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一种特有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我国大约有两千五百多万公顷湿地,其中沼泽、滩涂盐沼地分别有1100万和210万公顷。由于长期忽视了对湿地保护,围垦滩涂和沼泽湿地改建鱼塘、虾池、开沟排水等现象时有发生。在许多滩涂沼泽里,野生动物被大量捕杀,生态环境总体上呈恶化趋势。近年来情况有所好转,建立了许多包括湿地在内的自然保护区和专门的湿地保护区。1992年,我国加入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可持续利用的目标是,在2000年以前完成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利用的总体方向、目标和任务,综合平衡各种建设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模式;完善各级政府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设土地利用监测站网,掌握土地的动态变化,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的现代化。
健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土地管理政策与法规,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和分阶段地实现土地市场化,实现大面积土地开发利用的综合有效管理,全面整治退化土地,加强山地资源的评价、综合利用与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湿地资源保护方面,在国家和地方两级明确管理机构,对现有湿地资源进行依法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保护好一批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湿地保护区,2000年,建立100处各种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全面制止随意破坏湿地资源和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在土地资源的综合管理方面,将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规划等管理活动,加强全国范围内的大面积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等,如农业、工业、城市居住等用地;加强成片土地开发区的宏观管理,特别是土地环境的宏观评价、特定土地估价、使用方向审定和土地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划定不同类型的耕地保护区,严格限制把耕地转向非农业用地;加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和跨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方面的管理与协作;制定省、地(市)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山地资源的调查,进行适宜性评价,制定山区土地可持续利用规划,建立山地可持续发展样板,防治山地灾害,加强山地资源综合管理。
开展土地市场培植和综合管理活动,具体有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和立法机构全面审查和完善有关土地立法和管理条例,制定土地市场或有偿使用的法规条例;各级政府将在国家有关法律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市场发育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并推动培植一批土地市场及其管理机构,尤其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土地登记和资产管理;开展全国土地基础地价普查,在全国和各地区域建立土地基础地价体系;在地(市)县两级建立土地资本收益评估机构,规范土地市场和城市与农村土地市场的一体化,市县两级政府土地综合管理部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包括城市居住、公用、工业、农业以及特殊保护等类型的土地利用计划。
开展土地资源信息管理现代化建设,即建立或健全土地信息管理机构,制定土地信息收集、处理和使用的法规及技术规范,实行信息的市场化经营管理;开发和建立国家和大部分省级的土地资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地籍数据管理系统,开发土地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和土地有偿使用专家系统,培训各级土地管理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维护、使用和开发系统的能力和数据采集的可靠性。
开展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土地资源清查,实现调查数据计算机动态管理和地籍数据信息管理,以及世界土地资源信息的共享,政府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土地资源信息及政策。
在湿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方面,将对现有湿地资源进行管理,严禁盲目围垦。确因需要而小面积使用湿地,应在调查研究、全面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布局,并严格审批手续。
加强湿地区保护,尤其是在世界湿地资源领域有着特殊重要性的湿地保护区的建设,建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法律法规,使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湿地利用应在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利用中考虑,并制定全国湿地的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对已建圩区有碍引洪排涝、破坏湖泊自然风光和生态环境或已围垦滩地是重要水禽繁殖地者,将采取退田还湖的果断措施。
不容乐观的森林资源我国现有森林面积1.34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3.92%,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5%,森林蓄积量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0.3亿立方米"赤字",改增到现在的0.39亿立方米盈余,但是,用材林的消耗量仍然高于生长量,森林质量不高,郁闭度偏低,大片的森林继续受到无法控制的退化,任意改作其他用途、农村能源短缺以及森林病虫害的危害,要消灭用材林的"赤字"和森林的破坏或退化,则要求采取一致紧急行动,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使公众了解森林的重大影响,并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各种行动。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不仅为社会提供木材经济价值,而且还具有保护环境、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大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栖息地、吸收二氧化碳以及生态旅游等功能。我国传统的森林开发与管理正是缺乏对森林资源的这种多功能作用特性的认识,只注重森林的直接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巨大的生态价值,导致出现有林地逆转、生产力低下、质量下降和森林病虫害蔓延等森林退化结果。所以,要采取措施来确保森林资源的多种作用。
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加速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实现本世纪末森林覆盖率15%-16%的目标,2000年消灭全国用材林"赤字";制止现有森林资源的破坏和退化,促进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采取有效措施维持、增进和充分评价森林的生态价值和资源效益;加强人力、技术和专业化技能,以有效地制定和实施有关维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森林的活动。到本世纪末,建成全国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包括地方系统、监测数据和地理信息系统;在森林管理方面,尽快实现森林资产管理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最终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在森林资源管理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培育森林资源和防止森林破坏与退化的管理行为,制定各种造林和森林开发规划,健全各级森林管理机构,提高公众绿化意识,提倡全民绿化;坚持适地造林,重视营造混交林,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和四旁植树等多方式造林绿化;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实施总采伐量计划管理。同时,对森林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采取制约性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法律和管理措施,有效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在森林资源监测和资产化管理方面,将制定监测体系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完善和建立东北、中南、华东和西北四个国家级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立省级和县(局、场)级森林监测机构。开发、建立国家森林资源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制定政策法规、试点和推广森林资产所有权管理及有偿合作管理模式。完善省和县(局、场)级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实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行林价制度和林木商品化制度,对国有林实行森林资产化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统一的新体制。监督执行森林资源发展规划以及林木采伐和更新计划实施。推行林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取消林业企业的亏损补贴,实行森林资源开发补偿收费。
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重点抓好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五大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发展速生、高产、热值高和多用途的新树种,解决农村能源困难,对严重缺柴的山区将重点加快发展薪炭林。鼓励寻找各种替代和节约能源的农村能源措施,如沼气、太阳能、改灶节材等,以减少燃木消耗,加强林区保护,防止污染、林火、病虫害和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森林破坏和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