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爱慕
性别爱慕也就是对异性爱慕,是性心理的重要内容,是性心理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性别爱慕是人对异性的特殊关系,是由异性某些特殊的性别特点所引起的。据观察,3岁以下的孩子没有性别好奇感。但常会发现2~3岁的孩子对同性和异性孩子的态度不同。如3岁的男孩多半是同男孩打架,较少和女孩打架,有时还可能突然去抱和亲女孩。不过,小孩这样做不是由于意识到了性别问题,而是他们能够识别其他儿童乃至成年男女的某种男性或女性特征。儿童对异性的兴趣,如前面所述,首先是解剖结构上的,对性器官发生兴趣。这是合乎规律的、也是合乎自然的。因为到了3岁左右的孩子,已学会自己同别人比较,当他们发现大家头、手、脚、眼、耳器官都一样,唯独是生殖器有不同,当然会产生疑惑和兴趣。有的家长对此故意避开,闭口不谈,反而更增加了孩子对性器官和有关问题的神秘感。对异性的兴趣又表现在儿童的性游戏上。男孩子扮爸爸、丈夫,女孩子扮妈妈、媳妇,常常扮得惟妙惟肖。虽然儿童的性游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好奇心的表现,是从日常生活中耳闻目睹及电视里表现爱情的镜头中学来的,并非带有真正的性色彩,但这些也正是性意识的萌芽出现。有异性在场时,儿童的行为会发生变化,这就是一种明显的性别爱慕行为。这时女孩子们用独特的声调夸张地高声谈话,互相搂抱,温情地紧靠在一起等。男孩子则是赛跑、打闹,有时好像无意中想对朋友表现自己的优势等。这种行为虽然是无意识的,但它是一种对异性的行为反应,是在个体发育中最初的性别爱慕的一种表现。当然,它与成年人的表现是不同的。娇态、腼腆、害羞等也是性别爱慕的行为反应。娇态是一种综合性的非意识的行为反应,包括面部表情、声调、语调等特点。最富有特点的是所谓“媚眼”。即眼睛向一方看,而头部和躯干朝向另一方。娇态是女性所常有的反应,男性则极少。这种反应让别人注意自己,而令别人注意自己是女性的特点之一。腼腆是小女孩的另一种性别爱慕行为反应中表现为发觉到男子,注意到男子,等待着对方的进一步行动。其特点是把外表上消极、软弱的表现同内部紧张,同自主神经兴奋(目光有神、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等)结合起来。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女人的腼腆可以刺激男人做出种种讨好表现。怕羞与腼腆近似,常见于3岁以后的孩子,男孩、女孩都会出现,但女孩子比较爱怕羞。怕羞是随孩子的发育而增强,起初在同所有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后来仅在异性的关系中才表现出来。它是指对躯体暴露、裸体的反应。怕羞的程度应取决于每个孩子的特点,也取决于家庭生活。如在家庭里对偶然暴露躯体不太在意,那么怕羞的程度是不会越过正常界限的,也不会变成矫揉造作。从儿童期到青春期的过渡阶段,对性心理发展和性意识形成有重大影响。在这个时期内形成的性观念和性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以后性行为的形成,如果家长和老师对孩子提出的疑问,采取斥责、撒谎的办法,对孩子玩弄生殖器或做性游戏采取粗暴的制止甚至惩罚,就有可能使孩子萌发对性的耻辱感和罪恶感,这不仅影响性心理的健康发展,甚至导致以后产生性功能障碍。研究表明,让儿童看到自己的、父母的、他人的裸体,对儿童的性心理发展是有利的。
四、性冲动
在内分泌因素的诱导,外界环境的刺激和个体感知、记忆、情感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青年人自然而然地会产生一定的性欲望和性冲动,常常以自体爱欲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自体爱欲行为是指一个人不依赖于其他任何人而自行求得性欲满足的行为,又称自慰性行为。一般有性幻想、性梦和自慰三种形式。(第三章与青春期发育有关的问题已经阐述。)
第二节 性行为紊乱
一、性行为紊乱
性行为紊乱又称性偏离,是一般心理或行为的紊乱状态在性方面的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性行为可能因心理、生理及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而导致性行为紊乱或障碍,严重者可导致人格的缺陷而形成性变态。精神病学分类将性行为紊乱分为两种,一种是心理因素、躯体因素所致的生理功能障碍,称为“性功能障碍”;另一种是以异常手段满足性欲的性行为紊乱,被称为性心理障碍,即“性变态”。这里主要讨论性心理障碍。
二、性心理障碍
