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什么样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产生不同的固定资产价格补偿和实物补偿,可以产生价格筹划节税机会以及税收屏蔽。其次,不同的折旧方法造成的年折旧提取额的不同直接关系到利润额抵减的程度,因而会造成纳税的差异。企业就是在有关折旧规定范围内,通过不同的折旧方法的选择,力图减少税收,维护企业利益。
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以减轻税负角度出发,一般来讲,平均使用年限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次之,加速折旧法最差。其原因在于:平均使用年限法使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从而有效地制止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而别的年份利润骤减,避免山头式利润的谷地和山峰;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收入统统集中在后几年,使后几年的利润收入与前几年形成明显的差距,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重的税负,从而使企业纳税额增加,税负加重。因此,就利润与折旧节税而言,折旧和利润一样,大起大落的剧烈变化使企业承受的损失严重;而均衡增长、稳定发展可以避免某些无谓的损失。
但在适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则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速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达到了获利于税收屏蔽的效果。当然,对于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如果企业需要,还可以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只不过不能再计提折旧了。
【例10—15】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元,使用期限为10年。10年内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年利润均维持在20万元。该企业适用税率见表10—18。
利润收入/元适用税率(%)
5以下5
5~1010
10~1515
15~2025
20以上40
(1)企业实行平均使用年限法计算折旧:
年折旧额为:100÷10=10(万元/年)
年折旧率为:(10÷100)×100%=10%
扣除折旧后的利润收入为:20-10=10(万元)
年纳税额:(10-5)×10%+5×5%=0.75(万元)
税负为:(0.75÷10)×100%=7.5%
(2)企业使用自然损耗法折旧,第1~10年折旧额和机器损耗程度及年折旧额提取量见表10—19。
次数
项目
损耗程度(%)损耗程度计算的折旧额/万元
第一年1100×1%=1
第二年3100×3%=3
第三年5100×5%=5
第四年7100×7%=7
第五年9100×9%=9
第六年11100×11%=11
第七年13100×13%=13
第八年15100×15%=15
第九年17100×17%=17
第十年19100×19%=19
合计100100
第一年扣除折旧后利润收入为:20-1=19(万元)
应纳税额:
(19-15)×25%+(15-10)×15%+(10-5)×10%+5×5%=2.5(万元)
税负为:(2.5/19)×100%=13.5%
第二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3=17(万元)
应纳税额:(17-15)×25%+(15-10)×15%+(10-5)×10%+5×5%=2(万元)
税负为:(2/17)×100%=11.76%
第三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5=15(万元)
应纳税额:(15-10)×15%+(10-5)×10%+5×5%=1.5(万元)
税负为:(1.5/15)×100%=10%
第四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7=13(万元)
应纳税额:(13-10)×15%+(10-5)×10%+5×5%=1.2(万元)
税负为:(1.2/13)×100%=9.23%
第五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9=11(万元)
应纳税额:(11-10)×15%+(10-5)×10%+5×5%=0.9(万元)
税负为:(0.9/11)×100%=8.18%
第六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11=9(万元)
应纳税额:(9-5)×10%+5×5%=0.65(万元)
税负为:(0.65/9)×100%=7.22%
第七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13=7(万元)
应纳税额:(7-5)×10%+5×5%=0.45(万元)
税负为:(0.45/7)×100%=6.43%
第八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15=5(万元)
应纳税额:5×5%=0.25(万元)
税负为:(0.25/5)×100%=5%
第九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17=3(万元)
应纳税额:3×5%=0.15(万元)
税负为:(0.15/3)×100%=5%
第十年扣除折旧后利润为:20-19=1(万元)
应纳税额:10000×5%=500(元)
税负为:(500/10000)×100%=5%
十年内平均年纳税额为:(2.5+2+1.5+1.2+0.9+0.65+0.45+0.25+0.15+0.05)÷10=0.965(万元)
平均税负为:(13.15%+11.76%+10%+9.23%+8.18%+7.22%+6.43%+5%+5%+5%)÷10=8.1%
(3)采用加速折旧法,比如头五年利润全部作为折旧提取,即五年前纳税额和税负均为零,那么,后五年的年纳税额和税率完全相同,年利润额为20万元,应纳税额均为:(20-15)×25%+(15-10)×15%+(10-5)×10%+5×15%=2.75(万元)
年税负为:(2.75/20)×100%=13.75%
用十年平均后五年纳税额和税负,则十年内平均纳税额为:2.75×5/10=1.375(万元)
十年内平均税负为:(1.375/10)×100%=13.75%
比较上述几种折旧提取计算法表明,从减轻税负出发,平均使用年限法承担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次之,加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平均使用年限法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从而防止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而另外年份利润骤减,使利润底数扩大,避免了“山头式”利润出现,纳税额和税负都较小。当然,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结论又会不一样。
以上是关于折旧方法的讨论,选择适当的折旧年限也可节税。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用权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例10—16】某企业有一辆价值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价的4%估算,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该企业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
按直线法年计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60000×30%×5.335=96030(元)
如果企业将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则年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6=80000(元)
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80000×30%×4.355=104520(元)
尽管折旧年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
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
【例10—17】上例中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如果货车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得年度购入,而折旧年限为8年或6年,那么,哪个折旧年限更有利于企业节税呢?
