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3.服从上级命令的情况。
4.与同事是否协调,能否合作共事。
5.对材料、低值易耗品、机械设备或生产工具的使用、处理态度。
6.出勤率的高低以及迟到、早退和为私事外出等现象的发生频率。
7.工作时的态度。
8.履行往来客户诺言的态度以及接待客户的态度。
9.对下级的指导态度以及下级对其尊敬的程度。
10.对公司内部秩序以及气氛带来何种影响。
11.对工作场所的整理、整顿及管理的好坏。
12.在公司内外,是否有抱怨、发牢骚等现象以及这种现象的出现频率。
13.有否公物私用、浪费公物、擅自拿走公司物品的情况以及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
十九、业务考查的标准,依据以下事实:
1.是否努力进行新的开拓以及有否实际效果。
2.是否有订货单和工程收益以及这种收益的多少。
3.开展业务时是否节约及工作效率如何。
4.在进行记账、计算以及其他应汇报的工作时,效率如何、成绩如何。
5.在工程现场开展工作时其效率及成绩如何。
6.能否顺利地处理日常家务,有否出现耽搁、延误等情况以及此类情况出现的频率。
7.往来客户有否批评意见或不满以及此种现象的出现频率。
8.有否一般性的误记、误算、不当处理和工作差错以及这种情况的发生频率。
9.对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备品备件的爱护程度,有否出现损坏和丢失。
二十、如果成绩突出,可以不依前述各条,给予特别提薪。
依工龄提薪
二十一、依据工龄提薪是对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员工进行的。
二十二、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特别工资管理制度
计件报酬管理规定
一、班长(无班长单位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
1.控制各作业员的生产数量。
2.每日填报件工薪资统计表。
3.每月填报作业员薪资统计表。
4.日报表中加填报各批号应发工资及累计应发工资。
二、组长
1.评定各工程件薪单价。
2.核对各项薪资报表。
3.各项协调配合工作。
三、科长
1.核对各批号应发工资及累积应发工资。
2.核对各工程件薪单价。
3.督导件薪工作推行。
四、主管室
1.核对各单位每日应发薪资。
2.控制各批应发工资金额。
五、厂长
1.件工薪资日报表及作业员薪资统计表的核准。2各类产品制造件薪单价的制定。3各批号、各工程件薪单价的核准。4特殊情形工时、工资的追加。5督导计件工作的推展。6其他协调配合工作。
六、人事1审核各作业员的出勤状况。2整理各作业员的薪资资料。
公司提薪规定
一、提薪日期为每年4月1日。经查对名册,确定提薪人员。确定在册人员是否可列入提薪名单,原则上要求是在3月底以前进公司已满一年者。
二、提薪预算总额根据销售预算额以及人事政策、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考虑人均销售额)、销售收益的增减对比等情况来决定。但是,若上一年度未进行提薪工作,或者提薪额较小,则在决定该年度提薪预算总额时,应多考虑这些因素。
按照提薪预算额,以工资等级表为基础,并进一步考虑公司职员不同的身份和职位,确定提薪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以提薪考查分数的总平均数为10分然后确定的每一分的支付额。
三、提薪每年一次,4月1日发布。
提新的查定期间以3月末为截止日,即从上一年4月1日起到当年3月末止作为检查实绩的一个时间间隔。
在前项规定期的中间,有时也进行临时性提薪。
四、提薪考查根据特定的提薪考查成绩表和考查标准表,调查、检讨、判断各被考查对象在考查期间的成绩,并对各人积分,然后由以下3人相互协商,在检讨、修正的基础上,决定每个人最后的考查分数。这3人为:
1.单位负责人:
2.人事部门的负责人:
3.公司经理。
前项查定分数,最高为15分,最低为5分,全都依据全员平均分数而定。
提薪考查标准就下面3个项目进行查定,不管哪个都以10分为标准,来决定其分数。
1.技能经验
正面的情况:
(1)与业务有关的知识、经验很丰富:
(2)对自己所从事的业务以及相关的业务十分精通:
(3)有很强的研究精神,且对改善业务有积极的态度:
(4)对促进所担负工作的技术进步成绩显著:
(5)具有能对公司作出贡献的特殊技能:
(6)很少发生事故,工作很少失败:
(7)顾客对其评价很高:
(8)具有领导部下或晚辈的能力。
反面的情况:
(1)工作或技术状况正在明显下降:
(2)经常发生不良行为或者发牢骚:
(3)对工作缺乏进取心。
2.工作态度
正面的情况:
(1)自始至终尽职尽责:
(2)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3)能够坚决服从上级命令:
(4)能很好地协调与同事们的关系:
(5)爱护公司的物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工具;
(6)出勤率高且很少出现迟到、早退、为私事外出等情况
(7)在执勤时工作态度良好:
(8)对顾客信守诺言,并认真地进行接待:
(9)对公司内的秩序和气氛能带来好的影响:
(10)能认真负责地指导部下或晚辈。
反面的情况:
(1)在进行业务活动时,总是不负责任或者逃避责任:
