上在小学到初一年级时是学校里“双差生”,学校和教师对这些学生基本上持歧视态度,导致学生的自暴自弃。由于教育界当前的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缺陷,那些成绩较好的学生中,也有一些人自恃高人一等,处处颐指气使,个人私欲,名利欲和表现欲恶性膨胀,得不到满足便不惜采用各种手段甚至包括违法犯罪手段加以满足。可以说,在校生中的犯罪率上升,就是学校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割裂,使青少年染上恶习而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环境对中小学生的种种影响,若从方式和手段来看,大众传播媒介恐怕是独领风骚的了。而其他的方式和手段,诸如思想政治工作、老师的训导、父母的劝戒等等之类,是绝难以同大众传媒相抗衡的。无论是信息量,还是吸引力;无论是影响的深度还是广度,以及所涵盖的内容的多方面性、多层次性,甚至从教学艺术要求的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来衡量,大众传播媒介的优势都可以说是遥遥领先的。

电视、电台、报纸三大媒介又是其中的主力军。如今的电视台,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都有。甚至有的乡镇也有自办的差转台,乡镇的大小事情都作为本地新闻,跟在《新闻联播》之后播出。各地的有线电视,更是日以继夜地转播香港的电视节目或港台录像片,间或插进自己的广告。打开电视机,从专栏到广告,从电视剧到综艺节目,应有尽有,令人目不暇接。许多中小学生,特别是在节假日,长时间“泡”在电视里,乐此不疲。与电视相似的遍布城乡的录像室,特别以各类“少儿不宜”的片子吸引人。但身着学生服的少年儿童常常出入,并不见有人阻拦。少儿不宜变成了“掏钱就宜”。在双休日下午和晚上,杭州一些中低档的录像厅成了不少在校中学生光顾的场所,而所放映的录像片绝大多数是宣扬暴力和男女私情的内容。在星期日深夜,有些学生还在观看不健康的片子,根本不考虑第二天就要参加的紧张学习。杭州不少出租图书的小书店也成了许多学生热衷的去处。这些租书点一到双休日、生意特别兴隆,来租书的顾客许多是学生,但架上的可租之书几乎全是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真正能使学生开阔知识面、有教育意义的书籍很少。

无线电台的节目,则更是不受限制,无孔不入。一般的中波、短波、调频三功能收音机,可以任意收听国际国内的电台节目。而收音机或收录机,在学生手中已是同钢笔一般属于文具用品了。

南京经济广播有个收听率很高的节目《今夜不设防》,解决热心听众难以启齿的私事隐衷。前来咨询的除了成年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节目临近午夜播出,但一些学生却以惊人的毅力耐心相候,甚至把电话打进直播室。他们询问的多是关于性文化的话题。电台考虑到舆论导向和社会影响,婉言劝阻,但每月电台还是接收到不少学生的咨询信或冒充成人打来的电话。

在市场上,报纸、刊物及各类印刷品更是多如牛毛。其中对学生影响最严重的莫过于各种下流、低级的非法出版物和黄色书籍。在大街小巷各类书报摊档,甚至一些正式的书店,都常常能发现各种充满着暴力、色情、荒诞、迷信、教唆犯罪及各种观念误导的东西,这些均属于打非扫黄之列。

