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经楚辞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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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周颂(9)

〔四家诗〕汉代传授《诗经》的著名学者,有鲁人申培公,齐人辕固生、燕人韩婴及毛公(毛亨、毛苌)四家。他们所传的《诗》,合称“四家诗”。《鲁诗》、《齐诗》、《韩诗》为今文诗学,西汉时曾立于学官,魏、晋以后先后亡佚。《毛诗》为古文诗学,较为晚出,经东汉经学大师郑玄作《笺》后,一直流传至今。四家都企图通过注《诗》以宣扬儒家思想,但在具体阐明诗歌题旨和解释文字时又时有歧异。

〔三家诗〕汉代传《诗经》的《鲁诗》、《齐诗》、《韩诗》的合称。三家诗说,在西汉时均立于学官,置博士。由于《毛诗》自东汉以后盛行,三家诗难以与之争衡,逐渐衰落、失传、亡佚(南宋以后仅存《韩诗外传》部分)。三家诗说,今可略见于王应麟《诗考》、范家相《三家诗拾遗》、阮元《三家诗补遗》、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三家对诗的解释,虽或有不同,但同属今文诗学。《汉书·艺文志》曾评论说:齐、韩两家“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指出了在三家诗中,《鲁诗》优于其它两家诗。

〔鲁诗〕《诗》今文学派之一。因传授者为汉初鲁人申公(名培)而得名。其传本系用汉代通行的隶书(今文)写成。后来传《鲁诗》者有瑕匠江公、刘向等。至西晋时亡佚。申公说《诗》的著作,据《汉书艺文志》所录,有《鲁故》二十五卷、《鲁说》二十八卷。

〔齐诗〕《诗》今文学派之一。因传授者为汉初齐人辕固生而得名。其传本系用汉代通行的隶书(今文)写成。后来传《齐诗》者有夏侯始昌、后苍、翼奉、萧望之、匡衡等。至三国魏时亡佚。关于《齐诗》的著作,《汉书·艺文志》提到辕固生曾为《诗》作传,又著录有齐地弟子记述、发挥师说的《齐后氏故》、《齐孙氏故》、《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齐杂记》五种。

〔韩诗〕《诗》今文学派之一。因传授者为燕人韩婴而得名。“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汉书·儒林传》)后来传《韩诗》者有淮南贲生、蔡义等。至南宋后,《韩诗内传》亡佚,仅存《韩诗外传》。关于《韩诗》的著作,《汉书·艺文志》载有《韩故》三十六卷、《韩内传》四卷、《韩外传》六卷、《韩说》四十一卷。

〔毛诗〕《诗》古文学派。因传授者为毛公而得名。毛公有大毛公毛亨、小毛公毛苌二人。《汉书·艺文志》:“(鲁、齐、韩)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因此,《毛诗》初始只能在献王刘德的中山国内传授。其传本经文原系用先秦古文字书写。《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毛诗》、《毛诗故训传》二种。西汉时传(毛诗)者有贯长卿、解延年、徐敖等。《毛诗》至汉平帝时列于学官,得立博士。东汉以后,《毛诗》独盛行于世。《毛诗》系统的重要著作有郑玄的《毛诗笺》、孔颖达的《毛诗正义》及陈奂的《诗毛氏传疏》等。

〔风雅颂〕《诗经》的三个组成部分,亦即《诗经》作品的类别。《诗序》认为“风”是用于教化、讽谏,以求得政治风气改善的作品。“雅”,是言王政兴废的作品。“颂”,是赞美先王“盛德”,用于祀祖祭神的作品。朱熹《诗集传》认为“风”为“里巷歌谣”(民歌),“雅颂”则系“朝廷郊庙乐歌之辞”。现代学者多认为风、雅、颂的区别主要是在乐调上。“风”为地方乐歌(含民歌),“雅”为西周王朝直接统治区——王畿的乐歌,“颂”为周王朝宗庙内祭祀时演唱的乐歌或舞曲。