(2)对自己的工作草率了事:
(3)对抗领导,或者不服从命令:
(4)在工作场所内外,经常抱怨、发牢骚、名声不好;
(5)不能很好地整理工作场所、管理好工作场所里的物品:
(6)工作态度表里不一:
(7)未经允许、擅自把公司的东西偷偷摸摸地拿出去。
3.业务成绩
正面的情况:
(1)努力进行新事业的开拓,并取得很好的成绩:
(2)销售额多、销售利润率高:
(3)开展业务时能节约经费:
(4)在记账、计算方面效率很高:
(5)业务成绩提高很快:
(6)能顺利地处理各种事务,很少出现耽搁、延误工作的情况
反面的情况:
(1)销售收入少:
(2)顾客抱怨甚多:
(3)在采购时,买回物品不适用、质量不好、价格过高的情况很多;
(4)记账、算账时,误记、误算的情况很多;
(5)损坏机器设备、工具、备品备件甚至丢失此类物品的事情时有发生。
五、各人的提薪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按第四条算出的各人的查定分数乘以按不同职级所确定的提薪标准额再乘以各人的出勤率。
经理对前项提薪查定额可概要地对当事人进行复查,然后决定提薪的数额。但是,公司经理不得随便削减提薪的数额。
定期提薪制度
一、提薪日期定为每年4月1日。
二、提薪审定时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
三、具有提薪资格者是4月1日当天作为公司职工的正式员工。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长期休假者。
2.在提薪审定时期中的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提薪审定时期中受惩戒处分者。但受警告处分者在被特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的情况下,不受此限。
四、对于提薪,以提薪审定时期中的工作状况、能力、职别及其他条件作为标准,进行审定。
五、提薪的审定,按下述类别进行:
1.对办事人员,按上一条的标准进行分类,审定其提薪事宜。具体的实施方法,每次分别制定。
2.操作人员(固定工资者)与办事人员同等对待。
3.对操作人员(半固定工资者),其固定部分,按其固定对计件的比率,以固定工资者为标准实行提薪。对其计件部分,不实行提薪。
4.对操作人员(计件工资者),不实行提薪。
六、在按第三条的规定无提薪资格者中,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其作为具有提薪资格者的最初提薪时间起,每一次失去提薪资格,均按第三等级实行调整提薪。
1.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长期休假者。
2.在第三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中,由于符合劳动协约规定及第2项规定的长期休假或是因为负伤、疾病(包含结核)而缺勤,使其出勤天数达不到规定出勤天数九成者。
七、说明
1.按劳动协约规定,由于负伤或疾病,缺勤一年后仍需要全休疗养,失去提薪资格者,应成为调整提薪的对象。
2.按劳动协约规定,因为结核,经过劳动协约规定的全休疗养后,仍需要全休疗养,而失去提薪资格者,应成为调整提薪的对象。
临时提薪制度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临时提薪。
1.由于提职,与新职务的同级者失去均衡。
2.由于取得了新学历,其现行工资不足该学历的初期任职工资时。
3.根据劳动协约规定,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等者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时。
4.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无资格提薪者,其后确定其无罪判决又复职时。
5.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无资格提薪者,其后决定无必要惩戒又复职时,或者受警告处分后复职,特别在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时。
6.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奖励,被认为应提薪时。
二、在发生不得已事情的场合,公司可能会对本协定的一部分或全部停止实施。
三、本协定从×××年××月××日起生效。
奖金福利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奖金管理制度范本
一般规定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对有敬业精神、遵守规章制度和作出贡献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条对于本制度所订的各种奖金,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将奖金的一部分或全部予以停止或减少。
一、公司业务状况不良。
二、奖金规则执行无效。
三、所发奖金与政策法令相抵触。
四、公司遇到人力不可抵抗的灾难。
第三条本制度所订各项奖金的申请,应由具有奖金申请资格员工的直属部门主管人员填写申请书,并签注意见送人事部门,加注有关人事记录资料及考核意见后送请规章执行委员会审议,然后执行。
