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归于泥土的人
莫言说:
“树立一个属于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开辟一个属于自己领域的阵地,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物体系,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叙述风格。”
的确,在自己的阵地上,讲自己的故事最得心应手。然而,莫言还说:
“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于是,我的亲人们的故事,我的村人们的故事,以及我从老人们口中听到过的祖先们的故事,就像听到集合令的士兵一样。从我的记忆深处涌出来。他们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等待着我去写他们,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姑姑、叔叔、妻子、女儿,都在我的作品里出现过。还有很多的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也都在我的小说里露过面。当然,我对他们,都进行了文学化的处理,使他们超越了他们自身,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有些人已经死去了,真的回到泥土里,比如爷爷,《大风》中“我爷爷”的原型比小说人物还有神采,《生死疲劳》里的“单干户”也有爷爷的影子。比如母亲,她的伟大、宽厚、忍辱负重、宁折不弯等等极具个性的品质特征得以映射,在形象的丰富性上也比其亲人多的。莫言常常请母亲出来,让母亲在他的作品中或者泼辣凶悍、或者温柔贤良,或者吃苦耐劳,而其他亲人,就不如母亲出场多了,即母亲是莫言的绝对主角,足见其感情至深。
有些人从未离开过这片土地,今后也不打算离开,比如莫言小说中的父亲形象,或是强硬刚猛,或是冷峻异常,但基本形象有雷同,最具代表性的是《爆炸》、《蛙》里的“姑姑”。有些人一旦离开了,就又想回来,比如,从台湾回来的叔叔。还有些人,或者从来就不属于这片土地,比如传教士、知青、右派,但一旦来到这片土地上,他们就各显神通、热闹非凡。
(一) 我爷爷和男人们
莫言其人
我想莫言是个浑身泥土的孩童。在诉说“我爷爷”之前,先说说“我”这个“男人”。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莫言认为要有责任心、包容心、事业心。事业并不是钱和荣誉,而是作为人类该有的追求。乡村的男人多半为衣食所苦,城市的男人多半为精神空虚所困,而莫言喜爱的是简单、朴素、相对悠闲的生活。我想,一个高产的作家,的确喜静怕燥,因为在太多的作品中,他早已把所有的浮华、嬉笑怒骂经历过。
莫言在领取诺贝尔奖的时候,发表了关于童年的演说,他说: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的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周国平在自传中说:
“小时候,我是一个敏感到有些病态的孩子,这种性格使我一方面极为关注自己的内心感受,另一方面又拙于应付外部世界,对之心存畏怯和戒备。……敏感和淡薄——或者说执着与超脱——构成了我性情的两极。”
在周国平那里,童年无小事,“旁人看来琐碎的记忆有可能对本人性格的形成发生过重大的作用”。莫言也因为“敏感和淡薄”而时常哭泣,他常常觉得很怕,也不知道怕什么,也因为这些恐惧和哭泣只属于琐碎的记忆而塑造了他的童年。孩子们的哭泣在日后会被慢慢治愈,只是周国平的敏感还是让他走向了哲学之路,莫言的哭泣则成为他的警钟,让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努力做一个“敢于不哭”的人。
1
1955年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五上午,星期四。这天是乙未年戊寅月己酉日,出生的孩童肖羊。莫言说,自己的性格大概很像羊,绵羊。还说自己是:
“那种软弱善良的人,是那种缺乏斗争精神、宁愿自己吃亏也愿意息事宁人的人,我的缺点是优柔寡断,干不了大事,优点是能够耐心做事,比较容易相处。”
莫言生在山东省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即今高密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平安村。当时上五年级的大哥放学回家,就看到了大奶奶口中这个“拉小车的”,他看到莫言满脸皱纹,闭着眼,忍不住说:
“怎么这么难看?”
