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对这一点的认识,是自我看见一只狼死去的那一天开始的。当时我们正在一个高高的峭壁上吃午饭。峭壁下面,一条湍急的河蜿蜒流过。我们看见一只雌鹿——当时我们是这样认为——正在涉过这条急流,它的胸部淹没在白色的水中。当它爬上岸朝向我们,并摇晃着它的尾巴时,我们才发觉我们错了:这是一只狼。另外还有六只显然是正在发育的小狼也从柳树丛中跑了出来,它们喜气洋洋地摇着尾巴,嬉戏着搅在一起。它们确确实实是一群就在我们的峭壁之下的空地上蠕动和互相碰撞着的狼。
在那些年代里,我们还从未听说过会放过打死一只狼的机会那种事。在一秒钟之内,我们就把枪弹上了膛,而且兴奋的程度高于准确:怎样往一个陡峭的山坡下瞄准,总是不大清楚的。当我们的来复枪空了时,那只狼已经倒了下来,一只小狼正拖着一条腿,进入到那无动于衷的静静的岩石中去。
当我们到达那只老狼的所在时,正好看见在它眼中闪烁着的、令人难受的、垂死时的绿光。这时,我察觉到,而且以后一直都这样想,在这双眼睛里,有某种对我来说是新的东西,是某种只有它和这座山才了解的东西。那时,我总是认为,狼越少,鹿就越多,因此,没有狼的地方就意味着是猎人的天堂。但是,在看到这垂死的绿光时,我感到,无论是狼,或是山,都不会同意这种观点。
自那以后,我亲眼看见一个州接一个州地消灭了它们所有的狼。我看见过许多失去了狼的山的样子,看见南面的山坡由于新出现的弯弯曲曲的鹿径而变得皱皱巴巴。我看见所有可吃的灌木和树苗都被吃掉,先变成无用的东西,然后则死去。我看见没一棵可吃的、失去了叶子的树只有鞍角那么高。这样一座山看起来就好像什么人给了上帝一把大剪刀,并禁止了所有其他的活动。结果,那原来渴望着食物的鹿群的饿殍,和死去的艾蒿丛一起变成了白色,或者就在高出鹿头的部分还留有叶子的刺柏下腐烂掉。这些鹿是因其数目太多而死去的。
我现在想,正像当初鹿群在对狼的极度恐惧中生活着那样,那一座山将要在对它的鹿的极度恐惧中生活。而且,大概就比较充分的理由来说,当一只被狼拖去的公鹿在两年或三年就可得到补偿时,一片被太多的鹿拖疲惫了的草原,可能在几十年里都得不到复原。
牛群也是如此,清除了其牧场上的狼的牧牛人并未意识到,他取代了狼用以调整牛群数目以适应其牧场的工作。他不知道像山那样去思考。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了沙尘暴,河水把未来冲刷到大海里去。
我们大家都在为安全、繁荣、舒适、长寿和平静而奋斗着。鹿用轻快的四肢奋斗着,牧牛人用圈套和毒药奋斗着,政治家用笔,而我们大家则用机器、选票和美金。所有这一切带来的都是同一种东西:我们这一代的和平。用这一点去衡量成就,似乎是很好的,而且大概也是客观的思考所不可缺少的,不过,太多的安全似乎产生的仅仅是长远的危险。也许,这也就是梭罗的名言潜在的含义。“这个世界的启示在荒野”。大概,这也是狼的嗥叫中隐藏的内涵,它已被群山所理解,却还极少为人类所领悟。
五、《诗意地栖息于地球》——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1.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
我们一方面认为,价值(部分地)是由大自然客观地提供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价值只有作为主体体验(尽管与大自然有关)的产物才能呈现出来。如何评价这两种相互矛盾的理论呢?即使在自然科学中,绝对的证据也是难以提供的。我们有希望得到的只是这样一种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我们能够从逻辑上推出某些价值体验。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的理论所需要的就只是某种相对的、能够自圆其说的证明。如果我们的理论与价值的表现是相互矛盾的,那么,我们就得估量一下,这种不一致是不是很严重。即使是自然科学方面的伟大理论,也难免要遇到麻烦,更不要说价值理论了;由于我们不可能真正认识到一种纯粹的客观性,因而客观价值理论容易受到人们的怀疑。但是,价值不是某种我们有望不经过兴奋体验就能知道的事物。如果自然中存在着客观价值,那么我们可以预言,它将激起某种体验。这确实不意味着,我们总是赞赏(使我们的偏好得到满足)那些我们要加以评估(被判断为具有价值)的东西。但是,价值肯定能给人带来积极的体验,尽管这种体验所把握到的价值与作为体验对象的价值有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有时,体验也会出错(不是真实的体验);这时,我们肯定是张冠李戴地错认了某种价值,并且(或者)错把大自然中毫无价值的部分当成了有价值的部分。
