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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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上当受骗心不甘(4)

当时还在吉林的李远听朋友介绍,北京有所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超常实验班面向全国招生,尽管费用昂贵,但初高中学制各2年,比常规学校缩短整整两年时间。最为诱人的是,就读该校的学生毕业时没能考上重点大学的,学校包退费用或免费复读直至考上重点大学。

读这样的学校的前提是孩子要足够聪明,能通过各种学前考试后才有资格被录取。关于这一点,李远一点也不担心:“儿子只用了少量的精力学习成绩就能名列前茅,而且钱也不是问题。”李远自信有能力为儿子的教育铺平道路。于是2001年李远来到北京进行“实地考察”。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位于丰台明春苑的实验学校占地面积150亩,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游泳馆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校园内景色优美、幽静宜人。“最让人放心的还是学校牌子亮、名气大、信誉好。”李远说,看着精美的招生简章册上赫然印着的北大校徽就如同商品的商标,而北大这枚“商标”的学术含金量和信誉度是不容置疑的。满载而归的李远初步意向敲定后,于2002年初只身来到了北京打前站,办理工作调动、买房上户口等大事,为儿子9月份就读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和全家人的搬迁做准备。2002年上半年,李远一边着手搬迁,一边积极办理儿子入学前的各项工作。6月2日,李力伟被父亲接到北京参加智力测试。在交了300元韦氏智商测试费和20元文化测试费后,李力伟和来自四面八方的许多学生坐在了一间教室里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有译码、拼图、背数、理解等包括操作和语言方面的测试。在两个小时的紧张答卷后,李力伟在父母期待的目光中走出了考场。

智商成绩要到下午才能知晓。李远说,他们一家人就像等高考成绩一样,紧张地度过了成绩出来前的每一分钟。下午成绩出来了,120分,超过了超常班最低得分110分的录取资格。李远觉得自己的一番心血没有白费,儿子来北京念书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次日,深受鼓舞的李力伟和母亲返回了老家,李远在北京的新单位等待录取通知书。6月5日,李远又到学校签了一份《超常实验班超常心理实验协议书》,主要约定,孩子录取后,家长一次性要交纳项目科研经费、心理教育实施费共计10万元整。

6月底,一本红彤彤的录取通知书终于寄到了李远手中,上书:“李力伟同学,祝贺你,经过文化考试、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你被我校超常实验班录取。请于7月15日前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看着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落款和印章,李远内心无比激动:“我感觉自己手捧着的像是儿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李远马上把好消息告诉远方的家人,“孩子的姑姑、爷爷、奶奶都高兴得合不拢嘴。”大家都仿佛提前看到了李力伟光明的前途。

7月1日,李远如约在海淀的一家写字楼里一次性交了10万元科研费,然后经老师的指点,他又拿着收据到学校签了一份《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学生入学协议书》,约定孩子一年的学费为3万元。李远把这3万元也交了。录取通知书接到了,该交的钱也都交齐了,全家人耐心地等待着9月1日的到来。

在告别了亲人和同学后,9月1日,李力伟在父亲的陪同下拖着行李到学校报到,然而现实给了他们当头一棒。工作人员称,超常班取消了。

“事先一点风声也没有。”李远和他的儿子瞠目结舌,一时蒙了。眼看别的孩子开课了,而儿子却面临失学的危险。心急如焚的李远来不及先找学校评理,在一个星期内使出浑身解数,终于把儿子安顿在北京兴涛学校。是教授还是骗子

安顿好这一切,李远返回学校追问原由,谜底才一步步揭开。

据李远介绍,原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超常实验是由一家名叫北京菁华志清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法人代表是名叫孙庆军的一名教授。

在实验学校当初的一份招生专刊上,记者看到学校对外是这样介绍孙庆军的:美国肯尼迪西部大学博士、中国十大杰出人才、第62届国际图联大会委员。负责教育科技及心理素质课程的设计和推广。