第四条各种奖金的核准日在上半月的,须从上半月开始发,核准日在下半月,须从下半月起发。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照公司管理规则有关规定处罚外,六个月内不得享受本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奖金,已享有奖金权的,应自当月份起予以停止,直到表现良好时,再依本部分第三条规定办理奖金申请手续。
一、工作不力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
二、有赌博、斗殴、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他人钱财不偿还行为者。
三、在言语或行为上对公司、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同事不利、不忠实者。
四、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五、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者。
六、经办公文或工作时因积压公文而损及公司或其他人利益者。
七、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负责单位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加以抢救者。
第六条凡因故应停止或减少部分奖金权者,应由其部门主管会同人事部门共同提出理由意见书及有关资料,送请规章执行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第七条凡因故被停止奖金权的核准日在发本期工资以前者,应在本次发工资时执行,核准日在发本期工资以后者,则在下次工资发放日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主管人员应于每年元月15日及7月15日前提出该部门享受奖金权员工在过去半年内的生活与工作报告,经人事部门加签考核
意见后,送规章执行委员会作享受资格总审查。
资历、全勤奖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为奖励资历长的员工与遵守公司管理规则的全勤员工,特设立本奖金,凡本奖金的核实发放、增减及停止,均按本部分制度执行。
第十条凡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自到职期满一年的次月份起,享有本奖金的申请权。
第十一条本奖金的申请,应由享有申请资格的直属部门主管人员填写申请书,并按下列标准签注意见,送人事部门办理。
一、能否胜任工作。
二、勤怠情况。
三、责任心。
四、品德。
五、个人与公共卫生。
六、服装仪容。
第十二条凡享受奖金权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缺勤,除按有关规定处分外,在当月份内不予本奖金的奖励。
一、有迟到、旷工或任何作假记录者。
二、打卡上班后,未到达工作场所开始工作者。
三、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借故走动、嬉笑、吸烟、睡觉、闲聊、吃零食、因私事会客、拨打私人电话或阅读与本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以及怠工或疏忽工作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吵架、斗殴者。
五、在未下班前停工盥洗或换衣服等候下班者。
六、凡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员工管理不善或该部门在当月内违规人数达百分之十者。
第十三条凡在当月份内有上条所订任何缺勤记录合计达三次者,除停止其当月份奖金权外,还要另外自次月份起停止其享受本奖金权三个月,在停止期间无缺勤记录者,期满由人事部门报请恢复,否则仍予顺延。
第十四条本奖金的支付率随员工的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递增,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30%,本奖金递增率规定如下:
一、第一年发放当月工资的5%。
二、第二年递增为当月工资额的10%。
三、第三年递增为当月工资额的15%。
四、第四年递增为当月工资额的20%。
五、第五年递增为当月工资额的25%。
六、第六年达到最高支付率即当月工资额的30%。
第十五条全勤员工应享受的奖金于每月的下期与工资一并发放。
荣誉奖金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本公司为使员工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制定本制度,规定奖励事项如下:
一、奖励服装仪容合乎“服装仪容规定”者。
二、奖励整洁性合乎“个人与公共卫生规定”者。
三、奖励个人品德合乎“品德修养规定”者。
四、奖励责任感合乎“工作与职责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