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大师的作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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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运思篇(35)

在谈做小说的文章里说到画人只要画眼睛,无疑是说在写作时只要找出重点,找出关键来写,不必东拉西扯,样样都写到。这里就是只用了个讽喻,而要说明的道理本身,却含蓄在这个讽喻里,并没说出来。

如果打比方的这件事是一个完整的故事的形式,有头有尾,而说这故事的目的不只在于说故事,并且要用这个故事去暗示一种道理,这就成了所谓“寓言”。我们的民间故事里,有许多聪慧的寓言;有的是些很好玩的小故事,平常也叫作“笑话”。

(19)这人在说黑瞎子拔苞米的笑话:“他拔两个棒子,夹在腋下,完了伸手又去拔两个,胳膊一松,头里夹的两个掉下了,又夹两个新拔的。这么拔一宿,完了还是不多不少,夹着两个棒子走。”

(周立波:《暴风骤雨》。按:“黑瞎子”即“熊”,“苞米”“棒子”即“玉蜀黍”,“一宿”即“一夜”:这些都是东北方言。)

这是北方——特别是东北——人人都知道的一个小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体会到一种道理:贪多务得而不能把握已得的果实,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学习时,这个道理尤其值得注意。

(20)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啊!你瞧!多么……啊唷!哈哈!Hehe!he,hehehehe!’”

(鲁迅:《立论》)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间是1925年。从这个小故事里,我们可以窥见当时社会上那种浮薄虚伪的风气,和毫无言论自由,不能说真话的情形。

不论讽喻或寓言,作用都是在以间接的方式说明一种道理,使读者容易体会想象,并且可以促使读者自己去思索揣摩。在从前封建专制的社会里,人民没有言论的自由,心里有话不敢直接说出来,所以寓言在那时特别有用。今天不同了,我们有话不但可以说,而且社会要我们有话就说。从这一方面讲,现在运用寓言之类的写法,必须有积极的、正确的目的,比如启发儿童的想象力,帮助读者意会想象,加强说理、议论的力量等等。用的时候,还必须清晰明白,绝不能晦涩暧昧,让人看不懂。

(六)歇后语

口语里有一种很巧妙的修辞方法,通常叫作“歇后语”,也是一种打比方的说法。歇后语是由前后两部分构成的,前半是一个比方,后半是这个比方的解释。平常说话的时候,也可以单把前半截的比方说出来,把后半截的解释省去,让听话的人自己去体会。歇后语这个名称大概就是这么来的。例如:

(21)这是千里送鹅毛!

(老舍:《方珍珠》)

(22)郭主任是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嘴上倒不出。

(周立波:《暴风骤雨》)

(21)是只说了前半截,后半截是“礼轻人意重”,省去了。给人送礼物的时候常这样说,意思是“礼物很轻微,可是心意很诚恳”。(22)是两半截都说了的,意思是“肚子里有话,嘴上说不出来”。歇后语流行很广,样式很多,用得好可以显出口语的优美活泼的特色。不过旧社会流传下来的不少的歇后语是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也有的庸俗粗糙,所以运用歇后语的时候得好好地选择。方言色彩太浓的歇后语在一般的写作里也不宜多用。

不论是哪种比方,最要紧的得生动新鲜。我们所以要打比方,为的是让人容易懂,愿意听,好增强我们说话的效果,绝不是要炫耀技术,夸示博学。如果打出来的比方不好——或是太生僻,让多数的人不懂,或是不新鲜,叫人觉得庸俗;或是不够贴切,帮助不了人家理解想象;甚至显示不出是个比方,叫人家错解了我们的意思——那就弄巧成拙,反而降低了效果,甚至收到了负效果。这样就不如不比的好。而且,就是好比方,用得太多也不行:至少是显得太花巧,弄不好还会显得太累赘。叫人觉得花巧,一定就不够亲切;累赘,让人听了腻烦。总之,作文章要处处为读者着想,打比方尤其如此。

