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践
勾践是春秋末越国国君(前497—前465)。又名菼执。曾败于吴,屈服求和。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82年灭吴。
越系古越人所建之国,越王允常时其国渐强,故楚国乃联越以制吴。前496年,勾践即位后不久,即打败吴国。两年后,吴王夫差攻破越都,勾践被迫屈膝投降,并随夫差至吴国,臣事吴王,后被赦归返国。勾践自战败以后,时刻不忘会稽之耻,日日卧薪尝胆,反躬自问:“汝忘会稽之耻邪?”他重用范蠡、文种等贤人,经过“十年生聚又十年教训”,使越之国力渐渐恢复起来。可是吴对此却毫不警惕。前482年,吴王夫差为参加黄池之会,尽率精锐而出,仅使太子和老弱守国。越王勾践遂乘虚而入,大败吴师,杀吴太子。夫差仓促与晋定盟而返,连战不利,不得已而与越议和。
前473年,越军再次大破吴国,吴王夫差被围困在吴都西面的姑苏山上,求降不得而自杀,吴亡。越王勾践既平吴,声威大震,乃步吴之后尘,以兵渡淮,会齐、宋、晋、鲁等诸侯于徐州(今山东滕县南),周天子使人命勾践为“伯”(霸)。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不过此时,春秋行将结束,霸政趋于尾声,勾践是春秋最后的一个霸主了。
勾践灭吴称霸,范蠡居功至伟,封上将军。但是范蠡深知“大名之下难久居”,“久受尊名不祥”,所以明智地选择了功成身退,“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范蠡曾遣人致书文种,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未能听从,不久果被勾践赐剑自杀。
夫差
夫差(?—前473),吴王阖闾的儿子,春秋末吴国国君,公元前495—前473年在位。
公元前496年越王允常死,其子勾践继位。吴国起兵攻越。吴越两军战于檇李(今浙江嘉兴南)。吴国的军队阵列整齐严肃,越王勾践派敢死队冲锋失败,就改用罪人在阵前集体自杀,吸引吴军的注意力,然后偷袭吴军,越将灵姑浮挥戈刺伤吴王阖闾,吴军败退,阖闾死于途中,其子夫差继位。
夫差为报父仇,派专人侍立宫门,每逢夫差出入,便发问:“夫差,越王杀害你父亲的仇恨你忘掉了吗?”夫差则回答:“不敢忘!”终于在公元前497年,吴在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太湖中)大败越军,迫使越国臣服,并让越王勾践到吴为奴三年。
三年后,夫差不听伍子胥的劝告,没有杀越王勾践,放其回国。
公元前485年,夫差在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会盟诸侯,击败晋而成为霸主。
公元前478年,越国攻吴,两国军队在笠泽(水域名,在今苏州南,自太湖东至海,南与吴淞江平行)夹水对阵,夜里,越军左右两小队兵卒或左或右,击鼓呐喊,佯攻吴军两翼。吴军分兵防御,而越国三军主力暗暗涉水,猛攻吴国中军,吴国大败。
公元前473年,越军第三次大规模进攻吴国,将夫差包围在姑苏山上。夫差派公孙雄肉袒膝行,向越王勾践求和未果。夫差羞愧交集,说道:“吾无颜见子胥也。”说罢,蒙面自杀。
大夫
大夫,官名。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明、清职事官不用大夫为官名。
种
种,即文种,名会,字子禽,楚国郢(今湖北省江陵北)人,在荆平王时曾任县令。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越王勾践的谋臣,为勾践灭吴制定了称为“伐吴七术”的七种方案(一说“破吴九术”),和范蠡一起为勾践复国立下赫赫功劳。灭吴后,自觉功高,不听从范蠡劝告,继续留下为臣。范蠡不忍,自齐国发书给文种:“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读毕便称病不朝,但却为人诬陷有谋反之心,勾践便赐剑给文种说:“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文种自知为勾践所不容,自刎而死。现时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的府山公园越王殿中有刻石像,府山望海亭东侧有文种墓。
寡人
寡人,即寡德之人。君王自称。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皆称寡人。《左传》:“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可予不?”《邹忌讽齐王纳谏》:“王曰:‘善。’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古代士大夫也有自称为“寡人”的。《世说新语》:“晋王衍诸婿大会,郭家与衍婿裴遐谈,衍谓诸人曰:‘君辈勿为尔,将受困寡人女婿。’”古代诸侯夫人也有自称寡人的,《诗·邶风》:“先君之恩,以勖寡人。”这是卫庄公夫人庄姜自称。从汉至五代,也有此称。刘邦为汉王时,韩信为齐王时,隋杨广为晋王时,后汉刘赟被迎立时,均自称寡人,惟汉时尚多见,汉以后较少见。
中国古代的君主分为皇帝和国王,皇帝从秦始皇开始,把原来每个人都能自称的“朕”用于皇帝的专称,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不能用。
国王则不一样,古代中国的国王(主要是秦朝以前的国王和后来分封的诸侯国王)不称“朕”,而是称“寡人”、“孤”、“不毂”等等。
朕
