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曾有过四个“弟弟”。
在老家那边似乎也新有了不少……大概。不过她很少回家,和那边的亲戚们也不熟悉,所以……都无所谓。
“……”
所以,至少对现在的她来说:爱丽丝·维·玛德琳曾有过四个弟弟。
第一个…………是亲弟弟。
爸爸妈妈即便在索菲的贵族圈中,算是罕见的因爱情而走到一起模范夫妻。
在结婚的第二年,他们便有了爱丽丝;而在结婚的第十五年,这对辛苦造人的可怜夫妇才终于得到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
……
那时,所有人都很开心。
尽管刚出生,但已有人开始叫连话都不会说的他“小男爵”;尽管才熬过夭折期,但已有人开始在光临城堡时专门呈上“为维·玛德琳家族唯一合法继承人”献上的珍宝。
记得那时……爸爸妈妈高兴坏了。他们甚至在小宝宝还在夭折期的最后三天,便遣人去了王都,目的也只是请一位万王之王的家眷来进行授杖仪式——他们甚至连本该在皇室成员启程后再开始准备的发给祭祀们的请柬也写好了。是的…………由于这个男孩的降临,整个维·玛德琳家都洋溢着欢快的气氛……除了爱丽丝。
(……)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自己的确是一个病态的女孩。
一个病态的女孩。
有着病态的心理。
因为弟弟夺走了父母的宠爱,而大吵大闹。
因为觉得家里的人们不再喜欢自己,而赌气发怒。
又因为以后不能继承家族的名号,而心生怨恨。
……
其实……
如果她足够聪明,便早就该知道的。
女孩。
一个女孩。
作为一个女孩,即便她再怎么受宠、再怎么骄纵、再怎么在父母面前无理取闹——即便在幼小时曾自以为获得了世上的一切——年幼的她也早就该知道:她只是个女孩;她永远继承不了爵位;即便父母愿意,王都也不会同意…………没错。
她早就该知道的。
……
但是,
她不知道。
尽管曾有很多人告诉过她,
但她还是不知道。
不过,哪怕如此,假如她只是个平凡普通的女孩——等她长大了,懂事了;或许也会理解今日爸爸妈妈不希望家产被本家夺走的苦心。只可惜……
“……”
只可惜,她错了。
而且,错得太离谱了。
……
……
她亲手扼死了自己的弟弟。
母亲将弟弟交给她照顾,要她摇床、要她摇铃。
结果?
她掐死了他。
婴儿的小小肌肤,小小手掌,小小肉体与小小的微阖的眼睛。
她掐死了他。
他甚至连哼都没哼出一声。
再然后,她将死掉的孩子裹在怀里,走过母亲房间外那一条四十多米长的长廊——最后又,一把将怀中的肉团抛下了河谷。
“……”
结束了。
这次之后,所有事都结束了。
……再之后的事,爱丽丝不想再继续回忆。
她只知道,因为这件事,她的父母绝对一辈子都不会宽恕她。
同时,她也知道,因为这件事,她也注定了将一辈子都不会宽恕自己。
……
……
然后?
她被赶到了北地。
奥尔马奇兰的夏天,炎热而短暂;奥尔马奇兰的严冬,寒冷而漫长。
在这里,在老管家的勉力支持下——她学会了算术、文学、神学、魔法、武技、绘画、标致舞、绣工、交易、乃至于杀戮。
她曾利用卑劣的手段抹平了一整座贱民窟,只因他们的存在干扰了市长大人的绿化规划。
她也曾散钱雇佣游手好闲的市民,要他们游行,只为王都那从不曾明言的“接纳蛮族”的指令能够得到执行。
她甚至哄抬了物价,却又将罪责拍到了不与自家合作的耿直官员的头上。
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也参与过倒卖西罗的勾当……
结果,在这数年间,凭借着自己的经商头脑与家族的名声——她成功垄断了整个北境:包括奥尔马奇兰、唐纳尔、纳勒尔、奎法在内的所有北境省份的船材、石料买卖。一言以贯之,便是她以滔天的运气改变了既有的命运;然而…………
然而,这又如何?
