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经济纵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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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基于绿色GDP概念的环境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初探(1)

经济研究

农卓恩

【摘要】本文讨论了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的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含义与基本内容以及这种核算的一些重要基础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责任和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关键词】绿色GDP 核算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一、为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绿色GDP核算体系及其难点

(一)绿色GDP的含义

目前关于绿色GDP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大约可以归结为两个,即“扣减环境损害后的GDP”和“绿色经济GDP”。

前者的说法,即“扣减环境损害后的GDP”,简要来说,是“考虑了环境影响的各种GDP(或与GDP有关)的改进方案,都称为绿色GDP”,详细一些,“从理论上说,绿色GDP就是在现行GDP的基础上,扣除GDP增长导致的环境污染、资源耗用等外部不经济因素,加上地下经济活动、自给性服务及闲暇活动等外部经济因素之后的国民福利总值。”

后者,即“绿色经济GDP”,却并非要调整原来的GDP总量,使GDP得以“绿化”,而是指“要试图模拟一个‘绿化的经济’,然后按照国民经济核算的方法测度该经济将会形成多少GDP,这种GDP被称作‘绿色经济GDP’。可以想象,该GDP在数量上肯定不同于原来的GDP。”

为了说明两者的区别,让我们考察下面的模型。

(二)模型:一个林场和一个家具厂的经济活动以及现行GDP

一个林场,总共花费1000万元种了1万棵树,后来被砍掉,获得1万根木材,每一根木材以1200元出售。家具厂用这些木材制造家具销售,获得销售收入1500万元。

按照先行GDP核算方法,在上面描述的经济活动中,社会创造的GDP是:GDP =(1200-1000)+(1500-1200)=500万元。

然而,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这样计算的GDP存在着一个重要的缺陷:树的存在对环境是有益的,砍掉树对环境有损害,而1200元/棵的价格,通常不会包含环境损害的补偿,所以,那样计算的GDP过高了,应该调整,问题是,如何调整呢?

如果按照“扣减环境损害后的GDP”来计算GDP,则调整方法是:GDP =(1200-1000)+(1500-1200)-100=400万元。

如果按照“绿色经济GDP”的思路,即在一个模拟的“经绿化的经济”中,按照国民经济核算的方法测度该经济将会形成多少GDP。

“经绿化的经济”是指一个把各种环境损害纳入经济核算的经济。换言之,是一个把环境的产权都明晰化的经济,例如,假设砍伐森林的环境损害由购买木材的人承担——这实际上也意味着环境产权在森林的所有者手中,那么,这个经济的GDP是多少?

有些人可能认为,如果砍伐树木的环境损害100万元由木材的买方来承担,那么,木材的价格就是1300元/棵,这样,这个社会的GDP为:(1300-1000)+(1500-1300)=500万元。

这个结果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切切实实地感觉到,由于森林的砍伐,环境确实受到了损害——洪灾增多了、许多鸟类由于失去栖息地而减少甚至灭绝、失去森林的山地出现了水土流失,原本清晰的河流变黄了。所以说,我们的GDP确实不会是500万元,这是毫无疑义的,真实的GDP是应该低于500万元。

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这个计算,误认为木材购买者对木材的需求曲线是平行于横轴的。实际上,它是向下倾斜的,即当环境损害由木材购买者承担之后,这意味着木材变贵了,这样,木材购买者就会减少木材的购买量,所以,最终家具的销售量减少了,从而真实GDP是少于500万元的。但具体是多少,取决于木材购买者的需求曲线(和其他因素,例如,木材的价格也可能不是原来的价格了)。

(三)现行的各种绿色GDP的核算体系。大约可以归纳为两类

1.非货币化的核算体系。如:物质流分析、欧洲环境压力指数、NAMEA(包括环境账户的国民核算矩阵,后来发展成为包括环境账户的社会核算矩阵,即SAMEA)。

2.货币化的核算体系。如:ISEW(世界银行的持续经济福利指标)与GPI(真实进步指标)、SEEA(联合国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SERIEE(欧洲环境的经济信息收集体系)、NW(世界银行的国民财富)与GS(真实储蓄率)、ENRAP(环境和自然资源账计划)等,各种核算体系各有优劣,在此不一一列举。总的状况是,各指标都不尽如人意,可操作者太简单而达不到目的,理论上比较完美者又不具有可操作性。

(四)本文所说的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基本要求

许多人理解的绿色GDP概念大体上是属于那种“扣减环境损害后的GDP”,但那样一来,实际上是假定那样的“绿色GDP”对人们的行为没有影响——即没有任何作用,但如果放弃这个假定,即认为人们的行为受到这个“绿色GDP”的影响,或者说,人们自觉地把环境损害算到自己的成本内的话,上面的计算数字都会发生改变,结果又会是另一数字了。

