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康德理想的道德与人性
46178800000041

第41章 家庭的尊重

妇女要统治,而男人要被统治(尤其是在婚前),于是就有古代骑士精神的尊重妇女。这种骑士精神本身先就包含着自已是招人喜欢的这种信念。年轻人总是担心自己惹人讨厌,所以在女人圈子里感到狼狈(困窘),女人声称,她用自己所引起的尊重来制止男人的一切纠缠,并且哪怕毫无功绩却要求人家敬重自己,这种骄傲和权利来自女性本身的合法要求。女人是拒绝者,而男人是追求者。女人的屈从是一种恩赐。大自然要让女人被追求,所以女人在(按照口味)作选择时不必像男人那么挑剔。而大自然也把男人构造得更为粗犷只要在他的形象上表现出保护女人的力量和干练,他就足以使女人喜欢了。除非女人在形象的美丑方面是令人恶心的,而对于恋爱的可能性的选择又十分挑剔,这时她就只好表现,为追求者,而他却成了拒绝者了。这甚至会在男人眼里整个地降低女性的价值。女人必须显得是冷淡的,相反,男人在恋爱中必须显得热情洋溢。一个男人不听从他所爱者的要求是显得可耻的,而一个女人轻易地顺从所爱者的要求才显得可耻。女人要使自己的魅力在一切高雅之士身上起作用,这种欲求是卖弄风情;而装出爱上了所有女人的姿态则是尊重妇女的文雅。这两者都是矫揉造作,只能成为时髦,不能产生任何严肃的结果:例如风流韵事只能是已婚妇人装腔作势的自由,或是与此相同的,从前在意大利存在过的高等妓女业,关于这方面,有人说,比起混在个体家庭之中进行社交来,这似乎包含着更多文明的公共交往的纯正教养。男人在婚姻中追求的只是他的女人,但妇女追求的是一切男人的倾慕,她们打扮自己只是为了她们嫉妒的女性的眼睛,也就是要在魅力和高贵举止上压倒别的女人。相反,男人打扮则是为了老婆的眼睛,如果单是想让妻子不因他的上衣感到羞耻也能算打扮的话。男人对女人的缺点评价很温和,而女人对女人缺点的(公开)评价却很严厉。至于年轻姑娘,如果要她们选择由男人的法庭还是女人的法庭来评判她们的过失,她们肯定都会选择由男子来作她们的法官。在文明的奢华高涨的时候,女人只是出于被迫才表现出品行端庄,她们毫不隐晦地希望自己最好变成男人,这样她们就可以给自己的意向一个更大更自由的活动余地;但没有一个男人会希望成为女人。女人并不过问男人在婚前的行为检点,但男人却无比重视妻子方面婚前的行为检点。已婚女人嘲笑的是小里小气(即一般男人的嫉妒),但她们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未婚女子则极其严肃地对待这事。至于有学问的女人,那么她们需要书籍就像需要表一样。她们带着表是为了让人看见她们有一只表,通常不管这表停了没有,或是走得准不准时。女人与男人在有德或无德问题上有极大的区别,这既不是根据行为也不是根据动机。女人应当忍耐,而男人必须容忍。女人是敏感的,男人是体贴的。男人的事是获取,女人的事是节约。男人在爱的时候是嫉妒的,女人也嫉妒,但是在没有爱的时候,因为别的女人获得了多少情人,那么对于她的崇拜者圈子来说就损失了多少情人。男人的趣味是为了自己,女人把自己造成一个有趣的对象是为了每个男人。——“世人所说的都是真的,大家所做的都是好的”,这是女人的一条原则。这条原则是很难在严格意义上与“个性”这个词调和起来的。但也有一些头脑清醒的女人,她们在其家务范围内坚持一种与她们的规定性相适合的光荣的个性。密尔顿的妻子曾劝说他接受克伦威尔死后委任给他的一个拉丁文秘书的职位,而不顾叫他现在把一个他从前谴责为非法的政府解释成合法的,这与他的原则是多么矛盾。他则回答他妻子道:“啊,亲爱的,你们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赶顺潮,至于我,却必须作一个正直的男子汉。”苏格拉底,或许还有约伯的妻子正是这样被他们有头脑的丈夫逼入困境的。但男人的美德因自己的个性而得到维护,而女人的美德也毕竟没有因为她们被投入这种境况而减损自己个性的价值。

