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学校行政与工会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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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学校工会的管理(2)

(8)是对外联络职能,即同国际工会联系与交往的职能,旨在加强交流,吸取和借鉴国外工会的经验与教训,增进与各国工人阶级的友谊。这项职能主要由全国总工会和省级地方工会承担。

(9)是财务管理职能,即依据《工会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的职能。工会经费是工会其他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工会的财务管理,改革工会的财务管理方式,已提到各级工会的重要议事日程。

4.工会的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面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坚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

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发展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5.工会的基本任务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6.工会的工作准则

(1)自觉接受党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为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重大问题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2)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照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凡是工会职权范围内的事,依靠群众大胆放手去做,不能依赖和缩手缩脚,更好地体现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善于把党的要求和主张同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做好工会日常工作,推动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

(3)按照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办事。同广大群众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作为工会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及时如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把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取得职工群众的信赖。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善于分析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各项工作和活动务必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5)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6)实行会员群众办工会。坚持工会民主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会员了解工会的全部活动。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4、基层工会的组织原则

(1)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2)工会的基层委员会都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基层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4)工会基层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5)工会基层委员会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意见,切实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7.学校工会的职责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各工作委员会和工会组长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充分调动组室教职工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开展工作。

加强常规管理,搞好外联工作及各项校内外捐款服务项目,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党总部汇报工作。

负责工会的宣传工作,各项活动的信息报道等工作。坚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提高舆论引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争先创优,搞好文明组室创建工作,表彰岗位能手、好人好事,弘扬正气。

以增强教职工体质为目标,积极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文体艺活动。加强团队建设,关心员工精神生活,提高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参与率,提升文体活动的质量,负责学校节日主题教育活动。

认真执行教代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切实保障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实行教职工民主评议,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责。

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教职工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

发动广大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随时受理教师投诉。

明晰工会账目管理,熟悉财务上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开支,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坚持原则,予以抵制。

负责工会日常资金管理。对各项公款及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按时完成各项上缴任务,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经费。复审一切收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账表清楚整洁、及时准确。并且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证相符。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做好退(离)休教职工服务的工作,开展退(离)休教职工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维护权益;定期核算发放共享费;做好退休教职工的“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工作和退休教职工的帮困扶助工作;构筑医疗保障体系;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及部分退休教职工座谈会,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组织建设,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加强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聪明才智,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女工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女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女工干部队伍素质。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定期组织女教职工的身体检查和保健知识讲座。宣传婚姻法,协同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二节工会的组织建设

1.工会组织的产生办法

我国工会的组织结构体系

(1)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我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是由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是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决定。

(2)全国产业工会。产业工会是按照产业分工和性质建立起来的工会组织。全国产业工会是各产业工会的全国领导机关。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领导原则。

(3)工会地方组织。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地方各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不设区的市、县(旗)的工会代表大会,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4)工会基层组织。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组织的基础,是直接联系职工群众的单位。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可以建立工会基层组织。工会基层组织的领导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的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任期是三至五年。

在工会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上也有一个问题不能忽略,因为它对发挥工会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组织开展群众生产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基层工会组织的产生办法

(1)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

(2)建立各种工作委员会(如生产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

(3)建立工会小组。

(4)建立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制度。

《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对基层工会的选举作出了如下规定:

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不参加选举,非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委员、党委、副主席、主席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为有效。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代表大会的代表。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