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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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问题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是一个历史的问题。屈指算来,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由于种种原因,以逾期、呆滞、呆账为标志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开始困扰农村信用社的人们;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尽管有关方面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众多的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至今非但久盘不活,反而还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不仅压得农村信用社的人们喘不过气来,而且,业已殃及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只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活动长期存在,其贷款风险就总会像一个幽灵与一颗永远也摘不掉的“毒瘤”一样,依附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之中。

那么,什么叫做贷款风险呢?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特征是什么?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成因又是什么呢?现在就不妨向你娓娓道来。

第一节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概念与特征

把握贷款风险的概念与特征,是正确认识贷款风险和有效规避贷款风险的基础。为此,本节即对贷款风险的概念与特征做必要的介绍和阐述。

一、贷款风险的概念

要了解贷款风险,首先必须了解什么叫风险。风险,即不利事件(事情)发生的可能性。那么,贷款风险则是指在贷款营销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致使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金融机构之贷款不能增值和安全归流,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农村信用社贷款之所以存在风险,是因为其贷款从发放到收回之间存在着合同约定的间隔期间。在这一间隔期间,因客观的、主观的、社会的各种因素的交叉作用,对借款人使用借款产生一些正面的或负面的、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影响。这些影响与作用,如果是正面的,则可以促使借款人增产、增收、增效,进而促使其尽早偿还贷款;反之,则可能致使借款人达不到预期目的,甚至加剧借款人债务负担,使其不能及时足额归还贷款,进而使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遭受损失。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有些是可以识别和控制的,而有些则是不便于识别和控制的,所以,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是伴随其信贷营销活动而客观存在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贷款风险都是无法控制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人们的社会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反作用。否则,就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贷款风险不同于贷款损失。贷款风险是指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预示着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出现某种不利的后果和可能;而损失则是指现实当中实实在在存在的消耗或失去的财富。但是,贷款损失又肯定是因贷款风险而形成的。因为,贷款损失与贷款风险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存联系,正是基于贷款存在着风险,才有可能导致贷款损失。同时,就像人们经常所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并且,既有贷款风险越大,其收益回报越高的可能;也有贷款风险越大,贷款损失越大的可能。所以,在实践中,农村信用社必须强化贷款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妥善处置贷款风险,尽一切可能把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进而避免和减少贷款损失。

另外,贷款风险与风险贷款也并非同一个概念。风险贷款,意味着在贷款发放之前就已知是风险程度很大的一种贷款。风险贷款的投放存在三种可能:第一,主要投向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或领域,如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的开发工程,具有明显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第二,明知是借款人信用超差,项目风险程度又很大,但由于贷款人受某种利益的驱使或关系的制约而违章发放的贷款。第三,行政干预的结果。如果就两者属性上区分,贷款风险是属于风险的范畴,而风险贷款则是属于贷款种类的范畴。因此,贷款风险与风险贷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只有承认贷款具有风险性,才能对各种贷款进行比较,分析其风险程度的大小,才能把风险度较大的贷款称之为风险贷款。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特征

综合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践,其贷款风险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一)贷款风险的客观性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是伴随着贷款营销的全过程而客观存在的。首先,其贷款风险源自于借款人的社会信用。信用度高,其风险程度则相对较小;反之则大。其次,其贷款风险源自于借款人所处的地域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第三,其贷款风险源自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与变化。第四,其贷款风险源自于借款人技术的先进程度与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第五,其贷款风险源自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等。但是,贷款风险客观存在的根本原因,源自于贷款营销活动的经济基础,即社会化的商品生产与市场流通和其“三重支付、三重回流”之运动规律的左右。正是因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活动充满诸多不确定因素,直接地或间接地影响着农村信用社贷款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借款人对借款的有效使用,从而危机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安全。

