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感的影响
习惯和风气对于美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以至于行为美也不例外。但习惯与风气对行为美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由于习惯的作用,不管开始时外在形态与习惯或者风气多么水火不容,但时间久了总能让人们看顺眼。但是习惯和风气永远不会接纳尼禄式的残暴或者克劳迪厄斯式的轻蔑。美感本身往往美丽而柔弱,所以通过习惯或教育很容易纠正,但人性中最强烈的是道德的赞许或批判之情,美感与道德可以有些细微的偏差,但不能被完全歪曲。
习惯和风气影响道德情感的途径和其他美感相似,虽然作用不大。当习惯和风气与人们天生的是非道德观相吻合时,人们的情感会更加敏锐,更加爱憎分明。比如,受真正良师益友影响的人习惯于正义、谦逊、人道和理性,而不能容忍它们的对立面。那些在暴力、堕落、虚伪中长大的人,由于已经习以为常,即使良心未泯,也会完全丧失自己对恶行的愤慨。
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风气也会赞同某种程度的混乱,或者冷落某些本应受到尊重的品质。在查理二世时期,落拓不羁被看做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烙印。那个时代的习惯看法较为另类:放荡不羁是一位绅士而非清教徒的特征,并与慷慨、真诚、高尚和忠心耿耿联系紧密;庄重的举止和得体的行为则跟欺骗、狡诈、下流、伪善一道。当时的浮华之徒都爱赞美大人物的缺陷,好像这些缺陷体现着高尚的美德,代表着自由、独立、坦诚、大度和温文尔雅。与之相反的如节约、勤勉和诚信的人,只因为他们的地位较低,这些美德在浮华之徒的眼中都是粗俗可憎的,并一相情愿地将这些美德与卑鄙、怯懦、暴躁、伪诈等缺陷相提并论。
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感情因为职业和生活境遇的不同而不同。每个阶层和职业都有其惯常的准则。可是由于人们普遍认同的中庸的思维方式,在各个阶层中,特殊的生活条件和境遇给特殊的人群的烙印并不会太深或者太浅。体现职业特征很正常,但无时无刻故意卖弄就不招人喜欢了。同样,不同的生活和年龄阶段也都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人们习惯于老人庄重沉稳,衰老多病和饱经风霜,习惯于年轻人的机敏、活泼和朝气蓬勃,不过,人们不喜欢老年的保守迟钝或者青年的轻浮虚幻。人们还是希望青年学习老人的老成,老人也保持轻快活跃。但是如果老年人的呆板、拘谨出现在年轻人身上就很滑稽,年轻人的放纵、轻率和虚荣出现在老年人身上反而会被人蔑视。
受习惯影响而形成的各个阶层或职业的特殊行为方式,有时可以脱离习惯而具有适当的独立性。说一个人的行为是恰当的,是因为他的行为可以适应他所处的所有环境而不是某一处环境。如果他只能适应一种环境而不能恰当地适应其他环境,那就是不恰当的。不过,如果环境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人们也不用太过强求。一位军队的将领可以在私生活中对失去独生子后表现出悲伤和脆弱,但如果在公众的安全和荣誉正需要他倾尽全力时,表现出这种情感就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不同职业的人们处理的是不同的事物,因而产生的也是不同的感情。习惯把它与某种职业联系起来了。人们应当设身处地地从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人们可以希望一个官员表现出对生活乐趣的追求,但难以接受一位牧师也这样做。因为牧师作为一个传播天国福音的信使,轻率和冷漠都不适合这一使命。即使生活得轻松放荡的人们也会认为,牧师的心灵应该充满庄严肃穆的情绪,而不是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这个印象也是被人们广泛接受的。
