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民族宗教法律政策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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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怎样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依法管理?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加,现在全国有3000万以上,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1/3的人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东南沿海等大中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加数量更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混居的格局,各民族交往日益增多,城市民族工作的范围、领域、问题不断扩大。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散杂居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下民族维稳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应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着重体现在“热情服务”和“依法管理”两个方面。

热情服务就是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在认识上正确看待少数民族城市化是历史的进步;在态度上要设身处地关心他们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差异;在工作中真心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看病、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证件办理、法律援助、经营场所、房屋租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市生活能力,融入当地社会。

依法管理就是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既不另眼相看,也不姑息迁就。坚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通畅信息渠道,防范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