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经理审查批准等等。出纳人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人员不予付款。
现金的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这里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出纳人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面余额;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并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后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人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人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人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人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人员将截至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人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现金差错的处理
造成现金差错的原因是很多的。有人为的责任性差错,也有事故性、技术性差错。处理时,要区别对待。
对于一贯坚持按制度办事,工作认真负责,只是由于一时技术操作不慎而造成的长款或短款,如果金额较少,可在教育本人的基础上按“长款归公、短款报损”的原则处理;对于一时查不清原因的差错,经领导批准后,可将多余或短缺的现金列入“待处理财产相关损益”科目挂账,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但不能长期挂账,要积极查处,尽快处理。
对于因出纳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的短款,无论金额大小,都要由出纳人员个人赔偿,并要对其加强教育,必要时可将其调离出纳岗位;对于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责任性差错,应追究失职者的经济责任,给予适当的处分,数额较大、影响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现金的保管制度
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无需变现即可使用,因而现金是犯罪分子谋取的最直接目标。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防止由于制度不严、工作疏忽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各单位的出纳人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一定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为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
保险柜的配备和使用
为了保卫国家财产安全和完整,各单位应配备专用保险柜,专门用于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的保管。各单位应加强对保险柜的使用管理,制定保险柜使用办法,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一般来说,保险柜的使用应注意如下几点:
1.保险柜一般由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主管授权,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使用。
2.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人员保管,供出纳人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相关部门封存,或由单位财务主管负责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用。出纳人员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
3.保险柜只能由出纳人员开启使用,非出纳人员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财务主管需要对出纳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单位财务主管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人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4.每日终了后,出纳人员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银钱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其他有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质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按规定,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5.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应使用新的密码。
6.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要经常擦抹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生、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盗。
7.出纳人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节假日满两天以上或出纳人员离开两天以上没有派人代其工作的,应在保险柜锁孔处贴上封条,出纳人员到位工作时揭封。如发现封条被撕掉或锁孔处被弄坏,也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以使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及时查清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一步作案。
现金出纳核算
现金出纳核算,又叫序时核算,是通过出纳人员设置的现金口记账进行的。按照经过审核的现金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全部登记入账,并逐日结出金额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能反映现金的来龙去脉,便于对现金收付业务开展日常的财务监督和事后的分析检查,也有利于防止差错和挪用公款、贪污的现象发生,是现金核算的重要内容。
现金收入核算
现金收入核算,是各单位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现金的业务。其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取得现金的业务,提供非经营性服务而取得收入的业务以及其他罚没收入等。出纳人员在进行现金收入业务时,一般都要涉及到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现金收付及现金日记账的登记。
不同的单位在收到现金时,所编制的记账凭证上借方科目为“现金”,而贷方科目则应根据收入现金业务的性质及会计制度规定来确定。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按其性质可分为:
1.经营业务收入
如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发生该业务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非经营业务收入
如企业的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发生该业务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投资收益×××
或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3.预收现金款项
如企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定金等。预收账款可以通过“预收账款”核算,不设该科目的单位可以并入“应收账款”中核算。收到预收账款时做分录:
借:现金×××
贷: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4.其他现金收款业务
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向有关单位收取的罚款、赔款、押金等。发生该业务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1)收取个人的罚款、赔款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2)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收取押金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现金支付业务
现金支付业务,是指各单位在其生产经营过程和非生产性经营过程中向外支付现金的业务。它包括各单位向外购买货物、接受劳务而支付现金的业务,发放工资业务,费用报销业务,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等。现金支出时,一定要有有效的支出凭证,并严格审查支出凭证的审批手续。现金支付业务涉及到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
任何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库存现金才能开展支出业务,当库存现金小于需用现金时,除按国家规定可以“坐支”外,均应按规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具体现金支付业务主要有:
1.工资发放业务
计算好工资后,就需从银行提取现金,出纳按每个员工的工资数或集体发放时整个部门的工资总额进行发放,并附以工资发放清单。发放工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2.费用报销业务
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将发生各种各样的费用,可持原始凭证到出纳处报销,出纳人员应认真审核这些开支是否符合各种规定,是否经有关人员批准。单位人员因公出差,可预支一些差旅费,其程序为先到财会部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然后送所在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审查签字,出纳凭借款单支付现金。支付现金时,应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出差人员持各种原始凭证,如车票、住宿费到出纳处报销,若事前预借差旅费的,应根据预借金额多退少补;未预借的,则根据批准报销金额支付现金。
报销时,实际花费超过预支额的,应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报销时,实际花费少于预支额的,多余部分应退回财务部门,这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现金短缺或溢余的核算
1.查明原因前的账务处理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都必须进行账务处理。
(1)属于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2)属于现金溢余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查明原因后的账务处理
(1)现金短缺
①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③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现金溢余
①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
②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人民币收付的注意事项
在出纳工作者的现金管理工作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与人民币打交道。因此人民币收付工作质量的好坏也是衡量一个出纳工作者工作水准的标尺。
人民币收付的一般程序
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办理:首先,审查现金收、付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检查应填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清楚,两者内容是否一致。其次,依据现金收、付凭证的金额,先点大额票面金额数,再点小额票面金额数。在点数的过程中,一般应边点数,边在算盘或计算器上加计金额,点数完毕,算盘或计算器上的数字,应与所点数额及现金收、付凭证上的金额相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在点数过程中,对于成捆、成把现钞上原有的封签、封条和封纸,应暂时保存,点数无误后方可扔掉。最后,办理具体的现金收、付手续。
点钞的基本程序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首先应审查现金收、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看其是否填写齐全、清楚,两者内容是否一致。
2.然后依据现金收、付款凭证的金额,先点整数(即大数),再点零数(即小数),具体说就是先点大额票面金额,再点小额票面金额,先点成捆的(暂不拆捆)、成把、卷(指铸币)的(暂不拆把、卷),再点零数。在点数过程中,一般应边点数,边在算盘或计算器上加计金额,点数完毕,算盘或计算器上的数字和现金收、付款凭证上的金额应相同。
3.从整数至零数,逐捆、逐把、逐卷地拆捆点数,在拆捆、拆把、拆卷时应暂时保存原有的封签、封条和封纸,点数无误后才可扔掉。
4.点数无误后,即可办理具体的现金收存业务。
手持式点钞法
手持式点钞法可分为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法、手持式单指多张点钞法、手持式四指拨动点钞法和手持式五指拨动点钞法4种。
1.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