还有些职业通常具有的品质让人无法评论,对于这些职业的赞许一般是出于习惯而非深思熟虑。以士兵为例,人们对他们的印象往往是寻欢作乐和轻浮放荡。但是在认真考虑之后这种职业最适合的品质应当是老谋深算。但事实上,由于长期生活在战斗的阴影中,士兵心理上非常沉重,几乎无人能够负担,因此他们会沉湎于酒色,他们只是借行乐忘掉自己眼前的境遇。一个市的卫戍司令往往和其他的老百姓一样精明而吝啬,因为长久的和平会泯灭军人和百姓的个性区别。我们已经给那些大人物的举止贴上了与其阶级相对应的标志,所以如果没有见到我们所期望的,我们就会感到非常失望。
同样,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人们的性格不同,因此人们对各种品质的评价标准也因国度和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在俄罗斯被看做阿谀奉承的举止,在法国宫廷则可能显得粗野鄙俗。波兰贵族中还算吝啬节约的习惯,到阿姆斯特丹公民身上就是极大的奢侈浪费了。不同的时代和国度都把上层人常有的品质说成是美德,思想感情也伴随它们而相应变化。
文明开化的国度会重点培养关于人道的美德,而对自我克制和约束的培养则相对较少。而野蛮未开化的国家正好相反。受文明时代的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影响,人们往往缺少对艰难困苦和危险的耐受能力。没有人强调节制欲望的必要性,任凭纵欲在各个领域崛起。
野蛮人和未开化民族的情况完全相反:他们每个人都受到斯巴达式的坚忍训练,再加上环境所迫,他们能够忍受各种艰难困苦。环境让他们习惯了各种痛苦,也养成了他们不向任何困难低头的作风。他们不指望同胞们对他们的缺点表示同情或帮助,因为他们往往自顾不暇,无法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所有的野蛮人都在为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劳苦奔波。他们不愿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声名扫地。不管那些情绪有多么的强烈,他们都不允许影响其内心的镇定。据说北美的野蛮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会表现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架势。如果流露出了爱欲、痛苦或者愤怒等感情,他们会觉得非常丢人。而这些不是欧洲人所能想象的。
如果一个国度里所有人的地位和财产都差不多,父母决定了所有的婚配,要是哪个青年对别人情有独钟或是过分关注订婚,都是会被人一辈子瞧不起的。其他所有国家都被认可的两性公开同居,在野蛮人眼中,这种行为则是最无耻的娘们气的。即使能够结婚,他们也似乎为如此卑鄙的结合方式蒙羞。他们无法独立出来共同生活,只能住在父母家里,找机会偷偷相约。野蛮人不仅在这种本性上具有巨大的自我控制能力,而且能够麻木地忍受各种责骂、侮辱,即使在亲人们众目睽睽下也毫不冲动。当一个野蛮人被对手俘虏并按惯例处死时,他照样不动声色,即使受到了最可怕的拷打也不会呻吟。除了表现出对对手的蔑视,他几乎没有任何反应。当对手慢慢点起篝火烧烤他时,他会嘲弄行刑的家伙,威胁他们。如果对手中的任何一个人落在他手里,他会用比这个更残酷、更精妙的办法来处置这个人。
为了加强受刑者的痛苦,在几个小时的烧烤、戳划他身上最敏感、最柔软的所有部位之后,会把他从火堆上放下来一会儿。在这个空当里,他会说起各种与自己无关的琐事和天下大事。其他围观的野蛮人也同样麻木不仁。他们吸着烟叶,开着玩笑,除了需要行刑的时候,几乎不看那个受刑的家伙,好像根本没有这回事一样。野蛮人从小就知道迎接他们的会是这种命运。为此他们专门创作了一种所谓“死亡之歌”,当他们被敌人俘虏并要被折磨死时,他们会唱起这首包含了对敌人、对死亡与痛苦的极端蔑视的歌。当他们将要投入战争、与敌人交手时,他们都会心硬如铁地唱起这首歌。所有蛮族都有蔑视死亡和酷刑的风俗。任何一个来自非洲海岸的黑人都具有这种高尚的品质,这使当时的黑奴的主人惊愕不已。那些在欧洲或对手的国家都属于人渣之列的家伙,居然在监狱里残酷而下流地折磨那些强过他们一万倍的民族英雄。命运对人类最大的捉弄可能就在这里。
