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亚非
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在大多数时期内均采取儒家传统思想作为制订外交政策的指导思想,采取以德为邻的外交政策,与周边国家和政权发展友好关系,互通有无,互相了解,增进友谊,竖立起中国作为一个和平大国的形象。明朝初年的对外交往可以说是历代封建王朝中在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中最为成功的时期。其中以德睦邻与劝和息争成为这一时期外交的两大主题。对于明初外交政策,过去已有一些文章予以研究,但对发生的冲突进行劝和息争,尚无专文涉及。本文结合明初对外政策就明初以德睦邻与劝和息争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
明朝建立后,对内采取礼法兼备的治国方略,并取得了积极的成就,在较短时间内,医治了战争创伤,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重建封建统治秩序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外则坚持以儒家思想中“仁、义、礼、智、信”为外交政策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德睦邻,在处理与外国尤其是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明初的以德睦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交邻国,以诚待人,与邻为善,全面发展与邻国关系
明朝建国以后,在外交上的首要举措是“遣使四方”,宣传明王朝以德睦邻外交政策,全力改变由于元朝时对外频繁用兵,与周边国家矛盾尖锐达到“四方遐远,信不好通”的局面。但明朝外交最初并非通顺,明朝建国之初,出使周边国家的使节多次出现被拒入境甚至惨遭杀害的状况。如何打开外交僵局,成为明初统治者所面临的尖锐问题,面对这一难题,朱元璋仍是不遗余力地宣传对外睦邻友好政策,坚持以德睦邻,与邻为善,反复向外国宣传:“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咸乐其所,又感汝能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节往渝,咸使闻知”,积极恢复元代以来与周边国家断绝的官方关系。在给各国统治者的书信中,朱元璋提出“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表示明朝“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为打消周边国家对明王朝的疑虑,朱元璋上台不久就宣布,除蒙古以外的周边十六国为“不征之国”,对周边国家施之以诚,待之以礼;通过不懈努力,短时期内让外国统治者了解到明朝以德睦邻的外交政策,打破了元朝以来与外国尤其是周边国家交往的僵局。
永乐年间继承了洪武年间以德睦邻政策,并且表现得更为开放。郑和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宣传明朝德政和睦邻友好政策,同时健全和完善会同馆、四夷馆、市舶司等涉外机构,积极招徕外人,最多时一年接待外人竟达万余人之多,不仅建立起以明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同时也开创了外交新局面。
明初通过遣使四方,接受外国朝贡,给周边国家统治者册封,封山、颁布信诰、印章,赠送冕服、书籍等,树立起在周边国家中的威望。明朝皇帝作为大国君主,虽不免有让四夷称臣入贡的帝王思想,但并非要从政治、经济上控制那些自愿申请作为明朝藩属、朝贡国的小国,对这些依附于明朝的小国,是以诚相待、以邻为善、以德睦邻,完全有别于元代那种扩张政策,也有别于近代殖民者对殖民地的奴役控制,因此很容易得到周边国家信任,成为发展中外之间和友好交往的政治基础。
(二)以和为贵,以理服人,慎用武力,用政治手段解决冲突