按照高密东北乡的习俗,莫言是生在泥土上的。北方人与泥土的亲热或者农民对于泥土的钟爱,是可以把灵魂交给土地的,因为土地养育了他们的身躯、思维,在这样的传统观念下,莫言的出生注定离不开泥土。莫言在散文中写到:
一九五五年春天,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村里。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面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草种子的浮土上。
这被仔细地复制在小说《丰乳肥臀》中:
马洛亚牧师提着一只黑色的瓦罐上了教堂后边的大街,一眼便看到,铁匠上官福禄的妻子上官吕氏弯着腰,手执一把扫炕笤帚,正在大街上扫土。……她悄悄地、专注地把被夜露潮湿了的浮土扫起来,并仔细地把浮土中的杂物拣出扔掉。
……
上官吕氏把簸箕里的尘土倒在揭了席、卷了草的土炕上,忧心忡忡地扫了一眼扶着炕沿低声呻吟的儿媳上官鲁氏。她伸出双手,把尘土摊平,轻声对儿媳说:“上去吧。”
……
两行清泪。从上官鲁氏眼窝里涌出。她咬着下唇,使出全身的力气,提起沉重的肚腹,爬到土坯裸露的炕上。
莫言身下的泥土自然不会随着他的成长被遗忘,反而在他的作品中不断重现。父亲扫来的泥土,这大概也是莫言有关男性长辈最早的接触:一捧泥土。
2
1955年的第一天是腊月初八,喝腊八粥,可见这年出生的人和吃食逃不开关系了,加上莫言出生在正月,北方有种说法,正月出生的孩子不愁吃,这也有现实原因,因为北方过年,食物一般会比较丰富,一直持续整个正月。这一年从星期六开始,那天之后西方就迎来传说中主复活的星期日。2月17日,水瓶座,根据西方星座学,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着自己的生存哲学。
莫言的生存哲学有个大前提,就是他并不受到待见,家里人口多,他是公认的丑、馋、懒。周国平曾经说卢梭,一边在《忏悔录》中陈其劣迹,一边为之自豪。我想莫言虽然没有去写什么自传,但有一点,他在很多公开场合或者自己的散文中毫不避讳小时候的馋、懒、丑,他也许并没有为自己感到自豪,多半是无奈,有的时候还带着忏悔的色彩,这些都是岁月给的生存困境。
关于丑,莫言在很多小说中叙述丑陋的人,想要了解习惯以记忆说话的作家,其实最该看的是他最初的小说,那时候应该最贴近自己。莫言这样一个喜欢拿记忆说话的人,在写作之初,即便选的题材是自己并不熟悉的军旅题材,但文章中有自己的影子是肯定的了。《丑兵》就不用多说了,说的是别人丑,“我”是个美男子,但丑的人心灵美,而“我”则大打折扣。这怎么看着像是莫言对于自己心里的代偿呢?
《黑沙滩》里有个场长:
“他那又黑又瘦的脸,秃得发亮的脑门,被烟草熏得焦黄的牙齿,刺人的小眼睛,都使我们这些新兵瞧不起他。”
瞧,“刺人的小眼睛”,莫言的眼睛小,所以很多描写“丑”的文章里,都少不了这个“小眼睛”。莫言戏谑自己是“土豆堆里最蹩脚的土豆”,“一头乱毛,两只小眼睛,一个塌鼻子,两扇大耳朵——原来我是这样子的一副好模样,怪不得我的一个姐姐经常骂我‘气死画匠’。”
在《我和羊》里,莫言提到:
我的童年丑极了,小脸抹得花猫绿狗,唇上挂着两条鼻涕,乡下人谓之“二龙吐须”……饭量极大,好像饿死鬼托生……本来是个好苗子,可惜正长身体时饿坏了坯子,结果成了现在这个弯弯曲曲的样子。
关于馋,那是饥饿带来的后遗症,以后就减轻了,莫言获奖后跟家人庆祝的方式就是“吃饺子”,这么多年,他对于饺子和高密的炉包百吃不厌,可见他不是真的馋,而是有个大肚皮想吃饱。
关于懒,多半是看书惹的祸,莫言痴迷看书的时候,往往是牛羊挨饿的时候。加上孩子的天性是贪玩。我们小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中还有“学做家务”呢!可见孩子们对“活”真的没有多少主动性。我看过一期山村孩子的节目,有的孩子6岁就开始独立了,因为学校里家里远,所以必须独立,比如要自己洗衣服,学校里还没有食堂,所以要自己做饭。可见,莫言的“馋、懒”并不是全然故意,多少有些客观原因。
3
人的大脑大概到了三岁左右有奇妙的成长,同时会把以前的记忆忘掉,开始记住三岁之后的时候。当我在看一个哭泣的新生儿时,她也许就一两个月,她认得我,我走后她哭了很久,但长大之后,她就忘了。我很想在她开始记得之前让自己变得更好,这样,我可以在她记得的时候知道我是个完美的朋友。3岁的莫言又记住了什么呢?