(二)贷款风险的可变性

贷款风险的可变性,是指贷款风险的质态和程序具有不断变化的特征。首先,从贷款的营销过程看,自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发放到贷款的收回之间,有一个相当长的间隔期间,在这个间隔期间,诸如上述所言,社会政治、经济政策、人文自然环境、借款人技术装备、生产管理能力、市场供求关系等等,都可能发生一些微妙的甚至是较大的变化,这些不确定的因素,构成了贷款风险的变量。在这些变量的作用下,贷款风险既有可能弱化,也有可能强化。其次,农村信用社本身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也使贷款风险具有可变性。贷款对象的多层次,贷款种类的多样化,贷款方式的调整,同行业竞争的强化,贷款管理者素质,金融调控手段的改变,无一不在改变着贷款风险的种类和程度。由此可见,贷款风险是随时空变化的动态的随机变量。

(三)贷款风险的可识性

既然贷款风险无所不在,那么,它必然有其存在的条件和基础,有其表现形式和特征。而这些条件和表现形式又为我们识别贷款风险提供了依据。所以,贷款风险也并非什么深不可测、讳言如深的东西。

(四)贷款风险的可控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只要人们认真地对待它、研究它、探索它存在的基础和运动规律,那么,人们就能够充分地认识它,科学的利用它。贷款风险问题亦是如此。尽管它具有客观性、可变性,但它仍带有其规律性,并且也是能够被人们认知的。因此,它也是能够为人们所控制的。诸如信用度差的、资金实力不足的、技术装备落后的、经营管理能力低的借款人,其贷款风险程度就大;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条件恶劣的地方,其农户的贷款风险度就大;贷款营销人员素质、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其贷款风险度的大小高度相关。据此,农村信用社便可以在其贷款营销实践中,依据影响贷款风险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因情施策,采取相应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测定和加以控制,从而降低或弱化贷款风险,努力减少贷款资产损失。

(五)贷款风险的双重性

贷款风险的双重性,是指贷款风险具有消极性和积极性的双重功能。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贷款风险既可能给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产造成经济损失,从而削弱其经营实力,降低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风险和效益是同生共存的统一体,没有风险就没有回报,承受贷款高风险,也就有可能带来高效益、高回报。与此同时,又因为贷款风险的客观存在,也给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运营管理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和无形的约束,从而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及其贷款营销人员增强贷款风险意识,树立风险动态观、风险量化观和风险管理观,强化贷款风险调控手段,抑制盲目贷款扩张,切实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努力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类型与表现形式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类型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根据管理和研究的需要,可以多种方式分类。

(一)根据贷款风险的性质,可分为静态贷款风险和动态贷款风险。静态贷款风险,是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形成贷款损失的可能性。这种贷款风险具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无法回避。但是,它可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估计,也可以通过要求借款人参加财产保险而转移风险。动态贷款风险,是指因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借款人经营不善以及贷款人贷款调查不实、决策失误等而形成的风险。这种贷款风险造成的损失事先难以计量,也很难向社会转嫁。但是,并非不可以规避和预防。

(二)以贷款风险的程度不同,可分为高度贷款风险、中度贷款风险和低度贷款风险三个档次。一般而言,风险企业、风险项目的风险贷款,由于受到成功机率机制的影响与制约,由此而决定贷款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它当属于高度贷款风险的范畴。对一年期(不含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因需求量大,周转缓慢,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受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生产环境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大,贷款管理的复杂程度亦较大,为此,一般归类为中度贷款风险。相应地,一年期以下的短期贷款和临时贷款,由于其各方面的变数小,所以,一般情况下属于低度风险。

(三)根据贷款风险的生成原因,贷款风险可分为借款人转嫁型风险、贷款人决策失误型风险、贷款人道德型风险、行政干预型贷款风险。鉴于此四类,在本章第三节特作专门阐述,故此不再多讲。另外,还有国际传导型贷款风险,虽然此类风险与农村信用社贷款牵涉不大;但是,作为贷款风险的一种,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者还是应该有所了解。

国际传导型贷款风险,是在国际经济金融一体化条件下,国际贸易、信贷汇率等风险借助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传递到国内,致使借款人经营受阻,资金拮据,效益滑坡,造成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风险。