可见,纯粹按照“扣减环境损害后的GDP”来理解绿色GDP的含义,是毫无意义的。但完全按照“绿色经济GDP”的含义来计算,也没有意义,因为现实社会并不是那样的。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回忆一下我们的目标是什么。笔者想,我们的目标简要地归结起来应该是——“可持续发展”。这样,笔者就可以这样来表达“绿色GDP”的概念:绿色GDP是指能够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的核算体系。

具体来说,绿色GDP核算体系应该满足如下要求,让政府和公众了解:

1.谁在消耗环境资源(Who do)?

2.是在什么时候消耗环境资源(When)?

3.是生产或者消费什么物品而消耗这些环境资源的(For what)?

4.他们的排污量、消耗资源量是多少(How many)?

5.这些排污量和资源消耗折算成价值量是多大(Cost)?

6.谁为此支付了费用或代价(Who pay)?

7.这些费用如何在产出之间分摊(Account)?

8.这些费用或者代价与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是什么(Affect)?

上述这些要求中,1~4是属于计量性的基础工作,目前在我国,这些工作由环保局负责。这些基础工作的难度不高,但工作量很大,普遍认为有许多遗漏,所谓“深夜丢弃”的盗窃环境资源的行为比较严重。

而5~8的要求则属于估算性的高层次工作,有一些还需要进行专题研究才能够作出结论,它们是笔者下面将要提到的“环境价值核算”的内容。

(五)目前环境价值核算的难点是缺少独立的环境交易

环境交易不少,但大多是从属于其他物品。例如,火车道两旁的环境比较差,原因是受到火车噪音的污染。火车使用者消耗了环境资源,或者说污染了声环境。出售的住宅,其价格比较便宜。由于铁道两旁的声环境的产权是归于铁道部门,住宅户或者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不能向铁道部门索取噪音损害赔偿的。因此,住宅户要付出代价,如健康(失眠)代价、加装隔音设备的代价等等。

相反的,风景如画的公园旁,房价往往比较高,是因为那里面包含了环境的价钱。但至于那价钱是多少,却必须用特殊的方法去估算才行。

(六)环境价值核算的基础工作

在讨论环境资源价值核算问题之前,对环境资源的消耗进行一个分类有助于分清主要矛盾之所在。

按照使用者来分类,可以划分为:自然人、企业、学校、部队、政府机关、其他公共团体等等。

按照使用的目的,可以划分为:消费性使用与生产性使用两种。

目前,环境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在环境的生产性使用这个环节上(即生产性的污染),因此,本文主要讨论生产性环境消耗的核算问题,也就是说,主要讨论如何把企业的环境核算基础工作搞好。核算的内容是前面给出的1~4项,其核心是排污量的计量。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名称、使用环境资源的具体时间、地点;

2.使用环境资源的形式(排污、占用、损耗);

3.使用量(排污量、占用绿地面积等);

4.使用环境资源的原因(如为了生产某种产品);

5.为使用这些环境资源而支付的费用;

6.企业产品的关键要素信息。

环境价值核算的基础工作的难点不在于技术,而是核算的动力问题,即如何使企业有积极性做这个工作。事实上,中国企业大多还没有这个动力,甚至还有负动力。例如,为了躲避政府的罚款和收费,偷偷排放的现象普遍存在。直接的原因有两个层面:一是政府监督企业的成本相当高;二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清廉问题。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有的研究文献认为是制度安排问题,是缺少相应的制约力量。

目前可以做到的是:对所有企业实施强制性的排放申报制度和严厉的漏报制裁措施,同时环保局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直接监控。辅之以环境披露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但对此不能抱以太大的希望。不管如何,应该从上市公司开始实施和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仅仅得到企业的信息,一些环境的价值评估仍然是无法进行的。例如,要评估一家水泥厂排放的烟尘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如导致住宅价格降低。但影响住宅价格的因素很多,烟尘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已,还有诸如朝向、面积、地段、质量、居民收入水平、经济走向等等,数不胜数的因素同时发生作用。要把烟尘的影响分离出来,需要掌握的数据,可能来源于各个领域。但我们今天只把焦点放在企业内部。

环境价值核算的基础工作做好后,接下来的工作是对这些基础信息的处理,例如,为减少环境损害而支付的费用(如添置环保设备的支出)如何在产品的成本中体现?由于排污超标而被罚款,是否应该打入产品成本?这就会涉及会计问题——即环境会计。下面只讨论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即所谓环境会计准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