8年折旧年限的节税额:
60000×15%×3+60000×30%×2=81000(元)
6年折旧年限的节税额:
80000×15%×3+80000×30%=60000(元)
可见,企业延长折旧年限可以节约更多的税负支出。
按8年计提折旧,节税额折现如下:
9000×(3.791-1.736)+18000×(5.335-3.791)=46287(元)
按6年计提折旧,节税额折现如下:
12000×(3.791-1.736)+24000×0.564=38196(元)
三、利用技术改造时机的纳税筹划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固定资产使用一段时间后,为改善其工作性能,产生更好的效益,而对其进行技术上和工艺上的革新、改造。从理论上来讲,技术改造的选择权在企业自身,所以在固定资产使用的任一阶段内都可进行;也正因为选择权在企业手中,所以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时间。
从纳税角度讲,企业选择不同的时间进行技术改造、更新也会对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选择技术改造时间,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后利润,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筹划项目。技术改造时间选择得好,会使企业应纳税额相对减少。
技术改造的筹划除了包含技术改造时间的选取之外,还包括技术引进方式的筹划,以及技术转让购进渠道的筹划。
所谓技术引进,一般是针对技术进口而言的,所谓技术转让购进主要是针对国内企业间相互转让技术而言的。
1.技术引进方式的筹划
为了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我国对引进技术、仪器设备的税收实行优惠,主要有:开放地区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口的仪器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内地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制造新设备、新产品而必须引进的关键设备仪器减半征收关税所涉及的增值税部分。
于是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身份,来变换技术引进的方式。其具体途径有三:一是挂靠开放地区企业,享受开放地区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的优惠;二是挂靠内地企业,享受减征关税所涉及的增值税部分优惠;三是集中引进先进设备技术来享受免税待遇。
2.技术转让购进的渠道筹划
关联企业间的技术转让当然会依照转让定价的途径来进行纳税筹划,而且这条途径也相对容易一些。若是非关联企业,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在转让技术时合作,使技术转让价格相对较低,甚至低于征税的起点,应该说,这是一个双赢决策。
【例10—18】某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价值100万元,使用期限10年,且该企业实行平均使用年限法提取折旧。当机器正常运转且是满负荷工作时,该机器设备10年内生产产品的收入和利润见表10—20(假设成本仅由折旧组成),适用税率见表10—21。
单位:万/元
次数
项目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第十年
折旧10101010101010101010
收入20191817161514131210
利润10987654320
表10—21该企业适用税率
利润收入/万元适用税率(%)
0.5以下5
0.5~210
2~515
5~1025
10以上40
企业10年内纳税额及税负如下:
第一年纳税额:
(10-5)×25%+(5-2)×15%+(2-0.5)×10%+0.5×5%=1.875(万元)
税负为:(1.875/10)×100%=18.75%
第二年纳税额:
(9-5)×25%+(5-2)×15%+(2-0.5)×10%+0.5×5%=1.625(万元)
税负为:(1.625/9)×100%=18.06%
第三年纳税额:
(8-5)×25%+(5-2)×15%+(2-0.5)×10%+0.5×5%=1.375(万元)
税负为:(1.375/8)×100%:17.19%
第四年纳税额:
(7-5)×25%+(5-2)×15%+(2-0.5)×10%+0.5×5%=1.125(万元)
税负为:(1.125/7)×100%=16.07%
第五年纳税额:
(6-5)×25%+(5-2)×15%+(2-0.5)×10%+0.5×5%=0.875(万元)
税负为:(0.875/6)×100%=14.58%
第六年纳税额:
(5-2)×15%+(2-0.5)×10%+0.5×5%=0.625(万元)
税负为:(0.625/5)×100%=12.5%
第七年纳税额:
(4-2)×15%+(2-0.5)×10%+0.5×5%=0.475(万元)
税负为:(0.475/4)×100%=11.88%
第八年纳税额:
(3-2)×15%+(2-0.5)×10%+0.5×5%=0.325(万元)
税负为:(0.325/3)×100%=10.83%
第九年纳税额:
(2-0.5)×10%+0.5×5%=0.175(万元)
税负为:(0.175/2)×100%=8.75%
第十年不用纳税。
十年总税额为8.475万元,总税负为15.69%。
如果第三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前两年已提折旧20万元对所用设备进行性能改良,那么从第三年到第十年这八年,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及税负就会发生表10—22所示的变化。
单位:万元
次数
项目
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第十年
折旧12.512.512.512.512.512.51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