三换一个名字

朋友之中,有时互相不喊名字,而喊“绰号”(即“外号”或“混名”)。老张很胖,朋友们可以喊他“张胖子”;老李身材高大,大家可以喊他“李大个儿”。这是日常谈话里很普通的现象。取“绰号”不止这一种方式,办法还很多;不止人可以有绰号,事物也可以换一个名字来叫。比如“绍兴”“高粱”都是酒的别名,前者是出产某种酒的地方,后者是做某种酒的原料;平常说话时,往往就拿这个地方的名称或原料的名称来代替了那种东西(酒)的名称。

“换一个名字”的办法,在语言里应用很广,所以修辞学上把它列为一类——有的书上称为“借代”。

(一)和打比方不同

打比方一定是用一种事物来比另一种事物。不论是明喻、隐喻或借喻,反正得有两种事物,否则就无从比起。至于换一个名字的办法(即所谓借代),却只有一种事物,不过没把这事物的名字直接说出来,而是另外取了个名字,或是把它的名字略微改动了一点或精简了一点而已。例如:

(1)今天我得了个讯,三角眼要下你的手!

(茅盾:《腐蚀》)

(2)不过黄山谷虽然不好懂,宋诗却终于回到了“做诗如说话”的路,这“如说话”,的确是条大路。

(朱自清:《论雅俗共赏》)

(1)的“三角眼”就是长着三角眼的那个人,这是用形象的特征,代替了人的名字。(2)的“黄山谷”即“黄山谷的诗”,用作家的名字代替了他的作品。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来,“换一个名字”这种修辞的办法,和“打比方”是完全不同的。

(二)为什么要换个名字

不把事物的名称直接说出来,而另外换个名称,主要的是为了生动。一种事物的名称,往往是泛指的,直截了当说出来,不容易引起人家的想象。如果我们能找出这样事物的特征,就用这个特征作为事物的名字,于是听者和读者不但知道了我们说的是谁,是什么,连带的把他或它的特征都想起来,话的效果自然要强些。试拿“张三”“李四”和“张胖子”“李大个儿”一比,这种修辞手法的效用就很显然了。

用事物的特征来代替事物的名称,是这种修辞手法的总原则。特征怎样找,倒也不止一种方法。

(三)形象上的特征

一种事物,尤其是一个人,形象方面总有点独特的地方,这就是形象上的特征。替人取绰号往往就用这种特征。

(3)一间阴暗的小屋子里,上面坐着两位老爷,一东一西。东边的一个是马褂,西边的一个是西装……马褂问过他的姓名,年龄,籍贯之后,就又问道:“你是木刻研究会的会员么?”

(鲁迅:《写于深夜里》)

(4)随后一个剪和尚头的学生把屁股稍为掀掀,来代替了起立:“李先生,那么那些宣传画呢——是不是艺术?”

……

“李先生”——这回那个和尚头索性连身子都不欠一欠了:只坐在画架前面干叫。

(张天翼:《新生》)

(5)天气热得厉害,从八里桥走到洋河边不过十二三里路,白鼻的胸脯上,大腿上便都被汗湿透了。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3)的“马褂”是“穿马褂的人”,“西装”是“穿西装的人”,这是用衣着的特征来代替人的名称。(4)的“和尚头”自然就是那个“剪和尚头的学生”,这是用装饰方面的特征来代替人的名称。(5)的“白鼻”是用身体外部形状方面的特征来代替牲口的名称。不论是衣着、装饰、身体的形状,总之都是形象方面的特征。

(四)最有关系的具体事物

一般说来,具体的东西比抽象的东西容易理解,也比较生动。因此,说话、作文遇到抽象名称的时候,往往用跟这个名称最有关系的具体事物的名称去代替。这样,具体事物既是跟这个抽象名称最有关系,当然也可以算作这抽象概念的一种特征。

(6)中国人的手在全人类中是出色的手。

(老舍:《我们在世界上抬起了头》)

(7)他觉得这场辩论很滑稽,觉得自己是白费唇舌,可是他忍不住要说几句。

(张天翼:《新生》)

(8)“他们没有见识,没有胆量,只晓得饭碗!饭碗!饭碗就是他们的终生唯一的目的!”

