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日本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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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日本中小学教育的现状(4)

1.拥有教师聘用权的都道府县负责实施教师的进修计划,并负责对教师进修体系的调整。国家与地方都设有教育研究所或教育中心,针对不同的对象设立不同的进修项目,还经常举办各种教育教学问题的研讨班、讲座和报告会,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到教育研究所和教育中心“充电”。在这里,有各种教科研资料和软件供教师借阅;日本的科学博物馆,还出借标本,供教师教学和研究使用。

2.为提高新教师的实际业务能力,树立使命感,扩展见识,在新教师最初聘任的一年里,采取边教学边进修的方式,学校为他们配备指导教师,组织他们到教育中心听课,到企事业或福利单位体验生活,去青少年修学基地进行4天的研修活动。学校指导教师因此而影响上课时,教委会另安排讲师代课。

3.进修项目有针对5年、10年等不同职业经历的进修;有针对校长、教头(副校长)、教导主任等职务的进修;有的是进行专业指导或对专门问题的研究,例如如何解决学生拒绝上学和欺负同学等实际问题。此外,还通过向大学、企业等派出长期进修生,派遣海外教师等方式,使教师不脱离社会,其知识不断更新。

五、日本教职员的工作情况和日常管理

1.日本国立或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是国家或地方的公务员,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公务员的各项要求。公务员的基本义务包括:

(1)服从上司命令的义务。

(2)专心致志工作的义务。

(3)保守秘密的义务(如对学生学习成绩、对校内职工会议的内容保密)。

在开始任职前,教师要宣誓和签字画押。宣誓内容大致为:“我作为一个全体国民的服务者,深刻地认识到为公共利益而工作的责任重大。我宣誓尊重宪法,遵守法令,服从上司的工作命令,公正地不偏不倚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2.在日本中小学,全校教师一般都集中在一两间大办公室里办公。教头(主管副校长)的办公桌也设在大办公室里,与教师一起工作。校长和事务主任在大办公室里也有位置,但他们往往不在此办公。每天早晨上课前,全校教师参加朝会。校长主持,布置当天工作,各方面负责人通报事项,气氛严肃,时间紧凑高效。朝会结束时,校长与教师互相鞠躬行礼。此外,学校每月还要召开一两次全体教师会,传达学校的意图。

3.除代课教师外,全体教师实行坐班制。教师的工作量一般每周十五六节课,但也不平均,在报酬分配上没有工作量的区别,课时少的可以通过承担社会工作来平衡。在日本,中小学教师不能在校外兼职,通过家教挣钱是不允许的。教师未经允许在校外兼课的,一经发现会受到处罚,停止工作三个月、降级或停止晋级等。

4.教师的工资待遇。为了保证教师的质量,使教师职业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日本法律规定:“从事义务教育的教职工的工资要比一般公务员高。”并且实行由国库和都道府县各负担一半的义务教育国库负担制度。一名新教师月薪大约在20万日元。工作30年的老教师一般月薪是45万日元左右。教师除工资以外还有各种名目的津贴。在每年6月发放年中津贴,它是本人月工资的190%;年底发放年末津贴,它是本人月工资的250%。工资津贴一般不与工作业绩挂钩,病假也不扣工资。事假需经批准,只是象征性地扣1000~5000日元,分给相关的其他人。

5.国立、公立中小学教师,每6~8年要流动一次,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教师长期在一所学校工作产生的弊端,另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城乡教师的交流,保持教学水平的一致;同时也解决教师长期在偏远地区工作带来的生活问题。几乎所有的教师,都会服从上级教育部门的调动,上级教育部门也会考虑教师的选择意愿。教师如有特殊困难,也可提出照顾。对到乡村或偏远地区工作的教师,一般会得到晋级或多于城市工作的津贴。

6.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教师本身心理压力大,出现一些心理不正常、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一方面这与教师本人的心理素质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现实中工作压力大有关。教师普遍遇到一些孩子旷课、拒绝上学、欺负人和校内暴力等问题,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

(2)随着孩子出生率的下降,学校班数、班额均急剧下降。有些学校已经出现教师数远远超过学生数的怪现象。近年来,日本中小学每年新聘教师人数连续下降,如昭和60年(l985年)新聘用24871人,到平成8年(1996年)全年新聘用l1531人,11年间新聘教师数减少了一半还多。教师队伍呈高龄化趋势,未来所需要的经验丰富教师如何培养,青黄不接等都是目前存在的问题。