1958年,大跃进,家人都被四分五裂了,铁锅和带铁的东西都充了公,5间屋打通了,住满了大炼钢铁的陌生人,上小学的二哥和姐姐也要背上书包去背矿石,莫言和堂姐因为年纪小跟着奶奶住在大栏乡姓陈的房子里,吃饭从食堂打着吃,饭难以下咽。
1960年,莫言5岁,说自己上学了。在农村5岁上学简直是天方夜谭,这也不是因为父母要对这个孩子进行早慧教育,而是要逃避上幼儿园。平安村被划为国营的胶河农场管辖,农民成了农业工人,所以他们就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进了幼儿园。幼儿园的几个女人除了克扣孩子们的口粮,还对孩子们进行军事化管理,非打即骂,饥肠辘辘是常有的,鼻青脸肿也是常有的。莫言一上小学,就等于脱离了幼儿园,口粮也不会分去幼儿园,而是分到自己家里,同时也免于肉体惩罚。这段经历被写在了小说《铁孩》里,那些女巫一样的老婆子,虐待孩子,孩子们因为饥饿难耐,竟觉得铁津津有味。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幼儿园老师可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孩子,克扣孩子的口粮?这等丧失人性的事情怎么做的出来。有一天,当我听说丈夫小时候因为吃不下“生米饭”挨饿的故事,我彻底相信了,那时候,学生每个月交给学校口粮,然后在学校食堂吃饭,老师为了多一些粮食喂猪,就故意把米饭蒸得很生,学生不吃,就可以喂猪了。
莫言说自己上过好几个一年级,说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是1960年,也就是5岁,但上了几个一年级说不清,就算是上了“两个一年级”吧,那小学二年级大概是1963年左右。这样比较符合1966年上五年级时候辍学。我觉得到不一定是上过好几个一年级,是把一年级当成幼儿园上。刚上学的莫言背着母亲给缝的蓝布书包,书包里放着几本卷了皮的书,大哥读过的高年级的书也放在里面,此外,还有一块石板,几只半截的石笔。石笔,我怀疑就是类似粉笔的东西,只不过在那个年代更为粗糙和简陋。即便是这样,鼓鼓的书包也足以让莫言心生炫耀。我能体会这种心情,当年,父亲、母亲带着我,远远地站在校园外面,我看到老师带着一帮小朋友弹琴唱歌,心生羡慕,母亲问,你喜欢吗?我点点头。后来,当我真的进入这样一间学校的时候,很快因为爱哭,不喜欢遵守纪律被排斥在外,不开心,不想上学。只是偶尔,在回忆那段时光,有香香的鸡蛋汤和大馒头的记忆,总之,我也是个爱吃的孩子。
因为家离学校很近,莫言就早早地到校:
“穿着开裆裤,两个裤腿高低错落、参差不齐,两通黄鼻涕拖到嘴上,每隔半分钟就吸溜一次,吸不动了就抡起袖子一扫而光,冬天的衣袖似战士的铠甲,闪闪发光。”
那时候的他爱哭,课间时候,就跑回家,不是喝水就是搬干粮。在班里年龄最小,自然属于弱势,最大的孩子都已经长胡子了,自然比莫言壮实。
4
年龄小在农活面前可没有特权,放了学,就是做活时间,比如挖野菜、放羊。那时候家家户户还吃一种野菜饭,这种饭《嗅味族》里有介绍,一餐饭有黑糊糊野菜汤和发了霉的咸菜萝卜条,所以莫言就要到河岸上挖一种叫做“齐齐毛”的野菜。莫言常常在这种时间痴迷看书,加上喜欢听故事,平日里还喜爱评书、“猫腔”,更加没时间去做“活”,也就“懒”了。记得在余华的小说《活着》里,有庆喜爱自己的羊,为了羊来回奔跑坏了好多鞋,即便光着脚也要给羊割草吃,莫言的《梦境与杂种》里,也有一个课余时间放羊的小羊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