如果价值只能伴随着意识出现,那么,我们就可以胸有成竹地说,价值不存在于自然中。但这样一来,我们就只能把体验(我们在其中找到了价值)视为各种不同的“假象”来看待了。价值于是就被理解成了某种只存在于(具有评价能力的)主体的创造性思维之中的东西,因为人这一主体所遇到的世界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世界;或者,即使是一个有价值的(即能够被评价的)世界,但在人的评价能力对它加以评价以前,它所包含的也只是潜在的价值,而不是现实的价值。这种观点在逻辑上是有困难的,因为它把太多的含义赋予了附带、共鸣、层创进化、潜能和创造这类词语。这些词虽然偶尔有用,但它最终会使我们产生这样一种错觉:评价主体是生存在一个原本毫无价值的世界里;而对于我们所能得出的有关价值体验的结论而言,这个前提是不充分的。
然而,仅仅依靠理论论证是不能驳倒那些坚定的主观主义者的,尽管这会迫使他们采用分析方法。一个人可以坚持这样的观点,即价值(像痒痒、后悔一样)必须是能够被感觉到的,它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不被感觉到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想用理论来驳倒那些对此深信不疑的人是不可能的。我们也很难说,他们的理论是向定义的退却,因为他们在此似乎是十分钟情于内在体验的。一方面,他们是告诉我们,价值是如何触动我们的。另一方面,他们是在给出一个约定的定义。这就是他们使用价值一词的方式。
此时,如果转而想想我们的观点,(我们就会发现)它似乎更为接近世界的现实,也似乎更具逻辑说服力。根据这种观点,人们所认识到的世界不同于——同时也丰富了——实际存在的世界。当然,这也只是一种观点,但却是一种具有生态学智慧的观点。科学已经令人信服地向我们展示了,进化的后果(生命、心灵)是如何被进化的前因(能量、物质)决定的,尽管这些后果与其前因之间相隔甚遥。我们没有理由说,所有的价值都是在人类(或高等动物)层面发生的、不可逆的层创进化现象。我们重新确认了延绵的存在之流的价值。价值在层创进化的顶端急剧增加,但它也延绵不绝地存在于那些在此之前的进化事件中。
2.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与系统价值模型
我们现在给出的是一幅描绘创生万物的自然的不同存在层面的简图(图4.1)。在这个金字塔形的图中,愈处于顶层的,价值就愈丰富;有些价值确实要依赖于主体性,但所有的价值都是在地球系统和生态系统的金字塔中产生的。从系统的观点看,主观性的价值从上到下逐渐减弱,而存在于这个塔底的则完全是客体性的价值;但价值却是呈扇形逐步扩大的:从个体到个体的功能再到个体的生存环境。
事物并不拥有自在自为的孤立的生存环境,它们总要面对并适应外部的更大的生存环境。自在价值总是转变为共在价值。价值弥漫在系统中,我们根本不可能只把个体视为价值的聚集地。图4.1揭示了处于主要的存在层面的价值之间丰富而复杂的关系。不同存在层面之间的界限不是封闭的,工具价值箭头在这些界限之间随处可见,成为联系个体内在价值的纽带。处于上一层面的价值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既涵蕴了,也需要处于下一层面的价值:上一层面的价值不是独立的或孤立的,而是需要下一层面的价值支持和维护的。这幅图虽然展示了这一点,但却未能具体地向我们说明,较高层面的价值是如何被较低层面的价值充实的。我们得记住,一幅草图不能代表一部进化史;这里的价值模型也没有充分展示我们所居住的环境的历史过程。
在一个整体主义的环境网络中,“自在自为”的个体的价值,即内在价值,是有些让人怀疑的。尽管生态系统通过进化出个体性和自由,创造出了越来越多的内在价值,但是,如果把这些价值从生物的、公共的自然系统中剥离出来,那就是把价值看成了纯粹内在的和基元的,以致忘记了价值的联系性和外在性。腐殖土壤和溪流是可评价的(能够加以评价),是有价值的(客观地承载着某些价值),因为在由它们组成的环境里,延龄草得以生长,它们为潜鸟在其中鸣叫的那些湖泊提供营养和水源。对种群、物种、基因库和栖息地的关注需要一种合作意识,这种意识把价值理解为“共同体中的善”。每一种内在价值都与那个它从中产生的价值,以及作为其发展目标的价值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个体的价值要适应并被安置于自然系统中,这使得个体的价值依赖于自然系统。内在价值只是整体价值的一部分,不能把它割裂出来孤立地加以评价。
