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鸶舞的动作简单、优雅。舞步的节奏处理与其他傣族民间舞不同,弱拍时双膝快速弯曲,动力腿敏捷地抬起,重拍时双膝韧性伸直,动力腿同时轻盈地全脚掌落地,形象地模仿了鹭鸶行走的动作。有双手在胸前拍掌及拱胸等特殊动作。鼓点轻盈简单。
六、花环舞
花环舞,傣语叫“戛洞”,是青年人的集体舞蹈。主要流行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些地区。如今只在盛大的节日时才跳,已变成一种有组织的舞蹈表演。
从很早的年代起,每当泼水节和其他宗教节日来临时,小伙子和姑娘们就成群结队到深山密林和江边采集最鲜艳最美丽的花,然后打着象脚鼓载歌载舞把鲜花送到缅寺搭成花亭,这一古老的习俗至今流传在傣家村寨。
关于花环舞的来源有这样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穷苦的青年,去坝子赶摆时,觉得自己的衣服破烂不堪,就摘来许多花扎成花环套在身上,下山后随着欢乐的象脚鼓声跳起了舞,一个姑娘爱上了他,随着他的舞唱起了歌,花环舞由此产生。
花环是在长二米左右的竹篦上扎上鲜艳的花朵做成,舞时双手握住花环的两端,在移动步伐的同时,着重于花环的变化。并组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图案。跳花环舞跳时,由一人指挥,舞者一起由慢板转入快板,有踮步、“顿错步小跳”等动作。
七、舞和棍、拳、棒舞
傣语称刀舞和棍、拳、棒这类舞为“烦整”、“戛整”、“令整”。是男性的舞蹈。流传于广大的傣族地区,与汉族的武术类似。
在风景秀丽的傣乡,傣族男子都佩戴着一把精制的利刀,标志着他们的勇敢威武,同时刀也是生产劳动的有利工具。刀舞傣语叫“戛拉”或“烦拉”。动作有力、刚健,多采用“大八字跺步”、“弹腿”、“踢腿蹭跳”和“深蹲滑行”等步伐,这些动作在傣族民间舞中很少出现。刀舞有单刀、双刀、短刀和长刀(类似剑)等种类及本地、内地、缅甸等不同的流派,各种流派有自己严格的表演程序和动作。可由一人至十几人表演,舞时无伴奏,或以象脚鼓伴奏。
棍、棒、拳术与刀舞基本相似。
八、戛朵
戛朵亦称“烦朵”,是一种道具舞。此舞过去在盛大的宗教节日才跳,至今仅流行于耿马县孟定和孟连县一带。
“朵”是一种神化了的动物,据说有狮子头、狗嘴、鹿角、长颈、细毛。汉语把此舞称为“马鹿舞”。
戛朵至今仍带道具跳,道具身长一丈,颈长八尺,用竹篦编成四十五公分的圆圈,外面用布包起来,剪碎的白纸粘在上面做为羽毛。一般由两人合作扮一只马鹿,前面的舞者饰马鹿头和前半身,用棍支撑颈部做划字动作,后面的舞者掌握尾部,向两边做敏捷的小跳及跌扑、腾转等动作。舞步、鼓点均与孔雀舞相似。
九、其他种类的傣族民间舞
1.依拉贺舞,也称“烦依贺”。流行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带。在傣历新年“泼水节”和“开门节”或喜庆的日子,傣族人民都要欢跳此舞,因每段唱词后面都有“依拉贺”做衬词而得名。依拉贺舞的特点和戛伴光舞相似。
2.蝴蝶舞,傣语称“戛吆”。流行于耿马县孟定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县一带。据说蝴蝶舞是为了赛舞时别开生面而创作的。表演时舞者将蝴蝶形的道具套系在身上模仿蝴蝶飞舞的形态,其动作和鼓点都与小孔雀舞的跳法有相似之处。
3.斗笠舞,流行于金平县一带。那里炎热而多雨,日常生活和劳动中都离不开斗笠。因而有了斗笠舞。笠帽的动作有“扛帽”、“体前滚帽”、“滚肩帽”、“摆帽”等,舞时膝部起伏柔和,略呈三道弯造型,但不明显。
4.腊条舞,傣语称“戛甸”。是一种表演性的仪式舞蹈,主要流行于西双版纳一带。舞蹈柔婉、含蓄,常用坐、立、跪及起伏步、抬前旁、后屈腿等步伐,双手托住点燃的腊条,做掏手、向外划圆等动作。
5.鸡舞,傣语称“戛该”。是流行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县的儿童舞蹈。舞蹈主要模仿鸡觅食、相斗等动作,以跳的时间长、速度快为胜。没有乐器伴奏,一般由孩子们数数而舞。
6.十二马舞,傣语称“马西双”,是由十二个人表演的歌舞,流行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潞西县等地。表演者腰间套系马形状的道具,一手拉缰绳,一手拿扇,以半脚掌碎颤跑步为主,变化各种队形。一般演唱十二个月的劳动,有时也表演一定的故事情节。
7.戛喃燕,意思是“小公主或小姐的舞蹈。”过去只在宗教节日或土司结婚、继位时才跳,主要流行于沧源县勐懂地区。以唱为主,内容有唱结婚、爱情及十二个月的生产劳动等。舞时男的在前打拳,女的手持扇子或手巾,动作与戛伴光舞相似。
此外在金平县还流传有表现劳动生活的“划船舞”、“摘花舞”、“捞鱼舞”、“走路舞”等。流传在金平县的扇子舞据说是一种打鬼时跳的仪式舞蹈。
流传在耿马县孟定地区的“大象舞”傣语称“戛张”。由俩人套系大象形状的道具,模仿大象走步、敬礼等动作,由一人持红手帕引象而舞。
流行于西双版纳的“妇女舞”,轻盈柔和。
流行于瑞丽县的“戛洛响”,是一种模仿小鸟跳的舞,与小孔雀舞相同。