明初以德睦邻政策还体现在处理与外国的争端上。明朝建国之初,虽然在与邻国交往中曾出现过一些冲突,但明朝始终没有考虑使用武力来打开僵局。在对外交往中,朱元璋深刻汲取了隋炀帝因征高丽而导致失败的历史教训,因此采取了极为慎重的态度。他曾经反复告诫大臣们:“自古人君得天下,不在地之大小,而在德之修否。元之天下,地非不广,及末主荒淫,国祚随灭,由此观之,何不惧乎。”提出对周边邻国“得其地不足以借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坚持与邻国和平相处。即使是对于作为敌对势力的蒙古政权的入犯,仍采取“来则御之,去则勿追”,一方面调动上百万军队全力防备蒙古部落,另一方面则不放弃用政治手段解决问题。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元幼主病死,朱元璋就两次派使臣去蒙古吊唁,表示和好愿望。对于不断入犯的倭寇,朱元璋除了起用汤和等将领在沿海修碉堡,建工事全力防御外,也不断派遣使节和僧侣出访日本,企图说服日本幕府禁绝倭寇,虽然成效不大,但也看出朱元璋重视中日关系,力图打开中日关系僵局的决心。对于镇守边疆的明朝将领,朱元璋更是反复叮嘱他们慎重处理边事,防止与周边国家发生军事冲突。在这种良苦用心下,洪武年间极少出现与外国的边境冲突。
永乐年间,虽然在反击蒙古和倭寇入犯方面表现得更为坚决,对外交往更加扩大,但以邻为善,慎重处理外交事务的方针始终未变。朱棣告诫官员们:“朕即位初,恒虑得不及远,心中更自警惕,益虑志得则骄,骄则患生。朕与卿等虽隐微之际,皆当慎之。”这种方针不仅明初始终坚持,而且一直延续到整个明朝都极少主动对外国使用武力。
(三)重义轻利,厚往薄来,互通有无,以朝贡贸易促进友好交往
明初与周边国家建立起朝贡与回赐制度,外国以向明朝皇帝朝贡而明朝报以回赐的办法进行官方贸易。这种贸易在形式上满足了明朝皇帝以天子自居的虚荣心理,但实际上获得经济利益的则是周边朝贡国。因为当时明朝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过周边国家,外国“虽云朝贡,实则慕利”,这是外国来朝贡的主要目的。对这种朝贡,朱元璋、朱棣等明朝统治者都认识到无法从经济上获益,但他们始终把重义轻利放在首位。朱元璋多次表示:“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千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赉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明朝得知朝贡国多为落后小国,十分体谅其处境,因此对朝贡之物并无所求。“所贡之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勿令过多,作书其以朕意谕之……凡来朝者,亦明告以朕意”。明朝回赐给朝贡使之物,其价值往往要多出朝贡物品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对朝贡使团所携带的商品尽管明初有规定,需在市舶司抽分(纳税)后在会同馆出售,然而市舶司对外来商品抽税形同虚设,因为无论是朱元璋还是朱棣,均带头破坏了这种制度。朱元璋提出:“命有司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免其税。”朱棣更是认为“商税者,国家以抑其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对于外人所携商品在市场难以售出者,均由明廷出资收购,对于外人出售刀剑等违禁物品,明廷也没有坚决制止,而是多次加以姑息。正因为有大利可图,外国朝贡使团并不遵守明朝制定的朝贡时间和朝贡人数上的限制,往往是前次朝贡使团刚走,后次朝贡使团又到,一次使团人数竟达数百人之多。对于外国朝贡使团这种做法,明朝在接待上尽管不胜其烦,但极少加以拒绝,而是让大多数朝贡使团均满意而归。对于各国统治者要求明朝赐给历书、冕服、金印,为其赐封山名等,明朝更是有求必予。在与朝贡国的贸易中,明朝并没有从经济规律上考虑,并没有过多考虑经济效益,而是把朝贡贸易当做一种广交邻国,发展友好的政治手段加以使用,这种慷慨大度的做法也赢得周边国家对明朝的好感。
(四)保境安民、反击外患、仗义行事、稳定周边局势
明初在外交上采取以德睦邻,以邻为善、以和为贵的外交方针,但并非以软弱示于外人。明朝期望与周边邻国和平友好相处,但在事与愿违的情况下,在自身受到外来威胁之时,则并不排除使用武力对付外来威胁。如对北方蒙古不断入犯,在采用和平手段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只能使用重兵加以对付。明成祖上台后,连续发动四次远征蒙古战役,终于解除了北方的威胁。对于明初以来持续在东南沿海骚扰的倭寇,明朝一方面通过与日本幕府建立起勘合贸易,让日本政府协助镇压,另一方面在巩固沿海防御的基础上建立水军,主动出击,对倭寇穷追猛打,迫使倭寇入犯活动大为减少。又如爪哇西王部下无故残杀受其邀请去爪哇经商的一百余名中国商人,让明朝大为震惊,明成祖一方面致信严加谴责,让其惩办凶手,同时又让郑和船队抵爪哇,对其形成强大的军事压力,迫使西王不得不认罪,表示惩办凶手并赔偿损失。
