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僚的发言权也带来一些弊端。洞开言路,并不意味着仅仅是臣僚可以敞开向皇帝提意见,臣僚可以假公济私,利用话语权攻击、诽谤与自己不和的其他朝臣,挑起“窝里斗”。皇帝给予臣僚的发言权越多,臣僚借此互相攻讦的机会也就越多。苏东坡早就有所察觉,才叹息道:“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于是,养成了“打小报告”、“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恶习。特别是谏官,身显言重,常常会挑起臣僚之间的内讧。可以认为这是“窝里斗”的根源之一。
聪明的皇帝往往可以在臣僚互咬时坐收渔翁之利。臣僚“窝里斗”,又大大削弱了相权的实力。北宋,苏东坡就险些死于谗言,虽得偷生,却作为谪官逐臣,终生落魄。一个杰出的人才就只得终生与诗赋为伴了。甲午战争,战端未开,清廷内部方寸已乱,与其说中国人输给日本人,不如说输给了自己。看来世事难全,有一利必有一弊。
(3) 简 政
中国古代官制冗赘,以宋朝最为典型。宋代有过百人为一官之事。东汉灵帝时,宦官张让等十二人同任中常侍,且封侯,造成“十常侍之乱”。
不过,中国历史上也有不少朝代贯彻了简政原则。刘邦就深谙简政之道,颁布了非刘姓不封王的诏书。当然,这是为巩固刘氏江山,但也有防止行政机构恶性膨胀之效。乱封王(此处“封王”不是分封的封王)的朝廷几乎都没有好结果。太平天国的王满天飞,国力要承受多大消耗,可想而知。
中国多数王朝的官职,一主一副,或不设副职,除了清朝,鲜有两个以上的副职或并职。以清朝为例,雍正九年,朝廷设置“协办大学士”一职,从六部尚书中选任,辅助大学士管理内阁事务。初无定员,到乾隆十三年定为满、汉各一员。乾隆十年,对大学士进行定员: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体仁、文渊、东阁)入衔,满汉各两员,为正一品官。明清大辟之年的科举主考官也都是两名,一正一副。
为避免官制臃肿,很早以前就流行兼职。如两汉给事中,顾问对应,讨论政事,其性质如清代的“内廷行走”。元代时,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不再另置专门负责起居注的官员。战国时设尚书,魏晋以降尚书事务益繁,开始分曹治事。隋代始分六部,唐代确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从隋唐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一。明代,不设尚书省长官,六部尚书兼“国务大臣”,清代沿袭未改。就连官满为患的北宋,也常以执政大臣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之职,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八旗官平时管理民政,战时充当将领,一身兼二职。日后,八旗腐化,另当别论。至于一地长官(县或知府)兼管行政、司法与财税工作,更是妇孺皆知的常识。
中国多数王朝都重视调节官职,按需定职。各朝代不但官职名称不一,而且实质内容也鲜雷同,如“奉朝请”,本为贵族官僚定期朝见皇帝的闲官。南朝时奉朝请逾六百。隋初改奉朝请为朝请大夫、朝请郎,清朝将其废除。
清顺治十一年,顺治在宦官吴良辅的怂恿下,设立了并无大用的所谓十三衙门(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宫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尚方司、惜薪司、钟鼓司、兵仗局、织染局),在宫廷内侍奉皇帝及皇族,由于人浮于事,自相鱼肉,顺治十八年被裁撤。
罗兹曼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对明清的有关文官情况做了如下的描述:晚明,全国共有约12500个文职,一半人在京城,另一半分布在十五省大约1500个地方机构中。张仲礼曾计算过,在19世纪差不多有20000个文官职位,亦是半数在京,半数在十八省与府州厅县的机构中,尽管此时全国人口增加了两倍,但政府官员只增加约60%。清朝文职官员平均每县五人,管辖人口却达250000之多。
中国一些朝代官制之简,连外国人都为之瞠目,然而其缺失亦因此肇端。朝廷对地方官员名额控制甚严,因为有其他因素。朝廷压缩地方文官的支出,是想将节省下来的银两充实中央财政。地方经费拮据,由其自行解决。实际上等于给予地方官鱼肉百姓的借口。京城官与地方官的比例失调,主要是皇帝出于安全考虑,往往以甲牵制乙,编制无形中膨胀起来。又如,地方官员兼管行政与司法的做法,也产生了许多流弊。行政官员身兼二职,又没有其他独立评定或裁议机构,很难保证司法的有效性与公正性。司法诉讼往往与地方利益紧密地联系,冤假错案,叠床架屋。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平反冤狱案,多不是通过有效的渠道,而是由于官员互咬,冤狱侥幸得以矫正,如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中国历代皇帝都没有考虑通过司法保证人权的问题(哪怕是浅层次思考),将爱民作为口头禅的皇帝不在少数,然而,没有一个皇帝想到过,司法诉讼,人命关天,应扩大司法衙门编制,多投入些人力、物力,遑论建立公正司法的机制。历代王朝一直沿用“逼供信”等迂腐不堪、与公正客观等原则背道而驰的方法。“逼供信”成为了中国的一个难堪的遗产。