(第四节)蒙古族的舞蹈
安代舞:在蒙古族传统民间舞蹈中,安代舞以其浓厚的民族风格和健康活跃的艺术特色,为各族人民所喜闻乐见。相传很久以前,科尔沁草原有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姑娘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神智恍惚,举止失常,几经医治不见起色,老阿爸只得用牛车拉上女儿前往它乡求医。行途中车轴断裂,女儿病情加重,奄奄一息,老阿爸急得绕车奔走,以歌代哭。歌声引来附近百姓,见此状无不潸然泪下,皆随老阿爸身后甩臂跺足,绕行哀歌。不料姑娘悄然走下牛车,尾随众人奋力而舞,待发现时,她已跳得汗如雨注,病愈如初。消息不胫而走。以后,人们皆仿效这种载歌载舞的方式,为患有类似病症的青年妇女治病,取名“安代”。又在求雨、祭敖包、那达慕大会等群众集会中采用,并广为流传,逐步发展成为自由地表现思想感情和生活的集体舞。
依据习俗,早期的安代舞表演场地,中间立一断轴车轮或木杆(意为镇妖避邪之物),参加者围成圆圈,右手握一块绸巾或扯起蒙古袍下摆,随领唱(领舞者)边歌边舞。曲调悠扬婉转,韵味醇厚,善于表达情感。唱词内容丰富,活泼生动,富即兴色彩。舞蹈动作主要有:原地踏脚摆绸或向旁轻移;前倾身甩绸立起后向前“小踢步”迈动;边绕圈奔跑边甩绸;连续做“吸腿跳”步并用力向两旁甩绸等。
育呼尔舞:流传在呼伦贝尔盟布利亚特蒙古族聚居地区,于传统节日或喜庆的场合以群舞的形式表演。舞时男女各半,相互拉手成横排或圆形,载歌载舞。主要动作有:“擦地拖步”、“跺踏步”、“跑跳步”等。身体动律自然和谐,时而左右摇摆,时而前俯、后仰。并随着歌声和“育呼尔”的呼号声逐步推向高潮。该舞爽朗、流畅,有着自由、舒展的特色。
蒙族舞中另有表现赛马、射箭、摔跤等民族习俗的舞蹈,亦有特色。
牛斗虎:流传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一带的民间舞蹈。由四人表演。两人扮牛(一牛头,一牛尾),一人扮虎,一人扮樵夫。表演分四段:①牛、虎、樵夫同时上场摆成三角阵②牛、虎搏斗③牛、虎卧倒休息④牛、虎激斗,樵夫机智地与虎搏斗,将虎打麻。舞蹈流传近百年。相传古代乌兰板村附近的山林里有只红毛老虎,常窜到村里骚扰。因此,这个地方曾叫“乌兰巴拉”(蒙语红虎)。当时百姓受尽了虎的危害,便合体来打虎,终于将老虎打死。因此,村民们编了“牛斗虎”的舞蹈,来庆祝胜利。随着外地移民的到来,舞蹈又增加了新的动作,如“翻跟斗”、“打飞脚”等表演动作。突出了打虎人的勇敢、机智顽强搏斗的精神。
灯舞、盅碗舞:系节庆欢宴、亲朋相聚时所跳的一种女子独舞,主要流传在鄂尔多斯草原。它的形成,与元代《倒喇》戏不无关系,《历代旧闻》注云:“元有倒喇之戏,谓歌也,琵琶、胡琴、筝,皆一人弹之又顶瓯灯起舞”,足见其历史悠久。对此,清陆次云在他所作“满庭芳”一词中曾有所描述:“舞人矜舞态,双瓯分顶,顶上燃灯。更口噙汀竹,击节堪听。旋复回风滚雪,摇绛卉,故使人惊。哀艳极色艺心诚,四座不胜情”。其温雅婉约的技巧,可见一斑。
此舞因受地点(蒙古包)道具(灯碗)所限,基本上是在原地跪、坐、立而舞。主要凭借手、腕、臂、肩的挑、拉,揉和以腰为轴的前俯、后仰进行表演。技艺精湛者,亦能双手各托燃灯,边快步奔走边作流星般盘绕动,此时灯焰飘忽摇曳,舞姿轻盈流畅,富有独特魅力。
(第五节)魅力四射的藏族舞蹈
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藏族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理想的基础上,伴随着藏民族的形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审美内容。
探讨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历史上如何看待舞蹈,以及如何定位舞蹈艺术在藏族文化中的地位。在藏族传统文化典籍“大小五明学”中把舞蹈归于“工巧明”(即工艺学),这就表明舞蹈艺术在理论上被定位于大文化范围之内,并形成具有成熟理论依据的艺术形式之一。在西藏历史上,“羌姆”等舞蹈大多不仅配有文字记录的“舞谱”,还用“线”记录着“舞曲”;“卡尔”舞蹈的音乐“藏文古谱”流传至今。在古代藏族民间歌谣中传唱着众多的有关“说舞蹈”方面的歌谣。在众多舞蹈论述中,什么是舞蹈、形体运用以及“舞蹈艺技九”等舞蹈理论是古代论述藏族舞蹈的精髓之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理论部分。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M\],中册290页(藏文),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中关于“舞蹈的各种动作姿态是人体塑造的精彩工艺之一”这一论述,首先把舞蹈定位于人,以及人体所做出的各种动作,塑造出的千姿百态的“精彩工艺”。恰恰是这一活生生的“工艺”,表现着当时当地人的思想情感。