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丝笼的网眼只有小拇指粗细,黄锈斑斑的笼底,平躺着一具人形干尸。它只有一尺来长,看体态应该曾是个产下不久的婴儿,但头颅已被切了去。由于严重脱水,皮肤已干瘪得不成样子,且透着一股瘀血般的暗红色。
我胃里一阵作呕,但很快被自己强行压了下去,抬头问四叔:“一具无头干尸,他们从哪里弄的?”
四叔没有回答我,而是反问道:“你确定这东西是一具干尸?”
我一怔,狐疑着将视线重新投进笼里:“难道,不是吗?”
“看仔细一点,人的胳膊腿有这么长的吗?再看看它的腕、踝末端,是否有手指、脚趾?”
我仔细打量着它。四肢细长,上面生着些小米粒般的疙瘩,确实没有手脚的分化。若说是被人砍了去,又寻不见一丝断痕。断掉的颈子处倒是切口平齐,里边却看不到骨肉的分化,而且和整个身体比起来,显得纤细了许多。大腿根部有两个十分渗人的窟窿,露着里面同样暗红色的皮肉。
当意识到它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不禁张大嘴巴倒抽了一口凉气,而此时四叔已代我说出了那句让我难以置信的话:“没错,这正是一株参。”
“天啊!”我盯着它由衷地赞叹道,“世上竟然有修得如此形态的人参!”
“准确地说,这是一株血参。有人认为,血参与人参本是一物,只因生养之地不同而造成了体态上的差异,血参更似人形,故而比人参更为高等。我也是头一次见到此物。据《异物志》载,此物阴生阴性,因体貌过于妖邪,故又称为邪草,为百草之邪。种植此物,需以残尸为皿。将生人斩断头颅,高挂以避地气,参籽置于脖腔,发芽吐根,受七经八脉所引,而得人形,参肉暗红如浸血,是为血参。活百年,可得尺许之体,失水而积养,外肤渐增褶皱,谓为皱面。此参模态玲珑,四肢匀称,质地紧密,肩颈横纹细密且深,须清疏而长,坚韧难断,密缀珍珠点。由此可知,这是一株至少存活了数百年的皱面血参。”
听着四叔的讲解,我已对面前之物了解了个大概。既已知晓它并非干尸,我的心里自然没有了初见时的怯意,打算将它捧到手里细细观赏一番,可无奈被铁笼所隔,于是问四叔道:“您为什么要将它锁进笼子?一株参而已,难道还能迈腿跑了?”
四叔用手中的黑布重新将铁笼盖好,然后道:“这也是我一直问你植物是否有思维的原因。”他坐到我对面,“昨晚掌灯时分,我听到有人敲门。与其说是敲,倒不如说是砸,砸得很急促。我打开门一看,见是黄山口吴家的大壮、二壮哥俩,大壮的胸前便抱着这只裹着黑布的铁笼子。这只笼子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它自然地向外散发出一股莫名的阴气,一见便知其中的事物非为善类。我专注于这只笼子,直到两兄弟朝我喊了声‘秦大仙救命’,才缓过神来,慌忙将二人请进屋里。
“这二人皆是猎户,有时上山打猎,会顺便采些药草售予我,因此跟我还算熟络。我曾经为二人辨过骨相,都是凡骨。一般来说,这种人是不容易遭遇到邪祟的,但是今天,他们明显招惹上了什么。”
四叔以前和我讲过相骨术,说骨有凡骨、邪骨、仙骨之分,这是三大类,细划下来,又可分为正骨、反骨、贱骨、淫骨、贼骨、妖骨等等。对于这些骨,可以按其外部形态进行识别,但此种方法误差较大,只有经验极其老道的相骨师,才能达到较好的准确率。还有一种方法,是按其骨中所透放出的髓气进行辨识,这种方法很玄,当然不是常人能做得到的,而四叔,便是采用的这种方法。身具邪骨者,最容易招惹上邪祟之物,遇到怪事的几率远远高于常人。而像四叔这类大仙,则是身具仙骨。四叔自称其生有一百零三块仙骨,是极其罕见的半仙之体。
“我示意他们揭开黑布。最初看到它的时候,我也以为是见到了一具陈年的幼婴干尸,可细一分辨,才知是一株十分珍贵的老血参。正要告诉二人挖到了宝贝,抬头却见二人面色煞白,瞧都不敢瞧这东西一眼。
“我心知有异,向其询问缘由,不料想这二人开口的第一句便是:大仙,这东西成精了!”
