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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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锲而不舍追元凶一片丹心铸警魂

1995年农历腊月29日晚上,庆阳人杭万林被人杀害,并被抛尸于泾川县泾明乡一隧洞内。一年后,村民发现了尸骨,当地警方遂展开细致的调查,但凶手却畏罪潜逃。9年后,追查不止的泾川警方终于查明凶手的下落,于2004年将其抓获。

1996年4月1日,泾明乡沟门前村一农民在一处废弃的隧洞边拣粪时,发现地面上有一条明显的自行车印痕通向隧洞,他以为有人在洞内藏了偷盗的东西,便进洞寻找。当他进入洞内40米时,摸出火柴擦燃搜寻,突然惊恐万状,腿都发起抖来,他连滚带爬地跑出隧洞,赶忙向泾明派出所报了案:他在隧洞发现一具人体骷髅!

接到报案后,泾川县公安局立即向地区公安处作了汇报。1996年4月2日,时任平凉地区公安处处长曾占虎带领刑侦科几名同志,会同泾川县公安局干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两辆警车一前一后驶出泾川县城,向东行驶了几十公里,然后离开312国道,朝北边一条沟里开去,在沟的深处,干警们找到一条隧洞。这条隧洞是1958年兴修水利时打的,早都废弃不用。洞有两米高,阴森潮湿,洞口杂草丛生,让人觉得冷气侵骨。由于洞口小,且塌方严重,来的10多名干警无法全进去。处局领导决定,由泾川县公安局刑侦队长兼法医魏正君带3名侦查员先进去勘验。

魏正君一行4人持手电筒进入隧洞后,在一堆土后面,见到一具完整的尸骨,肌肉早已消尽,但骨架完整,头南脚北,双下肢蜷曲,左上肢外曲,前臂脱落,尸骨下横放着一块松木板,已烧得残缺不全,木板与尸体接触处,有烧着后残留的麻袋片,尸骨左前额有残留的毛巾,毛巾打死结,尸骨上有金丝绒布带残迹。骨架周围还有焚烧的男式、女式衣物残片,另有烧黑的玻璃串珠及假项链等。剥离头部毛巾残片,见右眼眶上沿3厘米处的前额部有3.7厘米长的砍创;打开颅骨,脑组织已干裂萎缩,额颅砍创见颅骨内板已砍透,右脚趾缺失。很明显,这是一起杀人焚尸案。但死者到底是男是女,年龄多大,死亡时间,都难以确定。现场再未发现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东西。几十节电池用完了,干警们只得撤出洞外。

处局领导听完他们的汇报后,认为要破此案,寻找尸源是关键一环。但现场什么也没有发现,最可靠的还是在尸骨上下功夫,继续细致勘验。当电池买来后,干警们又二进隧洞。魏正君以他丰富的法医实践经验和知识基本搞清,死者男性,身高1.63米至1.68米,根据牙齿磨损程度和骨荦发育状况判断为30岁到40岁,死亡时间一年以上,估计在1994年10月至1995年5月之间。根据受害人头部有毛巾死结,并被毛衣、枕巾包裹等情况分析,受害人被凶手砍击头部后,凶手曾用布带为其包扎过,待受害人昏迷后,凶手便用毛巾、枕巾包裹了受害人的头部,装入麻袋,依托木板,用自行车移尸隧洞进行焚烧。

根据现场勘查,干警们展开讨论一致认为,第一现场应在方圆10华里以内,以312国道两侧为重点,而且案犯对这一带地形比较了解,至少曾到过此地。据此分析,干警们划定了侦查范围和方向,研究了侦查方案,以县局刑侦队为主,成立了专案组,并组成了几个行动小组,以公路两侧为重点,向两头延伸,逐村走访,张贴寻人启事,向周边公安机关发协查通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对现场提取的各种物证进行验证。

几十名干警整整忙碌了3天,可一条线索也没有找到。

县公安局领导和办案人员都陷入思索之中:难道罪犯真的没有留下任何东西?魏正君回忆起在现场勘查时因光线暗,场地狭小,人没有地方转身等因素,认为有必要对现场再进行一次勘查。这次他们准备了充足的电池和蜡烛,确定了复查的重点和程序。魏正君还特意安排带了筛子,对尸骨周围的灰土和人为踩下来的土,一把一把进行翻拣、筛滤,经过一天艰苦细致地工作,终于有了重大发现:在未燃尽的灰烬中,找到一个小小的灰团,从中剥离出一个小塑料袋,将塑料袋打开一看,内有烧着后残留的女人一寸头像一张,另有折叠在一起的一个小纸条,上写:购狸獭皮19900元,落款是华油长庆珍稀动物有限公司,署名被烧,只留下几个不完全汉字,经过认真分析,拼凑成“王克成”或“王克志”、“王克遂”等字样。遂迅速组织警力对距抛尸现场几公里的县界上的长庆桥镇一带进行调查,很快得知长庆油田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曾在1994年养过狸獭,该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名叫王克廷,与拼凑的字样吻合。

经进一步调查,却发现该王于案发前去西安搞工程,他既不是死者,又不是嫌疑人,好不容易掌握的线索又断了。

好在还有一条线索,又对女人头像冲洗、放大、加印几十张,广泛散发,让群众辨认,确认该女人名叫柴庆宁,1994年也曾在此购过狸獭。柴庆宁不是死者,可柴庆宁的照片为什么会留在现场,很大可能是死者随身所装,死者肯定和柴有某种关系。于是,侦查工作围绕柴庆宁展开。但此人当时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后,已不知去向。她是生意人,不是长庆油田职工,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经查长庆油田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养狸獭的账单,发现1994年柴庆宁曾在该公司账上提款15万元,汇至宁夏某地,但确切地址不详。干警们兵分两路,赶往宁夏和庆阳调查。赴庆阳一路侦查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终于发现了柴的行踪。柴庆宁系庆阳县熊家庙乡熊家庙村人,名字很多,柴巧子、柴玉花等,33岁,长期在外闯荡,社会接触面广,其丈夫叫杭万林,又名杭生智,和柴同乡,1990年曾因盗窃罪被内蒙阿拉善左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1993年4月被保外就医,回家后一直在外闯荡,居无定所,无人知道他的确切去处。柴庆宁曾于1994年在长庆桥一带,与一个叫王兴成的人合伙养过狸獭,二人关系暧昧,1994年后不知去向。据此初步可以确定,死者为杭万林或王兴成。