女性必须在实际事情上使自己得到训练和纪律的约束,男人却不善于这样做。

年轻的丈夫对年龄比他大的妻子具有控制力,这是建立在嫉妒心上的。嫉妒心使性能力较差的一方在另一方的侵犯面前为自己的权利担忧,因而感到自己不得不勉力对他顺从而殷勤。所以每个有经验的太太也只是从年龄相仿的角度,来劝阻与一个年轻男人的婚姻,因为在以后的年岁中女人终归是比男人老得快。如果连这种不平等也忽视了的话,那么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家庭和睦也就将没有了保障。一个年轻而理智的女人和一个健康的、但年龄要大一截的男子却能够更好地建立起婚姻的幸福。不过,一个或许因为婚前的放荡而已经将自己的性能力破坏了的男子,他在自己家里将成为一个小丑,因为他只有在给予合理的要求以相应的回报时,才能拥有对这个家庭的统治权。

休谟看到,对女人婚姻上的讽刺比对女人性别上的挖苦还要更使女人(哪怕是老处女)激怒,因为后者从来都不会是认真的,而前者却也许会当真起来,如果人们把没有结婚的人所解脱了的婚姻上的痛苦尽量突现出来的话。但在婚姻方面的自由放纵却必然会具有对整个女性来说是恶劣的后果,因为她们将沦为满足男性欲望的单纯工具,而这种欲望很容易发展为厌倦和轻佻。婚姻使女人自由,却使男人失去自由。

在一个面临结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身上考查其道德的品质,这从来不是女人的事,她把他看得比可能有的更好。她认为一个有理智的女人就足以把一个变坏了的男人引上正路。由于这一判断,她往往觉得自己被用最卑鄙的方式欺骗了。与此相同的还有那些天真的人们的意见,认为这个人在婚前的纵欲是情有可原的,而现在只要他还没有耗尽精力,就会从他妻子那里使自己的性欲得到足够的满足了。这些天真的好心人没有想到,在婚姻方面的放荡无羁恰好在于享乐的交替,而婚姻的单调会立刻使他回复到原来那种生活方式去。那么,在家里谁应当拥有上述支配权呢?因为毕竟只可能由一个人把所有事务都结合到一个与其目的相协调的关系中来。假如我用合符骑士精神的语言来表述(但却不是说假话),那就是:妇女应当统治,而男人应当治理,因为意向在统治,而理智在治理。丈夫的态度必须显得是这样:妻子的幸福是先于任何别人而存在于他心中的。但由于他必须最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如何,他能够做到哪一步,所以他将像一个大臣对待那位要准备一次庆典或筹建一所王宫的只顾享乐的君主那样,首先对君主的支配权表示必要的服从,只是因为目前手头拮据,或是必须首先解决某些紧迫的需要等等,所以最高统治者可以干他想干的一切,但却带有这样一个条件,由他的大臣把这种意志交到他的手中。

因为女人应当被追求(而这就要求在必要时对男性加以拒绝),所以甚至在婚后,她们也必须总是广泛地力求让人倾慕,以便一旦她们成为年轻的寡妇,就可以为自己找到情人。男人则通过婚姻的纽带而断绝了一切这样的权利,所以因女人这种取悦于人的欲望而产生嫉妒心是不对头的。但根据女人的本性,夫妇之爱是不可侵犯的。女人们有时拿这个开玩笑,但正如上面已经讲过的,这只是一种戏谑。因为在这种权利上容忍和宽恕外人的侵犯必将导致对女方的蔑视,同时也导致对这样一个丈夫的憎恨。通常,作父亲的娇惯他们的女儿,母亲宠爱自己的儿子,而在儿子们当中那个最任性的小伙子,往往是被母亲(唯愿他成为勇敢的)而惯坏的。其原因似乎是考虑到两位老人在突然去世时的需要。因为,如果一个男人死了妻子,那么他就在他的长女那里得到照料和扶持;如果母亲失去了她的丈夫,于是那长大成人、身强力壮的儿子就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本身的自然意向,来尊重她、扶持她,给她的寡居生活带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