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直觉认识方法不同于西方的理性主义,不同于黑格尔把世界本质解释为“绝对的精神”。《道德经》开宗明义就说“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不能通过“说”(思辨)加以把握,只能通过“为道日损”(《老子》第四十八章)加以把握。何谓为道日损?就是一点点祛除心中的欲望和污垢,使心灵复归洁净与平静,这时就可以看清楚“道”了。需要的是直觉,而不是逻辑分析。这种排斥逻辑的认识论不利于发育科学,但有一弊就有一利,直觉的认识方式使中国人始终与自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避免了人类利用理性欺凌自然,推迟“物壮则老”一天的到来。
老子是二千五百多年前的人物,按照与时俱进的说法,他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但是现实最需要的恰恰是老子的无为而治,特别是在农业生产方面,人类强加的东西实在太多,造成一味追求数量的畸形价值观。福冈正信的自然农法乃是对畸形价值观的矫正,是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的回归。
实际上,中国世世代代的农民都是按照老子教诲去做的。休耕、轮作、秸秆沤肥归田、以虫杀虫等都是常用的方法,这种养护土地的方法不形成对自然的任何破坏。在自然农法的生产方式之下,中国的土地耕种了数千年,并没有贫瘠、板结,更没有沙漠化(只是到了近代才发生上述问题)。
人与环境的关系被纳入经济学范畴是现代的事情,西方古典经济学家根本不把环境视为一个经济学参数。只有天人合一的中国人才考虑到环境,对环境抱着杞人忧天式的虔诚。老子是最早关注人与环境关系的思想家,是最早把经济限定在环境许可范围之内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凯恩斯的理论不可能把人类从发展经济与破坏环境的二律背反中拯救出来,只有老子的无为而治理论能够帮助人类走上健康发展之路,重新与自然签订长期友好相处的条约。
当今日本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仍然坚持某些传统农耕作业而拒绝农业全盘现代化的国家之一。也可以说,日本是世界为数不多的仍然保持土地自然肥力、保持农作物自然风味的国家。再过一二百年,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耕地都会因为过度使用化肥、农药而板结或失去肥力,只有日本等少数国家仍保持耕地的自然性状,因而能吃到纯粹天然的粮食、蔬菜。这也要归功于中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
日本人很少植树,他们的森林基本都是原始森林,是纯天然的森林。树木是日本环境的天然屏障。战后日本人不准许砍伐森林,即使已经成材也不砍伐。国家所需的木材全部从加拿大等国进口。这种做法有些损人利己,但是对保护环境却起到巨大作用。日本人也很少搞近海养殖。人工养殖高级鱼类需要数倍的小鱼作鱼饵。比如养殖一公斤鱼需要十公斤沙丁鱼作饲料。就不用说对环境的破坏了。日本的鱼绝大部分是从深海捕捞的。
老子所说的“不知常,妄作,凶”中的凶指的就是自然环境被破坏导致的恶果。如果说老子“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用于军事、政治、艺术不一定灵验的话,用在经济(古代中国的经济主要是农业)方面则十分灵验,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先瞻性与实效性。现代化造成的环境危机从反面证明,人不能与自然较劲,不能把自然当做现成的仓库,任取任用,暴殄天物。否则就会使仓库枯竭,使人类失去生存环境。正如1973年12月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所说的“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所守即环境)”。
说到底,保护环境是一种道德自觉,是一种高度的克制行为。人的本性是贪婪的、永不知足的,在没有外力的压力下,不会考虑自觉的后代如何生活,所以先哲的警示就成为绝对的必要。卢梭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说:禽兽根据本能决定取舍,而人则通过自由行为决定取舍。因此禽兽虽针对它有利的时候,也不会违背自然给它规定的规则,而人则往往虽对自己有害也会违背这种规则。《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82页。
生态平衡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说的和谐。和谐就是从自然生态平衡衍化来的,用老子的话概括就是“知和曰常”。混沌初开的时候,“和”指的就是阴与阳之间的和谐。阴与阳和谐相处才造就出了万物。万物无不处于自然生态平衡之中。但是人是富于创造性的动物,能够破坏自然的生态平衡,而且并不存在纠正这种破坏的自发机制。