古人能把审美对象的表现手段论述的如此精辟,充分证明了当时舞蹈艺术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以及人们对舞蹈艺术的认识高度。同时“舞蹈艺技九”(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Z\],第130页,木刻板(藏文)。)中简洁透彻地阐明舞蹈是用人体的“形”,动作语言的“声”、舞动的“情”表现生活和情感。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从以上“舞蹈艺技九”的观点中不难看出舞蹈以升华到艺术高度来表现人的思想情感。“形、声、情”和谐运用到舞蹈中,更进一步突出了舞蹈的美学特色。同样,随着社会的进步,种类繁多的藏族民间舞蹈,也由起初的简单模仿、无意识的自娱性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一门艺术。值得指出的是,有人认为西藏古代的“舞蹈艺技九”是古印度“乐舞论”中婆罗多牟尼论述的,与藏族舞蹈无关。对此,经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考证,在藏族历史上,人们在吸收印度佛教文化的同时,也吸
收了不少相关的艺术理论和技法。“波罗多牟尼在论述‘拉斯’时只提出了八种,后经印度舞蹈家增至九种。这九种‘拉斯’主要作为卡达卡利舞演员的面部表情和眼神训练之用”(注:于海燕:《东方舞苑花絮》\[M\],第18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这与藏文古籍“舞蹈艺技九”中论述的内容相重合的只有“愤怒、恐怖、英武”三种,其余六种则根本不同,而且古印度的“拉斯”也没有提到“形、声、情”和谐运用于舞蹈艺术中的观点。这就有力地证明藏族先人在吸收外来文化时非常重视与本土的审美意识相结合,以民族审美需要和创新精神创造了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
历史上每一个民族都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一整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每个民族开创时间最早,历史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最能直接表现情感的一门艺术,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当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声时,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兴奋情绪,并传达给身体各部位、各关节,随着舞律的变化,身体便自然舞动起来。这就是这个群体审美意识的一种本能的具体表现。由于每个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宗教信仰、民俗民风的不同,又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不同地区舞蹈,动作的力度、软度、开度、幅度和舞律的差异,有的民族舞蹈动作的重点在人的下肢,而上身动作较小;有的民族舞蹈,上身动作较为丰富,而下身动作较少;有的地区舞蹈以大动为美,有的地区则以含蓄舞动为美。正是诸多舞蹈风格中蕴藏着民族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特征。
“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一般通称之为‘美感’”(注:王朝闻:《美学概论》\[M\],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美感中包含着审美意识活动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态,如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感受等等,同时还包含欣赏活动或创作活动中的特殊的审美心理现象。
如前所述,藏民族在历史上已形成了比较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审美能力的提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舞蹈理论与舞蹈美学有着紧密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舞蹈理论是解决什么是舞蹈,怎样舞蹈的问题,而舞蹈美学则解决舞蹈的身韵、姿态、动作、节奏和如何表达情感、体会美感的问题。
藏族舞蹈有其共性的审美特征,但是由于人们居住的地理气候差异、方言差异、服饰差异、宗教影响而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