〔赋比兴〕《诗经》作品中所采用的三种表现手法。“赋、比、兴”的提出,最早见于《周礼·春官》。但历来对赋、比、兴的界说颇多歧异。其中以宋人胡寅和朱熹的解释较为全面、准确。胡寅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与李叔易书》引李仲蒙语)朱熹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集传》)现代学者一般认为:赋,就是不加譬喻,直接铺陈叙述。比,是用比喻或比拟的方法写人写物表达感情。兴,即“起情”,诗人把触动其情感的客观景物形象加以描绘,借其寓意以抒发自己的情感。兴句,常用于篇章的开头,除有引起下文的发端作用外,还有比喻、象征事理及烘托气氛等作用。《诗经》中所运用的赋、比、兴手法,尤其是比兴手法(即形象思维的方法),得到了后世众多作家的重视,为他们所继承和发展,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风雅〕原指《诗经》中的《国风》及《小雅》《大雅》。因风、雅被儒家列为“六义”中的两类,故后人也以“风雅”指诗歌作品中的社会内容。

〔二南〕《诗经》十五国风中《周南》、《召南》的合称。《周南》、《召南》诗共二十五篇。这些乐歌的诞生、流传地区,大抵在今江汉流域(周南,在今陕西、河南之间。召南,在今河南,湖北之间。)一带。汉代学者认为“周南”、“召南”是地域名。

宋人王质认为“南”为乐歌名。清人崔述、梁启超认为“南”是“诗之一体”。现代学者或认为“南”是由伴奏乐器衍变而成的乐调之名。二南,即汝水、汉水、沱水、长江一带的地方乐歌。

〔二雅〕《诗经》中《小雅》、《大雅》的合称。《小雅》诗七十四篇,大多产生于西周后期及东周初年。其中的民歌、贵族讽喻诗,多方面地描写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暴露、抨击了衰周时期专制政治的腐朽与黑暗。《小雅》中还有一些描写农事及祭祀活动和用于宴会上的乐歌。《大雅》诗三十一篇,全为西周时期的作品。作者大多为王室贵族成员。《大雅》中有少数讥刺时政的政治讽喻诗,但更多的是颂扬周民族英雄人物及文王、武王、宣王业绩的诗篇。

〔三颂〕《诗经》中《周颂》、《鲁颂》、《商颂》的合称。《诗大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三颂,多为天子、诸侯祭祀时或在其它盛大典礼上所用的乐歌(或舞曲)。颂扬在位的周王、鲁侯、宋公或他们的祖先的功德是《颂》诗的主要内容。《周颂》三十一篇,为西周时期王朝的作品。《鲁颂》四篇,为春秋前、中期鲁国的作品。《商颂》五篇,为春秋前期宋国的作品。

〔笙诗〕指《诗经·小雅》中“有声无辞”的诗,共六篇,所以又称“六笙诗”。它们是《鹿鸣之什》中的《南陔》和《白华之什》中的《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据《仪礼》记载,此六诗皆以笙奏,故名。现代学者或认为,《诗》的传本中本无六笙诗之目,它们系由汉代传《毛诗》者附加上去的。

〔正风〕诗有正变之分,此说源出于《诗大序》。《诗大序》认为诗歌创作与世之盛衰关系密切,周室衰微、礼义废弛时,“变风、变雅作矣”。与“变风”相对,后人提出了“正风”这一名词。它指周政衰微以前(主要是西周前期)的歌颂文王、武王、周公或颂美时政的《风》诗。历代学者一般认为《诗经·国风》中的《周南》《召南》为“正风”。

〔变风〕对《诗经·国风》中部分作品的特称。《诗大序》:“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指的是“乱世”之作,即产生于周室衰微、政局动荡时期的《风》诗。郑玄《诗谱序》以为《诗经·国风》中自周夷王至陈灵公时期的诗作属“变风”。陆德明《经典释文》以为《诗经·国风》中的《邶风》及以下十二国风均为“变风”。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则认为《风》诗之正、变,不宜以时间为界限,而是以“政教得失”而分。故以讥刺时政的《风》诗为“变风”。

