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近代天津对外贸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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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天津外贸殖民化的原因

(一)七七事变后日本把天津外贸变成“以战养战”途径。

首先控制了天津进出口贸易及华北城乡市场。华北尤其是天津、青岛两口岸的进出口贸易历来为外商洋行操纵,七七事变后为日本贸易组织所控制。各重要战略物资如煤、盐、铁、粮、棉等均由日本占领当局有关部门直接经营,其他物资亦由日本人所组建的输出入组合机构或贸易统制委员会经办。日本人在天津、青岛组建的各种组合机构1940年22家,1941年发展到32家。贸易统制委员会先后有“华北皮毛统制委员会”,“华北棉花统制委员会”,“华北粮食统制委员会”,“华北烟草统制公司”,“华北火柴公司”等多家。这些贸易统制委员会从产品种植、经营、收购、出售等各环节均置于日本人的控制下。

日伪当局在北平设立了总揽全华北物资贸易的最高管理机关-“华北贸易统制协会总会”,后改为“华北交易统制总会”,继又改为“华北交易配给统制总会”。天津设“天津输入配给组合联合会”,后改为“华北交易配给统制总会天津支部”;青岛设“青岛输入配给组合联合会”,后改为“华北交易配给统制总会青岛支部”。

这些贸易组合机构把持了全华北城乡市场,垄断土货收购和洋货倾销各环节。日本贸易组织深入华北城乡,以资金足、势力大,又有伪政权鼎力相助,在垄断华北市场后极力压低市场价格收购土货,提高市场价格抛售日货。日本人在华北地区征购的粮棉,一般要比市场价格低一倍左右。

(二)修改税则降低进口税率。

日本指使北平“临时政府”在1938年1月22日(一说21日)颁布进口税则。这一税则与1934年中国政府颁行的税则相比,关税率下降了30%-74%,许多货物还可免税进口。出口税率也下调,棉花、矿产品可免税出口。这一税则显然是为满足日货倾销华北的。南京“维新政府”成立后同北平“临时政府”于5月31日(一说6月1日)颁布通行中国沦陷区内的所谓全国统一税则。这一税则如同北平“临时政府”颁行的税则一样,与1934年中国政府颁行的税则相比,多数商品进口率大大下降了,如棉制品、绒毛、皮货类、人造丝、金属制品、水产品等分别下降了40%-50%,不少商品可免税进口,出口税率也下调了。

日伪当局颁行的进口税则极大地刺激了日本及其他国家对华北倾销商品和掠夺资源的兴趣,使七七事变后在华北走私成了“不再有利可图”之事。可见日伪当局颁行的进口税则也是天津外贸殖民化的重要原因。

(三)控制和接管中国和天津海关及港口引水权。

天津海关在日本人1937年进驻特别是1941年接管后,就完全成了日本控制天津外贸的工具,成了调节进出口货物以符合日本人利益需要的机关。为夺取中国关税处置权,日、英两国背着中国政府在1938年非法签订关于中国海关协定,把持中国关税支配权与偿付赔款存放权。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沦陷区中国海关悉为日本军事当局接管,日本人岸本广吉担任了沦陷区中国海关总署的总税务司,天津海关即由日本人黑泽二郎任税务司。随之各海关税务司改称海关长,关内主要人员均由日本人充当。

港口引水权是保卫国家主权的重要环节,七七事变后即为日本人所夺。七七事变前天津港口引水权始终由英国人开办的“大沽引水公司”执掌,日籍引水员只有4人,1938年天津港口引水权为日本人把持后,日籍引水员增至10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天津港的“大沽引水公司”被日本人改为“引水公会”,引水员全由日本人充当,日籍船只出入天津口岸如入无人之境,成了天津外贸殖民化的重要因素。

(四)控制和垄断天津内河运输和远洋航运及陆上交通。

七七事变前日本进出天津口岸的船只及吨位量仅次于英国居第二位。七七事变后中国沿海及天津口岸航业即为日本航业所垄断,并大力发展和加强天津近海和远洋从事货运的轮船公司,使之先后发展到十余家。1939年又成立垄断中国和天津外贸远洋货运的国策机构--“东亚海运株式会社”。这是一家由日本邮船、大阪商船为基础,有日清、三井、山崎、冈崎等船舶公司加入的大型运输船队,专营中国沿海及远洋货运,辟有天津至日本、至台湾、至上海、至华南等多条航线。天津口岸外贸货运即由日籍船舶公司独家经营。为利用中国船舶,日本制定了“华北海运对策纲要”,以小型轮船、机动帆船航行于华北沿岸,大型船只转向对日运输。1942年日本将航行华北各口岸的轮船公司组建成“华北轮船联营社”,天津设分社,专营天津至中国沿海各口岸的货物运输。

天津口岸的内河运输,七七事变后即由日本人组建的“中国内河航运公司”经营,并由日本军事特务机关长统辖,以便征调运送军事物资。1942年又成立了“华北民航运输联营社”,将民间运输力量统加控制,这样全华北内河航业就完全听从日本人的摆布了。

华北陆上交通在七七事变后亦为日本人控制。1937年10月11日,日本制定《华北各铁路运营纲要》,指令“满铁株式会社”在华北机构经营华北各铁路运输。1938年2月6日,日本政府在建立“华北开发公司”议案中就作出接管津浦、平汉、平绥、胶济、同蒲、正太等六条铁路及华北公路交通决定。天津口岸内外水陆交通为日本人控制后,加速了天津外贸殖民化的进程。

(五)将中国沦陷区货币纳入“日元集团”。

日本为控制中国沦陷区经济,七七事变后日本唆使傀儡政权在中国沦陷区建立了二十多家日伪银行。其中比较主要的是:1937年建在张家口发行“蒙疆券”的“蒙疆银行”,1938年建立在北平发行“联银券”的“中国联合准备银行”,1939年建在上海发行“华兴券”的“华兴商业银行”,1941年建在南京发行“中储券”的“中央储备银行”等。这些日伪银行发行的货币,不是与日元互通就是与日元挂勾或是与日元集团货币紧密相连。此外,日本占领当局一方面排挤、打击、压制直至取缔法币流通;另一方面却又四处收集法币运至上海套购中国外汇向欧美国家收购战略物资,并把大量法币抛向国统区和解放区市场抢夺物资。同时严加管制外汇,颁行“外汇管理办法”,推行“进出口贸易连锁制”,以出口决定进口,以出口高于进口10%货值比例配给进口外汇;出口国外货物必经当局批准,之后出口到中国其他口岸的货物也需当局审查。

综上所述,此间天津外贸殖民化是日本人一手制造的。

(原载《对外经济贸易》1993年第1期)本文内容作者从《日本统治下的天津对外贸易》视角为题进行过阐述,先在《天津师专学报》1994年第3期刊发,继在《中国民航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发表。

解放战争时期天津对外贸易的基本特征:解放战争时期天津外贸的基本特征是:美国控制与垄断天津进出口贸易和天津外贸在初步复苏中急剧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