在整体中,就其所扮演的角色而言,所有的事物都是有价值的;当然,如果某个重要的事物——一株延龄草——被当作某种内在的善来加以保护(当延龄草繁殖并保护其同类时),那么,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某种客观的内在的善。如果这样一个事物激发了一种重要的体验,而人们在言说这种体验及其价值时无须扩大他们的关注点,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种体验是一种主观的内在的善。在此,对延龄草和人的这种体验的评价都无须借助其他价值参照物。
当延龄草被食草动物吃掉或枯死而重新融入腐殖土壤中时,它的价值就消失了,或者说转化为一种工具。实体之间的关系和实体一样真实不妄,事物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得以生成和延续。生态系统是一个由多种成分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在其中,样式与存在、过程与实在、个体与环境、事实与价值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彼此变换,它们是整体中的部分和部分中的整体,各种各样的价值都镶嵌在地球的结构中,犹如宝石镶嵌在其底座中,价值的底座就是价值的生养母体。换言之,当人们改变评价的视角来理解价值时,他们就会发现,内在价值恰似波动中的粒子,而工具价值亦如由粒子组成的波动。
3.冲突与互补:价值的转换
从系统的角度看,价值总是在个体之间不停地转移,生命之流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借此而流向生命金字塔的顶峰。生态系统把个体当作资源不停地加以利用,以此来弥合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之间的差异,从而使自然的演变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作为大自然长期进化的果实,价值是一种财富,就像有机体和进化的生态系统那样。与那种认为所有的价值都需要一个观赏者的正统观点相反,我们认为,只有某些价值需要一个拥有者,而且这个拥有者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生态系统,它既把价值传递给个体,又把个体当作价值的传递者。
工具价值并非无足轻重。如果我们发现,资源利用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个无所不在的现象,那么,资源利用现象的存在就不会令我们感到太难过。对人来说,把所有的事物都当作资源来使用也许是错误的,但把自己视为对别人有用的工具性资源却没什么过错。人们把那些只提高自己的内在价值、却极力避免成为共同体的工具价值的人,评价为狭隘和自私。一个人的内在价值(如创造力)与他为他人提供利益的能力密不可分。美德并不是由那些以自我为中心的品性构成的,而是由那些能给他人带来益处的品性构成的。这对个人、动物和植物都是如此。完美不是变成封闭的自我,而是适应无所不在的整体。
当然,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不是均匀地分布在生态系统中的。我们可把它们在不同存在物身上的比例差异大致归纳如下:
第一,无生物拥有最少的(尽管是基本的)内在价值,但在它们所生存于其中的共同体中,它们却拥有极大的工具价值。
第二,就个体而言,植物和无感觉的动物(草、变形虫)拥有较高,但仍然是不太重要的内在价值;比较而言,它们(就群体而言)对生物共同体(它们生存于其中)却有着重要的工具价值。
第三,就个体而言,有感觉能力的动物(松鼠、狒狒)拥有更为重要的内在价值,而一般说来,它们(就群体而言)对生物共同体(它们生存于其中)只具有较不重要的工具价值。当其上层的营养金字塔受到干扰时,生态系统所受到的破坏较小。
第四,就个体而言,人具有最大的内在价值,但对生物共同体只具有最小的工具价值。生存于技术文化中的人类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力量,但很少有,甚至根本没有哪一个生态系统的存在要依赖于处于生命金字塔顶层的人类(这里暂不讨论人在文化中的工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