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人与环境知识丛书:生态伦理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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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态伦理基础知识(3)

11.弱式人类中心主义

弱式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在生态系统中,人虽然居于主导地位,是管理者,但决不意味着人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不守自然规律而随心所欲地驱使自然、安排自然。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以全球意识、生态意识、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等为具体的观念性构成要素。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终极价值,但也同时承认自然的权益及内在价值,这就把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有机地统一在了一起。

12.动物中心主义

动物中心主义,是指把动物纳入到道德关怀的范围。人的活动除了会影响到其他人,同时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动物,动物的权利问题是生态伦理学要讨论的具体问题之一,它被作为生态伦理学打破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道德体系的突破口。动物中心主义,最初是从人类中心主义中的动物保护思想中产生的,但与人类中心主义中的保护动物思想又有着显然的区别。尤其是以澳大利亚学者彼得·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论和以美国哲学家汤姆·里根为代表的动物权利论,确立了真正的动物中心主义。动物中心主义,是从人类中心主义中的动物保护思想脱胎,经历了近代的“仁慈主义”后,最终形成了动物解放论和动物权利论的伦理观点。

13.仁慈主义

仁慈主义,是指人类应该善待动物,认为动物也应像人一样享有“天赋的权利”,因而也必须承认它们是权利主体。17~18世纪,欧美一些思想家提出了这种理论主张。

14.动物解放论

动物解放论,是指将道德关怀拓展到动物,人类要把动物从附属的地位解放出来。其代表性人物是彼得·辛格,他所著的《动物解放》一书,把动物保护运动推向了一个从关注动物的福利到关注动物的权利的新的阶段,其理论的哲学基础是18世纪的杰罗米·边沁的功利主义。动物解放论认为,感受苦乐的能力是拥有利益的充分条件,也是获得道德关怀的充分条件,由于动物能够感受到苦乐,所以动物应该获得解放。

15.动物权利论

动物权利论,是指动物同样拥有一种天赋权利。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汤姆·里根,他于1983年发表了《为动物权利辩护》,被认为是从哲学角度最彻底地反思“动物的权利”的著作。他认为,只有假定动物也拥有权利,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人类对动物的无谓伤害。动物权利论认为,所有那些用来证明尊重人的天赋权利的理由都同样适用于动物。

16.生物中心主义

生物中心主义,是指所有生物都应该被归入伦理关怀的范围。许多生态伦理学家认为,只将动物纳入道德视野还不够宽阔,对动物之外的生命还缺乏必要的道德关怀。生物中心主义认为,人类的道德关怀不仅应该包括有感觉能力的高级动物还应该扩展到低等动物、植物以及所有有生命的存在物身上。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超越任何类型的中心主义,不赋予任何存在物以本体论的优先地位,走向珍视万物的全新时代。生物中心主义主要分为史怀哲的敬畏生命的伦理理念和泰勒的尊重大自然的伦理思想。

17.敬畏生命

敬畏生命,是指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那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满怀同情地对待存在于自己之外的所有生命意志。阿尔伯特·史怀哲是其代表人物,他认为,善的本质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的本质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阻碍生命的发展。

18.尊重大自然

尊重大自然,是指人类应该认识到,人只是地球生物共同体的一个成员,与其他生物是密不可分的;人类和其他物种一样,都是一个相互依赖的系统的有机构成要素;每一个有机体都是生命的目的中心;人并非天生就比其他生物优越。保罗·泰勒是该理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只有通过抛弃人的优越性的观念,来接受物种平等的观念,才能实现对大自然的尊重。

19.生态中心主义

生态中心主义,就是一种将道德关怀对象确定为无生命的生态系统、自然过程以及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生态伦理学流派。生态中心主义认为,生态伦理学必须是整体的,即它不仅要承认存在于自然客体之间的关系,而且要把物种和生态系统这类生态“整体”视为拥有直接的道德地位的道德顾客。生态中心主义是基于自然世界具有内在价值的哲学前提,主要包含大地伦理学和深层生态学,以及对两者均有继承和发展的自然价值论。

20.大地伦理

大地伦理,是指一个真实的环境伦理,就是自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而不是由于它对人类的生存和福祉具有意义,而且人类对自然世界有伦理责任。其代表人物是奥尔多·利奥波德,他认为人类应扩大社区的范围,涵盖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整个说就是大地。人类只是这社区的成员之一,必须尊重与他一起生存的其他成员,而且要尊重生命联合体本身。而人只要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他就有义务尊重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和共同体本身。

21.深层生态学

深层生态学,是指整个生物圈都是平等的,每一种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若无充足理由,人类没有任何权利毁灭其他生命,要求人类要与共同体中的其他生命同甘共苦。挪威哲学家阿伦·奈斯于1974年创立深层生态学,她认为我们要保护所有物种,否定人类超越自然的态度。

22.自然价值论

自然价值论,是指大自然本身就具有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在价值。人们对于大自然负有道德义务,这是以大自然具有的客观价值为基础的。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是自然价值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价值就是自然物身上所具有的那些创造性属性,这些属性使得自然物不仅极力通过对环境的主动适应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的协同进化也使得大自然本身的复杂性和创造性得到增加,使得生命朝着多样化和精致化的方向进化。

五、生态伦理学的流派

环境保护运动的伦理根据究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有义务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保护其中的动物和植物?我们对自然存在物的义务是一种直接义务还是一种间接义务?我们究竟对哪些存在物负有义务?一个存在物获得道德关怀的根据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思想观点。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这些观点区分为不同的生态伦理学流派。

根据传统的后果主义与道义论的标准,把西方生态伦理思潮区分为后果主义学派与道义论学派。

后果主义学派的特征是根据道德代理人的行为类型给道德顾客所带来的实际后果和影响来确定该行为类型的道德性质。道义论的特征是强调行为本身的善性和普遍性。

根据生态伦理学家关心的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自然物,还是作为整体而存在的自然物,而把生态伦理学区分为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学派。

个体主义学派的特征是把生物当作个体来观察,讨论其是否应该获得道德关怀。整体主义学派则是把所有生物构成的生物圈和整个生态系统当作考察对象,以对作为整体而存在的自然物,给予道德关怀。

根据所确定的道德关怀的范围,生态伦理学可以分为人类中心主义、动物中心主义、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几个流派。这种分类方法也是生态伦理学流派分类经常使用的方法,我们在后面的介绍中就是按照这个分类来进行的。

人类中心主义学派的特征是认为人只对人自身负有道德义务,只有人才具备成为道德顾客的资格,人对人之外的其他自然存在物的义务,只是对人的一种间接义务;动物中心主义,则是要求把对人类的道德关怀扩展到动物身上;生物中心主义,是要求将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加以考虑;生态中心主义,则是从整体主义的角度,要求对整个生态系统加以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