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准则是行政、司法分立,互不逾越,互相制约,实现效率与公正的最佳结合。西方早在数百年前就开始将这一准则付诸实施。到20世纪初,司法已成为中国与世界先进国家差距最大的领域之一,足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9 忠孝之传统
忠与孝都是中国人的伦理观,忠适用于国家或社会(“为臣则忠”),孝适用于家庭或家族(“为子则孝”)。中国人对天文、地理及自然万物进行长期细致的观察之后才提出忠孝伦理观的。
忠的观念来自于天文,“易”取自日月交替的天文景象,这种雷打不动的规律就是“忠”之模则。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即包含此意,天不变,当然由天而来的伦理观也是不变的。
孝的观念来自于动植物,中国人捕捉到谷物成熟之后的垂首姿态,也捕捉到羊羔跪乳的动人场面,并将动物、植物的品格移植过来,变为人的伦理观。没有孝,人难以连接为绵延不断的类,有了孝,人类有了自己的造物,而这个造物又没有摆脱自然,可以说这是一个绝妙的造物,它是中国人之所以是中国人的最重要的理据。
自然是永恒的,所以儒家的忠孝观可以形成牢固的传统,雷打不动,风吹不散。
为官廉洁本来是对官员的基本要求,然而宋元以还,廉官成为稀罕物,贪官反而成为常态。吕蒙正是中国历史上颇有名气的廉正无私的官吏楷模。他恢复宰相职位后,有人欲送他一面古镜,言此镜能照二百里。吕蒙正笑而却之:“我脸不过脸盆大小,照二百里何用?”送礼者不得不悻悻而归。
宋真宗即位时,吕蒙正献出家财三百万,资助新君。隐退乡里之后,宋真宗问他:“你看,你儿子中有没有能为朕挑重担的,请他入朝为官吧。”吕蒙正并没有推荐自己的儿子,他只是秉公推荐了自己的侄子吕夷简,吕夷简后来也成为一代名相。
10 家庭之传统
国学是围绕以下四个系统展开的:
(1) 天道系统;
(2) 天人之际系统;
(3) 天常人伦(国家与家庭)系统;
(3) 精神系统。
家庭是天常人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之对中国人,犹教会、教团之对西方人,乃是寄养感情之所。于家庭则孝,于庙堂则忠,于社会则友,为的是造成和的气氛。家不和则国不可能和。所以,家庭是国学之基础。在现代化的今天,这个传统在诸传统中是保留得相对好的。家庭由男人与女人组合而成,所以男女伦常成为家庭的稳定剂。中国古人采用一种极其特殊的办法实现家庭和睦,那就是模仿自然界阴与阳的顺位,抑女扬男,使家庭之男女与自然之阴阳相仿佛。中国的宗法制度始于正名。男人称子(子通字,生育之意),女人称夫人或妇人(夫、妇通伏通扶,辅助男人的意思)。古代女人有姓无名,是因为不需要名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任何家庭都是“一元化”的,家政出于一人之口。须要强调的是,中国的家庭伦理体系是动态的,不能用宗法制度初起时的情况加以概括。比如,西周的结婚手续十分复杂,离异却十分简单,只要男子把嫁妆退还女家,并告知女方家长,离异手续就算完毕。然而至西汉,离异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所谓七去:其一,不顺父母去;
其二,无子去;
其三,淫去;
其四,妒去;
其五,有恶疾去;
其六,多言去;
其七,窃盗去。
就是说,女方有上述缺失或错误的,男方可以提出与女方离异(出)。到唐朝加上了一条同时约束男女双方的,即“义绝”,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感情破裂。《唐律》第190条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目的在于,不允许有名存实亡的婚姻,不离异就得好好过。
对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往往有不全面的看法,以为那是剥夺女人的人权。实际上,可怜天下父母心,除了戏剧小说,没有愿意把女儿往火坑里送的。《大戴礼记·本名命》记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
乱家子不取;
世有刑人不取;
世有恶疾不取;
丧妇长子不取。
排除了以上五种情况,男子的品质可以得到基本保证。
夫唱妇随之美俗,实无取缔之理由!
