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时要举行盟誓之仪。通过盟誓,大国藉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确立霸主的地位,中小国家则藉以保全自己的利益,使国祚能延续下去。由此盟誓便日趋盛行,并与会同一词组合成了新的专门名词,称为“会盟”、“同盟”。正如《左传》所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某种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协调行动而订立的誓约。结盟通常是由一方先行提出,经过一系列的游说、斡旋,使与盟各方会于某地而缔结誓约,称为“会盟”或“盟会”。盟会中的主持者便是盟主。而与会各国一旦结盟之后,就有了权利和义务约束,结盟各方要守望相助,互相支援,盟主有义务要保护同盟中的中小国家不受侵犯,而享有接受盟国朝贡、进奉,征调其军队、劳役等的权利;各盟国则要听从盟主的号令,接受其指挥,与其步调一致,同进同退。在春秋诸侯争霸、各国混战的形势下,结盟基本上都是军事联盟的性质,各国武力的强弱决定了各国在联盟中的地位,盟主一职必然是被最具实力的大国所占据,而一旦取得盟主的地位,实际上也就取得了霸主的地位。故而,争做盟主既是争取霸主地位的最佳捷径,又是是否已为霸主的标识。正是由于盟主一职的重要性,春秋时期各国争为盟主以建霸业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春秋首霸齐桓公,史书上称其“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一匡天下的前提是九合诸侯,即九次召集诸侯会盟,并承担了盟主一职,由此才建立了齐国的霸业。再如春秋时期互为敌手、长期争霸的晋、楚二国,在连年征战之后,都深感疲惫,而处于其间的许多中小国家也因战争弄得国破民穷,大家都有停战修好之意。在宋国大夫向戌的奔走调停之下,晋楚双方同意罢兵,于是在公元前546年召开了有十四个国家参加的弭兵会议。会前,由于楚国在与晋争战中多处下风,害怕会盟时当不上盟主,为晋所制,乃密谋抢占盟主之位。就在举行盟礼的那天,赴盟的楚人暗中裹甲持械,抢先歃血为盟,晋人未做准备,阻挡不及,只得让楚人主盟。通过这一阴谋,楚人获得了在战场上未能获得的东西,其地位得以和实力比己强的晋人平起平坐,赢得了和晋人平分秋色、共为霸主的结果。
会盟时举行的典礼称为盟礼。盟礼的最主要内容是祭神,告知神明结盟的参加者和结盟的内容,并请求神明监督与盟各方言行一致,信守盟约。盟礼的仪式是这样的:先在会盟的所在用土筑一高台,会盟就在台上进行;再在地上挖一方坑,同时准备好祭神立盟所用的盟牲,盟牲杂用六牲,但天子诸侯等主要用牛;盟礼开始时先杀牲牛于方坑上,割下牲牛左耳,置于珠盘中,由盟主捧着,称为“执牛耳”;又取玉敦盛牛血,以其血在玉片、竹片或帛上书写盟书;这时,与盟诸侯皆立于台上,由司盟高声宣读盟书,昭告神明;接着端上盛有牛血的玉敦,先由盟主饮血,其余与盟诸侯依照一定的次序一一饮血,以示坚守盟约矢志不渝之意,这称为歃血;歃血的方式又有另外两种,一是口含牲畜之血,二是用手指蘸血涂抹在嘴上,歃血是会盟中最重要也是普遍应用的仪式,一直流传到后世,故而有“歃血为盟”的说法;歃血之后,与盟诸侯在盟主带领下对神盟誓,经神明鉴证之后,盟书就成为与盟各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盟誓之后,将一份盟书与宰杀的牲牛一道埋人方坑中,与盟各方也各取一本事先抄好的盟书,以便日后检阅查验;到此,盟会宣告结束。