(叶圣陶:《抗争》)

(9)根本的不同在于传统诗的中心是“我”,朗诵诗没有“我”,有“我们”,没有中心,有集团。

(朱自清:《今天的诗》)

(6)的“手”代替“技艺”;(7)的“唇舌”代替“(说)话”;(8)的“饭碗”代替“职业”;(9)的“我”代替“个人”,“我们”代替“集体”。

(五)具体的数量

“数量”(如“轻重”“长度”“距离”“多”“少”等)这种概念,如果不说得具体,往往不大容易意会。因此,在说到数量的时候,我们常常尽可能地使它具体些。这可以说是汉语的一个特点,在别种语言里,这种办法不大用。

(10)“我们中间还有东北人,我就是一个。东北人听你们的话,最能够知道斤两。”

(叶圣陶:《寒假的一天》)

(11)他那时住在景云里,离我的寓所不过四五家门面……

(鲁迅:《为了忘却的记念》)

(10)的“斤两”代替“轻重”或“分量”或“重量”。(11)的“不过四五家门面”代替“很近”。

(六)最显著的部分

每种事物都有它比较显著的,具有代表性的部分。看这样事物,我们往往特别着眼在这显著的部分上;如果画画儿,我们也往往在这一部分特别着力。说话的时候,要是拿这最显著的部分代替了这样事物的名称,也可以使我们的话显得生动有力。

(12)几千双眼睛都盯着你……

(李株:《这样的战士》)

(13)他做过庄稼,利息薄,不够一家子吃的,把田退了……

(叶圣陶:《春联儿》)

(l4)春天,树木开花了,是晴明暖和的天气,早晨大路上还充满了褴褛的衣服和光赤的脚。

(巴金:《能言树》)

(15)二孔明也叫二诸葛,原来叫刘修德,当年作过生意,抬脚动手都要论一论阴阳八卦,看一看黄道黑道。

(赵树理:《小二黑结婚》)

(12)的“几千双眼睛”代替“几千个人”。(13)的“吃的”代替“过生活用的”。(又“做过庄稼”即“种过田”的意思。)(14)的“褴楼的衣服和光赤的脚”代替“贫民”。(15)的“抬脚动手”代替“每作点什么事”。所有这些,都是拿事物的最显著、最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来代替事物的全部。

(七)最显著的结果

一种事物,特别是一种行为、动作或思想情绪,往往都能产生一种很显著的结果。说出这个结果来代替这样事物,也能收到生动有力的功效。

(16)于是大家替他们弟兄捏着把汗。

(老舍:《黑白李》)

(17)林先生早已汗透棉袍。虽然是累得那么着,林先生心里却很愉快。

(茅盾:《林家铺子》)

(16)的“捏着把汗”代替“担心”。担心的时候,手心里往往要出汗,这个句子就是拿“手心出汗”这个结果,来代替“担心”这种情绪的。(17)的“汗透棉袍”代替“累得很”。累的时候,身上要出汗,所以“身上出汗”也就是“累”的结果。汗出得多,竟把棉袍湿透了,无非极言其“累”。(这种说法,多少有点夸张。适当的夸张,是修辞的另一种方法。)

“换一个名字”的办法还不止这几种。不过这几种比较常用,因而也比较重要就是了。

(八)需要注意的几点

用形象的特征代替事物的名称时,要注意三点:第一,必须是很明显、很典型的特征;第二,必须在上下文里有交代。比如第(3)例,如果前边没说过“上面坐着两位老爷”,上来就说“东边的一个是马褂……”,读者就很不容易明白;第三,这种说法大都用在需要幽默的地方,甚至还能表现讽刺的意味。所以,在必须庄重严肃,不需要幽默讽刺的场合,不宜用这种修辞。

其余几种办法中,有的已经成了习惯语,甚至成语。比如用“头脑”或“脑筋”代替“思想”,用“手”代替“技艺”,用“费唇舌”代替“费话”,用“饭碗”代替“职业”,用“斤两”代替“轻重”“重量”,都已经用得很习惯,简直跟用普通的词语差不多了。使用这类词语时,一定得注意,是否跟习惯一致。“饭碗”可以代替“职业”,但是它所代表的是旧社会那种“混饭吃”的职业观点。如果我们描写现在的一个青年,找到了一个适当的工作岗位,说他“找到了饭碗”,那就不伦不类了。所以,对于这类修辞性的词语,必须弄清楚它的含义和用法,否则不仅收不到修辞的效果,反而会闹很大的笑话,以至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