我吃了一惊,将视线投向铁笼中的血参——当然,后者已经被黑布遮住了——迟疑着道:“人参……精吗?”
我只听老一辈人讲过,说有人参活得年道久了,能于夜间化成个白胖小子,专到村子里找寻同龄的娃子玩耍。有人识得此物,便会趁其不备,偷偷在其头顶的小辫子处系上一根红绳,这样,天亮后顺红绳追踪,准能在极其隐蔽的地方挖出这株老参。但这些都是民间传说,传来传去,恐怕早已与最初的真相差得远了,不足为信。而关于红线缚参,倒还有一说比较贴切。人参的营养价值高,市场需求大,且价格不菲,因此产生了不少以采参为生的参民,如此一来,野山参的数量急剧减少。有时参民上山,一连七八日都见不到半株参的影子,而好不容易寻到一株,却又是三两年的小参,采了吧,卖不上价钱,不采吧,又觉得弃之可惜。为了避免这种窘境,参民之间最终达成了一项不成文的协定:谁最先发现了小参,便可在它的茎根结合处系上一段红绳,意为此参有主,留于日后再挖。这样,后来者即便发现了这株参,也不能动它一毫。
四叔继续道:“据二人讲,这株参并不是他们挖到的,而是自己从土中钻出来,踏中了他们藏匿在草丛中的捕兽夹。
“事发当时,他们听到了一声十分怪异的尖叫,紧接着便见光天化日下骤然腾起了一股白烟。他们仗着胆子凑到近处,便发现了这株血参,一条腿正被捕兽夹的铁齿牢牢卡住——想必你也注意到了它腿上的那两个窟窿——而先于他们赶至的猎犬,已然倒地绝气身亡,身上没有留下任何伤口。顺便提一下,那是只陕西细犬,作为捕猎的能手,是什么力量让它这样无声无息地倒在了地上呢?
“二人认定了此乃人参精所为。它修得人形,钻出土壤,却不小心被捕兽夹猎中,并受到猎犬攻击,于是运用术法使猎犬无声暴毙。但它伤势很重,不得已现了原形。二人不知它是生是死,惊骇之下转身便逃,但又担心日后会有麻烦,便返回去将它锁入铁笼中,带到我这里来,请求我为他们消灾避祸。”
四叔的话将我的味口高高吊了起来。倘若这吴家兄弟所言属实,那么这件事情可真是怪异之至了,完全超出了我能够理解的范畴。怎么可能会有人参从土里爬出来满山野乱跑呢?那样岂不是真的成了精怪?
四叔见我沉思不语,又道:“这么些年来,我什么新奇事没见过?可唯独这件事,是真的让我摸不着头脑。血参成精,这事情也未免太不符合常理了。我们知道,动物活得久了能得几分妖性,因为它们有思想、有智慧,难说不会出现一两个天才,可以远远凌驾于同类之上,我的白骨灵蛇便属此类。而植物呢?人参虽为百草之王,但万物皆有其本源,即便再汇聚天地之灵气,也不可能逾越其本质。所以我问你植物是否有思维,它们是否可以运用自己的智慧,天长日久,积少成多,学到一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能力,比如说从土中钻出,比如说在草丛中奔跑。”
我苦笑了一声,道:“四叔,倘若在五年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您不会,但现在的我却不敢这么盲目地给出答案。这几年的经历,让我懂得了人类贵为万物之灵长,但其他生物同样非是等闲。它们和人类一样,同是大自然的孩子,同样经历了亿万年的演化而得到了现在的躯壳。它们各有所长,且比人少了许多诱惑与杂念,因此在某些特定的领域确实能比人做得更好。就好比人类的大脑比某一种生物发达一百倍,却在某个领域从未涉足,与之相反,如果那种生物将自己的全部智慧与精力都投入到该领域,不是很容易超越人类吗?”
四叔点点头,叹了口气:“唉,我已经盯了这株血参好久了,除了它周身散发出的阴腐之气,没有任何异动。吴家哥俩说好了今天早上到我这来一趟,我却仍然没有取得丝毫进展,看来这回要名誉扫地喽!”
他抬头看了看墙上的单摆挂钟,时针已快指向十一点。
“这二人怎么还没来?看他们昨晚的模样,应该很着急这件事的结果才对啊!”他说着,闭上眼睛,左手的拇指扣住手心,嘴里低声念了些什么,而后突然从沙发上弹了起来,高叫道:“不好,吴家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