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城镇化建设创造了经济基础条件
农村城镇化必须有坚强的经济后盾。而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农村经济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在农村社会增加值中,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比重从1995年的54.9%提高到2000年的63.6%。2000年全国乡镇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金为1996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在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乡镇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90%以上。财政收入的增加,经济条件的变化,直接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步伐。
2.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人口城镇化
乡镇企业是我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阵地。剩余劳动力在乡镇企业驻地的聚集,衍生出生产性企业及职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产品的需求,进而引发服务性人口聚集,最终将企业驻地演变为小城镇。再加上农村和城镇在各种福利待遇上差别很大,乡镇企业中的大多数农民迫切希望转变身份,向城镇靠拢,享受城镇生活,过上城镇人的日子。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结构的根本性变化找到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大量的农民转化为城镇居民,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
3.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工业化
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工业化,从而带动城镇化走向工业化,各种功能日趋完善。乡镇企业的发展突破了历史上形成的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强化和凝固了的城乡二元化,加快了我国农村工业化的进程;同时,乡镇企业向工业化的发展必然要求有良好的交通、通信、金融、供电、排污、仓储等基础设施,以及水平较高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娱乐等公共设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聚集在城镇的乡镇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工业企业,其产值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70%左右,职工也占到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大大加强这种需求明确了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带动了农村城镇化的优化发展。
乡镇企业与小城镇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小城镇建设又为乡镇企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随着短缺经济的结束,小而散的粗放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乡镇企业进入发展与提高并重的新阶段。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适当集中,实行集约化经营。而小城镇作为城乡结合部,是乡镇企业就近集中的理想场所。
(四)大中城市功能的扩散是引发农村城镇产生的原因之一
在我国城镇化体系中,小城镇起着“承上”或“启下”的作用。“承上”是指当城市规模过大时,需要在城市之外另行发展小城镇以分散城市规模,而一部分小城镇正是大城市职能扩散的产物。“启下”则是指小城镇是我国城镇化的中间环节,是广大农村地域经济发展的产物。然而实践上在我国许多地方,城镇化是沿着两个互不交叉的路线进行的。一个是自上而下,以大中城市发展为先导的城镇化过程;另一个是自下而上,以小城镇发展为先导的城镇化过程。即“承上”性质的小城镇化与“启下”性质的小城镇化存在着主体不一样的现象。这便在实践上把大中城市与许多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割裂开来。实际上大中城市与小城镇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自己所难以解决的一些矛盾和困难,而二者的结合却有可能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例如,小城镇发展目前最难解决的是建设资金问题,而随着区域交通的发展,其劳动力廉价及地价便宜的优势却日益显性化。大中城市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会不断遇到空间日益狭窄,地价昂贵,劳动成本上升的问题,但大中城市由于长期的积累,产业基础雄厚,人力、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禀赋优越。二者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这些矛盾可以通过其间的结合得以缓解。未来城市和乡村将不再是泾渭分明的两种区域形态。技术的进步,交通的发达,使大中城市的某些职能可以深入到农村腹地,从而与小城镇发生对接,使两种城镇化道路相互连接。不过,大中城市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并且大中城市也不是平均分布在各个地区。大中城市对小城镇的影响往往要在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表现出来,大中城市分布的不均匀性也使小城镇受到的影响各异。就目前我国总体城市化水平而言,大中城市职能的外部渗透还不十分明显,但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空间差异,一些发达地区已表现出了某些迹象。“承上”性质的小城镇已开始大量涌现。由于“承上”性质的小城镇往往具有大城市较强经济力量的支持,其发展速度往往较快,规模也较大。
有研究者把全国面积划分为市域(不包括市辖县)和县域两大部分。研究表明,近十多年来,建制镇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市辖建制镇数量的增长远快于县辖建制镇数量的增长,并且市域内建制镇的分布密度比县域内建制镇的分布密度有更大的提高。从1984年到2000年,市辖建制镇从612个增加到7622个,增加了11.5倍;县辖建制镇从6211个增加到12158个,增加了约1倍。进一步研究发现,大城市周围及城市群地区建制镇的分布密度又比市域内建制镇的平均分布密度高。我国较为成熟的城市群有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京津唐地区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辽宁中部地区城市群、四川盆地城市群等。此外,还有若干近似城市群的城镇密集区,如武汉地区城镇密集带等。