(四)从贷款风险的影响范围,又可分为系统性贷款风险和非系统性贷款风险。一般而言,系统性贷款风险往往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的调整、变更等变化有关。它的作用范围相对亦比较广泛,通常不仅涉及金融,而且有时还涉及到整体经济。诸如经济政策的调整、法律制度的变更、通货膨胀、通货紧缩、行政干预等等社会现象的存在。它的影响就不只是金融一个行业,同时还会作用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即使只涉猎金融业,那也很可能是整个金融系统,而决非只农村信用社一家。相对而言,非系统贷款风险正好相反,它只和具体承贷的单个信用社有关。因此,它的作用范围相对较小。如贷款决策失误风险、贷款营销员素质风险等,便是如此。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形式

就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恶果看,普遍存在着贷款结构失调――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达其贷款总额的40%左右;资金周转不灵――年资金周转次数不足1圈;数量与质量严重失衡――经营效益持续下滑(即使账面出现盈余,那也是虚盈实亏,假账也!)具体到贷款风险的表现形式,则主要为五个方面:一是贷款流动性弱化。表现为短贷长占,流动资金贷款不流动。借款人为了一己之利,短期贷款变为逾期、呆滞甚至呆账贷款,形成死滞沉淀。二是贷款安全程度超差。作为借款人来讲,信用失却;作为贷款人来说,贷后风险补救措施不力、不规范,致使贷款占用形态异常,存量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增量贷款风险不断加大,贷款损失大量出现,难以安全回流。三是贷款质量持续恶化。具体到存量,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久盘不活;新增不良贷款不断出现,加剧了贷款质量恶化。据了解,有些地方确实在提高贷款质量上出主意、想办法,堵漏补缺,完善制度,强化内控;而有的地方则完全是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四是贷款资产的效益性低,经营效益下滑。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收益偏低,固然与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有关,但关键或根本问题是农村信用社贷款增量有限,存量又有相当一部分为“两呆”贷款,很难回收贷款利息。因此,从账面上看,贷款资产总量不小,若按常规计量,贷款收益应该可观。但事实上难如人愿。五是周转不灵,经营难以为继。这并非危言耸听。农村信用社假若不是金融企业、假若没有不断增加的储蓄存款作屏障,就按目前的贷款资产质量状况,莫要说能够持续经营,其干部职工早就要喝西北风了。

贷款资产质量下降,表明越来越多的贷款低效或无效投入在生产流通环节,不仅难以创造价值和实现增值,反而大量沉淀流失,甚至被虚假收入上缴财政而消费。它扩大了信贷收支缺口,增加了信贷需求压力,不利于信贷资金良性循环。其结果,一是空投的贷款难以创造新的价值和增加有效供给,同时贷款又形成了购买力,自然会加剧社会供求矛盾,诱发通货膨胀;二是大量信贷资金来源于居民储蓄,贷款空投难以收回,实际上是蚕食了存款,这种状况继续下去,终将酿成支付危机。所以,我们认为,贷款质量下降,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滑坡,既是金融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成因与管理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成因

农村信用社从多年的贷款管理实践来看,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成因是多层面、多因素的。也就是说,它既有借款人转嫁而至的风险,也有来自于地方政府干预造成的风险,还有农村信用社自身决策失误招致的风险,更有其高级管理人员道德失却导致的贷款风险。

