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金融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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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金融创新(2)

一、金融创新理论

(一)金融深化理论

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爱德华.S.肖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将这种理论概括为“金融先行论”:金融在所有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金融机制一方面会促使被抑制经济摆脱徘徊不前的局面,加速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如果金融领域本身被抑制或扭曲的话,则会阻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实现经济发展,就必须实行金融先行的政策。金融深化理论在分析方法上,提出“财富的研究比货币的研究更为重要”的观点。在以往的经济研究和政策制定中以货币为中心,但金融深化理论认为,要研究经济,最重要的不是流量而是存量,只有研究财富的存量才能说明一个国家的实力,也才可能看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及发展潜力。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它的金融资产量越大。金融资产的大小跟该国的国民收入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越高,经济发展越快。

据此,爱德华.S.肖提出金融深化理论,要求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适应,因此成了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二)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学派是从货币学派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经济学流派,最早提出理性预期思想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穆斯。20世纪70年代初,卢卡斯正式提出了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理论的核心命题有两个:第一,人们在看到现实即将发生变化时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合理的、明智的反应;第二,那些合理的、明智的反应能够使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据此,政府的责任在于确立一种有利于公众进行理性预期的政策规则,减少经济的不确定性,强硬反对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和政策,力主经济自由主义,要求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反对金融管制,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吻合。

(三)利率平价理论

利率平价理论由凯恩斯于1923年在其《货币改革论》中首先提出,后经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发展而成。该理论认为,由于各国间存在利率差异,投资方为获得较高收益,就将其资金从利率低的国家转移到利率高的国家。如甲国的利率水平高于乙国,投资者就会把资金从乙国调往甲国,为避免汇率风险,投资者一般按远期汇率把在甲国的投资收益变为乙国货币,并将此收益与乙国投资所得收益进行比较,从而确立投资方向,两国间投资收益存在的差异导致了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直到通过利率的调整,两国的投资收益相等时,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才会停止。厉以宁指出,利率平价理论研究两国利率之间的差异,以及整个资本的流进流出和它的管制问题,都推动了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而其本身也成为国际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四)威廉.L.斯尔帕的金融创新理论

斯尔帕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和金融学家。斯尔帕认为:创新活动是经济推动力的产物,在金融部门中,不定期的观察结果表明,大多数金融成果都源于经济刺激。金融创新是微观经济的框架,它是约束诱导、技术的进步和立法的结果。

首先,人们创造新的金融工具或做法是为了减轻强加在企业之上的金融限制,企业不断克服多种约束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效益。这些限制来自于内外两个方面,最突出的外部限制主要是政府制定的经济制度和市场对企业最优化的约束。通常情况下,一个企业需要克服现实中存在的限制以最大限度实现其目标功能,于是就产生了对创新的需求。

在创新中最重要的创新因素是技术和立法,这两个因素有时通过约束来起作用,更多的时候是独立发挥作用。技术主要指信息处理和数据传送。支付体系与计算机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结算过程中,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环球银行同业金融电信协会以及电子贸易的背后,技术是金融创新的一股主要力量。许多金融手段是用来对付法规的,因为遵守法规的成本很高。技术革新扩大了物理产量,从而提高了生活水平;金融创新则提高了风险承受能力(如期货市场),降低了交易成本(如自动柜员机),避免了过时制度所带来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创新所创造的经济利益从福利的角度上说,与物理技术的提高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一样真实可靠。

(五)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的金融创新说

米什金,美国经济学家。他认为,刺激金融创新不外乎4种因素:经济环境的变化、技术条件的变化、规避风险和回避既有的管理法规。

米什金分析说,“任何解释创新的分析都必须说明那些使创新得以发生的刺激因素”。“这是由个人和企业欲使其利润最大化要求而产生的;换言之,创新这一能使经济大大获益的活动是由致富(或保持富裕)的要求所推动的。这一观点可以引出如下简单的分析:经济环境的变化将刺激人们去寻求可能有利可图的创新”。为了在新的经济环境中求得生存,金融机构必须进行金融创新、研究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他们的情况表明:“需要是创新之母。”

当新技术革命,尤其是电脑、电信工业的技术和设备在金融业广泛应用之后,金融机构会设想出许许多多的金融服务品种,这些服务能依靠新技术有效地获取利润,增加金融业的收入。

规避风险也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之一。米什金分析道:“利率风险的增加刺激了新的证券的产生和新的金融市场的开发。”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而言,开发风险较低同时利率也较低的金融产品就成了当务之急,于是金融创新就自然产生了。

(六)其他金融创新理论

一是特征需求理论。特征需求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家德赛和考在研究流动和收益特征线上各点距离后得出来的结论。其基本原理是,环境的改变,尤其是风险增加和多样化,使得流动性和收益距离拉大,为了弥补其间的差异,就产生了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以缩短特征线上各点之间的最大距离。

二是临界点与逆转现象。根据泼特和辛普森的观点,如果传统的金融产品和使用原有的金融技术的机会成本没有超过临界点,则不会产生金融创新。此外,在某种程度上,金融创新的原因已经消失,但金融创新的手段仍然传统保留下来。

