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校园内有一些危险的地方,同学们一定不能到这些地方及其附近玩耍,比如建筑工地、变电房、抽水房、锅炉房、存放杂物的房间或仓库、乡镇学校的水井边、新盖好未投入使用的新房、放置不用的旧房和危房、楼房的天台等等。这些地方有许多学生无法留意到的事故隐患,同学们在这些地方及其附近游玩极易发生危险;再则这些地方平时去的人不多,同学们在这些地方发生意外时不易被发现,会造成更大的危险。
4.住校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宿规则,按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作息。在宿舍里要整理、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讲究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以免染病。离开宿舍时要关好窗、锁上门。一定不能在宿舍里用火、用电煮东西吃,晚上学习应在教室里进行,不要在床上点油灯、蜡烛或自行拉电灯照明,不要在宿舍里擅自用柴、炭、煤等烤火,以免发生火灾及缺氧中毒事故。晚上按时熄灯睡觉,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和第二天的学习。住在宿舍里的同学,人人有责任关心宿舍的安全,电灯不亮了,床、桌椅坏了,连阴雨天墙壁潮湿、渗水,墙和屋顶出现裂痕或倾斜等等,都要及时报告老师,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在宿舍里,年龄大的同学要照顾年龄小的同学。有事外出或不在学校住宿,要向老师请假。
5.有些同学为了赶去饭堂买饭,从高台上跳下,一步蹦下好几级台阶,这样最容易造成摔伤骨折。在饭堂买饭要排好队,不要拥挤推搡,以免造成汤菜泼洒而烫伤。吃不完的饭菜不能乱倒,乱倒饭菜不仅破坏学校卫生,被人踩着了还容易滑倒。
6.课间上厕所时,也要按秩序在外面排好队,不要一窝蜂全拥进厕所里去。人多了厕所里容纳不下,还容易造成滑倒、失足踩空甚至压断底板的事故。
同学们,你仔细想,这些现象是不是常在我们身边发生?有时我们也参加过类似的活动?你可别不以为然,读了本篇这些故事,你可看见了吧!这些事情一旦出现不测,其结果都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凡事须以安全为重,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文体活动安全
一次文艺汇演,很多学校都来参加,演出中,舞台上方一个光柱灯烤燃了纱幕,引起大幕起火,并迅速燃着了道具、木制舞台,现场工作人员组织疏散不力,现场大量可燃物燃烧产生有毒气体,演员、观众被烧死或窒息死亡达325人,其中288人是学生。
所以我们在文体活动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队、演出队到校外比赛、演出,要严格遵守本队组织纪律和训练比赛、演出主办部门的各种制度,按时作息,正常饮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体力。严禁单独外出活动,有事外出要请假,不可私自外出观光游览。身体不适要及时报告老师。上场前做适当的准备活动,检查所要使用的器材道具是否完好,以便正常发挥水平,顺利完成任务。在比赛或演出过程中,要听从裁判或指导人员的指挥;对犯规和裁判的评判有意见时,要冷静处理;没有裁判的示意,绝不能把投掷类器材抛出手;对易受伤的部位可事先采取保护措施,如带护腕护膝等。运动后要做适当的整理活动,不要立即停下来,以免发生心慌、头昏、恶心甚至昏倒等不良反应。所有道具、器械,用前用后要妥善存放,不可随意玩弄挥舞,以免损坏及伤人。
2.在体育场馆、影剧院观看比赛或演出,要遵守秩序,出入场时切勿推搡挤拥,不要哄抢座位。不要向比赛场地内抛扔物品。在露天场地要戴帽避暑或避雨,注意饮水。不要乱动场内的电器、灯光设备和其他设施,以免引发触电、短路、火灾等事故。遇事不要慌乱,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情况紧急时,也应冷静机智地寻找有效的逃生办法。
3.在校外参加游泳活动,要有大人带领,应该到安全保障措施比较可靠的游泳池或游泳场,而不要到水情复杂的河、湖、水库里去游泳,也不能在太冷的水中游泳,以免发生意外。不会游泳的同学,绝不能到深水区去。游泳池人多,天然泳场水浅,不要在那里跳水。连续游泳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两小时。在海边泳场游泳,要沿着海岸线游,不要离开浅水区太远。练习潜水要与同伴轮流进行,以便互相照应。潜水时间不能过长,以防脑缺氧而昏迷。激烈游泳后,先在水中放松,调整好呼吸再出水。在水中出现头晕、恶心、抽搐、打冷颤等不适情况时,应立即出水上岸。游泳上岸后,应淋浴,穿衣保暖,并在眼中滴几滴眼药水。
4.在校外进行任何体育活动,都要事先取得大人的同意,最好有大人带领。事先了解、熟悉活动场地的情况,检查所需器械是否安全适用。参加的运动项目要适合自己的年龄,运动需要适度,不能过于疲劳以免发生危险。
5.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同学,不要到公共场合去参加或观看文娱体育活动,应留在家中休息,治疗疾病,以避免传染给他人。患有器官功能性疾病(如心脏病)和运动性损伤疾病(如骨折)的同学,不能参加集体文娱体育活动,以免发生意外或加重病情。
6.在校外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后,要尽快返校或结伴回家,不要在外面长时间逗留,以免发生迷路、交通事故、被坏人拐骗等意外。
中小学生预防侵害
大致来讲,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如下: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吗?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鼓足勇气应对暴力