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释诂》说:“朕,身也。”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嬴政统一天下后,规定:“天子自称曰朕。”从此,一般人不能自称“朕”了。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朕”,说:“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专用做皇帝自称。”但是,这里要做两点说明:
第一,“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在先秦时代并不等于后世的“余”、“吾”、“我”之类的第一人称代词。正像顾颉刚、刘起纡两位先生在《<;尚书·汤誓>;校释译论》指出的那样:“朕——甲骨金文中都只作单数第一人称领格(所有格),即‘我的’。”如:《书·舜典》:“汝作朕虞。”意思是:“你作我的掌管山泽的官员。”《大盂鼎》(金文):“勿废朕令。”意思是:“不要抛弃我的训令。”《离骚》:“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我的父亲叫伯庸。”或许有人说,《尚书·汤誓》中有“朕不食言”。意思是“我不会说话不算数”。许慎《说文·舟部》释“朕”:“我也。”这些不都证明,在先秦朝代,“朕”也可以等同后世的“余”、“吾”、“我”吗?今本《尚书·汤誓》已非原汁,难免被后人掺假。秦焚书坑儒以后,仅凭西汉儒家学者伏生口授,打上汉代烙印是十分可能的。许慎是东汉人,他对先秦词义的理解就更难确切了。
第二,“朕”字,自秦始皇开始为皇帝的专用词,这是普通的情况,但有特例,那就是至尊若皇太后也可以自称“朕”。例如《后汉书·和殇帝纪》:“皇太后诏曰:‘今皇帝以幼年,茕茕在疚,朕且佐助听政。’”
范蠡
范蠡(前517—前448),字少伯,春秋战国末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韩国宛(今河南南阳)人。
范蠡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青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范蠡却不为世人所识。
周景王二十四年(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今浙江嘉兴),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周景王二十六年(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今江苏太湖中洞庭山)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遂于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越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议和后“人待期时,忍其辱,乘其败……”“持满而不溢,则于天同道,上天会佑之;地能万物,人应该节用,这样则获地之赐;扶危定倾,谦卑事之,则与人同道,人可动之。”他向勾践概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为了实施灭吴战略,也是九术之一的“美人计”,范蠡亲自跋山涉水,终于在苎萝山浣纱河访到德才貌兼备的巾帼奇女——西施,在历史上谱写了西施深明大义献身吴王,里应外合兴越灭吴的传奇篇章。范蠡事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卒于灭吴,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遂与西施隐姓埋名、泛舟五湖。
后来,他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今山东定陶西北),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陶地东邻齐、鲁;西接秦、郑;北通晋、燕;南连楚、越。)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根据时节、气候、民情、风俗等,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机而动。)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乃我国道德经商——儒商之鼻祖。
史学家司马迁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史书中有语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通假字
通假字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有使用本字,而临时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有人认为部分通假字就是古人所写的白字。事实上,第一个写通假字的人可以说是写的白字,但是后人纷纷效仿,也就积非成是了。通假字大量存在于古书之中,是造成中国古书难读的祸首之一。
通假字所代替的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中的“惠”是“慧”的通假字,是“智慧”的意思。
