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说好就牵手--走进现代都市走婚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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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引子二 揭开古老走婚的面纱

早就听说过,在中国西南的云南滇西北高原上,有一个被誉为诗和音乐之湖的泸沽湖;那里生活着如迷如神话的摩梭人;那里,女人支撑着生活的主旋律;女人、母亲、女神是那片土地的主人。那里无论山川还是河流,无论历史还是现实,无不浸染上女性的色彩。所以,人称:“女儿国。”至今,那里的人们仍以母亲为中心、组成奇异的母系大家庭,所有家庭成员都是一个祖母或母亲的后代,血缘以母性计。财产由女性继承,家庭成员只有母系的亲属,没有父系的成员。在那里,男人似乎永远充当着客人或过客的角色。

摩梭人的花楼

摩梭人住的木楼俗称“木罗子”,其二楼上设置的花楼是用木板隔成的一间间客房,凡家庭中的青壮年妇女每人一间,作为她们接待自己的阿夏过夜的居室,泸沽湖许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和情歌,就产生于这一间间谜一样的花楼之中。

“月亮才上西山头,你何须慌慌地走?人世茫茫难相爱,相爱就该到永久。火塘是这样的温暖,我是这样的温柔,阿哥喂阿哥喂,你离开阿妹走他乡,只有忧愁……”这可是多情的姑娘在送别外出打工的阿夏?歌声传达出的似水柔情深深打动了我们,对花楼和阿哥的依恋,也就是对阿夏婚的依恋。

我和你是太阳和月亮,

你有你的梦想,

我有我的追求,

总是失之交臂。

我和你像夜空中的星星,

你的梦中有我,

我的梦中有你,

总是默默无语。

我和你像漂泊的候鸟,

你有你的忧愁,

我有我的悲伤,

只能流浪,

只能流浪。

从这些歌中,我们可以看出摩梭人的心扉,他们不抱怨命运,更不诅咒对方,认为这是必经的坎坷,走不到一起,是一种自然的现象,就像太阳和月亮。而没有质询对方:“为什么不像藤一样来缠我?为什么不像星星一样来绕着月亮?”除了爱或不爱以外,还可能有多重的爱。比如,两个男子同时爱上一个女子,或相反,两个女子同时爱上一个男子。前一种情况下,由女子定夺。只要女子作了选择,落选的男子也心服口服,自愿放弃角逐,因为他是真心爱她,不会诉之于社会,更不会用武力之类。只要他有耐心,还可能有机会。即便没有机会,他也曾爱过,这就够了,留一段美好的回忆。摩梭的男子汉们,在情场上颇有点儿“风流绅士”的味道。在角逐场中,多用智慧,竞选失败,也不会立山头、拉帮派,因为心灵是靠心灵去征服,其他的方法,只会给心灵留下创伤。他们最明白,情的深处是脆弱的,只有用柔情和蜜意,以柔克刚。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诸如情杀、强奸之类丑恶的事件。一切都随遇而安,不强求,不强迫。他们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对方不乐意,即便到手了又能怎么样?你并未得到她的心,你得到的只是躯壳,又何谈幸福。并且,就那种形式的家庭和婚姻,双方不在一起生活,没有经济联系,双方都是独立的,何谈占有?更别指望霸占。所以,他们在情场上,充分尊重对方的感情,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由于没有社会的、家庭的、亲戚之间、无关紧要的人的干扰,他们的感情生活很健康,保证了双方感情的纯洁性。在恋爱中,一对女子爱上一个男子,也是同样的道理。不同的一点是,女子比男子醋意多些,没有争到“猎物”的那个女子,在上山砍柴或在僻静之处干活儿时,像蜂蜜蜇人式的唱几首歌给对方,让对方难受一番,人被蜜蜂刺了,蜂刺也掉了,两败俱伤。而胜利者总是以微笑了之,没准儿她们还能成为姐妹呢。

阿夏关系维持时间长短不一。因情而异,短则几天、几个月,长则几年、十几年,甚至终身。他们合则聚,不合则散。地域上,男女阿夏相距越远越不稳定。多数阿夏走婚在邻近一两个村内,少数远达数十里之外。由于男女阿夏各居母家,没有经济上的关系和日常共同生活的密切接触,所以具有相当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在经济上,阿夏之间谁也不靠谁。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双方均不可能独占对方,亦不可能依附对方。这就使阿夏关系变得比较淡漠,自然也就不会专一。

男女阿夏,既有从一而终者,也有一个结交多个阿夏的。大多在数个以上,少数则多达十几、数十人。一般年轻时,阿夏关系多不稳定。随着年龄的增长,结交的阿夏逐渐减少,关系趋于稳定。部分成年男女,在青壮年时期,一般既拥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阿夏,同时又可能拥有一至几个临时阿夏作为补充,即一个正式阿夏和数个非正式阿夏。长期阿夏作为正式阿夏。而与非正式阿夏只能秘密来往。

走婚情侣以情为重

见到世间万朵花,

没有我别在心口的这朵好;

见过世间千万人,

没有我阿夏一样的人;