(一)借款人转嫁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

在借款人转嫁而至的风险中,多数为工商企业所为。其主要原因:一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企业产权不明晰,经营者责任心不强,厂长(经理)缺乏市场、效益观念,不能贴身经营。虽然部分企业相继实行了租赁、承包等办法,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症,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厂长(经理)的积极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大锅饭、养懒汉”。二是厂长(经理)等借款人品行不端,欺诈骗贷所为。最近,河南《大河报》(2004年6月28日A05版)《一个人如何骗贷74亿元佛山“金融大鳄”利益链条揭秘》一文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佛山市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人民币,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往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10亿元”。冯明昌何许人也,该文云“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名‘最佳民营企业家’之一”。2005年1月17日《检察日报》进一步披露:“从1990年至2003年8月止,华光集团(冯明昌出资控制)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额1125笔105亿余元。自1994年起,华光还通过南海区财政局属下香港某公司代开信用证和向财政局借用资金17亿余元。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笔25.86亿元(其中工商银行南海支行70笔19.1亿元),未归还财政资金7.1亿元。由于华光集团已严重资不低债,相关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损失。”三是企业资产负债比例不协调,高额举债经营,最终债台高筑,为债所困,致使资不抵债,被迫破产还债。四是企业项目科技含量低,产品无市场,竞争失败,被迫退出市场。五是企业改制不规范,甚至出现假改制,真逃债。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企业改制一直没有间断,企业先后实行厂长负责制、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以及所谓的整体出售、租赁、兼并、破产等,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借机瞒天过海,逃避债务,悬空银信债权,搞所谓的“金蝉脱壳”“母体裂变”“死一块活一块”的假改制,造成银信部门信贷资产风险雪上加霜。六是企业之间盲目担保,加剧了不良贷款的形成。一些企业不顾自身经济实力,不顾借款人信用状况和经营业绩,盲目担保,结果背上沉重包袱,被拖得死去活来。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屈服于长官意志,为急于完成上派的所谓的统筹提留、集资任务,盲目举债后,因缺乏经济基础,致使贷款难归。八是农村居民个人因天灾人祸等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经济拮据,甚至倾家荡产,使信用社贷款血本无归。

(二)来自政府政策及行为方面的原因

主要为:一是经济体制转轨中的阵痛。我国由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有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又没有历史的经验可以效仿,更没有外来经验足以借鉴,理论上又处于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理论与政策指导上出现一些失误,实践中走一些弯路,在所难免。二是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与变化。尤其是供销、外贸、食品、物资等,由过去国家的统购统销,转变为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开放,致使上述企业经营萎缩,效益日下,不良贷款越积越多,甚至有相当部分企业于无奈之中破产倒闭。三是不按经济规律办事,行政干预,乱上项目,大基建、大开发的恶果。特别是1984年、1989年两次大上乡镇企业的年代,超越经济条件、环境、技术和市场因素,全面发展所谓的“大而全、小而全”小型企业,结果是上得快,倒得也快,80%的项目跨台或倒闭,随之而来的是银信贷款的大量死滞。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之后,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头脑发热,政欲膨胀,不顾客观实际,大搞“圈地运动”,齐办“开发区”,非经科学论证,又上了一批“大项目”。建了厂房、购了设备;结果大部分产品无市场,半路夭折,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个别项目甚至连开工典礼还未搞,因资金严重匮乏,因此而“自毙”。四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调整。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国家总体经济发展的提法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入21世纪后,国家根据经济全球一体化特点和中国的国情,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受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影响与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们国家开始明令限止、进而明令禁止以小煤窑、小水泥、小玻璃、小造纸、小金矿等高耗能、高污染为主要内容的“五小”项目。不仅业主受经济损失,银信贷款也同样损失。五是地方行政干预“政绩工程”的负面影响。有些地方党政官员,为了片面追求所谓的政绩,不顾自身经济实力和群众意愿,擅自决策,上马所谓的“政绩工程”,不仅群众不堪重负,怨声载道,也使农村信用社资金因而蒙受损失。六是经济萧条、市场疲软、企业间相互拖欠,企业有限的资金被相互挤占,致使一部分中小企业被拖垮,农村信用社贷款也受到了损失。

