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少儿必读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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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三王墓

《搜神记》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雄雌。其妻重身当产①。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②。王大怒,使相之③。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④,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⑤。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⑥。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⑦,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⑧。

儿闻之亡去⑨,入山行歌⑩。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11]!”即自刎[12],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13]。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14]。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是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15]。”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16],踬目大怒[17]。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18],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19],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20]。

注释

①重身:有身孕,因怀孕是身中身,故名重身。当产:临产,将要生产。

②将:带。往:去。

③相:察看。

④比后壮:等到后来长大了。比,等到。

⑤石低:“低”疑应作“砥”。石砥,柱下基石。

⑥报楚王:为父寻楚王报仇。

⑦眉间广尺:两眉相间宽达一尺。广,宽。

⑧购之千金:悬赏千金捉拿他。购,悬赏。

⑨亡去:逃离。

⑩行歌:且走且唱。

[11]幸甚:太好了。

[12]刎:割,谓以剑割头。

[13]立僵:谓尸体僵硬,直立不倒。

[14]仆:向前倒下。

[15]镬(huò):形似鼎而无足,秦汉时用作烹人刑具。

[16]踔(chuō):跳跃。

[17]踬目:疑应作“目”,睁大眼睛瞪人。

[18]临视:走近看。

[19]拟:以刀剑对准人作砍杀状。此处有砍、割之意。

[20]汝南,汉郡名,治所在上蔡(今河南省上蔡西南)。北宜春县,在今河南省汝南县西南,西汉时名宜春,东汉时改名北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