从大的方面看,人类有两种谋求生活资料的手段,一种是农业,另一种是广义的工业。老子生活的时代尚没有工业,所以他的论述全部是针对农业生产活动说的。
工业是一种不能实现循环作业的生产方式,在生产出产品的同时也制造出有害的垃圾。一般人们对制造产品感兴趣而对处理垃圾不感兴趣。环境因此而每况愈下。
传统的农业是可循环的,土地可以循环利用,种子也可以代代相传转基因正在改变这种态势。,农业所有的出品都是有用的,几乎没有垃圾。所以,俄罗斯的思想家列夫·托尔斯泰认为中国古代的农耕社会是人类最理想的社会。
20世纪中期,日本曾发生过臭名昭著的“水俣事件”,成千上万的受害者肢体残疾,重的则不幸死亡。这个事件引起朝野一片恐慌。痛定思痛,日本人开始从单纯发展经济转变为同时考虑环境,从追求数量转向追求质量。在发展工业时尽量减少污染,在发展农业时则坚持自然农法,保持生态平衡。
老子的和谐观基于他对“人”的清醒认识,他不认为人是万物之主宰,而是把人放置于天与地之间,共同受“道”的支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一种很客观的认识:人的双脚踏在大地上,不能不依据大地的规律行事,地被天所覆盖,地不能不按照天的规律运行,天在自然的包围中,天也必须服从自然的规律。如果按照以上原则行事,人类就是和谐的,违反以上原则一定会造成混乱,甚至带来灾难。正如物理学家卡普拉所说:作为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Fritjof Capra, Uncommon Wisdom, Conversations with Remarkable Peaple, Simon & Schuster edition Published January 1988, Bantam eclition/February 1989, p.36。
老子认为人类必须做到“三知”——知常、知和、知止——才可能与自然平安相处。其中“知止”就是今天常说的适度发展或可持续发展。老子是最早提出这一理念的经济学家。“知止可以不殆”(知道不该做什么可以避免危险。见《老子》第三十二章)。这个思想用到经济学中再适合不过了。我们今天常常讲的“经济调控”乃是对老子知止思想的应用。《黄老帛书》讲得更加明确:“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可见,真正的财富来自于止与节,而非来自一味开发!1975年12月,中国在湖北云梦县发现的秦简《秦律·田律》给予世人以极大的震撼: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野)草为灰,取生荔、麛卵(kòu):待母哺食的幼鸟。,毋敢毒鱼鳖,置穽罔(网),到七月而纵之。……邑之近皂及它进禁园苑者,麛时毋敢将犬以之田。
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保护自然生态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文书。春天禁止伐木、禁止堵塞水道、禁止烧草、禁止采集植物嫩芽或捕猎幼兽、禁止毒杀鱼鳖、禁止张网捕鸟、禁止在幼兽繁殖时带猎犬打猎……《唐律》、《清律》中都有类似的条款,直到清末中国人还严格执行这些法规。现在这些法律与规定仍然被日本人严格地执行着。他们不仅禁止伐木,还禁止在本土采煤,禁止在近海捕鱼,禁止在限制期内燃烧野草沤肥,禁止张网捕鸟……正因为持续发展,使得日本农民是生活稳步提高,从1973年起,日本乡村的人均收入超过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这个纪录一直保持到今天。
但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首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们,一贯以GDP的高低论英雄,以科学技术水平排座次,全然不顾自然的承受力。所难怪罗马俱乐部主席忧心忡忡地说:人之初,步子小,以后逐渐加快,最后向权力奔跑,建立了自己的统治,但往往是建立在大自然的灰烬上的。而且不顾自己是否已经超越极限,是否正在自掘坟墓,人类仍然继续超速上升。在这一方面,甚至连我们认为十分落后的原始森林中的所谓“善良野兽”,即一清早就得寻找牧场的牧民,对于区别利弊,力避禁忌等方面都胜过我们。他们从不超越极限,表现得比较明智,在文化与生态方面也持平些;而我们这些原子和计算机时代的野人却只知摆弄操纵杆、控制钮、挖土机、石油巨轮和超音速飞机,以此引为自豪。《世界的未来——关于未来问题一百页》,中国对外翻译公司,1985年版,第51页。
老子的自然农法对西方的影响可以追溯到以魁奈为代表的法国重农学派。重农学派的最主要的观点是:财富最终来源于土地。财富=土地资源总资产-生产成本也就是说,工业制造或商业流通并不真正增加财产数量。魁奈非常崇拜中国的农耕生产模式,劝说路易十五效法中国皇帝举行春耕籍田仪式(皇帝种一小块田)。魁奈认为“道”是自然的法,农业最符合道。他的这一认识是非常超前的,当时人们基本都认为是错误的,但现在看来是正确的。人的物质利益必须被置于自然法之下!