(三)来自贷款人自身管理方面的风险

严格来说,作为借贷主体之一的农村信用社,明知贷款有风险,理应切实强化贷款管理,事事处处防范贷款风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贷款风险不仅没有被弱化,反而被强化,致使其贷款最终蒙受损失。其主要表现为:一是领导意志偏好,导致贷款决策失误。在整个贷款运作过程中,领导决策的正确与否,对于贷款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有的领导在贷款决策的紧要关头,考虑的并非是贷款的安全、风险的防范,而是上级领导的意志、上级领导的脸色、上级领导的满意度和自己项上的那顶乌纱,以致有些时候“明知山有虎,偏要虎山行”。二是为其一己私利违规操作。依法按程序发放贷款,接受有关部门的制约与监督,是贷款安全回流的重要保障。然而有的领导者和贷款营销人员,由于受老朋友、老同志、老领导、老部下等三亲六戚关系的影响,或一己私利的诱惑,逆程序、违规放贷,导致农村信用社贷款成为人见人爱的“唐僧肉”。结果,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三是贷款营销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手续不全、漏洞迭出,致使贷款招损。四是无序竞争,盲目放贷,以致埋下风险隐患。前些年,在农村这块阵地上,因农业银行的营业所、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供销合作储金会、农村民政扶贫储金会、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与非法金融机构并存,一些地方,农业银行的营业所还将其触角伸至村组,这样就难免出现业务上的不正当竞争,致使各家争相放贷,其恶果可想而知。五是固定资产占压资金过多,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近年来,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以改善社会形象为名,不惜举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或大兴土木,攀建豪华办公楼,或争相更换交通、通讯工具,占用大量资金,在本已负债累累的同时,加速了亏损。如果实实在在地对某些信用社进行一次清产核资,恐怕早已到了破产的边缘。

(四)源自高级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

无论是银行,还是农村信用社,其高管人员的道德如何,是银行、信用社贷款风险大小的决定性因素,甚至为事业成败的关键。俗话说“成亦萧何,败亦萧何”。实践证明,银行或信用社高管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道德觉悟程度高,其事业就必然兴旺发达;否则,必将日益衰败。2004年6月26日,河南《大河报》A16版《中国新闻焦点》栏目曾以《银行和法院联手造假,两亿元贷款神秘“蒸发”》为题披露2003年8月底,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职工鲍宇与另两名同事向审计署举报,揭露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核销巨额不良贷款,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违法违纪问题。接报后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紧急介入,迅速查清了有关事实。经查实认定,该行通过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核销了‘不良’贷款本息达2.21亿元。其“多数进入私人腰包”。不仅如此“更重要的一点是,许多贷款被核销后,银行的领导便会因此得到提拔和重用。”

农村信用社是否有这样的案例,不得而知。据了解和掌握,海南就有一个农村信用社主任曾拿着信用社的数千万元资金到澳门豪赌;另有一个县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为将数百万元资金拆到海南去炒房地产,心甘情愿以其项上人头作担保;还有一个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主任,为达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收购农村合作基金会之动员大会上,大讲要正确处理×大关系,并在实际工作中迫使其下属信用社收购本不该收购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致使该县农村信用社背上了数千万元的沉重包袱,其本人由于“功不可没”,被有关方面钦定为市级人大代表,甚称“×大财神爷”。如此实实在在的案例,鲜活生猛的典型,难道还不是血的教训吗?

(五)来自法律渊源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金融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近几年,我国虽然陆陆续续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贷款通则》等重要法律、法规,初步奠定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但就法制的完备与否,还存在很多差距,有很多单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冲突,尤其是在企业改制中存在不少问题,如国发(1994)59号文件、国发(1997)10号文件、国经贸(1996)429号文件,对试点城市企业的破产提供优惠政策,明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相矛盾,试点与非试点形成强大的反差。法律、法规、政策的不统一,导致出现了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试点企业与非试点企业的人为矛盾,出现了不少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即使就现有的破产法而言,体现了对债务人的保护,却亵渎了债权人的利益,明显的有失公平。其次,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由于我国司法体制的弊端,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的因素过多,所以,各地司法机关很难逃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因此,在社会司法实践中,假破产、真逃债的现象比比皆是,非常严重。其三,依法收贷没有形成气候。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依法收贷观念、诉讼时效观念、申请执行时效观念没有从根本上形成,导致贷款到期不催收,或催收不力,缺乏法律证据保护;逾期贷款超过诉讼时效,裁定案件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对贷款担保人法律追诉不及时等,致使农村信用社合法债权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有些地方党委、政府过多干预信用社起诉、法院立案收贷提出苛刻条件,限制起诉、限制立案、更限制强制执行,造成有法不能依,有债权不能收回,最终使贷款风险恶化,受到损失。其四,贷款案件执行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大量借贷纠纷案件因诸多因素被滞留在执行环节,使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难以收回。其五,司法机关对一些金融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和金融犯罪打击不力,造成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受损,违法违规人员逍遥法外等。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管理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指人们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处理的过程。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是指农村信用社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其贷款营销过程中的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计量、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是其整个贷款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决非形同虚设。这是因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目的,就在于追求最佳的贷款效益。而要取得最佳的贷款效益,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贷款安全回流和信贷资金的正常周转。就务必要对贷款――这一重要资源的配置、使用和归流等各个环节加强科学的运作管理,必须重视对贷款管理中有可能引起资金失灵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与处理。而这些正构成了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