〔正雅〕诗有正变之分,此说源出于《诗大序》。《诗大序》认为诗歌创作与世之盛衰关系密切,周室衰微,礼义废弛时,“变风、变雅作矣”。与“变雅”相对,后人提出了“正雅”这一名词。它指周政衰微以前(主要是西周前期)的歌颂“先王之德”或颂扬美政的《雅》诗。《毛诗正义》引陆德明语:“从《鹿鸣》至《菁菁者莪》,凡二十二篇,皆正小雅。六篇亡(按:指笙诗),今唯十六篇。”“自此(按:指《文王》)以下至《卷阿》十八篇,是文王、武王、成王、周公之正大雅。”“正小雅”、“正大雅”,统称“正雅”。

〔变雅〕对《诗经》二雅中部分作品的特称。《诗大序》:“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指的是“乱世”之作,即周室衰微、政局动荡时期的《雅》诗。《郑笺》:“《大雅·民劳》、《小雅·六月》之后,皆谓之变雅。”《毛诗正义》:“《民劳》、《六月》之后,其诗皆王道衰乃作,非制礼所用,故谓之变雅也。”变雅,孔颖达以为其诗“兼有美刺”(《毛诗正义》),马瑞辰则以为纯系讥刺时政之作(《毛诗传笺通释》)。

〔六诗〕《诗经》作品分类及表现手法的合称。《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贾公彦疏:“按《诗》上下惟有风、雅、颂是诗之名也,但就三者之中,有比、赋、兴,故总谓之六诗也。”现代学者一般认为风、雅、颂是三种不同的乐歌,赋、比、兴是三种不同的表现手法。

〔六义〕诗经学名词。由《周礼》中“六诗”一词衍变而来,两者含义近似。《诗大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关于“六义”的解释,历来颇多歧异,其中以孔颖达之说影响最大。他认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词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

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毛诗正义》)这是说风、雅、颂是诗歌的类型,赋、比、兴是诗歌的表现方法。“六义”说,对后世文艺理论和文学创作的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四始〕《诗经》中国风、小雅、大雅、颂诗首篇的合称。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据魏源《诗古微》考证,古乐歌皆三篇连奏,因此“四始”不仅是指《关雎》、《鹿鸣》、《文王》、《清庙》四篇,还包括它们后面的各两篇,共计十二篇,皆系述文王之德之诗。

此外,尚有以风、小雅、大雅、颂为“四始”之说,见孔颖达《毛诗正义》:“四始者,郑答张逸云:’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此四者,人君行之则为兴,废之则为衰。‘”又《诗·纬沉历枢》说:“《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巳,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这是纬书的说法。成伯屿《毛诗指说》又以为:“《诗》有四始;始者,正诗也,谓之正始。周、召二南,《国风》之正始;《鹿鸣》至《菁莪》,《小雅》之正始;《文王》至《卷阿》,《大雅》之正始;《清庙》至《般》,《颂》之正始。”这是以四类“正诗”为“四始”。近代及现代学者一般认为,《鲁诗》“四始”之说,见于《史记》,较为可信。

〔思无邪〕这是孔子对《诗》内容的总评价,也是他所提出的诗歌批评的标准。语出《诗经·鲁颂·驳》:“思无邪,思马斯徂。”孔子移用来评论诗歌,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思”,郑玄、孔颖达、朱熹释为思想。也有学者以“思”为语助词。思无邪,后来成为儒家文学批评的重要标准,即要求诗歌的内容纯正,不允许表现不合礼义的思想感情。以“思无邪”作为诗歌批评的标准,一方面体现了儒家对文艺作品思想内容和社会作用的重视,对于防止文艺走向形式主义的歧途和扼制色情文学的泛滥,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严格以封建礼教来规范作家的思想,不允许在文艺作品中表现人民群众的真实思想感情(特别是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强烈反抗精神),大大削弱了文艺作品的社会意义,所以,于文艺创作的发展又是有害的。