9 《论语》
《论语》并非孔子代表作,也不是国学代表作。《论语》只是孔子的弟子对孔子生前言论的纪录。说话不比写作,总带有一定随意性,出现一些瑕疵在所难免。
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过于夸张了,仅用半部《论语》(或整部《论语》)治理好国家是不可能的。还是应该实事求是地把《论语》当作生活感悟来读。《论语》的主要价值在于可以从中读出孔子之伟大,从而有利于我们学习孔子的为人、处世、进学。《礼记·曲礼下》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孔子母亲去世之后,孔子把二老合葬于叫做“防”的地方。动工时,他对弟子们说:“我听说古人只把死者安葬于墓中,并不堆坟头。可我是个行踪不定之人,不加上标记恐怕日后寻找起来很困难。”于是,大伙一起在墓边堆土,建成一个约四尺高的坟头。孔子有事先走了,弟子们守候在坟边,不肯离去。这时突然天降大雨,弟子们眼巴巴看着坟头被大雨冲散。回来之后,弟子把这个不好的消息告诉了孔子。孔子沉默良久,然后一边流着泪一边说:“我听说过,古人是不在墓上堆土的啊!”那之后,孔子为故去的双亲守孝三年,他因此而名声鹊起。
这种情况和古希腊哲学家的代表性人物苏格拉底形成鲜明对照:
苏格拉底埋头于理论研究,完全不顾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家里揭不开锅,他也不在乎。以至他的夫人说他“好吃懒做”、“二流子”。从这样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东西方文化侧重之不同。以孔子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侧重人文(内敛的道德),以苏格拉底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侧重理性(将思维向外扩张方法)。
历史上留下了不少有关孔子生平的事迹。其中比较有意思的是他与阳虎的两次交往。第一次交往发生于鲁昭公七年,即公元前535年。鲁国执政的卿季武子举行宴会,为拉拢人而宴请士。孔子的父亲叔梁纥(hé)生前是有名的武士,孔子又十分喜欢礼仪,熟悉礼仪,以为自己虽然不是士,但凭借这两条,赴会是没有问题的,他便欣然前往。不想刚到大门口就被季氏的家臣阳虎挡住,不让他进,并对孔子说:“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受到羞辱,明白了一个道理:父亲的名声不会给自己增添荣耀,一切要靠自己!这件事情成为孔子发奋努力的一个动力。
不是冤家不聚头!阳虎操纵鲁国大权之后,想得到在社会上已经有很大影响的孔子的支持,就向孔子提出要见他。孔子看不惯阳虎飞扬跋扈,拒而不见。阳虎不甘心,想出一个自认为很妙的计策:他趁孔子不在家时,给孔子家送去一只蒸熟的乳猪。按照当时的礼,有人来家送礼,自己不在家,就应该登门道谢。孔子不情愿登阳虎的门,然而不去又失礼。于是孔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专等阳虎不在家时去拜访。事情偏偏凑巧,孔子在路上碰到了阳虎。回避已经来不及,孔子只好硬着头皮与阳虎寒暄。阳虎对孔子说:住在这个国家却不为这个国家效力,这算是仁吗?孔子一下子被问住了,只好答应做官。可是,阳虎却没有言行一致,孔子出仕的事情终于不了了之。这件事影响了孔子的终生。
孔子与齐景公之间发生的故事也很有趣。齐景公很奢侈,喜欢马,在宫中养了四千匹良马,由专人负责。有一次,齐景公向孔子问治国之策,孔子说:“政在节财。”齐景公不但不怨恨孔子,还欣然接受孔子的意见。孔子几乎就要成功,这时,晏婴出来表示反对,使孔子前功尽弃。这件事情也影响了孔子的一生。
《论语》纪录的是一个经历无数人生挫折而又矢志不渝为实现目标坚持不懈的一位智者的言论。
10 《孟子》
孟子长于《诗》、《书》、小学而拙于礼,与博大精深的荀子比起来有些小。
《孟子》成书后的一千多年中,基本不被看好。把“孔孟之道”当作儒家文化代名词的做法似乎已经根深蒂固,其实是有问题的。孔子是孔子,孟子是孟子,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孔孟之道”。孔孟之道多指三纲五常之类的统治术,含有太多后人的附会;三纲五常实际上既不是孔子的思想,也不是孟子的思想。在这个问题上孔孟甚为扞格,孔子强调从忠君做起,孟子强调从爱民做起,龟走龟路,蛇走蛇路,合不到一起。
孟学在宋代以前并不发达,在很长时期,孔子、周公、颜回三人进行圣人的排位,基本没有孟子的事。汉代分别在汉文帝与汉武帝的时候设置了一经博士与五经博士,唐代又增《周礼》、《仪礼》、《公羊》、《谷梁》,成为九经。到唐文宗开成年间,再加上《论语》、《孝经》、《尔雅》三经,并为十二经,《孟子》仍居于儒家子部。
北宋,围绕《孟子》的地位展开激烈争论,争论持续一百多年。直到朱熹写文章支持余隐之才将《孟子》正式由子部提升为经部,由十二经变为十三经。神宗元丰七年又将孟子配食孔庙,才确立了孟子亚圣的地位。北宋学者抨击《孟子》的代表作:冯休之《删孟子》、司马光之《疑孟》、晁说之《诋孟》、李觏之《常语》、郑厚《艺圃折衷》等。批评孟子学说可概括为:“尽信书,不如无书。”——怀疑孔子学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不尊周室。“人皆可以为尧舜。——对圣人不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