(二)贷款风险管理的程序

结合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实践,贷款风险管理程序大体可分为贷款风险的识别、贷款风险的计量、贷款风险的控制与贷款风险的处置四个方面。

1.贷款风险识别

贷款风险识别,系指贷款人对贷款风险的类型和根源所做出的分析判断和评估。贷款风险识别,是要清楚地认识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活动中可能导致贷款损失的种种因素。在内容上,贷款风险识别主要包括对贷款风险生成的机制和条件的描述,对其影响的大小、传递或扩散方式的描述,特别是对贷款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给予较为客观的分析。

贷款风险识别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对包括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期限等而进行的风险分析;二是风险度量评估。这两个环节是贷款风险防范及控制的基础。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界定其对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破坏程度。

贷款风险的识别,是整个贷款管理活动的第一步,既需要理论的指导,又需要严谨的科学实践,更需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我们相信,只要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营销者与管理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勤于思考,善于实践,勇于创新,是完全能够正确识别其贷款风险的。

2.贷款风险度量

贷款风险度量,是指贷款人对贷款预期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贷款事实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规模,用科学计量方法所作出的预测、判断和评价(其计量方法将在此后有关章节专门叙述)。其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贷款风险度量,正确评价对贷款人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程度。风险度量,在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所谓重点,就是贷款风险的度量为正确实施贷款风险控制提供数据支持,容不得半点的马虎。所谓难点,是因为贷款风险既有静态的因素作用,更存在于动态的变化之中,为正确计量贷款风险设置了不少障碍和困难。为此,只有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贷款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度量,才可能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防范、控制和化解。

3.贷款风险控制

贷款风险控制,是指贷款人在正确分析、判断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以贷款风险度量数据为依据,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限制贷款风险发生的工作过程。贷款风险控制,是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只要从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人员到其高级管理人员思想健康,方法科学,措施有力,贷款风险还是可以为人们所控制的。具体到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控制实践,其方法主要包括贷款风险的规避、贷款风险的转移和贷款风险的分散等。

(1)贷款风险的规避

贷款风险规避,是指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决策时,以贷款风险度为重要参考指标,主动放弃或拒绝风险较大的贷款方案。规避贷款风险是一种彻底控制和终止风险的方法,这是对风险的事前控制。这种控制风险手段的选择,能够在风险发生之前完全消除某笔风险贷款(比如风险度在0.75以上)可造成的损失。当然,规避风险的做法,是以对贷款项目的放弃为代价的,对某些高风险贷款的回避,也是对可能带来的高收益的放弃。为此,这种策略的选择,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性措施。

贷款风险规避,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不从事有风险的贷款活动,而是指对已认识到的高风险或难以驾驭的贷款,有理性地主动放弃或拒绝承担风险的行为。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放弃的是它不熟悉、没有把握或不具备相当条件和能力来控制的贷款活动,而去选择那些自己比较熟悉、有能力和优势去控制的贷款活动。