是的,她很有钱;可是,这又如何?
是的,她的权势甚至能令奥尔马奇兰省的总督颤抖。可是,那又如何?
她依旧是爱丽丝·玛德琳。
被剥夺了获准在名字中间添加尊贵的“维”或“冯”的被驱逐的女儿。
一个甚至连作为政治筹码的资格都不具备的女儿。
一个……
亲手杀死了自己弟弟的,不该被爱的女儿。
(……)
“……”
理所当然的,她不会梗着脖子说:“我不后悔。”
事实上,她非常后悔。
假如能再给她一次选择,她情愿那时什么都没有发生,她非常渴望能继续留在维·玛德琳家族当一个好姐姐、好女儿。
“……”
但现实已经变成了这样。
今后?她无可选择。
做得太绝,甚至连弥补过错的机会都不会有。
所以……
……
在这边的数年中,她以自己的方式,重新规划了“未改变前”的自己的人生。
第二个弟弟是五年前;
他有湛蓝色的头发,高挑的眉毛,以及貌似永不屈服的、非常坚韧的精神。
只可惜后来他实在不理解自己的身份。
他从没理解过他什么都不是,而只是爱丽丝的亲生弟弟的替代品。
所以……在一个凄冷的深秋,在她的家里,就再没有了他。
第三个弟弟在他死后不久,便被自己收养了。
只可惜,他身子有点儿弱;即便有好几个女仆在旁照顾,也从不像个真正弟弟一般撒娇、耍宝、粘着姐姐。
和他一起生活,爱丽丝感觉很累。
但好在他后来病死了。
将他与那几个不称职的女仆埋在一起后……爱丽丝便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一回她足足找了半年。
管家最终为他找到了一个完美的男孩——长相刚正,诚实,忠心耿耿,交代给他的事总能办好,也很会讨城堡里的女孩儿们的欢心,甚至连佃农和农奴们也对他交口称赞——那时,爱丽丝曾一度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最好最完美最优秀也最合适的弟弟。只可惜……
……
她又错了。
诚然,他的确很可靠、很诚恳、很有正义感、很绅士、非常具有骑士精神,甚至还长得蛮帅。
“……”
可是,这能算是弟弟吗?
他什么都做得到。
什么都能做好。
所有人都对他交口称赞。
所有人都喜欢他,都尊敬他,都爱他。
这算是怎么回事?
爱丽丝不明白。
她不明白;可是,对方却不断以加倍的努力,不断换取了她越来越多的认可。
她认可他。
认可他作为一个人;又或说,是作为自己的“弟弟”的才能。
可是这种不安的感觉却没有消退。
它越来越深。
越来越重。
直至……某一天,她突然将他交到城堡天台,并命令他从那里跳下去的时候为止。
(……)
他照办了。
他说,他的命是小姐给的。
他还说,如果小姐需要他的命,他就会奉上。
他甚至还说,他……爱她。
“……”
后来,爱丽丝便眼睁睁看着他从山一般高的天台旁一跃而下,摔了个稀巴烂,摔成了肉泥,养肥了土、也养肥了花……
……
奇怪的是,即便如此完美的弟弟死在眼前,她也完全不觉得伤心。
即便一件完完整整的美丽的事物在眼前碎掉,也完全不觉得懊悔。
甚至连他那最后的告白也只是徒劳。
那一天,当躺在床上,一边思索着会否有谁知道是自己下的令,一边为自己失去了一个好用的部下而感到惋惜的同时…………她却突然意识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谬误与愚钝。
没错。
她想找的是弟弟。
不是蠢货、不是病秧子、也不是合格的部下。
弟弟,弟弟…………
她想找的,并不是什么“男人”。而应该是一个没有任何用处、只依赖自己活着,且永远以崇拜的目光看着姐姐的无能弟弟。
……
……
是了。
她觉得自己想通了。
……
她想通了。
……
…………然而,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