我国规模大的那些大城市也都分布在这些城市群或近似城市群的地区。在这些大城市周围和城市群地区,建制镇的分布密度都明显高于全国市域内建制镇的平均分布密度。1991年和1996年全国市域内建制镇的平均分布密度分别是23.3个/万平方公里和39.7个/万平方公里,而同期上海、北京、天津这三个直辖市周围建制镇的分布密度还更高。1991年上海市市区和9个辖县占地总面积为0.8万平方公里,有46个建制镇(其中,县辖镇33个,市辖镇13个),镇分布密度为57.5个/万平方公里;北京市市区和8个辖县占地总面积为1.7万平方公里,有78个建制镇(其中,县辖镇65个,市辖镇13个),镇分布密度为45.9个/万平方公里;天津市市区和5个辖县占地总面积为1.2万平方公里,有37个建制镇(其中,县辖镇26个,市辖镇11个),镇分布密度为30.8个/万平方公里。1996年上海市的建制镇增加到206个(其中,县辖镇121个,市辖镇85个),镇分布密度为257.5个/万平方公里;北京市的建制镇增加到100个(其中,县辖镇81个,市辖镇19个),镇分布密度为58:8个/万平方公里;天津市的建制镇增加到66个(其中,县辖镇43个,市辖镇23个),镇分布密度为55个/万平方公里。
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辽宁中部城市群地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地区、四川盆地城市群地区的建制镇分布密度也都比同期全国市域内建制镇的平均分布密度高。辽宁中部城市群地区1990年是一个由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和辽阳5个地级市及其所辖的10县1市(县级市海城)所形成的城镇群体,面积3.72万平方公里,其中共有142个建制镇,镇分布密度为38.2个/万平方公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市区及惠阳、惠东、博罗,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及四会、高要,面积4.16万平方公里,1986年底共有建制镇252个,镇分布密度为60.6个/万平方公里;1994年有391个镇,镇分布密度为94个/万平方公里。四川盆地城市群地区面积为17万平方公里,1990年有特大城市2座(重庆、成都),中等城市6座(自贡、乐山、泸州、绵阳、内江、宜宾),小城市13座(达县、德阳、广元、南充、江油、涪陵、万县等),以及建制镇591个,镇分布密度为34.8个/万平方公里。
在较大的城市周围小城镇更容易生长的现象,说明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对小城镇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中城市周围小城镇的迅速发展是大中城市中心“极性~扩散”效应的重要结果。极性发展理论告诉我们,当作为经济极的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客观上存在着生产要素扩散的要求。扩散效应将会带动腹地经济的发展。后者的主要体现之一便是小城镇的产生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乡镇企业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它是大中城市职能要素扩散的主要承接者,同时它也是小城镇形成和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借助于乡镇企业的媒介作用,大中城市与其周围小城镇产生了有机的联系。例如,上海市工业的扩散转移促进了苏南乡镇企业的起步,成就了苏南小城镇的迅速发展;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小城镇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乡镇企业则离不开香港和广州经济发展的带动;温州市周围小城镇的迅速崛起被称为“温州模式”,靠的正是温州市这个浙南最大的城市和海港的经济扩散。受大中城市扩散的影响,乡镇企业不仅有了进一步发展的依托,而且乡镇企业的聚集,又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从而为本身的再发展创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也为城市中心对更深腹地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以及最终实现区域经济上通下达的整体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打下了基础。
二、农村城镇化的外部因素
城镇化不是单纯的农民变市民,农田变市场,农舍变高楼,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问题也很多。这使城镇化本身具有复杂性、曲折性,甚至具有反复性,1949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的一波三折就说明了这一点。若把城镇化视为一个多元方程式,其中的变量将是复杂而多样的。如前所述,经济发展是其中基本的解释变量。从大的时间尺度中去考察城镇化,可以清晰地看到经济发展对城镇化引导的趋势线,但若从一个具体的、局部的历史阶段来看城镇化的具体实践,就会发现其他众多变量的作用。城镇化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许多人为的因素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力度对城镇化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我们将这些因素视为经济地域系统的外部因素。它们主要通过各种政策及制度对城镇化的宏观过程和微观过程施加影响。
(一)政府意向和城镇化政策
城镇化既是一个经济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不能单从经济角度来解释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还受一定时期政府意向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强烈影响。194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近3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1978年以后,我国对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确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道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又开始实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宏观经济实现了高速的增长,但也走了不少弯路。处在这一变革过程之中的城镇化也自然会受到这一宏观背景的影响,使其呈现出显著的政策性色彩。决策层主观认识的变化、政策的重大调整往往既可能是阻碍城镇化的主要因素,也可能孕育着城镇化发展的新契机。这一点可以从我国曲折的城镇化过程中明显地看出来。
1955年9月国家建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今后新建的城市原则上以中小城镇及工业镇为主,在可能的条件下建设少数中等城市,没有特殊原因,不建设大城市”,“新建的重要工厂应分散布置,不宜集中”。这是专门针对城镇化所制定的最早政策。据此,控制大城市和分散布局,逐渐演化成中国城市建设的基本政策。
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上半期,中国的城市化经历了剧烈的跳跃和跌落。首先是1959~1960年超越客观条件的城市膨胀,仅两年时间城镇人口就增加了2352万人口,增长了22%,城市化水平提高了3.5个百分点。至1957年底,除台湾省、西藏昌都地区外,我国共有3672个镇。之后,由于政策失误和三年“自然”灾害,粮食供给成为大问题,国民经济全面萎缩,减少城市人口被作为解决难题的政策。据1963年6月统计,城镇人口两年减少2600万人。这种做法开了今后城市经济一旦出现问题便清退农民工以缓解城市压力的先河。60年代下半期到70年代,在国际环境变化和政治运动的背景下,出现了反城镇化的观点,城乡一体化发展成为城镇发展的主导思想。大规模的三线建设,两千多万城镇知识青年和干部下放农村,出现了“逆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