〔兴、观、群、怨〕孔子关于诗歌的美感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的论述。语出《论语·阳货》:“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即“感发志意”,指诗歌的艺术感染作用。观,即“观风俗之盛衰”与“考见得失”,指通过作品可以了解风俗盛衰、政治得失的认识作用。群,即“群居相切磋”、“和而不流”,指通过作品可以陶冶性情,提高修养,增强群体意识,从而可以起到加强团结的作用。怨,即“怨刺上政”,指批评、讽刺当政者的过失,促进朝政管理状况改善的作用。孔子的“兴观群怨”说,较全面地总结了以《诗经》为代表的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实践经验,较全面地概括了诗歌的社会作用与审美效果。“兴观群怨”说的出现,是我国春秋时期文艺和美学理论取得新进展的重要标志。它对后世文艺理论、美学理论的发展和文艺创作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诗教〕儒家关于诗歌创作的原则之一。语出《礼记·经解》:“孔子曰:’人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孔颖达疏:“《诗》依违讽谏,不直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这是说《诗经》中作品对当代政治虽有所刺,但并不那么直接,态度上也不那么尖锐,故能教人以温柔敦厚。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符合《诗经》作品的实际,但也确实看到了《诗经》中不少作品具有含蓄、委婉的风格这一事实。在长期封建社会中形成的、为儒家所提倡的以“温柔敦厚”为基本内容的诗教,并不反对对统治者过失的批评,但不赞成批评态度的激烈。也就是说诗可以“怨”,但有一个前提,即要符合中庸之道,不能超越封建礼教许可的范围和限度。“温柔敦厚”的诗教,对维护封建统治有利,为历代统治阶级和儒家所提倡,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影响很大。但其中也有主张哀乐中节,强调中和之美的合理因素,可以启示作家在创作时注意作品的含蓄美,对于克服文艺创作中过于浅薄、直露的缺陷,又是不无益处的。

〔采诗说〕关于《诗经》作品来源的一种说法。此说源于《左传》。《左传·襄公十四年》:“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杜预注:“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于路,求歌谣之言。”关于采诗的明确记载,见之于汉人著作中。班固《汉书·艺文志》:“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书·食货志》:“盂春三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以上为古文学派经学家的说法)何休《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五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以上为今文学派经学家的说法)从《诗经》所收录的诗篇来看,它们有基本一致的用韵规律,大体整齐的四言形式,产生的地域又较广,如非经过有意识的采集和加工,就不可能编入一部书中并以现在的面貌出现。所以,采诗之说是有一定根据的。但也有学者认为,采诗之说,先秦典籍未有明确记载,且关于采诗人、采诗方法各家说法又不一,故不足信。

〔献诗说〕献诗说,始于周代后期。它认为周天子为了了解民情,考察政治得失,曾令诸侯百官献诗,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国语·周语》:“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蠓诵。”《国语·晋语》:“古之王者,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献诗与采诗,其目的是一致的。但采集来的多为各地民歌,而献诗时则不限于进献民歌,还包括公卿列士自己的作品。朱熹《诗集传》中《国风》注:“是以诸侯采之以贡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乐官,于以考其俗尚之美恶,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这是说《诗经》中的《风》诗,是由诸侯献给周天子,再由乐官整理后保存下来的。至于民歌以外的作品,譬如《雅》、《颂》中贵族文人歌功颂德之作和讽喻之作,也可能是当时通过献诗的途径而被周王朝中央收集得来的。

〔删诗说〕删诗说,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对删诗之说,后世颇多争议。陆玑、杜预、欧阳修、郑樵、王应麟、章炳麟等力主孔子删诗说。怀疑、反对“孔子删诗”说的学者也不少。崔述《读风偶识》:“孔子删诗,孰言之?孔子未尝自言之也,《史记》言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