“他给人的印象是温文尔雅,在写字楼我们是一起签的协议。”直到今天,李远说起这位孙教授仍难掩饰自己的敬佩之情。然而,在李远几次去写字楼讨要10万元科研费的时候,孙教授却以“学校违约在先”予以推脱,直到最后人走楼空。

李远这时才想起,自己当初交的320元测试费、10万元科研费的收据上均盖的是北京菁华志清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章,并且约定李远一次性交纳10万元科研费的《实验班超常心理实验协议书》也是和该公司签订的。为此,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在退还了3万元学费后,再也不同意李远提的退还10万元科研费的要求。学校称,钱没有入到学校的账户上。

李远认为学校在推脱责任。“当初智力测试、阅卷评分都是在学校进行的,而且孙庆军是作为心理学专家的身份在现场考评学生。”李远说,见到这些后,有谁会去怀疑孙庆军不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另外,家长交钱签协议都是在学校的指导下完成的,而且所有手续都是打着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名义进行,又有谁会怀疑其中存在陷阱呢?即使有这样的陷阱,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也要承担疏于管理的连带责任。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一场诉讼由此引发。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办公室王老师对记者说,北京菁华志清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他们的上级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有怎样的合作,学校并不是很了解。他们现在很同情李远、李力伟的受骗遭遇,但学校确实没有拿到10万元钱,无法赔付给李先生。目前学校正在准备积极应诉。而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刘先生则称,他们也是这场诉讼的受害者,并且就此事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刘先生称,学校最初与孙庆军是有合作意向的,但后来发现孙庆军提供的课程安排等并不符合超常班的要求,所以双方并没有达成共识。而随后,学校发现有不少家长拿着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名义招生的简章来找学校,才知道孙庆军冒用学校的名称来招生。家长拿来的收费凭据都是孙庆军自己公司盖的章,至于他们退还家长的3万元钱,是家长又报考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正规班级应交纳的学费。此外,孙庆军还骗走了学校的科研经费30多万元。

刘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教委注册超常班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孙庆军并没有这样的办学资格。他们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给孙庆军的个人行为予以定性。法院为受害者主持公道据了解,从2002年7月始,北京市的菁华志清中学超常班就打出上两年初中、再上两年高中就能考入清华、北大等国内排名前10名重点大学的旗号,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招收高智商学生,收取高达几万元的学杂费和赞助费。一年多来,有近百名不明真相的学生慕名而来,结果发现该班竟属非法办学。纷纷转学的学生想要回赞助费却遭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数名家长把菁华志清中学告到海淀法院。据了解,已经有8个相关案件在该院审结,一件还在审理之中,一些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法院经审理查明,志清中学系1997年3月26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审批成立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办学层次是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对象为高中生,没有初中和小学层次的教育。孙庆军系北京中黄数据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6月15日,中黄公司与志清中学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办学,中黄公司向志清中学支付了954000元。志清中学校内公告栏自2001年10月至2002年三四月期间张贴孙庆军照片,并表明其系志清中学副校长。志清中学校长周某在学生家长会上介绍孙庆军为该校副校长。2001年12月24日,周某又就办学问题向孙庆军致函,并与孙庆军于2002年2月签订《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协议,志清中学于2002年4月15日发出通告表示孙庆军不再担任学校副校长,超常实验部图章作废,并于2002年2月20日、8月8日分别在北京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声明。法院认为,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志清中学与中黄公司的合作、志清中学认可孙庆军为学校副校长和志清中学允许志清超常实验部的开办和提供相关录取通知书、收据等行为,足以认定以志清超常实验部之名与学生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志清中学承担。虽然在案件审理中志清中学称志清超常实验部的行为与其无关并曾公告声明,但是志清中学出具录取通知书的行为是直接导致学生选择该校和支付学费的原因,志清中学未经北京市海淀区教委批准,即以志清超常实验部的名义对外开办小学部及初中部,未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实施教育教学,且向学生收取费用没有合法依据,其与学生们的法定代理人签订的《北京菁华志清中学学生入学协议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志清中学的过错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故其应承担相应责任。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持了学生主张志清中学退还所收取的科研费、学费及造成的利息损失等要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法眼点评】民办学校不可逾越“禁区”

