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平等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基石。在我国,无论民族人口多或是少,居住地域大与小,经济程度发展如何,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是否相同,社会地位是一律平等的,享受同样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汉族与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利也没有被限制。
民族无论大小,都在历史发展中为祖国作出了贡献。虽然在发展中各个民族经济和文化会有差距,但这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差距,不仅需要本民族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也需要国家及发达地区的大力扶持,使他们得到法律所给予的平等权利,否则就无法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各种差距,更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
民族平等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载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于各项法律法规之中,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种平等权益的实现。
因此,我国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是全面的、真实的、彻底的。各民族在享有各项平等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各民族之间相互的义务以及其他方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