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灵异姽婳怪谈
45785800000112

第112章 :诗人之春(2)

2、心动百分百

门内门外

两个世界

一边:一家人围坐在一起

共享天伦

一边:一浪子踽踽独行

饱经风霜

灯光照亮了这边却暗了那边

一边:温暖如春

一边:冰天雪地

岚曦感到自己像一个浪子,一路走来静悄悄的,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他出身于中农阶级,感情细腻,总是一副温文而雅的神色。江南自古是孕育才子佳人的地方,岚曦对此向往之极,便独自由北至南,寻梦求学于江南。恍然置身于都市的喧嚣声中,岚曦倍感不适,心力很疲惫。江南是古朴的,但江南也是现代的。每日满是匆匆的步履和躁动的心;融入江南,不易。况,岚曦初来这里,尚有几分失意感。

有人说,回忆是一剂止痛药,但,凡药都是有毒的。岚曦偏好回忆。人类也真可怜,明明知道回忆有毒,却甘愿饮鸩止渴:小学时,你艳羡孩童时的自由;中学时,你艳羡小学时的无忧;大学时,你又艳羡中学生纯真的友情。唉,人总爱记忆美好的东西,也难怪,人生各个阶段自有它痛苦的一面,需要贮藏的幸福来滋补那丝丝隐痛。岚曦喜欢这种冗长的追忆:

曾小学时,岚曦对班上的一个女生产生了微妙的情感,他常想:我这是怎么了?她又非妖魔鬼怪,我竟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她的声音很甜美,我想听,竟害怕与她交谈;她的衣香鬓影很诱人,我想抚摸,竟少在她身旁驻足;且每每如疾风一般,消失在她的眼前;她天生丽质,我本对绘画很痴迷,却不敢描画她!……天啊,怎么了?中邪了?我恨那个大男生捉弄她,我想揍他!她哭了,我会很安静。……小小的他,托着下巴,痴想了两个春秋。

曾中学时,岚曦对一个远房亲戚很是迷恋。他曾激情写道:像一只欢快的黄莺儿,她跳跃着来到了我家;“青春”来了,我迎了上去。她叫莎莎,儿时,曾与她接触过一次;那时,她是一个长发女孩,可爱活泼。转瞬几年,我们如今都已步入了青少年时期;她未变,依旧活泼可爱。她的欢快的倩影儿显现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呵,整个屋子充满了馨香,到处弥漫着青春的气息;她笑得纯真,说得俏皮,无人不喜欢她开朗的性格。当我与她独处时,我们靠的那么近,我甚至能吻到她的短发,她也大方地与我手臂相依;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将脑袋搁在同一张桌子上,开诚谈论“青春”。我静静地聆听着来自她内心深处的青苹果式的恋曲;在这一刻,我差点将这纯真的亲情幻想成了恋情,呵,这份毋庸亵渎的唯美!岚曦很珍惜这段情感;毕竟,这是他第一次与一个女生如此亲近。他有诗赠曰:

策马狂奔前的回眸

是储蓄征途的希望

远航征途中的颠簸

是激起最壮观一幕的暗香

人,总爱在一个地方跌倒

是匆匆对历史回望后的迷茫

道旁婷艳的花海呵

弹奏着带有馥郁般的乐章

人啊,不该迷醉其中

从此刻,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走,走

摈弃旧的发霉的道路

但需有一个人为你燃亮道旁的灯光

“珍珠”是可以使人充满自信的

揣着它

斗志昂扬

事实上,岚曦应该感谢她,她让岚曦充满了灵感,并在半个月内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舞动青春》。