11 舍身取义之传统
仅《史记》中记载的舍生取义的事情就有近百件,其中比较有名的事件是:
(1) 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饿死于首阳山;
(2) 子寿舍身救太子伋起初,卫宣公宠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把他立为太子,而令右公子教导他。卫宣公十八年,右公子为太子娶齐国女子,还没有完婚,而宣公见这个将要作太子媳妇的女子容貌美,喜欢她,就自己娶过来,另外给太子娶了一个女子。宣公得到齐国女子后,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教导他们。太子伋的母亲死后,宣公的正夫人与子朔一起说太子伋的坏话。宣公因为自己夺去了太子的妻子,心里也讨厌太子,欲废掉他。宣公听到别人说太子坏话十分生气,于是派太子伋出使齐国,又指使强盗在国界上拦杀他。宣公给了太子白旄,并告诉强盗见持白旄的人就杀。太子伋将要启程,子朔的哥哥子寿,是太子的异母弟弟,知道子朔讨厌太子,而且知道国君准备杀太子,就对太子说:“国界上的强盗看见太子手中的白旄,就会杀太子,太子不要去!”太子说:“违背父亲的命令而求得生存,这是不可以的。”于是就启程了。子寿见太子不听,就劫取他的白旄,先赶到国界上。国界上的强盗看见来者手持白旄,就杀死了他。;
(3) 屈原宁投江而不苟活;
(4) 田横宁死不降齐亡,田荣被杀死之后,田横带领齐人英勇作战,收复了失地。此时,他完全可以自立为齐王,但他却不,他立田广为齐王,自己作丞相,虽然一切事务皆由他来决断。田横平定三齐之后三年,汉王派郦食其哄骗说,欢迎他降汉。天真的田横完全相信了郦食其,解除了防备,结果汉军发动突然袭击。齐王田广战死,田横代为齐王,与汉军作战最终寡不敌众,逃到了一个海岛上。刘邦招安,田横来到尸乡这个地方,沐浴后自刎。;
(5) 荆轲冒死刺秦王。
即使在孱弱的宋朝,也出现了杨业、岳飞、文天祥等舍生取义的楷模。明末,满清入关之后无数名士殉国,其中有很多根本没有留下姓名。
对于中国士大夫来说,“舍生取义”还有另样的解读,即为义而终生奋斗,心无旁骛。这个意义的舍生取义至今也未完全泯灭。
12 审美之传统
文学是近代的流行词语,古代有道德文章,有诗词歌赋,祭祀或追悼的专用文体,然而并不用文学一词统摄之,所以这里用“审美”表示中国人追求美的传统。中国人追求美是效法自然的一种方式。自然是美的,所以追求美就成为效法自然、信仰自然、亲近自然的一种表达方式。无论道德文章还是诗词歌赋,都是用文字构造的,在这个意义上,称其“文学”(文字之学)亦无不可。中国所有士大夫都将相当大的一部分精力投入文学,所以凡士大夫都能之乎者也一番。有爱美之心,就会有爱自然之心,有爱自然之心,就能与天恒舞。——这就是中国审美传统能够延续数千年之根本原因。
13 科举之传统
现代政治学把治理国家的人员分为两类:政治家与官僚。世界通行的分法:职务高于部长或第一副部长的,称作政治家;职位低于这一阶级的称作官僚。这种分类方法基本也可套用古代君主制。皇帝、王侯及重臣为政治家(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政治家),其余受禄为官的都算作官僚。选择官僚主要依靠科举考试。
科举制是一种选官机制,最终目的,是网罗精英,量才而用。科举制不是分辨才学的机制,它不可能精确鉴定每一位应考者的才学。关键在于,不能让没有道德与文化的人混入官僚行列,显然,科举制基本做到了。
候选群有质量上的保证,剩下的是具体筛选问题。筛选人才对考试提出两个要求:第一,有评判标准,使评判者的主观好恶难以起作用;第二,考试内容要复杂到很容易制造出差别。八股文就是这一思考方法的产物。它把文章的鉴别取舍规范化甚至量化,从而解决了文章难以统一评定的难题。它繁复的程式又极易制造出差别,故而有防止舞弊之效。八股文确实反映不出真才实学,但无真才实学却绝对做不出好的八股文。许多现代社会的考试方法中都遗留着八股文的窠臼。国外的如托福考试,国内的如对各种科研基金申请的考评(申请科研基金所不可或缺的“开题报告”,简直就是现代八股文,报告对于申请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八股文,写作内容、风格各异,将难以定夺。家鸡野鹊各有殊音,有爱家鸡者有爱野鹊者,公婆之争,无有终日,让评判者难以公正判卷。最终还是落入“以权选官”的俗套。所以才说,作为一种思路,八股文是科举制的有机部分,这一思路同样是对世界文明的贡献,不愧现代考试范式之滥觞。当然,作为一种文章体裁,八股文蹩脚得很,读之生趣消弭,早就该由更好的文体取而代之。但无论多好的形式,都只能落在八股文思路的延长线上,而不可能另起炉灶,完全脱离八股文思路。
14 农本之传统
(1) 中国古代称国家为社稷,充分反映了中国人的农本理念。社是祭土地神的庙,稷是祭五谷神的庙。社与稷合在一起代表农事。古代的君主每年都要到郊外祭祀土地与五谷,还要亲耕,以为示范,中国人之重农可见一斑。
(2) 农本理论
以农为本是中国的国策,这个国策持续了两千六百多年,形成不可动摇的传统。有本必有末。中国古人把工商业视为末作,加以排斥。对奇技淫巧《尚书·泰誓下》:“今商王受……作奇技淫巧,以悦夫人。”更是嗤之以鼻。后来的科学技术及其产品,其实就是“奇技淫巧”。中国人对“奇技淫巧”不屑一顾,是由中国人的价值观决定的,中国人认为自然不可欺,人不能征服自然,不能从地藏中攫取宝物,所以安心于农业。从一时利益看似乎中国人不思进取,从长远利益看,世人皆醉,唯中国人独醒。实行农本的方针,也许是解救已经深陷危机中的现代人类的有效良方。
(3) 农业派生的思想
(甲)三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