誓,是通过口头语言为信约。它在先秦时和盟是有所区别的,它不像结盟那样。要举行杀牲、歃血的仪式,也不像结盟那样,起码要两方参与,誓既可数方共同信约为誓,也可个人单独立誓。但誓和盟又是有联系的,结盟必要发誓,而且盟誓的对象都为神明,因此人们也常将盟誓连用。特别是到先秦以后,盟誓的界限基本混淆,盟誓的礼仪实际已合二为一了。
盟誓连用的情况可从下列一则事例中得到证明。公元前681年,齐鲁两国在柯地会盟。
齐桓公和鲁庄公正在坛上行盟礼时,鲁将曹沫手持匕首,抢上前去,劫持了齐桓公,逼齐桓公向天发誓,归还齐所侵占的鲁国失地。如愿之后,曹沫下坛,归就群臣之位。齐桓公一见威胁已去,就想翻脸毁约,齐相管仲忙加阻止,其理由就是不可背誓失信。齐桓公为了不负上失信于神明、下失信于天下的罪名,只好乖乖地将土地还给了鲁国。
由这件事例还可看出,誓和盟一样,都是向神立誓,这在重神信神的先秦时期,无疑是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一个人一旦立誓,其誓言就成为他一生都要严格遵守的信约,不允许有丝毫的违背。如果说上述事例是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立誓而不得不加以信守的话,那么难道一个人私下立誓就可以随意违背了吗?这也不对!先秦又相信神明无所不在,不管在什么场合立誓,都要誓加遵守。春秋初期,郑国国君庄公在位,其母姜氏宠爱小儿子共叔段而厌恶庄公,千方百计想让共叔段取代庄公。庄公在平定了共叔段的内乱后,就将姜氏安置到别地,并发誓不到黄泉,不与姜氏相见。过了一段时间后,庄公后悔了,很想见母一面,但又格于誓言,难以如愿。后来有个臣子出了个主意,建议庄公掘地到黄泉,再在隧道中与母见面。这个主意使庄公既不违誓,又解开了心结,便加以采纳。黄泉相见之后,母子二人从此和睦相处。这个故事说明了古人重视誓言而又绝不食言的良好道德风尚。
先秦以后,盟誓之礼在民间使用得极为广泛。人们在要表明自己的决心时,常常跪在地上,朝天立誓;人们在结拜金兰之好时,也常常指天发誓:“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各种集团、帮派在缔结盟约时,也常常杀鸡滴血,取血酒而饮,表示从此之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一切都是古代盟誓之礼的遗风。
飨燕之礼
周代,以酒食饮宴群臣,也要遵守一定的礼制仪规,这主要表现为飨燕之礼。飨与燕是两种不同的礼节。其宴客对象、礼遇等级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等,都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飨礼,主要用于天子宴请诸侯,或诸侯之间相互宴请,大多是在太庙举行。在宾客来到时,主人要出门迎接,并要让宾客先进大门。此时,钟磐齐鸣,欢迎客人的光临。宾主一路行来,至堂前台阶,主人邀客人先登,客人三让而后升;进入屋门,主人再拱手施礼,请宾客先进。
进屋之后,钟磐停奏。宾主落座,主客之间相互敬酒,音乐又起,直至酒饮完为止。送客时,以《雍》
为歌,宾主双方依依惜别。
在飨礼中,招待客人的酒肉等食品亦有一定的礼规。酒有一定数量的限制,防止酒醉乱性,宾主失欢。《诗经·豳风·七月》中说:“朋酒斯飨,日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意思就是:用两壶酒和羔羊款待客人,宾主登上堂屋,举起像犀牛状的一种酒器,祝愿万寿无疆。这首诗清楚地说明了飨礼中对饮酒数量的限制。肉食用太牢牺牲,主要是用牛牲,而且也不把牛切成小块,宾主分食,而是“半解其体”,即是先将牛牲分作两半,留下中间的脊背,再将两半各分作三部分,摆放在俎上,安置在客人案前。飨礼中的酒和肉很多时候是装样子的,宾主并不实际食用,大家站立着,按尊卑次序,进献几遍,就结束了。