防范贷款风险的最好手段,是把贷款风险控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其贷款活动中要有所不为,才能更好地有所为。对自己不熟悉的或已被认为是高风险的贷款项目,要理性地退出,有选择有取舍的经营方式,是规避贷款风险的最好手段。

(2)贷款风险的转移

贷款风险的转移,亦叫贷款风险的转嫁,它是以某种方式将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转嫁于他人承担的一种控制方式。贷款风险主要有三种转移方式。

一是将贷款风险转移给客户。也就是在客户申请借款时,要求客户必须提供足额的贷款抵押物或质押品;再者就是当市场物价上扬,货币贬值,贷款收益有可能受损时,农村信用社可以在综合考虑市场物价水平的基础上,通过与借款客户协商提高贷款利率,将因为通货膨胀因素引起的贷款损失转嫁给客户。

二是将贷款风险转移给担保人。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为其贷款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人,并尽可能商定实施连带责任担保,一旦贷款客户贷款到期无法归还时,由其担保人承担代为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三是将贷款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主要是借贷双方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贷款人亦即信用社可以作为投保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借款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出现而不能履行偿付贷款义务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贷款。因此而发生的保费,原则上由信用社承担或支付。借款人亦可以根据信用社的要求,作为投保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其信用保险或抵押财产保险,当借款人发生属于保险条款所约定的意外损失时,信用社可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3)贷款风险的分散

贷款风险分散,是为了防止贷款风险过于集中而将贷款实行多元化组合的一种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的分散,具体包括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结构、行业、地域、贷款人分散等,分别把贷款风险分散为不同的部分进行优化组合,以求在最小风险情势下取得最大收益之目的。贷款对象的分散,是避免贷款向某个借款人或某些借款人过度集中的一种措施。比如农村信用社对同一借款人(企业)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对一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个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信用社资本总额的10%,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该信用社资本总额的1.5倍等。结构的分散,是指农村信用社对其贷款资产在种类、期限、方式等结构上的合理配置,以增强其信贷资金的流动性,降低贷款风险。行业分散,是指农村信用社将其贷款合理分布于多种行业和部门,以避免某些行业衰落而使贷款出现大量的损失。地域分散,系指农村信用社为避免将其贷款集中于某一地区而实施的分散措施。贷款人分散,是指农村信用社为免遭风险集中之灾而与多个贷款人平等协商,实施贷款合作,共同支持某一项目共担贷款风险的一种避险措施。譬如对较大或特大项目实行社团贷款等。

4.贷款风险处置

贷款风险处置,系指农村信用社对贷款事实风险的处理过程和手段。在农村信用社经营实践中,贷款出现一定量的事实风险在所难免。但是,贷款事实风险发生以后,能否正确地处理其风险,是事关贷款损失结果的大事,亦是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从现实的情况看,其主要措施有以下两点。

首先是止损。也就是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损失的发生或扩散。一是对业已发生或暴露出的风险贷款,提前实施强制措施,属分期拨付的,对尚未拨付的不再拨付;对尚未到期的可提前收回贷款。二是依法收贷。亦即农村信用社在诉讼时效期内依法起诉借款人,并对其用以担保抵(质)押的财产依法实施保全,同时注意追加借款人的担保人为第三人,依法维护贷款人的合法债仅。

其次是弥补。有风险损失,就有相应的承担者,就有相应的风险损失补偿机制。一是通过招标、拍卖等手段,依法及时处置抵贷资产,以防抵贷资产流失和贬值。二是建立健全贷款损失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等补偿机制以补偿贷款呆账损失。三是建立健全贷款损失责任追究机制。由贷款直接责任人承责部分或全额偿还受损贷款。实践证明,只要处置态度果断,方法正确,措施适当,同样可以把农村信用社贷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本编小结:本编分五章,分别简要介绍了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性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原则与制度、农村信用社贷款种类、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及利率市场化问题、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这些问题均属常识性的东西,作为农村信用社员工应该十分清楚。“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本编之主要目的就在于抛砖引玉,为其下编即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控制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