高中时,岚曦拾掇的红颜很多,足以串成一条珍珠项链。其中令他最感温馨的是莹的无稽笑靥和静的天真烂漫。他喜欢与莹谈笑风生,纵使唇枪舌剑,他也很快慰;喜欢与静默默相守,或绘画或歌咏,时时追寻心灵相犀。铁哥妹曾追问他的意中人,他只是笑笑。他想,无论如何我得先成功,有一定基础方能向心爱的人示爱,这样,方能给心爱的人以幸福。这是他的观念,合服现代;但他的家人却很传统:先成家后立业。传统对乡村毒害之深,他是可以想像的。他的哥哥,初中刚毕业,家人便忙不跌地为其说媒,以至哥哥婚姻由家庭包办;哥哥很不满,但无奈。现在轮他了,他若谈不到女友,可能又要步他哥哥的后尘了,唉。为此,他很少与家人联系;包括手机信息、写信,他怕他们为他得不偿失;他的情商很底,感情很脆弱,虽然他是个写小说的。阿斌是岚曦室友,是他的好朋友。他的家境很好,虽好打架,但为人正直,岚曦与他是把子兄弟,常称他冰哥。这位斌哥心志颇大,欲着手成立同进会社团;想要建立一个同学习,同上进,同工作的社团。所谓同工作,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景而已,即将来有机会组建一个大公司,让所有同进会兄弟姐妹在其公司人尽其才。岚曦曾戏谑道:“斌哥,若时事逢人,你很有可能成为孙中山第二哦!”

“那当然,”阿斌自信地说,“副书记也是鲁迅第二哦!”

副书记?岚曦想,一个组织一旦有了等级便容易分崩离析。还好,目前同进兄弟以过十多人,仿佛这是一个属于童话的组织;热血青年们是奔着互帮互助的旗号而来的;他们并不注重阶别,而重友情。岚曦在这里获得了很多友情。

阿斌近来似乎有心事。他察觉得出;毕竟,大学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的过渡,他们的情感都很敏锐。

“岚曦,你来!”阿斌首先招呼他。

岚曦想,好小子,你知道我要向你们探秘,你想主动请谏?

“你看,这个女孩怎样?”阿斌靠近岚曦,将手机屏幕置于岚曦眼前。

“很漂亮。乌发如瀑,身材婀娜,面若羞花,十足一美人。”岚曦看着看着,突然觉得眼前的女孩很熟悉,是她!?他猛然想起来了,“斌哥,她好像是钱教授的侄女梦玲,她可是大家公认的美女哦!”

“噢,你也知道她啊,”阿斌很泄气,但随即又亢奋起来:“我本想给你介绍这个窈窕淑女的,这样,才子佳人的故事方能流传于世吗!”

“别开玩笑了,你什么时候开始留意她的?你,喜欢她?”岚曦说。

阿斌知道瞒不住他,便直抒胸臆:“在楼梯口,惊鸿一瞥,我便醉了!……”

“哦,是一见倾心呀。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啊。我曾在去年校联欢会上见过她,她登台唱过歌;是个才女!她的眼光很高哦!……我又听说,一个非常出色的男生在追她哦!”

阿斌一听,不以为然地说:“我怕过谁,那家伙除了学习好还会什么,我就不相信我斗不过他!”

“有志气!”岚曦频频点头。

“我要用最传统的方式征服她。不过……”阿斌竟害起羞来,“不过,弟得帮我草拟情书!”

岚曦望着他的窘相,只好说:“弟乐此不疲。”他想,反正闲着没事,纯当向心爱的人释怀了。就把我的爱寄托在令一个世界吧。

岚曦开始为他写第一封情书:

你我相见于楼梯,你如一缕青烟,从我身旁飘过;

你我无言,静默低首;

风儿撩起你的衣襟,哦,香远益清;

不忍美好失臂,惊鸿一瞥:

一帘乌发,涵养秋波;

帘内星光闪闪,是你的明眸在动情;

读你,品你,恋你,

一朵天山雪莲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生长在我的脑海中

挥之不去的美妙感觉,

是你无意间赠予的。

就这样,岚曦成了阿斌的“幕客”,在幕后苦心经营这段爱情。然而,一场暴风雨正悄无声息地向他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