飨礼举行的地点及其进献仪式,决定了飨礼的场面是很严肃拘谨的。虽然其规模宏大,但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吃喝,而是在于联络天子诸侯相互之间的感情,在于相互之间的礼仪往来。它一以贯之地体现了周代以礼治国,以礼安邦的传统思想。
燕与飨不一样,燕即宴也,它是古代君臣宴饮之礼。举行燕礼的地点在寝宫,宾主烹狗而食,酒菜上都没有限制,可以开怀畅饮,一醉方休。《诗经·小雅·宾之初筵》描述了一场贵族宴会的情景:宴会刚开始时,宾主互谦互让,仪表端庄,觥筹交错,气氛热烈;酒过三巡,宾主半醉,忘形失态,嬉皮笑脸;宴会要结束的时候,喝醉的客人大叫大闹,唱歌跳舞,摔杯砸碟,把一场好好的宴会弄得乱七八糟。
虽然燕礼重点在于吃喝,但也并非无礼可言。首先要按宾客的尊卑,确定座次。古代以西北之位为最尊,主宾坐之,西南之位次之,介宾坐之,然后依次是北、南之位,东则是主人之位。
主人敬酒也是先敬主宾,次介宾,再次群宾,次序是不可以弄乱的。饭菜的摆放次序亦按尊卑方位排列成一个方形:带骨的肉(称为骰)在左,无骨的肉块(称为截)在右,觳的左边是饭,裁的右边是羹,酒和饮料放在羹的右边,酱醋调料放在最里边,肉丝、烤肉、蒸葱等放在最外边。开宴之前,要先把手洗干净,不得在席上搓手去污。若主人亲自上菜,宾客要拜而后食,非主人亲自上菜,方可不拜而食。若客人地位低于主人,要起身谦让,端饭到堂下去吃,主人要加以拦阻,然后宾主重新落座。吃饭时不可大口喝汤,嘴中不能发出咀嚼声响,不要把吃过的菜放回盘里,不要把骨头扔给狗吃,不要拨弄牙齿等。若有这些行为,就是失礼,就是对主人的不敬。
在这些饮食礼仪中,包含有不少科学合理的因素。
飨与燕都是饮食之礼,后代逐步将之不加区分,经常合为飨宴之礼。但在历代皇帝举行的筵宴上,还保存了一点古礼遗风。汉魏时以元旦朝会为大宴,晋代加冬至小会,唐代加皇帝诞辰朝贺之会,明代加大祀天地后次日宴会并为大宴。大宴气氛严肃,不许喧闹,似周代之飨。
另外的节日如立春、上元、寒食、上巳、端午、中秋、重九等,皇帝也常举行宴会,犒劳群臣。此类宴会称为“节宴”,宋代称为“曲宴”。一般在园林楼阁设宴,气氛较为轻松活泼,犹似周代之燕。
无论大宴还是节宴,后代也都袭用了周人音乐伴奏的做法,大多有歌舞助兴。如鸿门宴上,项庄请以剑舞,以助酒兴;又如明皇宫中,诗仙李白作诗为歌辞,贵妃玉环以霓裳羽衣舞技惊四座,梨园子弟吹拉弹唱以捧场助欢,乐得李隆基如坠飘渺仙境,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渔阳颦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后,唐明皇的这种滥饮狂欢才不得不草草收场,而唐王朝的江山亦就从此之后支离破碎、风雨飘摇了。
其实,耽于宴饮、留连醉乡的封建帝王又何止唐明皇一人!正是由于历代帝王贵族竞为长夜之饮,以酒壶为乾坤,以肉林为岁月,使得社会财富被大量无节制地消耗殆尽,方才带来了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造成了人民生活的普遍贫困。
射礼
射礼是古代社会贵族男子举行射箭活动时的礼仪。射在古人的生活中,并非简单的一种习武活动,而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与大自然的残酷斗争中,正是由于弓箭的发明,方使人类最终确立了对于动物的优势,并使得人类的生活资料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弓箭既保护了人们的生存,又提供了人类生命赖以延续的食品,所以它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奴隶社会中对射箭活动的高度重视自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奴隶制时代上层社会中的贵族男性,把射箭作为必须掌握的人生技能之一,被列为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中的一种。