(3)教师的“终身制”与分配的“大锅饭”,使学校领导对不胜任工作的教师束手无策。对工作效果差的教师学校只能送其进修,除非他自动提出调离,学校无权解聘。这样的体制不利于调动优秀教师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等难以按统一标准要求。2004年日本将开始的大学体制改革,将公立大学确定为独立行政法人,将教师身份由公务员改为独立行政法人职员,这对于教师“终身制”将是一个冲击。

(4)由于均衡的需要,教师与校长定期流动的做法有利有弊。“利”是避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两极分化,“弊”是不利于学校形成稳定的教师队伍和办学的连续性,不利于学校办出传统特色和更高的水平。为使校长充分发挥统率力,延长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的时间,已经成为日本教育界关注的一个课题。

面对新时代,我们要结合国情,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造就我国新时代的优秀教师群体。

日本中小学的“均等教育”

日本基础教育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为国民提供机会均等、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所谓均等教育,就是任何一个受教育者(包括残疾儿童)在任何一所学校所接受的教育机会、权利是相同或相等的。

日本在义务制教育阶段大力实施均等教育,均衡各公立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并通过一定的私立学校作为补充,因此,在日本基本上没有“择校”现象。那么,日本如何达到这种教育上的均等呢?

一、教育资源分配公平

日本和中国一样,也实施九年义务制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全部免费并实施均等教育。所谓均等教育,就是义务制教育范围内的适龄学生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由国家提供公平入学的机会,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各学校最基本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日本的基础教育基本上由市、町、村政府负责,但是国家补贴负担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的人头费开支,以避免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而造成的不公平,保证全国的受教育者都享有平等的教育。

学校基本教学设施也大体相同。只要有一所学校,无论这所学校的规模是大是小,在校学生是多是少,都必须具备办学的必备条件和设施。甚至有些残疾儿童的就读学校,如东京部立品川聋哑学校,仅有几十个学生,也同样建有游泳池和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等实践活动室,并且各类器材齐全,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还建有一座可容纳上千人的室内体育馆。

二、教师队伍均衡规范

日本公立学校的教师一般都享受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待遇,因此为教师跨校际进行交流打开了方便之门。公立校长不得连任,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而教师在6年内一般都会流动一次。日本教师定期流动对提高教师素质和工作热情、积累丰富经验以及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持学校之间的发展水平均衡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对偏僻地区薄弱学校状况的改善,作用更为显著。

日本义务制教育阶段,执行统一、规范的教学要求。国家在调剂各地教育经费的同时,制定整个教育的大政方针,决定教学内容、颁布教学大纲、提供教科书,各学校学习的内容都根据文部科学省制定的《学习指导纲要》制定。每所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以此为基准,由教学科目、道德教育及特别活动三方面构成(特别活动相当于中国的第二课堂活动),这样就使得全国的基础教育基本上能保持一个比较齐整的水平,实现了全国各校之间的教育教学均等。

三、日本立法保证中小学均衡发展

在日本,中央政府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都给予同样的财政支持,所以能保证城市与偏远山村、海岛的中小学硬件没什么差别。有关法律规定,每班学生最多不得超过40人,41人以上的必须分班。再如,按规定学校必须按不同课程配备教师,因此,日本就会出现个别偏远学校中教师多于学生的现象。而根据日本《关于维护和提高学校教育水平而使义务教育各学校教员人才得到确实保证的特别措施法》,日本教职员的工薪比一般公务员高。

教师和校长由政府机构进行轮换调整,保证了各校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日本的中小学教师都由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并拥有教师资格。公立学校的教师都必须经过县教育委员会(相当于我国省一级教师管理机构)实施的教员选择考试,合格后才能被录用。公立学校的教员属于国家公务员,一般3~5年内,各校间进行师资轮换调整。日本的教育法规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通过师资轮换调整,保证了各校间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

日本重视校长的经历,一般到50岁左右,才有可能出任校长。校长任期2年,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从校长到教员的轮换制,既保证了各中小学教学管理与教学水平的均衡性,又有利于各校办学经验的交流。这样的有序定期流动有助于缓和优秀教师分布不均的矛盾。

日本的教育,主要是通过以上几种途径,给每一位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由于公立中小学教育质量优良,又给国民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所以,在日本一般不存在择校的社会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