新洲李集一名初三学生,因为纠纷被社会青年打死。
据介绍,死者张俊杰,系该校初三(四)班学生,父母亡故。死者的姐姐张秀连说,27日夜,接老师通知赶往医院时,弟弟已告死亡。她说,弟弟是在宿舍内被来寻衅滋事的两个社会青年打死的。
李集健民医院彭医生说:“张被老师和同学送来时,身体特征几乎没有,其颜右部青紫,左侧尤甚,抢救20多分钟后宣告死亡。”
李集派出所负责人说,初步调查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晚两社会青年潜入张某宿舍,声称要为兄弟讨回公道,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动起手来。张的一名邻班同学说,一名女生发现了躺在四楼楼梯间的张,惊叫起来,老师和同学将张送往医院抢救。
目前,两社会青年已被警方拘留,警方表示,将对死者作法医鉴定,确定准确的死亡原因。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谈判的原则。
2.打消害怕的念头,此时“怕”一点儿用都没有,只会更激发对方欺凌你的欲望。
3.横下一条心,面对暴徒,表现要沉着、冷静,用满不在乎的眼神正视对方。
4.迅速摸清、分析暴徒的真实意图、目的、可能采用的暴力手段,并找准其弱点。
5.心里有了底,就想办法。衡量此时的力量对比、环境中的有利条件、冲突发生后的求救措施、撤离现场的办法等。
6.经仔细观察后决定动手与暴徒进行英勇抗争时,首先要知道自己是正义的、属正当防卫,即使打伤了对方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此刻要以死相拼,贪生怕死就不要选择这一方法。其次也应明白,做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暴徒怕张扬、怕报警,力争警方尽早介入。
7.以多欺少时,弱者一定要有针对性,暴徒人多,但是肯定有1~2个首要分子,对为首者要抗,对随从者要拉,切忌犯众。用好言稳住多数,离间领头的与盲从者的关系,在削弱对手力量的同时,要与对手谈判,尽力施缓兵之计,争取平和解决冲突。办法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作出一定的让步,然后由自己而不是对手提出解决冲突的办法,这个办法要能帮助自己脱身。然后,把事件经过告诉家长,家长应主动与校方、警方联系,为孩子解除隐患。
8.别把同学之间的小冲突扩大。尤其在对方人多势众、自己身处不利环境之中时,发生冲突最好是冷处理。不要冲动,尽量把冲突引向和谈,把矛盾推延并后置。切勿把自己根本无法解决的冲突、矛盾隐藏起来,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老师、民警。
9.万一在暴力冲突受伤,要冷静自救,自行止血、固定和求救,减少伤亡、减轻伤害。
网上怎样守法
据美国官方宣布,1994年英国一名计算机黑客曾利用因特网闯入了美国空军一家研究所的计算机网络,使该网络瘫痪了好几天,造成了50多万美元的损失。
随着计算机通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因特网(国际互连网)日益成为一种新型的大众传播媒体工具,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互联网的热潮。但是,鉴于目前世界各国有关的管理和法律规定的相对滞后,使网上犯罪现象日趋严重。有研究表明,目前网上犯罪已向低龄化方向发展,好多罪犯并不是面目可憎的枪手,而是正值花季的文静书生。这些青少年大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聪明过人,但小小年龄就走火入魔误入歧途,确实令人遗憾。
目前发现的网上犯罪有四种类型:“网上黑客”、“网上黄毒”、“网上侵权”、“网上偷盗”。由于网上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公安系统在侦破高科技犯罪上已取得突破性进展,那些怀有侥幸之心想逃脱法律制裁的罪犯将愈来愈无安宁之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好多青少年在网上犯法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造成的。
上网前,请你记住以下几点:
1.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可学习一下国务院1996年1月通过的《计算机网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草案)。
2.控制好奇心,不在网上制造黄毒,不传播黄色垃圾,不窃取国家保密信息。
3.网上与他人交流时,保持良好的个人道德。
中学女生:小心网上陷阱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7月27日,武汉市41中初一女生袁某,瞒着父母出去约见网友,一直下落不明。8月10日,武汉市一位叫梅子的女中学生被网友骗到住处奸污。梅子遭强暴后自杀未遂,罪犯被抓获归案。8月12日,记者暗访汉口台北路、江大路一带几家网吧,发现在里面泡吧的大多是学生。网吧成了今年暑期一些学生的主要去处。
据袁某父亲介绍,放暑假后,他女儿开始迷上网上聊天,经常在网吧上网到深更半夜才回家。她抽屉里有20多张卡片,每一张卡片上都记满了网友的通讯方式。一天晚上,她瞒着父母,一个人从汉口跑到武昌的关山与网友见面,直到凌晨才回家。为此,她挨了父亲一顿打。为了限制女儿外出上网聊天,袁某的父亲上班后就将女儿反锁在家里,可是7月27日傍晚6时30分左右,袁某寻机从家中溜走。第三天,袁某的母亲接到一个操广东口音普通话的男子打来的电话,说找袁某。当得知袁某不在家时,那男子说了句“刚才还在我身边,怎么突然就不见了”,便挂上了电话。据袁某父亲分析,那男子可能是他女儿的“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