性心理障碍是指与社会性道德规范明显不一致的异常行为,指性心理与性行为偏离正常轨道,表现为性爱对象、性身份、性目的或性欲满足方式异常。一般称为性变态,又称为性倒错、性歪曲、性偏离。有性变态的人对于正常的性活动通常没有要求,甚至心怀恐惧,而变态性行为则带有强迫性,反复发生,即使因之受到过严厉的惩罚,连自己也感到厌恶和悔恨,可是到时候还是控制不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一时出现变态性行为,或者由于道德败坏去实施变态的性行为,那就不属于这种性心理障碍上的性变态。另外,性变态所包含的范围也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它可以随着人类文化历史的发展和社会风俗及环境的变迁而变化。如在原始社会存在亲族间的性行为,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展,亲族间的性行为就被视为一种“乱伦行为”和性变态了。某些土著部落的男子不穿衣服并裸露阴部,这当然也不能被视为露阴癖。在美欧等发达国家同性恋合法,但在我国仍然不能被主流社会认同。而自慰目前已经不再被视为性变态了。性心理障碍表现形式不一,有的是性对象上的异常,如同性恋、恋童癖、恋老人癖、恋尸癖和恋兽癖;有的是性方式上异常,如恋物癖、异装癖、易性别癖、窥阴癖等;有的是性满足方式异常,如施虐狂、受虐狂、性窒息等。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性心理障碍类型。
(一)性对象障碍
正常的性欲对象是能够接受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约束的成熟异性之间的性欲满足,而性心理障碍者的性欲对象则与正常人不同,如恋尸、恋物、恋兽等,还有以儿童或老年人作为性欲对象,而不是成熟异性。
1.同性恋 社会对同性恋现象经历了漫长的认识历程。如在欧洲中世纪,它被看成妖魔附体;而后至18世纪,它被视为严重的道德堕落,这种认识在其后相当时间内影响了民众和学者。19世纪末的性学主要创建者都已经认识到,偏爱同性不应当受到惩罚。其后多数性学大师认为它与道德无关,属于少数人的正常现象。部分学者并确认,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多种哺乳类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并伴有依恋行为。基于大量的研究成果,197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首先在《精神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把同性恋从疾病范畴中删除;1975年美国心理学会发表声明,呼吁民众消除把同性恋视同病态(变态)的认识和歧视;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与相关问题统计分类(第10版)》把同性恋从心理障碍中删除。2007年版的《国际疾病与相关问题统计分类(第10版)》把同性恋、双性恋及异性恋定位于平等状态。2001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分会在《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中,确认良好认同自我的同性恋、双性恋者不再归入精神障碍。即同性恋仅属于性指向与社会大多数人不一致。但是同性恋是否属于性心理障碍,目前在国内还有许多争论。但不管怎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同性恋看成是人们对自己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认为同性恋与道德无关。
本书所涉及到的同性恋是指性活动指向同一性别的人,是性少数中较多见的一种性心理表现。同性恋作为一种实际存在的社会现象,目前我们暂且还放在性对象障碍这一章介绍,让大家对同性恋有所认识。同性恋现象男女均可发生。男子同性恋中,可有一方心理和行为都显得女性化。女子同性恋中,可有一方心理和行为都显得男性化。但也有角色互换的。同性恋者中,有的是绝对的同性恋,对异性毫无兴趣。有的既恋同性,但与异性也可有正常的性行为活动,且情况也多种多样,有的搞同性恋多,搞异性恋少;有的两者并无侧重,有的多搞异性恋,偶然也搞同性恋。