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奴隶时代的贵族男子人生中的两大重要职能是,祭祀与戎事,贵族男子生下来就是战士,就负有从军征战的职责,因此提高战斗技能便是他们的天职。把射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练武活动,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就反映了奴隶社会的这种历史状况以及其重武、尚武的社会习俗。另外,射箭活动中又被奴隶主统治者有意识地组合进了一些进行礼仪教育的内容,使贵族男子通过对这一活动的练习,也能掌握上层社会中的一系列礼仪规范,以调适他们相互间的关系,这对于稳定奴隶制的等级统治是大有好处的。所以,奴隶社会中对于射箭的广泛重视,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在礼经中,射礼被分成四种:一是大射,这是天子或诸侯在祭祀前选择参加祭祀者而举行的射礼,它一般在建在郊野的射宫或泽宫中进行。参射的臣下如能射中箭靶,才有资格参加祭祀,否则便取消予祭的资格。二是宾射,这是诸侯朝见天子或诸侯相会时举行的射礼。宾射的目的,主要是密切天子与诸侯以及诸侯相互之间的关系,故《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说:
“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三是燕射,这是平时燕息之日举行的射礼,一般在内廷进行,它是贵族男子于闲暇之时以宴饮、射箭为乐的一种活动。四是乡射,这是乡大夫等地方长官为荐贤举士而举行的射礼,一般在学校中进行,而且常与乡饮酒礼同时举行。
射礼之前,一般都有宴饮。宴饮按燕礼进行。在迎宾、献宾、互相酬酢及乐歌娱宾后,进行射礼。射礼所用的靶子称“侯”或“射侯”,是用皮革或布制作的。天子之侯用白熊皮,诸侯之皮用红麋皮,大夫、士则用布侯。侯上还按等绘有不同的动物图案。计算射击成绩的有“中”
和算筹,中是盛放算筹的器具,也刻成各种兽形。射者的等级不同,其中也不一样,人面兽身形的中称为“皮树中”,形如独角兽的中称为“闾中”,形如虎的称“虎中”,形如犀牛的称“兕中”,形如鹿的称“鹿中”。主持射礼的人称“司射”,由他根据射者等级尊卑而安排射击次序,并监督各种礼仪的执行情况,有违礼犯规者则用“扑”进行惩处。
战国之后,射礼逐步废弛,历代行废不定。汉代,仅东汉明帝时举行过大射之礼。唐代则依礼经制定了射礼,规定每年三月三日和九月九日两次于射宫行射礼。北宋沿用唐制,但南渡后射礼又废。辽、金亦有射礼,其法多沿用本族之俗,与古射礼不同。辽代在祭天求雨的瑟瑟仪中,有射柳之制。祭奠之后,先由皇帝弯弓射柳,群臣依官位高低依序射之,并以各人冠服为射柳输赢之质。金代在拜天礼中也有射柳仪。拜天之后,在毡场上插两行柳,参射之人以尊卑为序,将束发之帕系于柳枝上,邓马以射之。射断柳枝并驰马以手接住断柳者成绩最佳,射断但未能接住断柳者其次,射中但柳枝未断以及未能射中者皆为负。施射之时,金鼓齐鸣,场面非常热闹。明太祖朱元璋以弓马得天下,故而很重视射礼。他不但删定了射礼仪规,还亲自举行了大射之礼,并且还下令武夫文士皆须习射。清代于大阅及秋弥时举行射礼,康熙大帝身亲力行。公元1673年,康熙于南苑阅兵时亲自上阵。挽弓而射,五矢皆中,驰马而射,一发又中,全场欢声雷动,传为佳话。但好景不长,随着清朝统治者的腐败,八旗子弟的堕落,射礼又逐步废弛了。
封禅
封为祭天,禅是祭地,它专指在泰山进行的祭祀天地的活动。为什么封禅必须到泰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