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的力量:语言力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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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语篇力度(4)

语言国际化后,也就不需要翻译了。但是目前距此尚远。既然翻译和阐释密切不可分,在讲授翻译理论时要注意语言转换的阐释特点。所谓阐释特点是指阐释本身要达到原文的语言力度。虽然我们不能用结构对等的词句篇章来翻译,但是所阐释的译文效果在语言的力度上应该和原文是相近的。不同语言力度的语句可以使人们在心理上起到不同的反应。因为进入语境的本国读者是自明的,而在翻译成为另一种文字时,译者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就没有把这句话的语言力表达出来,译文的读者就不可能正确地理解原文,意识流一类的作品更是如此。可见翻译时必须要注意到语言力的问题。语言力的问题当然不是如此的简单,要把作品里的语言力从译文中表达出来,绝对不是词、句、语篇以及语法等的对等问题所能够解决的。有一些翻译家认为在翻译英语十四行诗时,不仅要注意到运用和原诗相同的韵,还要注意十四行和每句的五步抑扬格,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符合翻译的特点,才能够达到信达雅的标准,有些翻译家也是这样做的。我认为他们的这种努力精神是值得赞扬的,但是这样做是否能够把原作里的语言力烘托出来仍然是一个问题。因为十四行诗是一个整体,整体语言力的表现应该是最值得注意的。如密尔顿的18首十四行诗,每一首都运用了优秀的隐喻,包含了深邃的思想、复杂的个人心理以及对后人的富有哲学的启示。若用一般的语言转换方式翻译,这仅仅注意到形式上的对等,其内涵是难以表达出来的。

形式上的对等并不能表现出原着的风貌,重要的是对内容的阐释。

何况不同诗人所创作的十四行诗其风格又有不同,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包含了他个人丰富的人生哲学上的意义;密尔顿的十四行诗充满了个人经历的无限痛苦和发自内心的哀怨,他所用的每一个典故都有深刻的含义;华兹华斯是湖畔诗人,他的十四行诗朴素无华、宁静优美;拜伦的十四行诗充满了激情,激情如同大海的波涛一样汹涌;雪莱的十四行诗虽然缠绵悱恻,却蕴涵着革命的热情;济慈的十四行诗是把他的唯美思想和幻想结合在一起。如果不了解这些,就不能够阐释诗作的原本意义。

西方读者喜欢中国的古典诗词并不是喜欢中国诗词的格律和其他形式,而是喜欢它的内在含义,也就是中国诗词所包含的它所特有的意境,这一点译者注意到了,而且也在译文里表达了出来。

我国的一些翻译家喜欢在翻译唐宋诗词时用韵,以为只有用韵才能够表现出语言的精神实质和诗词的优美。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当代的英美诗歌早就发展了浪漫主义时期的诗歌特点,也摆脱了束缚思想内容的韵律。他们认为诗人如果把注意力放在韵律方面,就会使整个诗篇矫揉造作,失去诗歌的真正意义,即使要用韵也要用得自然。上个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西方诗人庞德、埃略特等的诗词都是很少用韵的。西方读者对中国译者所译的韵文诗不以为然,他们说读不懂,韵也用得很别扭。他们说,在读到庞德、威里和伍代儿女士所翻译的中国诗歌后,他们才体会到中国诗歌的某些特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就是因为中国的翻译家没有注意到语言力和译文的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注意到文化底蕴的相对应。我们知道庞德和伍代儿都不懂中文,他们都是根据别人的译文重新改写的。庞德(Ezra Pound,1885-1972)说过,他是用感觉来衡量翻译的,特别是用与原作所接触的感觉。海伦·伍代儿虽然只翻译过二三十首中国古诗,而且她是根据理雅各的译文加以重新改写的。结果她的译文比理雅各的原译更加受到西方读者的欢迎,因为她注意到了原诗的意象特点,尽力把意象表现出来。这里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为什么没有直接从中文翻译的英语译文更加对英美读者有影响呢?庞德的翻译方法是捕捉诗歌里的一种意象。而他所说的这种意象就是语言力的力度。他用恰到好处的英语把原诗的语言力表达了出来。庞德的翻译基础本身是不可靠的。当然,我们不能说庞德的译文就已经完满地表现出原文的语言力了。其实庞德的译文仍然需要推敲,因为他本人毕竟不懂汉语,如果他懂汉语的话,他的译文就会更加好了。庞德的译文的确能够表达出一部分原作的语言力,但是他的译文也失去了部分原文的风貌,就是说,他还没有能够完全表达出原文的语言力。语言力只能够说是翻译诗歌的一个标准,其他的标准我们现在不讨论。语言力应该是原作精神实质的力度。

庞德的译文最大的优点是捕捉诗歌内在的意象和意境。在庞德看来,每一首中国古诗都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意象,而且中国古诗才是真正意象派的起源。他从对中国古诗译文的思考中寻找并发现原诗的特色,这就能够使他表达出原诗的风格和语言的力度。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也因为他不懂汉语,他只是从别人的诗歌译文里吸取对内容的理解,如果别人的译文有问题,那么他在别人译文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悟”自然也就有了问题,他也就不可能发现原诗里的真实意象。其实庞德的翻译错误还是很多的。比如,李白在《长干行》里有一诗句“五月不可触”,庞德译为:And you have been gone five months.这句诗行的意思就变成了“你已经离去五个月”。为什么西方人反而喜欢他的译文呢?这也不奇怪,这是语言本身所决定的。我认为,我们既要看到他的译文优点,也要看到他译文的缺点。他的优点就是能够从原诗的意境出发而把握一定程度的语言力,他的缺点是忽视原诗原有的风貌和内涵,后者的造成也许是由于他不懂原文的关系。尽管我们认为庞德的译文或重新组合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庞德的翻译方式是不值得提倡的,这就和我国早期的林纾的译文一样,尽管他的译文在中国有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他本人并不懂英语,只是根据别人的叙述翻译,毕竟不能够把原着的风貌完全表现出来。因为我们要求的翻译人才应该是熟悉两种语言的人,这样才能使译文更加完美。但是林纾在历史上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在把一个完整的语篇转换成为另一种语言时,特别要注意语篇的语言力度转换。力度过小,失去原作的内在含义;力度过大,破坏了原作的结构。比如有一个说明包装重要性的句子:Labeling,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packaging...,原意很清楚,是指货物的包装和包装上标签之间的关系。有人翻译成:“人靠衣服马靠鞍,三分人才七分打扮。”这就是过分“雅”了。

现在不少人喜欢故弄玄虚,特别在翻译药品说明书时,就会有意或无意夸大药品的功能。可见在表达或者翻译语篇时要注意语篇的合适性。

人们常常认为隐喻只和语词有关系,事实上隐喻不仅指一般词语的修辞格,而且语句和语篇都包含着隐喻。《红楼梦》是一个长篇的语篇,而《红楼梦》就蕴涵对整个时代的隐喻。可见隐喻已经从其狭小的范围里跳了出来,赋有更多的内涵和意义。当然,目前我们还不可能有具体的和规范化的语言力度,因为人类对心理学的研究仍然停留在后原始时代。等到人类进入更加文明的社会时,人类对其自身的复杂心理现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语言的力度也许会迎刃而解。