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华国学经典(梦溪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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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斛斗

“原文”

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予以制酒法较之,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者,每秫一斛,不过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汉法,则粗有酒气而已。能饮者饮多不乱,宜无足怪。然汉之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谓:“石乃钧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计之,当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于定国食酒数石不乱,疑无此理。

“译文”

汉代人有喝一石酒还不醉的。我用制酒的方法来核对,每两斛粗米,可酿成六斛六斗的酒。现在最淡的酒,每斛也不过成酒一斛五斗,如果照汉代的酿法,则略有酒味而已。能喝酒的人喝多了不醉,应该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汉代的一斛,也有今天的二斗七升。人的肚子里,怎么装得下二斗七升水呢?有人说:“石是钧石的石,是一百二十斤。”用今天的秤来计算,相当于三十二斤,也是今天的三斗酒。说于定国喝几石酒不醉,似乎没有这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