蛮族国家要求公民必须拥有在文明社会难得一见的品质——百折不挠的坚忍。文明社会的人们只要不作出破坏正义或人道原则的事情,而只是有点表情夸张或者装腔作势,人们就不会因此彻底否定他,尽管他会因此而丧失一点声誉。敏感而有激情的文明人更容易赞同某种慷慨激昂的举动,并原谅其中稍微过火的方面。陌生人比朋友对你更加宽容,所以你可以率性而为。文明民族与蛮族的冲动行为会出现不同后果,原因正在于此。当彼此相聚聊天时,文明人表现得像朋友,野蛮人表现得像路人。
如果一个所受教育比较呆板的旅行者到法国或意大利这两个欧洲大陆上最文明的国家游历,肯定会对乐天知命这种行为而困惑不已。法国年轻贵族会在得知没能进入某支部队时,在所有大臣面前潸然泪下。修道院长杜波斯先生说过,一个意大利人会因为被罚款二十先令而比一个英国人得知自己将被处决时表现得更为冲动。在罗马的优雅之风最盛的时候,西塞罗的名士都会在演讲结束后当着全体元老和公民的面悲伤落泪。可是在我看来,在罗马民智未开的初期,社会风气恐怕不会允许演说者这么冲动。慷慨激昂的雄辩在法国和意大利风行多年,但最近才传到英国来,虽然它的实际用处还无人知晓。由于文明和野蛮民族自我控制的程度差别很大,因此必须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
这种自我控制的差别有许多不同的表现。率性的文明人更趋向于坦诚和豪爽,压抑感情的野蛮人则更为虚伪狡诈。那些亚洲、非洲或美洲的蛮族都很难被人理解,而他们很善于隐藏事物的真相,无论是巧妙的诱惑还是无情的拷打,对他们都不会起作用。野蛮人只有在愤怒的洪水终于决堤时才会表露出这种情绪,而且报复会是相当残忍和可怕。在北美地区,有些比较胆怯但又爱动感情的女孩子受到母亲的责备后,一般不会有什么过分的冲动,最多说一句“我不是你的女儿”,但之后却跑去跳井了。在文明民族,一个男人也不会暴烈到伤害人,他们大多只是吵吵闹闹以得到认可和同情。
不同的职业和生活境遇形成的习惯会比较少的影响人们的观点。我们希望老人和青年、官员和牧师可以表现出真理和正义。各种职业都分别具有不受习惯影响的固定性,也就是说,人性不具有很大的差别性。不同民族对他们认为好的品质的评判标准大体上相同,虽然程度上有所差异,但是不能容忍的是一种美德的功用被无限夸大,从而损害别的美德。波兰人惯常的慷慨好客可能影响节约与有序,荷兰人尊重的节约也许会伤害亲密与大度。各个民族的行为风格都只能适用于本民族,就像勇气适合于野蛮人而敏感适合于文明人一样。所以,不能根据一点就抱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在一般的行为方式领域,风习不会过于背离行为的自然本性。可在某些特殊领域,某些风习会严重损害良好的道德,也会把那些极端错误的行为说成合理合法的。
比如,杀害婴儿。人们对婴儿的天真无邪无限爱怜,觉得只有最残暴的征服者才会有杀婴的行为,根本不会想到婴儿的父亲。可古希腊认可弃婴的行为,雅典也是如此。他们认为,父母一旦觉得无力抚养婴儿,就可以抛弃婴儿,任由孩子被野兽所食。人们在原始社会就开始了这种做法,并且对此变得麻木不仁。现在人们发现,所有的蛮族都盛行这种做法,而且越是原始低级的社会越宽容这种行为。野蛮人因为生活困难,物质极度匮乏,对他们来说不可能同时养活自己和孩子,所以弃婴对他们来说合情合理。他们也认可在危难时刻为了保全一个人的性命而弃婴。所以,在这样的社会里,父亲有权利决定是否要把孩子养大成人。可是在希腊晚期,由于含糊的经济原因或图省事的动机而杀婴则是不可容忍的。可是因为当时的陋习,使得哲学家们都认可这种事情。亚里士多德认为多数情况下,行政长官应该鼓励这样的事情,慈悲的柏拉图在哲学著作中大谈人性之爱,却也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批评。如此骇人听闻的反人性行为都能被习惯所接纳,那么,习惯就可以接受更加残暴的行为了。在人们的生活中,类似的事情可谓屡见不鲜。人们也似乎认为,这是为那种本身是最不义和最无理性的行为进行的一种十足的辩解。
有一个浅显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习惯从来没有使我们对人类行为和举止的一般风格和品质所怀有的情感,产生其程度同我们对特殊习惯的合宜或非法所怀有的情感一样的失常。从来不会有任何这样的习惯。没有一个这样的死会能够存在一分钟,在这个社会里,人们行为和举止中常见的倾向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种可怕的习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