(二)“不健康少年”的增多

黄色污染下的少男少女,犯罪往往是他们的最后归宿,然而随着这种污染不能及时给以控制,走向深渊的少男少女们则越来越多。

青少年犯罪已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强奸犯的年龄半数以上是青少年。

近十几年来,在整个刑事犯罪中,凶杀、抢劫、强奸、伤害以及爆炸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特别是过去罕见的因盗窃、抢劫、强奸等犯罪而杀人灭迹、杀人越货等一案多罪的混合暴力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明显增多。而在这一类犯罪中,作案成员为青少年的占多数。根据统计,1985年全国杀人、抢劫、强奸三类案件作案成员中,青少年占41.6%,1986年占41.01%,而且1986年的全国14岁至16岁进行杀人、抢劫、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绝对人数,比1985年增加了一倍。武汉市1988年青少年暴力犯罪占整个暴力犯罪案件的82.3%。浙江省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表明,抢劫、伤害、流氓、杀人四种严重暴力犯罪占每年收监的少年犯的百分比,1991年为30.1%,1992年为45.5%,1993年为48.3%,1994年为49%,呈明显的上升趋势。1992年,贵阳市抽样统计了869名青少年犯,其中暴力犯罪仅次于财产型犯罪。抢劫、强奸、杀人、伤害四类犯罪分子共占总数的61.9%。福建省从1991年到1994年9月对少年犯罪进行调查发现:在少年暴力犯罪中,抢劫犯增加了80%,伤害犯增加了10%;抢劫、杀人、伤害、强奸四类犯罪中少年犯由1991年的374人增加到1994年的552人(1994年统计数字为1月~9月)。江西省1993年、1994年查获的抢劫、抢夺案件中,几乎80%以上为青少年所为。该省1991年青少年犯抢劫罪2404人,占抢劫犯总数78.6%;强奸罪314人,占强奸犯总数53.7%;故意杀人犯152人,占故意杀人犯总数38.7%。1992年青少年抢劫犯2615人,占抢劫犯总数的76.6%;强奸犯302人,占强奸犯总数53.6%;故意杀人犯161人,占故意杀人犯总数的45.5%。1993年青少年抢劫犯为3149人,占抢劫犯总数的75%;强奸犯300人,占强奸犯总数的55.4%;故意杀人犯205人,占故意杀人犯总数的43.2%。1994年上半年青少年抢劫犯1790人,占抢劫犯总数的79.3%;强奸犯98人,占强奸犯总数的57%;故意杀人犯88人,占故意杀人犯总数的45.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罪犯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占66%以上。据1995年4月北京某监狱统计,服刑的10年以上刑期的重刑犯中,25岁以下青少年比例达62%,而这些青少年犯罪几乎全部为抢劫、强奸、杀人、伤害、流氓、重大盗窃和抢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分子。

(三)清理垃圾环境,保护青少年

环境污染了一些青少年,为了不使这种情况继续蔓延下去,我们必须进行治理。在以往的治理中,往往采取单纯的堵,一方面绝对禁止学生接触黄色淫秽物品,另一方面对于青少年的性教育也不敢提。造成了一种禁闭、神秘的色彩。然而这两方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一点作用,但实际上加剧了青少年欲知那个领域的一种潜在的冲力。从而使很多青少年在无知中,走上了与其他青少年相背的道路,所以,教育青少年,使他们自觉远离那一领域必须进行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单一方面的做法,都不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为此,我们必须采取堵疏相结合的措施。

所谓堵,就是采用一切办法,不使青少年接触那些有关淫秽物品。其中的办法有,利用法律作手段,加大打击力度,治裁那些不顾法律规定,敢于以身试法的人。或加大鞭笞的力度,揭露其行为的肮脏、龌龊,不耻于青少年的邪恶行径。同时,家长在这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首先应该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给孩子留下一个美好的形象。其次,不要接触淫秽的物品,严格保护好夫妻看的录像,以免当大人走后,孩子偷看而产生极大的心理影响。

所谓疏,就是疏导,主要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消除其青春期烦恼。这就需要学校以集体的形式,进行性健康教育,其中包括性生理、性伦理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

如果能及时对青少年进行上述这些教育,那么可使青少年既清楚性是怎么一回事,同时又能产生一种自我约束力,不至于出现未受到教育时所产生的种种错误意识与行为。但对于这种教育,迄今社会上仍然存在着种种的观念误区。1996年12月2日,《文汇报》上刊载了洪嘉禾的文章,他评析了一些属于错误的论调:

一、无师自通论。认为孩子长大了,有关男女间的问题,他们会自然而然地知道,开展性健康教育是多此一举。在性的方面,男女少年的生理成熟超前于心理的成熟,如何对待这个不平衡,重要的就是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教育。人类的性关系不仅仅是自然的两性关系,更是社会的两性关系,这也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特征,要使男女的行为规范适应社会的需要和道德要求,就需要进行教育。

二、封闭保险论。到了青春发育期,孩子对异性的向往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的,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孩子中向往和异性交往的比例也随之增加。他们想了解性知识及两性关系,这是完善自我的必要环节。此时越封闭越会引发他们好奇和追求的心理。随着社会的开放,大众传媒影响,封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现在的学生从学校和家长这两个途径接受的有关性教育很少很少,而从其他各种途径接受的性教育又大多是片面的,似是而非的,有的甚至是错误的。

三、不要唤醒论。有人认为有了问题再教育也为时不晚,就如沉睡的孩子不必去唤醒他们。不懂得性健康教育其实也不是健全人格的教育,只有系统地进行性健康教育,才能使孩子正确理解自己的身心变化,增强道德意志和自控力,提高有关性的承受能力,这也是他们认识世界、认识自己的一个重要领域。

四、淫秽教唆论。有人把科学的性知识的传授和性健康教育同淫秽教唆混为一谈,反映对性的无知和偏见。事实上两者有着原则界限。性健康教育有着科学的体系,针对对象的不同年龄、身心情况的特点,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它遵循适时、适度、适当的原则。公开的、科学的、令人清醒的教育恰恰是抵制叫人迷惑和沉沦的淫秽迷雾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