三是竞争市场模型。按照保莫的观点,市场竞争将导致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引入新的金融手段,使金融创新变得卓有成效。完全竞争市场符合两个条件:对进入市场者不设障碍,对离开市场者不收取费用,但真正的完全市场竞争是不存在的。金融机构间竞争的加剧,是金融创新的最大的原动力,各种新的金融产品的大量涌现,不能不说是金融业间竞争的结果。

二、金融创新对经济的作用机理

20世纪末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不但促成了金融业的强劲发展势头,也对整个经济的增长期到了刺激作用,这种作用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发挥作用:

(一)微观层面:金融产品创新的作用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金融系统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它通过发挥风险管理、信息生产、公司控制和储蓄动员的四大主要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资本的边际生产率(A),促进技术进步,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的推动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大多数金融创新都是出于规避管制、转移和分散风险的目的而产生的,比如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衍生工具都具有使风险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转换的作用,这类金融创新对增强金融系统的主要功能有着积极的作用。1994年,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一份文件中称:“在正常条件下,金融衍生产品趋向于减少波动性,改进市场有效性,以便更好地进行风险定价,以及降低交易成本。它们还为市场参与者扩展了套期保值机会的范围,并从而减轻了它们对任何一个特定市场的依赖。利用这些方式,它们显著改善了金融系统的功能。”无独有偶,国际清算银行在一份关于金融创新的研究报告中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转移风险的金融创新和增强流动性的金融创新通过不同的途径加强了金融系统便利风险管理的功能,同时也增强了金融系统动员储蓄的功能。侧重于信用创造的金融创新则拓宽了进入特定信用市场的渠道,因此具有增强信用总量的能力。例如,垃圾债券的创造给那些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在正规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的企业提供了进入债券市场的机会。这一类金融创新可以被看做是加强了金融系统动员储蓄的功能。通过各种功能各异的新型金融产品,我们能够对经济增长模型中的一些变量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金融产品的创新还可以通过提高金融系统中介效率来促进经济的增长,许多金融工具的创新在增强金融系统基本功能的同时,还发挥了提高金融中介效率的作用。此外,一些特殊的金融创新还能够通过一些独特的方式促进金融中介效率的提高,比如,利率互换可以让借款主体通过挖掘其在不同市场上借款的比较优势来进入更广泛的市场,而抵押贷款证券化则能促使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利用并强化自身在不同金融业务上的比较优势。

(二)宏观层面:金融市场与制度创新的作用

在很多时候,人们对金融创新的理解只是局限在狭义的金融产品创新这一微观层面上,而事实上,金融创新的广义内涵对于推动经济增长,特别是对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更有意义。

广义的金融创新中包含了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创新,从中长期来看,这些创新内容对于一国或更大范围的经济增长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并不是要求它们去开创经济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内容,发展中国家只要能够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有选择的加以借鉴,并通过与本国经济现实条件的结合加以恰当运用就是成功的创新。发展中国家一般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定的“金融压抑”问题,而制度的惯性使这种“压抑”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随着决策者观念的转变而得到解决。一些发展中国家积极主动地建立各种金融市场,通过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摆脱金融压制的政策影响,打破阻碍经济起飞的资金瓶颈,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就是金融创新的成功举措。虽然它们所建立的金融市场、所实行的金融制度早已在发达国家建立和实行了很多年,但能够将其成功地移植到本国,并使其有效地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这就应当算做一种成功金融创新的典范。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金融市场与制度的创新则需要集中更多的前沿理论和技术。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创新,往往是通过对现有制度做出某种调整和改进,以使其更加稳定和有效的运作,从而对实体经济的增长发挥推动作用。当然,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活动较之于发展中国家的同类活动更具有革命性和尝试性,有时是对原有制度的全面挑战。就区域货币一体化这一制度创新来说,按照一般的金融学解释,货币制度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契约安排,货币制度与国家政权相联系,都被深深打上国家的印记,而欧洲货币一体化计划的提出和欧元的最终成功启动则打破了这一“铁律”。欧元制度是一种超国家组织的产物,是在国家主权分立情况下实现货币整合,用传统金融学的货币制度理论无法解释欧元。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以欧元这种统一货币取代欧元区的货币分割,是欧洲国家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一次颇具风险的抉择,是货币制度创新的典型案例。这一创新对于降低欧元区国家贸易成本,促进各国经济增长有着非常明显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于全球货币制度的变革方向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如果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结合起来考虑,从金融创新产生动因的角度来划分的话,可以将金融划分为两类:一种是为规避监管而进行的创新,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消极金融创新;另一种是因金融机构为提高自身竞争力而进行的创新,我们将它称为积极金融创新。从金融创新的历史看,金融创新是“放松管制”要求的产物,因此,绝大多数金融创新都可归纳为消极金融创新,但我们不应忽略积极金融创新。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竞争的压力,积极金融创新已越来越多的产生出来,区分积极金融创新与消极金融创新也有利于我们采取不同的监管制度,以充分利用金融创新的益处而尽量减少其弊端。

一、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

(一)金融监管的概念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