据研究,同性恋在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都存在,而且比较广泛。而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同性恋亦并非少见。一些知名人物,包括文学家、艺术家、学者乃至政治家,也存在着同性恋行为。同性恋发生的原因至今无肯定学说,一般归纳为以下三类。(1)生物遗传因素:人类在胚胎初期是“双性”的,有学者认为正是人们在生物学上的“双性”成分是导致同性恋等性变态的重要因素之一。有研究发现同性恋者在同卵双生子中的比例远超过异卵双生子。(2)性心理发育异常:这是形成同性恋最重要的原因。多由于幼年时期家庭教育不当,或家庭环境特殊,使得其性心理发育异常。主要是家庭环境对性角色期望倒错的影响,男性被按女性的角色培养,女性被按男性的角色培养、要求,从而使儿童发生了角色错乱,到了青春期时对同性产生好感,对异性失去兴趣,且逐渐对异性反感、厌恶。儿童性心理发展过程中如果受到性心理创伤或伤害也会发展为同性恋。(3)性激素分泌失调:有研究发现男性同性恋者尿中的睾酮较对照的异性恋者为少,而女子同性恋者尿中的睾酮较对照的异性恋者为多。但还不能肯定是激素水平的变化引起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心理及行为引起继发的激素水平的变化。也有男性同性恋者血液中睾酮水平高于异性恋者的报道,故这一观点有待进一步考证。(4)社会环境因素:不良的社会环境和腐朽糜烂的社会风气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美欧等一些国家同性恋合法化,同性恋虽然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条件下都存在,但除了在少数国家和地区外,都被认为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影响到社会秩序,容易因强迫而侵犯人身权利,因此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并且往往会受到较严厉的行政制裁。在我国,有的同性恋行为可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同性恋者由于与社会风俗道德相悖,会造成他们在个性、气质上趋于孤僻、怪异,在人生观、道德观上异于常人,致使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上表现出一种与一般社会心理和社会秩序的不协调,因此同性恋者和其他性变态者似乎特别容易受到其他人的暴力伤害。
2.恋物癖 这种性变态的性活动对象是某种物品或人体的某一部分,患者偏爱或只喜欢用非动物性物体来达到性兴奋。其特征为其性欲对象不是指向女性整体或女阴,而是女性身体(性器外)的某一部分(如头发、发辫、脚、手指、耳朵等)或其穿着的贴身衣物(内衣、裤衩、乳罩等)以及发卡、手帕等。这些东西往往能引起恋物癖者的性兴奋甚至性高潮。恋物癖以男性为多见,他们常千方百计去偷窃所恋的物品。其心理冲突是很强烈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受到社会谴责或行政处分,但又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他们常被认为是流氓作风而不是病,并因此失去治疗的机会。恋物癖的发生率尚无精确统计。恋物癖者往往花很多时间来收集所需要的东西,珍藏起来并通过抚摸、玩弄、吸吮、啮咬等方式激起性兴奋,同时伴以手淫而获得变态的心理满足。恋物癖者有时是从商店里买来异性用的物品,但更多的是偷窃女性晾在外边的衣物,有几种较为罕见的恋物癖如剪发辫癖、恋足癖、恋尿色情癖等。通过用心理疏导消除病因,并帮助他们重建与异性正常交往的办法,适当配合厌恶疗法,可以有效地使恋物癖者逐步克服恋物癖行为,特别是年轻的未婚患者疗效是理想的。
3.恋童癖 以青春期前儿童作为性对象而反复地出现强烈性兴奋和性活动。多为男性患者,其中异性恋者占多数,少数是同性恋者。恋童癖的行为表现多种多样,较多见的是抚摸、自慰、玩弄外生殖器、口—生殖器接吻(吸吮阴茎或舔阴),较少是诱奸、强奸。恋童癖往往以与孩子戏弄和玩弄为名,脱光孩子衣服暴露阴部,激起其性兴奋后进行自慰或其他性活动。恋童癖因鸡奸或强奸幼女常触犯刑律,其对儿童的抚摸、玩弄外生殖器也会严重影响儿童的心理发展。
4.恋尸癖 指以与异性尸体发生性活动产生性兴奋、性快感而获得性满足。恋尸癖十分罕见,多为成年男性。恋尸癖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者并无辨认和自控能力的障碍,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恋尸癖者还包括破坏尸体的性施虐狂和食尸癖。
5.恋兽癖 指与动物发生性活动以获得性满足。多与牛、羊、犬、猪等发生性行为。恋兽癖虽有伤风化,影响不良,但却很难将其归于犯罪行为。西方及日本成人电影中常以人兽交为题材,但不属于恋兽癖,因为恋兽癖必须是反复发生并已达到相当长时间,并将其作为唯一满足性欲手段者,才能诊断为恋兽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