魏正君经进一步分析尸骨和残留物证,认为杭万林的身高、年龄与骨架等特征比较接近,案件至此取得重要进展。无论是局领导还是参战干警,无不感到欣慰。死者是不是杭万林,这是一个必须确定的问题。确定了死者,才能划定凶手,无论确定死者和凶手,必须查清杭万林和王兴成的详细情况。而要查杭万林,只有去内蒙阿拉善左旗监狱。查王兴成,只有去宁夏,因为有人反映,王兴成是宁夏惠农焦化厂职工。又是兵分两路,魏正君带3名干警去宁夏,刑侦队崔副队长带数名干警去阿拉善左旗。

宁夏是煤炭大省,原来大大小小的焦化厂数以千计,光取名惠农的焦化厂就有八九家,分布在几个地区。这里的所谓厂,其实许多就是当地农民一家一户的土窑。在一片片戈壁滩上,白天狼烟滚滚,一到晚上,几百里一片火光,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但干警们没有退缩,他们搭班车一家一家跑,经过半个多月的奔波,终于在大漠深处最远的一个厂里发现了情况:据该厂工人讲,两年前,曾有一个叫王兴成的人承包过该厂,因经营亏本外出,至今不知去向。在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的协助下,侦查员从户口卡上查到该王是石嘴山市某工厂退休干部,一年前和妻子离婚外出不知去向。该王50多岁,身体健壮,骨荦、身高与尸骨不全相符。

赴阿拉善左旗一路的干警稍微顺利一些,他们了解到:杭万林在服刑期间几次脱逃,1992年冬天脱逃在外,在冰天雪地差点被冻死,被管教干部寻回救活了,但右脚趾骨因被冻伤而截掉。由此,干警们认定尸骨即为杭万林,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宁夏、内蒙的情况及时反馈回来,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沛林带领刑侦队和派出所民警,在长庆桥和柴庆宁的家乡经过进一步调查获知,柴庆宁在1994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在租住屋内和丈夫杭万林吵过架,此后再未见到杭的身影。吵架时还有柴庆宁的弟弟柴知郎在场。至此,死者确定,凶手有可能就是柴庆宁和柴知郎。经进一步调查得知,柴庆宁在银川开饭馆,并有两个孩子。而柴知郎在陕北和庆阳交界处做生意。在华池县公安局的配合下,侦查员们在该县一个个体饭馆将柴知郎抓获。经连夜审讯,柴知郎如实交代了他和姐姐一起杀死杭万林的罪行。

原来,柴庆宁和杭万林长期感情不和,1994年年底,庆阳某县法院审理了柴庆宁与杭万林离婚案件,判决两人离婚,两个孩子,女孩由柴庆宁抚养,男孩由丈夫杭万林抚养。1995年农历腊月29日晚上,杭万林找到柴庆宁租住的房屋,以做生意为由,向柴庆宁要钱,并掏出一把刀子威逼柴庆宁说,你如果不给钱,我就要把孩子带走,在柴庆宁不同意的情况下,他强行将孩子带出门外,柴庆宁见状,赶忙追出去,一边让弟弟领回孩子,一边从怀中取出一把菜刀,朝杭万林的头部连砍3刀,致杭万林倒地。怕被人发现,柴庆宁叫弟弟和她一起将满脸血迹的杭万林搀回房内,用毛巾将其头部包扎。到了翌日凌晨5时许,杭万林因流血过多死亡。柴庆宁一时慌了,问弟弟该咋办?弟弟说你看着办。柴庆宁就去寻找抛尸地点。1995年腊月30日晚,姐弟俩慌忙用屋里的床单、毛巾以及杭万林的衣服,将杭的尸体一包,用木板托住,放在自行车上,趁半夜无人运至隧洞用汽油焚烧。之后,他和柴庆宁畏罪潜逃,不知姐姐逃到什么地方去了。

在宁夏调查的魏正君他们得知柴知郎被抓的消息,异常高兴,更坚定了寻找柴庆宁的决心,他们带着柴庆宁的照片,在银川市的大小宾馆、饭店一一查找,后在银川市郊红花乡查到柴庆宁租住的房屋,但只有两个孩子在,柴庆宁却不知去向,据房东和孩子说,柴庆宁不知在哪个单位上班,一直未回,两个孩子暂由房东抚养。在守候未果的情况下,侦查员们只好撤回,后经多方调查,也未查到柴庆宁的踪迹。

在以后的几年里,尽管泾川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换了几任,但对此案的侦破工作始终未停止,先后多次到陕西、宁夏、内蒙、庆阳等地寻找线索。

2004年11月初,泾川刑警大队获得一条线索:柴庆宁现化名杨丽,在银川市某酒店打工,并掌握到其手机号码。随后,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魏正君、刑警大队教导员杨建政一行,立即驱车赶往银川。到达某酒店附近,他们以客人身份与柴庆宁取得联系,确定其在酒店某房间后,便实施抓捕。

面对泾川刑警,柴庆宁在呆愣片刻后说:“我知道迟早有这一天,我跟你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