通假字的成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古人造出一个字,表达一个意思,可是该用哪个字表示哪个意思还在形成过程中,没有一定规律,既可以使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又可以使用另外一个声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表示那个意思。时代越后的文章,通假字越少,反之,通假字越多。
古人在做记录时,一时想不出本字而用了别字代替,清代的赵翼在《陔余丛考》一书中指出:“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人这样写固然是前面所说的写了白字,但后人都这样效仿以后,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古书几乎都被烧光,到汉代,相当部分书籍都是凭一些读书人的背诵、记忆重新写出来,“著之竹帛”。由于当时背诵者只记住其读音,未记住其字形,书写者往往会因方言的差异或其文化程度的影响导致记录时将同一个字记录成不同的形体。
古人认为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闻者听音则知义,因而古人在记录时往往依据声音来记录。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就这样说:“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
通假字与假借字的分别:
有人常把通假字与六书中的“假借字”相混。严格来说,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替代,例如上述例子中,本来已有“慧”字,但却以“惠”字临时替代。而六书的“假借字”则是本无其字,因为要创制新字较麻烦或为免使字数大量增加,而采用同音或近音字表达那种意思,例如“自”字本义是鼻子,因同音关系,借来表示“自己”之意,这是六书中的假借。
即使在古人的训诂解说中,也有时会把两个名称相混。读者应按其上文下理,或按文字学知识,小心判别。
如火如荼
“如火如荼”出自《国语·吴语》:“万人以为方阵,皆白裳、白旗、素甲、白羽之增,望之如荼……左军亦如之,皆赤裳,赤旗,丹甲,朱羽之,望之如火。”
春秋时代后期,吴国国力逐渐强盛,吴王夫差想当中原霸主,于公元前482年,带领大军来到卫国的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约天下诸侯前来会盟,要大家推他为盟长。为了显示实力,夫差在一夜之间把带来的三万军队分成左、中、右三路,每路百行,每行百人,各摆成一个方阵,他亲自高举斧钺,以熊虎为旗号,指挥中军前进。中军全体将士,全都身穿白色战袍,披上白色铠甲,打着白色旗帜,插起白色箭翎,远远望去,好像遍野盛开的一片白花;左军一万将士,一律身穿红色战袍,披上红色铠甲,打着红色旗帜,插起红色箭翎,望去好像一片熊熊烈火;右军则全用黑色,犹如一片乌云。三路大军,开到会盟地点附近,摆开阵势。天刚蒙蒙亮,吴王夫差亲自鸣金击鼓发令,三万人一齐大声呐喊,那声音简直像天崩地裂一般,惊动了到会的各路诸侯。
吴军军容如此盛大,军威如此整肃,各国诸侯都不敢和夫差相争,不得不承认吴国为盟主。黄池之会,就在吴王夫差显示如火如荼的盛大军容后,取得成功。
众志成城
“众志成城”这个成语取自民间谚语,最早出现于《国语·周语下》。据载,东周的第十二代天子周景王姬贵,在他在位的第二十一年(前524年)和二十三年(前522年)时,做了两件不得民心的事情:一件是铸大钱,一件是铸大钟。大钱就是币值高的钱。景王试图以铸行大钱的方式来收缴民间的小钱。大钟即编钟。景王准备铸造两组巨型编钟,一组是无射,一组是大林。他打算把这两组编钟上下悬挂在一起配合着演奏。
景王身边的大臣单穆公对此很担忧,极力加以劝阻。他认为铸大钱不利于流通,是“绝民用以实王府”,是对平民百姓的残酷掠夺;而铸大钟更是劳民伤财,既得不到悦耳的美的享受(钟过大耳朵承受不了),又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所以这样做将会使百姓离心,国家危险。但景王听不进去。
司乐大夫伶州鸠也劝阻说,编钟的声律强调和谐,如果百姓怨恨,那就没有和谐了。他引用民谚“众心成城,众口铄金”来表明自己的观点:老百姓共同喜欢的东西,很少不实现的;而他们共同厌恶的东西,也很少不废灭的。但景王还是不听。三年间,既铸了大钱,也造了大钟。结果是,景王在第二年就死于心疾,周王朝也随即爆发了长达五年之久的内乱。
19.邹忌讽齐王纳谏
《战国策》
《战国策》是战国时游说之士的策谋和言论的汇编。初有《国策》、《国事》、《事语》、《短长》、《长书》、《修书》等名称和本子,西汉末刘向编定为三十三篇。宋时已有缺佚,由曾巩作了订补。有东汉高诱注,今残缺。宋鲍彪改变原书次序,作新注。吴原师道作《校注》,近人金正炜有《补释》,今人缪文远有《战国策新注》。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西汉帛书,记述战国时事,定名《战国纵横家书》,与本书内容相似。
《战国策》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史学名著。它是一部国别体史书。全书按东周、西周、秦国、齐国、楚国、赵国、魏国、韩国、燕国、宋国、卫国、中山国依次分国编写,共33卷,约1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