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
治平元年①,常州日禺②时,天有大声如雷,乃一大星,几如月,见于东南;少时而又震一声,移著西南;又一震而坠在宜兴民许氏园中。远近皆见,火光赫然③照天,许氏藩篱皆为所焚。是时火息,视地中只有一窍如杯大,极深。下视之,星在其中,荧荧然④,良久渐暗,尚热不可近。又久之,发其窍,深三尺余,乃得一圆石,犹热,其大如拳,一头微锐,色如铁,重亦如之。州守郑伸得之,送润州金山寺,至今匣藏,游人到则发视。王无咎⑤为之传甚详。
注释
①治平元年:宋英宗赵曙元年,即公元1064年。
②日禺:日落黄昏。
③赫然:光亮的样子。
④荧荧然:光微弱的样子。
⑤王无咎:北宋南城人,嘉年间进士,曾任天台县官。
译文
北宋治平元年,在常州,一天太阳落山的时候,天空中发出像打雷一样的巨响,原来是一颗大得几乎像月亮一样的星星,在东南方出现;过了一会又震响了一声,移到西南方去了;又震响了一声落下来,坠落在宜兴县姓许的居民家院子里。远近的人都看到了,火光明亮,照亮了天空,许家的篱笆都烧毁了。这时火熄灭了,只看到地上有一个像茶杯大小的洞,很深,往下看,星星在洞里面发出微弱的亮光。过了很长时间才渐渐暗下来,但还热得使人不能靠近。又过了一段时间,掘开那个洞,有三尺多深,才得到一块圆形的石头,还是热的,它像拳头一样大小,一头略微尖些,颜色像铁,重量也像铁似的。常州的太守郑伸得到这块陨石,送到镇江金山寺,到现在还用匣子装着保存在那里,游人到了那里就可以打开匣子观赏。王无咎为此写了篇文章,详细地记载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