历经的千难万险忘记了,

惟独忘不掉你的深情厚谊。

你也许会想像摩梭女人天生就是浪漫的、放荡的,但是,当你来到她们中间时,也许你的想像和现实有点脱节。事实上,摩梭女人温柔善良,含蓄内秀,彬彬有礼,勤劳能干,绝不会给你留下纵欲、放荡、骄横的印象。在这片神奇土地上生活的摩梭女人,她们自由地恋爱,自由地婚姻,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她们是幸福的一群。她们的感情是内在的,是那种冷水泡茶慢慢浓的形式,不是烫得快散得快的那种;是深藏的井,不是一览无余的山洪水;是咀嚼中的橄榄,而不是什么味都有的神秘果;是飞在山野的鸟,而不是笼中的孔雀。她们的地位和权利,是用自己的才能和汗水换来的。她们起早贪黑,辛勤劳作,不分昼夜,操持一家人的生活,让全家的男性公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对内是杰出的内当家,对外是能干的女强人。她们不乞求世界给予什么,而只想自己能给予别人什么,从自身做起,承担起母亲、情人、姐姐的担子。所以,男子们不得不佩服地赞叹她们是:“劳动干得起,生意做得开,人前敢说话,屋里能当家。”

这种只靠习俗来约束的婚配制度,会不会发生嫉妒或情杀之类的事呢?我问一个摩梭男子,他很吃惊我的想法,并连连摇头,说他前辈的前辈都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感情都没有了,对方就与你没关系了,为什么还要嫉妒和杀人!”摩梭男子的话让我很是惭愧和赞同。

至今,70%以上的摩梭男女仍然实行走婚。仅有不到30%的男女或因走婚情侣双方需要同居,或因家中有男无女,视女为“根”的摩梭人,只好娶一个媳妇,以续香火,其他男子仍然走婚。

男女结交阿夏以双方情感来取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女方的情感。金钱和地位未必能够得到姑娘的芳心。在情感的基础上,她们更注重选择相貌俊美、高大且有头脑和智慧的男子。一旦男女双方彼此有意,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拦他们建立阿夏关系,正如当地情歌所唱的那样,“好阿哥(妹)哟,人心更比金子贵,只要情谊深如海,黄鸭就会成双对……”结交阿夏没有家人包办,也无媒妁之言。男女相互在生产劳动、节庆活动、跳舞交谊等交往过程中产生爱慕之情时,只要双方情投意合,便可自主决定,建立阿夏关系。

宾玛布尺的走婚家庭

高原湖畔强烈的紫外线把16岁少女宾玛布尺本应白嫩的皮肤照成古铜色,人在花季特有的灵气和羞涩却依然顽强地与这位泸沽湖中学初中二年级的学生相伴相依。

宾玛布尺在姐妹中排行第二,3年前已举行成年礼,如若不是学生,没准已有走婚的“阿夏”。但她有点“叛逆情绪”,想将来读高中乃至上大学,不想走婚。“我也说不清楚,总之不想走婚。”说这话时,她多少有点儿不好意思。

她的父亲对泸沽湖摩梭人的婚俗特别是自己“婚姻”状况倒是说得头头是道。这位在泸沽湖镇大嘴小学执教的老师名叫喇弄打,在他以往51年的生涯中,母亲的家始终是他的家,身为长兄的他有3个弟弟2个妹妹。1977年从四川省盐源县师范学校毕业回乡后,喇弄打凭着众多摩梭人难以企及的学识和“公家人”的身份,经同村人介绍认识了3公里外木夸村7组的摩梭姑娘杨才翁,并很快被她接纳为阿夏,走起婚来,从此有了另外一个家。他坦言,这是第一次也是惟一的婚恋。母亲家在山边,阿夏家在湖畔,首次约会就在才翁姑娘家。他说他与才翁从未大吵大闹过,感情甚笃。未为阿夏时,双方都已向邻居和亲戚送了礼物以求见证这桩婚姻,但他们至今不知结婚证书为何物。开始时,喇弄打还较多地住在母亲家,慢慢地就说不准了,哪里需要就住哪里。母亲家经济很困难,母亲年事也高了,离不开他;阿夏才翁家也需要他,才翁的舅父是位喇嘛,弟弟有残疾,才翁与喇弄打还养育了宾玛布尺三姐妹。对喇弄打来说,在两个家中他都是主人翁,虽然名义上都不是他主理家政,但700多元的工资收入总要分开两边用。我问他:“退休后打算在哪个家度过呢?”“退休以后再说吧,可以选择。但才翁是不可能跟我到我母亲家过的。”

面对所有关于泸沽湖地区摩梭人婚俗的提问,喇弄打特别强调走婚的公开性。走婚前一定要向邻居和亲戚派送礼物,做到家喻户晓。“男不婚,女不嫁”是多数摩梭人共同造就的事实。而“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传闻只发生在极少数摩梭人身上。娶妻和入赘的现象千百年来一直都有,但长期不成气候,六成以上的家庭都是走婚的。喇弄打认为,以女人意见为主导、男人暮至花楼晨返母家的走婚形式并不表明男人地位低。男人虽不承担抚育子女的义务,但一样可以在母亲家的劳动中展现男子汉的风采。

在太阳快要作别泸沽湖的时候,一家之主杨才翁回家了。她在镇上刚刚参加完一个会议。相对于湖对岸隶属云南的摩梭人聚居地来说,四川这边摩梭人聚居的地方在旅游方面仍属处女地。但这些年,外地游客似乎越来越喜欢到未经开发的“原始”地方。

宾玛布尺的姐姐杨格科今年22岁,1999年招夫入赘,现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宾玛布尺显然不想走与姐姐一样的路,不想与川滇交界的泸沽湖地区数万摩梭人一样在耕种捕捞中度过一生。她想走出这海拔3000多米的高山,走进外面的世界。但家庭经济的拮据和父亲供其读书态度的不够坚决又令她痛苦不已。在接受笔者的鼓励和微薄的资助后,在想像着将来有了文化可以对泸沽湖地区奇特的风俗和摩梭人何以不成为一个单一民族等问题进行透彻的研究时,宾玛布尺的眼睛长时间闪烁着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