明朝在反击外患的同时,也十分注意维护周边地区和平环境,对一些意欲侵略邻国危及周边和平局面的政权,明廷先是通过说服、劝其与周边国家和好,但对以强凌弱,危害邻国以及自身利益安全时,也不得不使用武力。如永乐年间对安南用兵推翻黎季犁政权,就是对外来威胁的一次痛击。
永乐年间,明朝被迫出兵安南推翻黎季犁政权也是唯一一次被迫使用武力教训对外扩张造成地区局势动荡的外国统治者的一个典型事例。永乐初,安南宰相黎季犁发动叛乱,杀害安南国王,招致国内各阶层严重不满,黎季嫠在国内镇压反对派,许多反对者被迫逃入周边邻国。为了转移国内人民不满的视线,又出兵入犯邻国,南方的占城,北部的大明广西地区均遭其侵扰,“占城诉安南侵略,以水军攻掠其境,拘虏人民,其朝贡人回,所赏赐物皆被邀夺,又逼与臣冕服印章,使为属。”占城屡受其入侵,不断派使来明朝求援,明朝一方面谴责安南侵略行径,同时也给予占城刀剑等武器以抵御安南入侵。黎氏政权不仅不听从明朝劝告,反而得寸进尺攻入广西和云南。先是“广西思明州所辖禄州、永平州永平寨为其侵夺,帝谕全还,不听”;既而云南宁远州土官同知刀罕又向明朝告急:“臣所辖猛罗等土寨,本臣祖宗故地,近被安南攻夺,又掳臣婿及女并人民亩产,征纳差发,驱使百端,实所不堪。”明成祖对黎氏政权对外扩张危及邻国的行径极为愤慨,多次警告他如此“肆无忌惮,所为如此,盖速亡也”,一再希望他“速改前过,不然非安南之利也”。但黎季犁一意孤行,并诱骗截杀在中国政治避难的安南前国王之孙陈天平,终于引发了与明朝战争的导火线,在安南周边邻国及安南国内反对派的强烈要求下,在安南各阶层人士积极的配合下,明廷断然出兵,推翻了对内实行白色恐怖,杀害大量无辜,对外四处扩张、危及邻国的黎氏政权,稳定了明朝南疆局势。
二
明朝建立后,由于全面推行了对内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经济,对外推行睦邻友好政策,其综合国力的巨大优势很快表现出来。以明朝为中心朝贡体系也很快建立起来。在朝贡体系之下,明朝把周边朝贡国视为属国,周边朝贡小国则把明朝视为自己的靠山。尤其是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当时仍是小国林立,互相之间攻伐不断,各国为了在与周边邻国的冲突和争斗中取得优势,都纷纷向明朝求援;或希望借助明朝的军事援助,战胜对手;或希望明朝对对手施加政治军事压力,以减轻威胁。面对邻国之间互相攻伐或冲突,以及纷纷向己求援。明朝既没有坐视不理,也没有利用矛盾支援一方打击另一方,更没有用邻国间的冲突为自己渔利。而是全力劝和息争,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智慧,树立了大国的责任感和良好形象。
明廷对于外国的劝和息争,成为以德睦邻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具有鲜明特点。这种劝和息争大致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一是对于周边朝贡国之间的冲突,通过明朝皇帝致信给冲突双方统治者或派出使节代表明朝出使冲突双方国家,指出战争对双方的危害,通过循循诱导,劝其罢兵休战,友好相处。由于这些国家与明朝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明朝朝贡体系中的成员国,明廷凭借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在这些周边国家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和影响。因此这种劝和屡见成效。
如洪武年间,安南与占城多次交战,双方都向明朝求援。明太祖认为交战双方均有责任,多次写信给两国国王,让他们“各罢兵息民,毋相侵扰”。
明太祖还拒绝占城国王请求兵器支援的要求,而劝告他“王能保境息民,则福可长享,如必驱兵苦战,胜负不可知,而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他日悔之,不亦晚矣”。明廷通过的劝和,有效地阻止了战争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