1997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推动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在司法实践及民办教育发展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某些重要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民办教育在20年的发展中,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过程,但一些问题却呈现愈来愈严重之势。如为争夺生源发布虚假信息,学生一经入学不能按学校承诺退费,教学质量难以保障等。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近乎全票表决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从2003年9月1日起,《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拥有1000多万在校生的6万多所民办教育机构,有了专门规范其办学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本。专家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办学校列出了8大“禁区”: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民办学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诚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目前民办教育存在的所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盲点以及如何规范民办教育的市场秩序,还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一些人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这样那样的幌子骗钱,不仅败坏了教师的名声,而且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歧途。

在此提醒家长们,千万别再上当受骗。

(赵德仁)

一句谎言“折价”三万元

文/孙慧丽吕静

儿子意外坠楼死亡后,白发双亲得知尚未成年的“孙女”并非亲骨肉……日前,这对伤心老人向儿媳提起的索赔诉讼在西城法院落槌。请看——在儿子意外死亡后,北京一对古稀之年的夫妻发现13岁的孙女与儿子没有血缘关系,无法忍受儿媳不忠的老人将其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亲子鉴定费、抚育孙女13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2003年6月16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西城法院审结,法院判决儿媳张影赔偿两位老人法医鉴定费3600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亲子鉴定引发巨额索赔出生于1956年的李强由于智力障碍,婚姻问题一直是父母的一块心病。看着儿子岁数越来越大,李强的父母商议到山东德州农村老家找个农村姑娘。就这样,德州姑娘张影进入了老两口的视线。

据称,当时年方24岁的张影身边也有追求者。在父母的苦苦哀求甚至威逼利诱下,张影与男友痛哭一场后,来到北京与张强见面。繁华的北京让张影有些乐不思蜀。1989年12月29日,张影与比她大9岁的李强在北京登记结婚。丈夫是有智力残疾的大龄男子,自己又是没有文化的农村姑娘,两人只能靠经营报亭卖报刊为生。1990年6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来到这个家庭。孩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欢乐,但随着孩子的长大,不幸也逼近了这个家庭。

2002年10月2日上午,张影像往常一样到报亭卖报纸,有智力障碍的李强独自在家。11时30分左右,李强不知为何从4楼的家中窗户爬了出来,摔在地上鲜血直流,邻居随即拨打急救电话,叫来急救车将李强送到附近的人民医院抢救。正在外面卖报纸的张影知道后,立即放下手中的活儿,飞快地跑到医院急诊室。下午,张影认为李强的伤势并不太严重,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将李强拉回家中。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当天下午5时许,李强死在家中。李强坠楼身亡后,其父母和亲属发现儿媳张影似乎并不悲伤。他们便怀疑是张影害死了李强,并要求对李强的遗体进行法医鉴定。鉴定表明:李强系碎骨扎破血管、失血性休克死亡。排除了张影直接害死李强的可能后,全家人又将目光锁定了13岁的孙女,他们觉得孩子长得不像其父。李强的父母便委托法医对孙女进行亲子鉴定,结果令老人大病一场:孙女与死去的儿子没有血缘关系。随后,张影被赶出家门。2002年11月,张影将公公、婆婆及李强的姐姐和弟弟告到西城区法院,要求排除妨碍。2003年1月14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张影同意退出原来居住的房屋,公婆等4人付给张影住房补偿款4万元,将李强的报亭手续返还给张影,而13岁的孙女也被老夫妻送回到张影的身边。2003年3月6日,老夫妻俩一纸诉状交到西城区法院,要求儿媳赔偿亲子鉴定费、抚育孙女13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

夫妻之间如何尽忠实义务引发争论李强的姐姐告诉笔者,张影是在1989年6月结婚的,结婚证却是后来补办的,而孩子应是其婚后不忠行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